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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經濟學的概念

發布時間:2020-12-30 10:26:48

① 如何理解法律經濟學思維

經濟學思維,能夠幫助一個理性的成年人更加清晰地認知這個世界,更加理智地對版待這個世界。

我認為,經權濟學思維方式包括以下幾方面,有的是常識,有的是顛覆常識的常識,但其實並不需要多麼復雜的專業訓練,也不是非要專業人士才能掌握:

1、競爭的概念:競爭不消失,只轉化形態。

2、交易的概念:交易提高凈幸福。

3、機會成本的概念:天下絕沒有免費的午餐,號稱免費的,往往是最貴的。

4、理解價格是如何產生的,理解利息的概念。

5、邊際概念和邊際效用遞減公理。

6、理解產權的概念。

7、理解貨幣數量論。

8、理解制度和組織的巨大作用。

② 法律經濟學的三大要素是什麼

任何法律關系都必須具有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經濟法律關系也須由此三個要素構成。

一個經濟法律關系必須首先參加者(主體);參加者根據經濟法律、法規,確定彼此享受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此即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參加者通過設定權利義務所要獲得的財物,所要實現的行為,即為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

2、經濟法律關系三要素是構成經濟法律關系最基本、最必需的要素。三者緊密連,缺一不可。主體是經濟法律關系形成的啟動者;是經濟法律關系的構成者;是經濟權利、義務的承受者;也是經濟法律關系客體中的財物的所有者或經營者,以及行為的實施者。它是構成經濟法律關系的第一要素,沒有主體就沒有經濟法律關系,有些主體的特殊性還常常決定著經濟法律關系的性質。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是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內容,是確定主體之間關系的性質和量度的,是聯系主體之間以及主體與客體之間的紐帶。它們實質上就是經濟法律關系本身,當然更不可缺少。經濟法律關系客體是經濟法主體通過經濟法律關系所追求的經濟目標和經濟利益。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也只有通過客體才能得到落實和體現。沒有客體的經濟法律關系是毫無目的、毫無意義的。所以客體也是經濟法律關系必不可少的要素。經濟法的一些部門法就是依客體劃分而建立起來的。

③ 有誰知道制度經濟學、法經濟學與經濟學的區別嗎

制度經濟學(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把經濟制度作為研究對象的一門經濟學分支。它研究制度對於經濟發展的影響,也研究經濟的發展如何影響制度的演變。老制度經濟學代表康芒斯、米且爾等,考察了制度,但沒有對於主流經濟學的方法上有所改進。新制度經濟學由科斯(Ronald Coase)1937年d 《企業的性質》論文所開創,它貢獻在於的將交易成本這一概念引入了經濟學的分析之中。 威廉姆森、德姆塞茨、張五常等人對於這么新興學科作出了重大的貢獻。近30年,新制度經濟學是蓬勃發展的經濟學的一個分支。
法經濟學是一門新興的交叉學科,它旨在運用現代經濟學的方法來解釋法律制度和分析法律問題
經濟學是它們的媽媽。
回答完畢,謝謝!

④ 法經濟學和經濟法學的差異

我也只是那麼聽一些教授的講座哈。不懂太多。
法經濟學說的就是用經濟成本的角度來研究某一個法律是否符合經濟學原理。或者說某一個法律的規定是促進還是阻礙使經濟發展。從經濟的角度來看法律,是一個理論性的東西。
而經濟法就是實實在在的規定的法律。兩者沒有必然的聯系。
經濟法是國家從整體經濟發展的角度,對具有社會公共性的經濟活動進行干預,管理和調控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法的概念是經濟法學研究的首要問題,也是經濟法立法,司法等活動的基礎問題。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經濟法現象在世界各國大量出現,經濟法概念問題也成為經濟法學界爭執最多的問題。(還是給你貼點經濟法的概念我自己也說不上來)
重點是前者研究的是經濟,而後者重點研究的是法學。
每一部法律或者說每一條法律的出台必將對社會經濟產生或多或少的影響,所以才會有法經濟學。而經濟法學則是對國家制定的有目的性的對經濟產生影響的法律的研究。 經濟法只是涉用到整個國民經濟宏觀的東西,而法經濟學則不公限於此,他有很多東西都是有關經濟的。
比如美國有很多立法就關第到法經濟學。
舉個例子。這個是我們學校老師講的。那就是說一個女生,一直都覺得自己挺漂亮的。上大一時覺得:我得找個有錢,又帥的男生。可是要求太高了。上大於之後想著,要不有錢也行,不帥不要緊。可是再後來,上了大三她還是沒談上戀愛,他這時候就想,隨便一個比較不錯的男生就行。再後來上大四了,她可能會想嗯。只要不太差就行。
她這些每一階段的想法都是一個價值觀,而這個價值觀如果比作經濟的話,那麼她在每個價值觀的相對應的每個想法(標准)都是給她自己立的一個「法」,也就相當於法律,這就是法經濟學的最最直觀的一個舉例了。就是價值對有對應的法律。
經濟法學我想理解起來就比較容易了。
比如我國現在有的立法《稅法》,其實也是涉及到法經濟學,但是說到底他還是從宏觀經濟來說的。而不像法經濟學細入微觀。

⑤ 西方經濟學的主要研究方法

當代西方經濟學在其歷史唯心主義哲學基礎之上 ,運用了個量和總量研究法、均衡分析法、靜態和動態研究法、實證研究和規范研究法、數理模型分析法、制度分析法來研究了一般的資源配置問題。本文主要對這幾種方法進行評述 ,並從中尋找它對我國經濟學研究方法的借鑒意義。

實證分析是現代西方經濟學中最重要的分析。經濟學作為一門科學,與其他學科包括自然科學具有的共性就是它的科學性。要使經濟學成為一門真正的科學,首先必須揭示各種經濟現象發展變化的客觀規律,正確回答客觀事實是怎樣的,而這正是要通過實證分析來達到的。

西方經濟學的研究方法:

一、實證分析與規范分析經濟學中的實證分析是指排除了主觀價值判斷,只對經濟現象、經濟行為或經濟活動及其發展趨勢做客觀分析,它只考慮經濟事物間的相互聯系的規律,並根據這些規律來分析和預測人們經濟行為的效果。它要回答的只是客觀事物「是什麼」。規范分析是從一定的價值判斷出發,說明某一具體經濟事物是好還是壞,是否符合某種價值標准,它要回答的是某一事物「應該是什麼」。它涉及倫理和價值判斷。所以,許多經濟學家都認為,在經濟學的研究中應該把實證分析方法和規范分析方法結合起來。

四、邊際分析邊際分析是西方經濟學普遍採用的分析方法。所謂邊際(marginal)分析有兩層含義:一是增量的意思,二是一定數量中最後一個單位所帶來的增量,這一增量在數字上可正也可負。因此邊際概念就是指一定數量中最後增加的一個單位所帶來的增量。

西方經濟學認為,在經濟分析中引入邊際分析方法是經濟學的一個革命,尤其在它的定量分析中邊際概念和邊際分析方法被廣泛地使用。如:在微觀經濟學中有邊際效用、邊際成本、邊際產量、邊際收益等概念;在客觀經濟學中有邊際消費傾向、邊際儲蓄傾向等。

⑥ 如何理解科斯定理在法經濟學分析中的重要作用

科斯定理認為,損害所代表的外在性有時,或可能常常會自我糾正。我認為,市場機內制失靈的形容式多種多樣,無法根據某種相當謹慎的交易成本概念對之加以總結。因此,科斯定理的交易成本論應被看作是謬誤或一種同義反復,其實外在性通過擴大交易成本的定義而獲得。雖然自發和私下解決種種外在性問題的障礙要比科斯定理所提到的更多,但政府在促進私人達成協議方面的作用(而不是發布命令),符合當代經濟學對政府調節作用的理解。
在政府必須採取行動糾正某種損害的情況下,科斯否定了庇方的如下看法:習慣法因果關系概念對確定責任是有用的指南。科斯認為,按習慣法原則判定的某人造成了某種損害,這一事實並不意味著能有效地使其受罰或指責他。在科斯看來,效率問題是由成本與效益相抵的差額來決定的,在這方面,因果關系的作用並非是決定性的。科斯認為,因果關系與跟無數法庭判決相矛盾的法律責任無關,並且它對法律的現實或理論顯然沒什麼影響。

⑦ 經濟法學與法經濟學的區別

本質來講就是法學與經濟學的區別1、研究的方向不同經濟法學研究的是經濟法本身專-法學法經濟學研究的屬是法經濟學拓展了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把法律制度等非市場領域的問題納入經濟研究視野(簡單來講,就是研究經濟規則中,法律或其他相關政策問題對其的影響)-經濟學2、目的不相同經濟法學是要用法律來約束經濟~追求公平公正法經濟學是要用經濟學則是優先考慮效益問題,即如何有效利用資源。3、一個研究的是法律在經濟中能公平與公正 一個研究的是法律對經濟規律的影響

⑧ 法與經濟學

一、填空題(每空1分,共10分)

1、法與經濟學最核心的觀點是 。
2、法與經濟學的思想淵源主要有 、 和 。
3、經濟學和法律學的真正結合開始於 ,標志著「舊的」法與經濟學的正式誕生。
4、法與經濟學理論走向成熟的主要標志是 。
5、1988年出版的 一書,全面總結了科斯半個世紀以來的學術研究成果。
6、法與經濟學的研究方法有 、 。
7、科斯在《社會成本問題》中提出了解決相鄰權問題的原則,即 。

二、辨析題(辨析正誤,並簡述理由。每題5分,共15分)

1、帕累托效益觀就是波斯納的經濟效益觀。
2、壟斷廠商可以通過規模經濟來降低交易成本,還可以通過范圍經濟來降低生產成本。
3、在美國,私人財產權神聖不可侵犯,因此政府徵用私有土地是違憲的。

三、選擇題(把所有正確選項的序號填在括弧內,每小題2分,共20分)

1、在《論犯罪與刑罰》中,提出「刑罰與犯罪的均衡性」原理的人是( )
A、邊沁 B、密爾 C、貝卡利亞

2、1958年創辦《法學和經濟學雜志》並首任主編的學者是( )
A、迪萊克特 B、西蒙斯 C、卡茨

3、減少市場交易成本的方法有( )
A、組建企業 B、實行直接的政府管制 C、訂立長期合同

4、下列哪種說法不正確( )
A、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犯罪價格越高,犯罪數量越少。
B、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刑罰的概率增加,犯罪數量增加。
C、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審判時間越長,訴訟數量越少。

5、二戰前,美國反壟斷法判例所界定的壟斷化構成要件有( )
A、居於壟斷狀態 B、獲取壟斷的主觀故意 C、實施壟斷行為

6、克服格式合同弊端的途徑有( )
A、競爭 B、壟斷 C、政府幹預

7、在美國財產法中,解決相鄰產權妨害問題的方法包括( )
A、監禁 B、賠償 C、禁令

8、波斯納提出的財產權法律制度的效益標准有( )
A、排他性 B、普遍性 C、轉讓性

9、一個企業的市場行為可能面臨的競爭有( )
A、替代競爭 B、潛在競爭 C、現實競爭

10、在法與經濟學產生之前,西方法理學領域佔主導地位的法學流派是( )
A、自然法學 B、社會法學 C、分析法學

四、問答題(35分)
1、科斯定理的內涵及其法律意義是什麼?(14分)
2、簡述合同法的經濟意義。(7分)
3、試從供給和需求角度對租金控製法進行經濟分析。(14分)

五、案例分析題(20分)
1927年8月,甲公司與乙公司締約。依合同規定,乙公司租用甲公司的土地(面積為24公頃,期限為7年),並取得該地的工廠(用於挖掘與篩選砂礫的工廠),租金為105000元;租期滿時,歸還平整好的土地。但乙公司故意違約,在合同到期時,把沒有平整好的土地交付給甲公司。甲公司以乙公司故意違約起訴。一審法官認為,平整好土地的合理成本為60000元,而平整好的土地價值僅為12160元。故判決被告按當時地價加利息的標准,支付原告違約賠償金 15000元。原告不服,提起上訴。二審認定,被告違約是故意的,被告應支付原告一筆平整好土地所需的合理成本。請用所學理論評析此案以及一、二審判決的合理與否。(20分)

一、填空題
1、任何法律的制定和執行都要有利於資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
2、功利主義理論 制度經濟學理論 福利經濟學理論
3、20世紀20年代末30年代初
4、《法律的經濟分析》出版
5、《企業、市場與法律》
6、對法律進行規范性的經濟分析 對法律進行實證性的經濟分析
7、關鍵在於避免較嚴重的損害後果

二、辨析題(答案要點)
1、錯誤。波斯納認為,卡爾多-希克斯關於交易雙方的總收益超過第三者總損失的效益觀就是他的效益觀。
2、錯誤。因為壟斷廠商通過規模經濟降低的成本是生產成本,通過范圍經濟降低的成本才是交易成本。
3、結論是錯誤的。在美國,私人財產權神聖不可侵犯,也就是說私人財產權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政府出於公共利益的需要,並對私有土地給予了合理補償的情況下,徵用私有土地是合法的。

三、選擇題
1、C 2、A 3、ABC 4、B 5、ABC 6、AC 7、BC 8、ABC 9、ABC 10、ABC

四、問答題(見講義,略)

五、案例分析題(答案要點)
1、這是合同法領域里的故意違約案例,而且是非機會主義違約。
2、一審判決的結果符合法與經濟學的理論觀點,體現了效益最大化原則,是合理的且有效益的判決。
3、二審判決緊扣合同法的傳統經典理論,但違背了效益最大化原則,故是不合理的判決。

一、填空題(每空1分,共10分)

1、首次提出交易成本概念的經典論文是 。
2、波斯納認為, 是法律賴以建立的基礎,也是法律唯一的出發點和歸宿。
3、波斯納提出的財產權法律制度的效益標准有 、 、 。
4、法與經濟學的研究方法有 、 。
5、巴頓指出,合同違約的損害賠償標准有 和 。
6、1890年頒布的美國第一部反壟斷法是 。

二、辨析題(辨析正誤,並簡述理由。每題6分,共18分)

1、法與經濟學既不是單純的經濟學,也不是單純的法律學。
2、機會成本可以分為私人機會成本和社會機會成本,私人機會成本減少社會財富,社會機會成本重新分配社會財富。
3、私有產權比公有產權更有利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三、選擇題(把所有正確選項的序號填在括弧內,每小題2分,共20分)

1、法與經濟學芝加哥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 )
A、科斯 B、威廉姆遜 C、波斯納

2、法與經濟學理論走向成熟的主要標志是( )
A、《法學和經濟學雜志》的創辦 B、《法律的經濟分析》的出版
C、法學和經濟學研究中心的成立

3、漢德公式的准確表達式為( )
A、B<PL B、B=PL C、B>PL

4、以壟斷狀態為反壟斷法規制對象的國家有( )
A、美國 B、德國 C、日本

5、產業組織理論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
A、貝恩 B、科斯 C、梅森

6、提出動態競爭概念的學者有( )
A、鮑莫爾 B、潘扎 C、威利格

7、在美國,合同成立必須要有( )
A、約因 B、承諾 C、要約

8、日本制裁壟斷狀態的主要措施有( )
A、行政制裁措施 B、刑事制裁措施 C、民事制裁措施

9、法與經濟學的理論淵源主要有( )
A、制度經濟學理論 B、福利經濟學理論 C、功利主義理論

10、反映波斯納法與經濟學理論的主要著作是( )
A、《社會成本問題》 B、《正義的經濟學》 C、《法律的經濟分析》

四、問答題(35分)

1、運用所學理論,分析說明壟斷的社會成本理論。(14分)
2、舉例說明產權制度的分配效應。(14分)
3、法與經濟學產生和發展的客觀條件有哪些?(7分)

五、案例分析題(20分)

一家造紙公司排放的煙塵污染了附近的一家營業性洗衣公司晾曬的衣服,導致洗衣公司損失500萬元。於是洗衣公司起訴,要求造紙公司停止排放煙塵並賠償損失。目前,消除煙塵污染的途徑有二:一是安裝消煙除塵設備,成本為300萬元;二是購置乾衣機,成本為400萬元。在交易成本分別為0和300萬元的情形下,請用所學理論分析法院如何審理此案。(20分)

一、填空題
1、企業的性質
2、經濟效益
3、排他性 普遍性 轉讓性
4、對法律進行規范性的經濟分析 對法律進行實證性的經濟分析
5、期望保護標准 激勵維持標准
6、謝爾曼法

二、辨析題(答案要點)
1、正確。法與經濟學既不是單純的經濟學,也不是單純的法律學,而是法律學與經濟學交叉生長的一門新興邊緣學科。
2、機會成本可以分為私人機會成本和社會機會成本,這個觀點是對的。但私人機會成本並不能減少社會財富,它只是重新分配社會財富;而社會機會成本並不重新分配社會財富,它將減少社會財富。故後者判斷錯誤。
3、錯誤。私有產權比公有產權更有利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這個觀點並不總是成立的。因為,在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領域,公有產權更有效率。

三、選擇題
1、AC 2、B 3、A 4、C 5、AC 6、ABC 7、ABC 8、A 9、ABC 10、BC

四、問答題(見講義,略)

五、案例分析(答案要點)
1、這是侵權行為法領域里的侵權案例。
2、在交易成本為0的情形下,根據科斯定理,法院判決的結果對資源配置效率無影響;但考慮到產權的分配效應,法院應判決造紙公司賠償損失並自行安裝消煙除塵設備。
3、在交易成本為300萬元的情形下,法院判決造紙公司賠償損失並自行安裝消煙除塵設備是合理的,符合效益最大化原則。

⑨ 法經濟學與經濟法學的區別和聯系大概有哪些

本質來講就是法學與經濟學的區別1、研究的方向不同經濟法學研究的是經濟法本身-法學法經濟學研究的是法經濟學拓展了經濟學的研究對象,把法律制度等非市場領域的問題納入經濟研究視野(簡單來講,就是研究經濟規則中,法律或其他相關政策問題對其的影響)-經濟學2、目的不相同經濟法學是要用法律來約束經濟~追求公平公正法經濟學是要用經濟學則是優先考慮效益問題,即如何有效利用資源。3、一個研究的是法律在經濟中能公平與公正
一個研究的是法律對經濟規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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