❶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和國際公法的關系
主流觀點:
國際公法是調整國家、國際組織等國際主體之間的法律規范,是最典型的國際法
國際私法有國內法和國際法二說,調整涉外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客體或事實涉及外國),最典型的國際私法是沖突法,還包括國際經濟法中的調整平等主體民事關系的國際條約、慣例(這些條約和某些慣例同時又是國際公法)
根據Jessup的觀點,國際經濟法已經從國際公法中獨立。不但有關於經濟關系的國際公法,還有調整個人與國際法主體之間的法律規范。
因此:三者之間的關系既並列又交叉
❷ 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那個好考
你的問題很有意思,正如樓上回答.會者不難,難者不會.國際經濟法和國際私法,每個的側重點不一樣,這2門課程都是必考課程.只要你努力了,都沒有難度.
❸ 三國法研究生的就業前景怎麼樣國際私法、國際公法和國際經濟法哪個好些
國際公法就業最差,但是就業層次最高。國際經濟法次之,就業層次高一些的,可以去國際組織。低一點的,可以去外企法務、外資所,對英語要求極高。國際私法相對前兩個而言就業層次最低,主要是企業法務和外資所,就業前景比國經窄比國際公法高的。學法律,不管是哪個專業,研究生出來平台高很多,考公檢法比較好,只要過了司考,學什麼專業都無所謂,如果想讀博,那就要把專業學好。
❹ 知識產權法、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的大學排名
國際私法最好的肯定是武大了,比其他學校高幾個檔次,另外,廈門大學和中國政法也不錯,西南政法也在提高中。
國際經濟法最好的當然是廈門大學了,還有武大也很好,其次是中國政法和華東政法。
知識產權比較好的是中南政法北大,人大和西南政法。
❺ 國際私法與國際經濟法區別
國際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在世界各國民法和商法互相歧異的情況下,對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關系,解決應當適用哪國法律的法律。由於涉外因素又稱國際因素,民法和商法在西方傳統上稱為私法,國際私法因而得名。為廣義的民法可以包括商法,各國民法和商法互相歧異的情況,法律術語稱為民法的抵觸或民法的沖突,或稱法律的抵觸或法律的沖突,因此長期以來這一部門法被稱為法律抵觸法或法律沖突法。
國際經濟法是指調整國家之間;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國際組織之間;國家與他國私人之間;國際組織與私人之間以及不同國籍私人之間,相互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是隨著各國之間貿易和經濟往來日益增長以及國家對貿易和經濟活動的干預日益加強而形成和發展的。早在中世紀末期,歐洲主要商業城市就有一些關於國際商業交易的規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關國際經濟關系的法律規則和制度大量出現 ,並具有了國家之間條約的形式。作為一門學科,國際經濟法學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逐漸發展起來。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的區別:
(1).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主體不同
國際經濟法的主體包括國家、國際組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等。但是,在通常情況下,國際私法的主體只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2).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調整對象不同。
國際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一般的國際經濟關系。而國際私法則是通過解決法律適用問題來調整國際民事關系。
(3).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的法律規范不同。
國際經濟法的法律規范主要是實體規范,也包括若干有關的程序規范。而國際私法僅由法律適用規范和有關法律適用的制度構成。
(4).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的調整方法不同。
國際經濟法是通過直接調整方法來調整國際經濟關系法。但是,國際私法則是通過間接調整方法(即通過確定支配一定的國際民事關系的法律)來調整國際民事關系的。
❻ 我想考國際法方面的研究生,國際私法和國際經濟法哪個就業好啊
毫無疑問,當然是國經。現在考國際法研究生的,基本上都是沖著國經去的。國公和國私都是等國經招滿了以後才排下去的
❼ 國際私法與國際經濟法的主要區別
兩者具有以下重大區別:
第一、權利與義務的主體不同
國際私法的主體通常限於不同國籍的國民(含自然人與法人)以及各種民間性的國際組織機構。國際經濟法的主體則既包括經濟領域中超越一國國界的「私法」關繫上的主體,也包括經濟領域中國際公法關繫上的主體,即國家以及各國政府間的國際組織。
只有在特殊情況下,國家以及各國政府間組織以非主權實體的身份,即一般私法法人的身份,從事超越一國國界的經濟交往或經貿活動,它們才可以成為國際私法關繫上的主體。
第二,調整的對象不同
國際私法所調整的超越一國國界的私人間關系,可分為經濟關系與人身關系兩大類,國際經濟法則只調整前一類而不調整後一類。
第三,發揮調整功能的途徑或層次不同
國際私法是關於民法、商法的法律適用法,而不是實體法,它本身並不直接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或解決有關的紛爭。而國際經濟法是實體法。
第四,法律規范的淵源不同
國際私法的淵源主要是各國有關法律沖突或法律適用方面的國內立法,並輔以某些有關法律沖突或法律適用方面的國際慣例以及對締約國有拘束力的具有同類內容的國際條約。
國際經濟法的淵源則排除了有關人身方面法律沖突規范或法律適用規范,突出其中有關經濟方面的法律沖突規范或法律適用規范,同時大量吸收了屬於實體法和程序法性質的、有關經濟領域的國際公法規范,國際私人商務慣例以及各國國內的涉外經濟立法。
(7)國際私法與國際經濟法就業擴展閱讀
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的聯系和區別:
「國際私法」,指的是在世界各國民法和商法互相歧異的情況下,針對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關系或商法關系,指事實上或確定應當適用哪國法律的法律。又稱「法律沖突法」或「法律適用法」。其所調整的對象主要是各國涉外的私人之間的關系,而不是國家之間的關系。
國際私法既是國內法,又屬於西方法學傳統分科中公法的范圍,即實質上只是一種國內公法。它可進一
步劃分為用以調整國際(涉外)私人間經濟關系以及人身關系的法律沖突規范用。前一類屬於國際經濟法范疇,後一類沖突規范所間接地加以調整的對象其關系屬於人身關系,因此,這類沖突規范不應納入國際經濟法的范疇。
❽ 國際私法及國際經濟法在當前中國的重要性及發現趨勢
國際法這個概念在中國國際法學界與國際法教育領域有兩種理解
第一種是廣義理版解,也就是教育部學科劃分權的依據,國際法大學科包含了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三個學科。但這種學科劃分方法的科學性被國內高校國際法學者所質疑。
第二種是狹義理解,也就是傳統理解,國際法=國際公法,
國際法和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分別是獨立的學科,比如傳統的經典教科書,《奧本海國際法》,中國國際法開山鼻祖周鯁生先生的教材都取名《國際法》。
而國際法則包括了國際法總論,國際主體法,條約法,國際海洋法,國際空間法,領土法,戰爭法,武裝沖突法,領事與外交關系法,國際組織法,國際環境法等諸多分支學科
至於外層空間法和領土法之類的,是屬於國際公法的分支學科。也就是說國際公法包含了外層空間法和領土法等
至於三者的關系,三個法學學科本來是相對獨立的,但是最近有相互融合的趨勢
❾ 國際私法跟國際經濟法哪個實用性更強
國際經濟法啊!國際私法傳統理論,國際經濟法與現實接軌較強一些
❿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國際經濟法和國際私法的研究生就業前景
我校法學院國際私法與國際經濟法相對來講是一個比較年輕的學科,系內的老師偏向年輕化,其實國際私法武漢大學是最好的地方,那裡有韓德培老先生的弟子當然,我校該系老師也有不少來自那裡,所以從學術上講,其實名校之間的差別也不是很大
關鍵就是現在真正想做學術的人能否靜下心來,不為名利所動,這樣的境界才是重要的,否則大可不必花時間來讀研讀博了
個人建議,還請多多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