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離婚時如何舉證生活費都是由一方承擔,水電有銀行賬戶,買食物消耗類物品都是現金呀
舉證2人分居或感情不和或無實際夫妻生活就行了,不要去舉證會造成討論或爭版論的理由,一般權初婚申請離婚,第一次判決,只要一方不願意,另一方再委屈也離不了的6個月後可再申請,就會看理由了,第一次申請,你再委屈也離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