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的重點歸納.
初級會計實務建議全面復習,因為難免會考偏門,我考初級和中級的時候都遇回到答過,好在我復習的很全面,都順利過了。一定要把官方教材上所有例題都做會,因為實際的考題再偏,也和例題幾乎無異。
經 濟 法重中之重是股 份 有 限公司和有 限 責 任公司相關的章節和段落,實際考試的時候占的分數很多。另外一定要做筆記,凡是涉及條件、金額、時限以及其他數字的段落或條款都記下來並牢記。
② 2020初級會計考試 經濟法基礎重點歸納復習【必過版】
1、保險合同糾紛:被告住所地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票據糾紛:票據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的:事故發生地或到達地、最先降落地、被 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5、不動產糾紛: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6、港口作業糾紛:港口所在 地法院管轄。
7、繼承遺產糾紛: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主要遺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8、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害時,超過20年的不予保護。
9、訴訟時效:普通。時限:2年。
10、出售質量不合格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最長(實際發生日:20年時效中止:訴訟時效期間最後6個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礙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事由消除後繼續進行。)
11、時效中斷:訴訟時效期間的任何時候,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義務的要求或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事由消除後重新計算。
12、兩審終審:當事人不服第一審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③ 經濟法基礎重點歸納
公司法。勞動合同,稅法。
④ 2013經濟法基礎數字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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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初級會計經濟法科目:關於多用途預付卡的問題
不矛盾,這是兩個概念呀。第一個單張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得超過5000元,一張記名預付卡最多裡面有5000元,你要往裡面充6000元就充不進去。第二個一次性充值金額5000元以上不得使用現金,是說你一次性購買預付卡金額超過5000元就不能使用現金支付要通過銀行轉賬支付,一次性購買預付卡可以購買多張預付卡,金額是會超5000的。比如公司一次性購買沃爾瑪預付卡40,每張300元,用於發放員工福利,金額12000元,就要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該筆費用,而不能使用現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