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通過法律途徑拯救可憐的乞討兒童
建議盡快制定兒童福利法。實際上,我國通過立法對拐賣兒童、強制兒童乞討行為的打擊從未停止過。我國現有的保護兒童權利的主要法律包括: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但現行法律雖有相關保護性規定,大多過於原則,沒有責任主體,在具體執行中困難重重。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禁止拐賣、綁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禁止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或者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動。但對於如果違反了法律規定責任人該如何承擔責任卻沒有相應的規定。建議完善法律,增強可操作性。
由於刑法將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的手段行為限定在「暴力、脅迫」上,而兒童的識別和辨認能力差,容易受到不法人員的誘騙。刑法將引誘、誘騙、利用、鼓勵等手段排除在本罪之外,既不符合立法目的,也不利於司法實踐中打擊此類犯罪活動。建議只要是利用、組織兒童乞討賣藝就應構成刑事犯罪。同時,立法上不應給親生父母利用兒童乞討的特權。如果父母不能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應當剝奪其監護權,並讓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對於流浪乞討兒童,政府有責任對他們實施主動有效的救助,查明他們的真正身份。而不應以「自願救助」為借口放棄對這些沒有自救能力的兒童的救助。另外,「孩子被解救後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暫時或者長期的撫養,而我國目前的兒童福利制度只有一些部門規章,法律層級太低,也不夠完善。這也是導致現實中對於這類群體不能實施有效救助的一大原因。建議盡快制定兒童福利法,切實保障兒童權益。
「寶貝回家」的兒童照片庫現在有3000多張,由志願者在街頭拍的流浪乞討兒童照片庫和家裡人上傳的孩子失蹤前的照片庫組成,比對照片是志願者尋找失蹤兒童的方法之一。這遠遠不夠,建議盡快由國家建立一個統一公開的失蹤人口信息登記平台,每個失蹤者的親人都可以將失蹤者詳細信息進行登記,各地的公安機關、救助站、福利院、未成年人保護中心、社區都可以把自己收留或發現的孩子的信息上傳到信息平台,實現失蹤人口信息共享。這樣既降低了人們尋找親人的成本,也降低了相關部門為供養這些人所花費的巨額支出。
⑵ 乞討兒童
這是一群以乞討為生的兒童,他們全部來自甘肅岷縣中寨鎮虎龍村。...多一個孩子就多一份收入,乞討族們都是「超生游擊隊」。... 這是一群以乞討為生的兒童,他們全部來自甘肅岷縣中寨鎮虎龍村。在乞丐頭目、甚至是親生父母的驅使下,自尊於他們早已盪然無存。惡劣的生存環境,在本應天真的臉龐上覆蓋了一層麻木和滄桑。跟隨攝影師的鏡頭,你將看到鮮為人知的乞討族生存內幕。 如此的場景你一定司空見慣:街頭路邊,低頭跪坐的討飯孩子,有的有大人帶,有的孤零零一人。幼小的他們本應享受父母的寵愛和呵護,如今卻成為大人的討錢工具。 這副膝蓋,屬於一個13歲的乞兒。每天在大人的監督下,他要上千次地下跪,牛仔褲破了又補,補了又破。帶有血痂的膝蓋結了厚厚的老繭。 作為甘肅岷縣「乞丐村」的後代,他們沒有選擇。很多孩子自打生下來,就走上了乞討之路。在沈陽這間不足10平方米的出租民房裡,居住著10多位岷縣乞討者,以及他們大大小小的孩子。 大部分的孩子都是親生,還有個別是「租來」的。多一個孩子就多一份收入,乞討族們都是「超生游擊隊」。 乞討的孩子每天要在外面「工作」14個小時之多。天剛剛亮,還沒有睡醒的幼兒便被大人從被窩里拉起,開始了一天的乞討。 乞婦帶著幾個小孩子,走在「上工」路上。 有的孩子更可憐些,沒有大人帶,白天被趕到街上,自行討要,晚上回去上繳要來的錢。零下20度的大雪天里,兩個孩子在大人的逼迫下瑟縮著乞討。 幼小的孩子不敢伸手討要,大人使勁地向前推著弱小的身體。 沒過幾天,孩子就學會了乞討的套路。 繁華的商業街,一位乞兒死死地抱著一位市民的腿不肯放手,旁邊三位大人給孩子暗中鼓勁。 無奈之下,遇見乞討兒童,人們只能「落荒而逃」。 乞討兒童自身的境遇,更令人心憂。圖為乞兒看到警車拚命逃跑,摔倒在地。 六歲的吳孤在街頭車流中討要時,看到一輛帶警燈的運鈔車,誤以為是警車,嚇得快速奔逃,結果被汽車撞飛1米多遠不省人事。 14歲的嘎強要不到錢,被「老闆娘」街頭訓斥。 哈強、嘎強兩兄弟父母雙亡,被叔叔以每月300元的租金出租給別人來沈陽乞討,盡管每天上千次下跪,仍要不到老闆規定的錢數,經常被罰餓。 10歲的董霞(化名)曾是一名優秀的學生,牆上的獎狀便是證明。無奈她被大人拉去到沈陽乞討。 乞討兒相互攀比誰要到錢多。 3歲的幼兒協助媽媽工作出色,多要了幾十元,得到的獎勵是一碗方便麵。 夜晚乞丐頭子與同鄉聚在一起劃拳喝酒,根本不管乞兒幾點回來,吃飯沒有,只要要來規定的10元錢就行了。 一名乞兒和大人一起吃撿來的食物。乞兒在討來金錢的同時也討來疾病。由於長期食用不潔食物,乞討人群一半以上都是乙肝攜帶者。 一盆溫水,一袋洗衣粉,洗去一身的灰塵。 晚上,小乞兒不睡覺挨個被窩躥,大人做樣子拿出菜刀揮舞,嚇得他轉身便跑。 楊鵬和其它小夥伴被抓進救助站。 乞兒隔著救助站的鐵窗,與趕來的媽媽對望。 如果在這個世界,你們花費大把時間關心明星生活,還不如關心他們,幫助他們! 祝乞討族的兒童,你們幸福!請大家關注轉載!!!!!謝謝好心人!!
⑶ 為什麼會出現乞討兒童的現象
一般是成群的有一種情況是莫個或者幾個不法分子在幕後控制逼迫一群小孩去乞討!這些小孩一般是拐騙來的,討不到一定數量完不成就慘了,還有的就直接叫小孩去偷!
⑷ 如何分辨疑似被拐賣的流浪、乞討、賣藝兒童
國家可以給他們驗DNA,雖然不能立刻出結果
⑸ 面對乞討兒童,政府應採取什麼措施
與朋友也經常遇見在街頭、地鐵的乞討兒童。孩子都還年幼,並非自發進行乞回討,多是出於成年人的指派答。其中不乏殘障兒童,甚至原本健全卻被其身後成年人毆打致傷,換取路人同情。
詢問兒童之後,大致分為兩種情況。
一,乞討兒童的行為是出於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求。個人認為,政府可以請社會教育相關部門與其監護人進行交流、教育,勸導監護人引領兒童積極健康發展。如遇到特殊情況,則深入追蹤,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合情合理解決問題。
二,乞討兒童的行為是出於身後的非法組織指派。這種社會問題比較嚴重,需要警方介入尋其根源,瓦解目標團伙。之後,建議民政部將乞討兒童納入社會收容所,獲得社會福利保障。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權當參考。
⑹ 如何通過法律途徑拯救可憐的乞討兒童
首先,應該完善民政局的運行。民政局作為主要負責收容流浪者和孤兒的國家機構,卻沒有真正起到它的作用。我們教了這么多稅來支持國家機構的運行,可是國家機構卻沒有做到為人民服務。前不久還有一樁案例,是關於流浪者被車撞,民政局是否能作為原告來要求賠償的,既然民政局在索要賠償的時候挺身而出了,那麼在救助流浪者時也應該擔負主要義務。給那些無處可去的可憐孩子們提供一個至少能讓他們健康地活下去的環境。那些孩子大多是無處可去,不去乞討就要挨餓,為了活下去,他們才不得不去盜竊,去乞討。還有一部分孩子狠下就被洗腦,消除了正常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如果不早日糾正,他們可能在不遠的將來成為潛在的犯罪高發人群。所以民政局應該早日發揮作用,和公安局合作,就算採取強制手段也要將這些孩子帶出賊窩。
第二,在收容所或監獄開設課程,幫助流浪者掌握生存技能。很多孩子被丐幫或盜竊集團「收養」,從小就成為一種犯罪的工具,指使他們盜竊、行騙。但不論如何,孩子都是無辜的,他們對成人的行為沒有完全的理解,他們只是按照能獲得食物的方法來生活下去,關於這點,我國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亦是做出修訂,來降低未成年人犯盜竊罪的懲罰尺度。但是降低懲罰並不能真的幫助到這些孩子,這些孩子在被釋放以後又會回到賊窩,重操舊業,因為從小就生活在那個圈子的人,一旦離開了那個圈子就會無所適從,不知該如何生存下去。所以我認為要幫助這些孩子就要幫助他們掌握活下去的方法,而不是僅從放寬處罰來下手。
第三,加大拐賣兒童犯罪和遺棄罪以及教唆犯的懲罰力度,這些被迫乞討的孩子大多是被拐賣的兒童或者是被家長遺棄的,做下這種無恥行為的人都應該受到嚴懲。但是中國刑罰在有些方面的規定太輕,古人曾說「亂世當用重典」,那麼現在「亂事,也當用重典」,對於這種存在著巨大的潛在的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就應該用重罰,將這種現狀打壓一下。
我曾經關於這個問題有過很多不切實際的想法,比如將這些孩子送到福利院,但是,先不說福利院本身的運作問題,就是那些孩子,在到達福利院以後,他們反而充滿恐懼,想盡各種方法逃出福利院。這些孩子都是被洗過腦的,他們不了解社會的正常秩序,不知道正當的謀生方式,他們所了解的就是那些賊頭教他們的,如何盜竊,如何逃脫,如何博取他人同情。久而久之,他們就把他們那種畸形的生活方式當作了正常的生活。所以,對待這些孩子在想方法改善他們的物質生活的同時,最重要的是矯正他們的思維方式。九年制義務教育,他們不應該成為被遺忘的角落。他們的教育可能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更多的精力,我亦曾經試想能否由一些罪犯來充當他們的老師,現在有很多罪犯或者擁有高文化,或者是過失犯罪,或者在服刑過程中已經得到了教訓,可以通過社會服務來繼續服刑。那麼這些人也是一種很好的資源。由他們充當教育者的角色,雖然聽起來有些不妥,但是一方面能讓孩子們學到知識;另一方面也讓社會資源得到充分利用,降低教育成本;第三,也是犯罪者得到了救贖。
⑺ 在大街上乞討的小孩,是不是都是被人販子拐賣的
在新聞上我們也不乏能看到關於人販子拐賣兒童的新聞。我認為在大街上乞討的小孩了,並不一定都是被人販子拐賣的,這么說太絕對了。有的孩子是真的因為家裡經濟困難父母不在,再加上自家孩子多,年幼的自己要承擔起支撐整個家庭的責任,再加上自己沒有文憑能力不行,或者身體有殘疾等等,都會使一個孩子走上乞討的道路。現在的父母越來越不負責任,留守兒童也越來越多,才會致使被拐賣的孩子很多。最後想奉勸那些拐賣孩童的人,生而為人務必善良。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如果大家有什麼不同意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⑻ 乞討兒童,為什麼一直不被關注
一個國抄家的事太多了,忙不過來呀,不是每一個事都能關注到,中國現在處於轉型期,改革開放前期都注重經濟發展,其它的事都拖到現在處理了,經濟改革,教育改革。。。。。。各種改革,等太多了,算現在的領導班子能力大的了,看看美國屁大的事總統任期2任,頭發都白了好多,總統直接比實際年齡蒼老至少10歲,對比想一下現在中國有多忙。
見到兒童乞討直接控制後報警處理,乞討兒童很可能:
1兒童受到背後社會人員的控制利用他賺錢,
2離家或走散的孤兒,兒童
3不良好吃懶做的家長逼迫兒童乞討
4個別的鄉鎮以乞討為生的。
⑼ 乞討兒童及其背後的思考 作文500字
借用海海的話寫的,嘿嘿...
作為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世界各個城市、各個角落都遍布著流浪乞討兒童的身影。由於自身的條件的決定,他們的形象大都是邋遢、不幹凈,被視為「城市垃圾」的他們除了在法律對他們的保護不全面之外,也十分缺少來自社會各界的人文關懷。
但是,近日,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於建嶸教授在微博上開設的「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微博引起全國網友、各地公安部門的關注。網友紛紛將乞討兒童照片上傳至微博,希望家中有孩子失蹤的父母能藉此信息找到自己被拐的孩子。
「隨手拍照解救乞討兒童」活動得到了大家的認可。網友紛紛出手,讓失去孩子的父母再享人倫之樂,無家可歸的孩子重回父母懷抱。
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會有這么多的乞討兒童」?我覺得只有解決了這個問題,才算解決了乞討兒童的根本問題。
大部分的乞討兒童是被社會上的犯罪分子所拐騙而被逼乞討。但令人發指的是:把自己的親身孩子當成賺錢工具,利用人們的同情心得到錢財。而且這些人不算少數!
就算被騙的乞討兒童問題在網友的幫助的解決了,那那些被父母所逼的孩子該如何?繼續沿街乞討嗎?
其實要對流浪乞討者的救助真正產生實效,實現保障人權的根本目的,必須大力的發展農村經濟以及運用政府的調劑手段,建立完善的生活保障體系,使農村中老有所養,弱有所保,痛有所醫,幼有所學。
這樣,乞討兒童的問題才算真正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