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經濟法包括公司法和稅法嗎
經濟法的體系是由多層次的、門類齊全的經濟法部門組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通常認為經濟法的體系應採取如下的結構:
1、企業組織管理法;
2、市場管理法
3、宏觀調控法
4、社會保障法。
公司法屬於企業組織管理法,稅法屬於宏觀調控法,都是經濟法的組成部份。
請參閱:http://ke..com/view/21454.html?wtp=tt
⑵ CPA中的稅法和經濟法同國家司法考試中的稅法和經濟法有什麼區別和聯系
內容其實都差不多,只是注冊會計師的強調綜合。
發點經驗給你(本人原創的。)
能考,一門一門的准備,今年才考完,現在是備考2010年注冊會計師的最好時間。
我跟你說說所需要的底子,可能會對你好一些。
會計,需要有中級會計實務,成本會計,財務管理,財務報表分析的底子。
審計,要會計學得好,審計才容易懂,這本書枯燥,比會計花的時間還要多。
財管,需要有財務報表分析,管理會計,財務管理,成本會計的知識。
經濟法,沒基礎,也可以學。
稅法,需要有會計基礎的知識。
風險管理,我沒考過,我是考老制度。
現在注冊會計師剛考完不到一個月,應該是說最好預習明年的注冊會計師的時間,考注冊會計師,切忌不可貪多,不可高估自己活著低估注冊會計師的難度。
現在最好不要把6本書買全,因為教材肯定會變動,尤其是稅法明年變動會很大,我建議你一科一科的准備,准備好一本書,再買一本書准備,准備到明年4月,看你的准備情況,再決定考幾科,以我個人的看法,我絕對你報考三科最為合適,經濟法,稅法,風險管理,這幾科與會計聯系不是很大,與會計稍微聯系大點的是稅法。輔導書不一定要買,最好報個班,現在報2010年的班,是送2009年的,建議你最好報考網校,跟著學,效果會比較不錯的。
另外在准備的過程中,切忌莫放過大題,因為考試如果一道大題沒做,及格的可能性就很小,一道大題都差不多18分左右,如果以道沒錯,就是80分往下起平,也就是說,正確率要達到80%才有希望及格,但正確率達到80%的,一般都能把題目做完,寧願平常多錯一點,也不要放過大題。
關於搭配的問題:
1.會計審計(+稅法):這樣搭配無可厚非,有人說先考這個,考了這個等於注冊會計師考了一半,這種說法本身沒什麼錯誤,但是這么搭配是因人而異的,本身會計的難度最大,審計花費的時間比會計還要長,所以這樣的搭配適合底子非常好,並且有時間比較,愛鑽研大題的那種。如果你現在准備的話,可以試試,建議最好試聽網校的輔導班,有10節免費的,其中包括第二章,如果第二章都聽不懂的,建議不要准備。
2.會計稅法(+經濟法/+風險管理):這樣搭配比第1種搭配要少花3個月的適合,這種報法適合大三的學生,專業課即將學完,並且沒有其他考試,只考注冊會計師的,這樣如果考上,對畢業找工作相對好點。
3.稅法經濟法(+風險管理):這種適合考試經驗不足的,歸納能力不強的,適合先從這個考起。
4.財管經濟法(+風險管理/+稅法):這個搭配是最省時間的,但特別針對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學的不錯,並且學過金融的朋友,因為財管的期權股價是最難的章節,其次是企業整體價值評估,數學學得好,有金融底子的,會省時省力。害怕數學的不適合這一條。
注意:這個《會計》與注冊會計師的每一門都有聯系,其中與審計稅法聯系最大。這個《會計》並不是基礎,更不是《會計基礎》,很多學會計的,考這一科,考10多分,20多分都是正常的,大題一個不會的很多。所以最好有點心理准備,這個《會計》需要財管,成本會計的底子,第二章金融資產中,就涉及年金(資金時間價值)的知識。
《經濟法》《稅法》需要有《會計基礎》知識,經濟法的公司法,證券法,就要判斷現金流量,凈利率問題,一點會計基礎都沒有,肯定不行的。另外票據問題,如果是非會計專業,也不好理解,肯定要多費時間。《稅法》更加需要有《會計基礎》知識,企業所得稅,財務報表,各項費用,固定資產折舊,增值稅,這樣的基本知識都沒有,可以不用去考。
下面是如何學習的問題,風險管理我沒有考過,也不需要考了,所以我不好回答,審計我也是沒掌握方法,所以也不回答,其他4科我來告訴你:
其實很多人說考經濟法,稅法不需要會計基礎,是個錯誤。
首先是財管:並不像別人說的掌握公式就很容易考過,財管加客觀題,要計算的是80分以上,學財管的底子是財務報表分析,成本會計,管理會計。其中成本計算肯定是年年都有的,這個是屬於容易的題目,所以一定要會算。其次,通過歷年的試卷看,財管的計算類型這么幾個,容易的是財務報表分析,可持續增長率計算,最佳存貨,最佳現金持有量,銷售預算,風險計算,屬於難的有期權股價,這個也是年年考,二叉樹,斯科爾斯模型,肯定要知道,然後融資租賃,企業整體價值評估。10種類型的計算都要會,最基礎的章節是年金,凡事考慮年限的,無非肯定是用到年金和風險的,其中數學最好是學過概率,你像風險計算中的標准差,方差,相關系數,全部是概率到財管的具體運用。
經濟法:
經濟法有點雜,歸納的東西多,歸納完之後,還有其他零散的.
1.歸納時間,這個是第一章,訴訟期限,肯定會考。還有比如多少日登記,多少日見報,多少日發出公告,等等,破產法,公司法合並分立會提及。
2.歸納表決方式,合夥企業法,公司法,破產法,物權法,都會有。
3.歸納組織形式,比如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的,這些合夥企業法,外商法,公司法,破產法,物權法都會有。
4.歸納人事任免制度,比如公司法獨立董事,比如破產法管理人,都會有。
5.歸納能否對抗善意第三人,這個物權法有。
6.歸納其他數字,這個很重要的。
重點章節往往是公司法,證券法,合同法,破產法,物權法。這些章節也容易結合。
稅法:
而稅法不同.
因為你看稅法,出題就有很對性,計算題都是出稅種,叫你算多少稅,分值比例較高,所以你如果計算做得好,考80分都容易,我這么告訴你幾點,你回去好好看看稅法.
稅法從增值稅,除了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外,書上黑體字,都是按照這么一個順序.
1.各個稅的概念
2.征稅對象,納稅義務人.
3.計稅基礎,這個是計算的關鍵,哪些要計稅,哪些要剔除,哪些算組價,你列一張表.
4.納稅時間,地點,稅收優惠.
你按照這4樣,再歸納第5個.
5.與房子有關的稅,你看歷年試卷,年年都會考到.
你這么一歸納,稅法頂多歸納出30頁4A的紙,肯定能過了.
會計:會計我一直頭疼,把最難得看了,但是今年放水,考些不看的地方,但是會計也要有財管的基礎,第二章金融資產就需要財管,未確認融資收益,所以學會計必須有底子,有中級財務會計的底子,有財務報表分析,稅務的知識。
學會計我的歸納不到家,但是還是必須說,各個章節的聯系,金融資產,投資性房地產,非貨幣性資產交換,長期股權投資都是有著聯系,所以這幾章要學好。
然後財務報表,合並財務報表,所得稅會計是難點。
歸納有以下這么幾點:
因為會計其實是考你的會計准則問題,很詳細的,所以首先要
1.歸納會計科目核算內容
2.歸納以什麼價值核算,你比如歷史成本,公允價值,到底是什麼價值。
3.歸納相同點,比如哪些要提減值准備,哪些可以沖回,哪些不可以沖回。
4.對比,資產對比負債,對比所有者權益。
5.共性,資產裡面的,比如金融資產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的資產,共同與差異,金融資產與投資性房地產的共性。
審計我沒學好。
備考中注意這么幾點:
1.不能因為沒有2010年的教材而不預習,用09年的教材預習,最好不要買輔導,報個班比較穩妥,因為你如果面輔導,有以下兩個方面不好,如果你考得多,會感到預習時間不夠,再就是萬一教材改變大,做成了一個印象反倒不好。還不如報個班,把習題班學會就好了。等新書一下來,就趕緊做題。
2.心態放穩,不是很難的考試,只是到了那裡,會有兩個想法,一是題目不難,但是不會,二是感覺一整本書都是重點。
3.最怕的是高估自己,低估注冊會計師,很多考過初級,中級,盲目覺得自己的自學能力不錯。
4.要堅持做大題,最怕的就是看到大題,就腦袋裡面思考一下,不動筆,而直接去看答案。
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懂的問題,可以網路搜索一下「會計考友論壇」或者加我網路HI,或者語音聊聊。
最後祝你考試順利,工作順利。
⑶ 稅法的關系
稅法與其他部門法的關系
(一)稅法與憲法的關系
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稅法屬於部門法,其位階低於憲法,依據憲法制定,這種依從包括直接依據憲法的條款制定和依據憲法的原則精神制定兩個層面。
(二)稅法與民法的關系
民法作為最基本的法律形式之一,形成時間較早。稅法作為新興部門法與民法的密切聯系主要表現在大量借用了民法的概念、規則和原則。但是稅法與民法分別屬於公法和私法體系,其調整對象不同、法律關系建立及調整適用的原則不同、調整的程序和手段不同。
(三)稅法與行政法的關系
1.稅法與行政法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這種聯系主要表現在稅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徵:
(1)調整國家機關之間、國家機關與法人或自然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2)法律關系中居於領導地位的一方總是國家;
(3)體現國家單方面的意志,不需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
(4)解決法律關系中的爭議,一般都按照行政復議程序和行政訴訟程序進行。
2.稅法雖然與行政法聯系密切,但又與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
(1)稅法具有經濟分配的性質,並且是經濟利益由納稅人向國家的無償單向轉移,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備的;
(2)稅法與社會再生產,特別是物質資料再生產的全過程密切相連,不論是生產、交換、分配,還是消費,都有稅法參與調節,其聯系的深度和廣度是一般行政法所無法相比的;
(3)稅法是一種義務性法規,並且是以貨幣收益轉移的數額作為納稅人所盡義務的基本度量,而行政法大多為授權性法規,少數義務性法規也不涉及貨幣收益的轉移。
(四)稅法與經濟法的關系
1.稅法與經濟法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表現在:
(1)稅法具有較強的經濟屬性,即在稅法運行過程中,始終伴隨著經濟分配的進行;
(2)經濟法中的許多法律、法規是制定稅法的重要依據;
(3)經濟法中的一些概念、規則、原則也在稅法中大量應用。
2.稅法與經濟法之間也有差別:
(1)從調整對象來看,經濟法調整的是經濟管理關系,而稅法調整對象則含有較多的稅務行政管理的性質;
(2)稅法屬於義務性法規,而經濟法基本上屬於授權性法規;
(3)稅法解決爭議的程序適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行政法程序,而不適用經濟法中的普遍採用的協商、調解、仲裁、民事訴訟程序。
(五)稅法與刑法的關系
刑法是國家法律的基本組成部分。稅法與刑法是從不同角度規范人們的社會行為。刑法是實現稅法強制性最有力的保證。二者調整對象不同、性質不同、法律追究形式不同。
(六)稅法與國際法的關系
被一個國家承認的國際稅法,也應該是這個國家稅法的組成部分。各國立法時會吸取國際法中合理的理論、原則及有關法律規范;國際法高於國內法的原則,使國際法對國內法的立法產生較大的影響和制約作用。
稅法與國際法的關系:兩者是相互影響、相互補充、相互配合的。
⑷ 稅法和經濟法一樣嗎
稅法主體是稅收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和稅法的基本要素,是稅法上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包括征稅主體和納稅主體兩個方面。征稅機關是主要的征稅主體,征稅委託主體和征稅協助主體則是征稅相關主體;納稅主體包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納稅擔保人,稅務代理人等屬於納稅幫助主體。
稅法主體是稅法上的一項基礎。
⑸ 注會里,經濟法和稅法關系大嗎
本人去年考這兩門,覺得沒什麼聯系!經濟法只要求記,稅法就要求你算,算得要哭!5555
⑹ 稅法和經濟法一樣嗎
稅法主體是稅收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和稅法的基本要素,是稅法上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包括征稅主體和納稅主體兩個方面。征稅機關是主要的征稅主體,征稅委託主體和征稅協助主體則是征稅相關主體;納稅主體包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納稅擔保人,稅務代理人等屬於納稅幫助主體。
稅法主體是稅法上的一項基礎。
⑺ 稅法和經濟法究竟要怎麼學啊
你說的這2門,我都過了。
我說說我的經驗吧。
經濟法:
第一層次重點章節:證券法,破產法,物權法,合同法。
第二層次重點:公司法,票據法,外商法等。
你說的兩門,都是必須歸納的課程。
經濟法這么歸納,帶數字的
比如你按章歸納,公司法,外商法,破產法,物權法,證券法,都有表決制度,表決制度條文裡面肯定帶數字,這個你不能錯。
還有數字,比如組織形式,這個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合夥企業法都有。
還有的數字,比如時間期限,也會考到。這個是最基本的層次,所以必須懂手,自己去歸納,列表。當然輕松過關一頁會有。
然後能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這個幾乎每章都有,所以必須記,考試綜合題最喜歡考。
稅法:
四個層次:
1.納稅時間,納稅地點。這個是比較容易的。
2.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
3.稅收優惠
這些喜歡出小題,稅收實體法中,從增值稅,到企業所得稅,你都可以成一張表,不會混淆。
4.計稅基礎。
這個可是最為重要的,因為計算題就考你計稅基礎是不是夠好。
你只要歸納這么4點,我覺得比經濟法還容易,因為經濟法還是比較雜。
如果你對課本如果不理解的話,我建議你還是報個培訓班比較好,畢竟注冊會計師的難度,已經是最難考的考試之一。
恰好今年稅法新制度是6科裡面最容易的一科,明年難度會加大的。
如果你還需要注冊會計師的課件,網路搜索一下「會計考友論壇」,自己去下。
如果你還有什麼不懂的問題,可以加我網路HI。
最後祝你考試順利,工作順利。
⑻ cpa考試經濟法和稅法關聯性大嗎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1.會計審計(+稅法):這樣搭配無可厚非,有人說先考這個,考了這個等於注冊會計師考了一半,這種說法本身沒什麼錯誤,但是這么搭配是因人而異的,本身會計的難度最大,審計花費的時間比會計還要長,所以這樣的搭配適合底子非常好,並且有時間比較,愛鑽研大題的那種。如果你現在准備的話,可以試試,建議最好試聽網校的輔導班,有10節免費的,其中包括第二章,如果第二章都聽不懂的,建議不要准備。
2.會計稅法(+經濟法/+風險管理):這樣搭配比第1種搭配要少花3個月的適合,這種報法適合大三的學生,專業課即將學完,並且沒有其他考試,只考注冊會計師的,這樣如果考上,對畢業找工作相對好點。
3.稅法經濟法(+風險管理):這種適合考試經驗不足的,歸納能力不強的,適合先從這個考起。
4.財管經濟法(+風險管理/+稅法):這個搭配是最省時間的,但特別針對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學的不錯,並且學過金融的朋友,因為財管的期權股價是最難的章節,其次是企業整體價值評估,數學學得好,有金融底子的,會省時省力。害怕數學的不適合這一條。
注意:這個《會計》與注冊會計師的每一門都有聯系,其中與審計稅法聯系最大。這個《會計》並不是基礎,更不是《會計基礎》,很多學會計的,考這一科,考10多分,20多分都是正常的,大題一個不會的很多。所以最好有點心理准備,這個《會計》需要財管,成本會計的底子,第二章金融資產中,就涉及年金(資金時間價值)的知識。
《經濟法》《稅法》需要有《會計基礎》知識,經濟法的公司法,證券法,就要判斷現金流量,凈利率問題,一點會計基礎都沒有,肯定不行的。另外票據問題,如果是非會計專業,也不好理解,肯定要多費時間。《稅法》更加需要有《會計基礎》知識,企業所得稅,財務報表,各項費用,固定資產折舊,增值稅,這樣的基本知識都沒有,可以不用去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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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中國稅法是屬於經濟法嗎
准確地說,應該是不屬的。稅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其與經濟法的區別主回要表現在:一答是調整對象不同。經濟法調整的是市場調控、經濟管理、社會分配等特定的經濟關系;而稅法調整的稅收法律關系不僅與經濟活動有關,還包含行使國家職權、實現稅務行政管理職能的內容。二是功能作用不同。經濟法的作用主要是協調經濟運行,限制市場的不公平競爭和其他負面效應,保障社會公共利益;而稅法最基本的作用是保障國家財政收入。盡管近年來稅收作為實現國家經濟政策的主要工具之一,在經濟調控中扮演重要角色,使稅法在功能作用上與經濟法有重疊,但二者的基本作用還是有明顯區別的。三是法律性質不同。總體上稅法屬於義務性法律規范,而經濟法屬於授權性法律規范。四是爭議解決方式不同。經濟法主要採取協商、調解、仲裁、民事訴訟等爭議解決方式,而稅法更多地採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
⑽ 稅法與經濟法的關系,非常密切,但也有較大的區
稅法屬於經濟法體系內的一個法種,屬於國家干預經濟運行的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