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經濟法中某商場以總統套房一晚上的住宿權(價值4999)作為有獎銷售的最高獎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么
我國反不正當抄競爭法,襲第十三條 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有獎銷售: (一)採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 (二)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 (三)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千元。作為有獎銷售,只要獎金不超過5000元就不屬於不正當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