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際金融-遠期外匯交易
英鎊對美元的貨幣對是GBP/USD,即期匯率是1.9000/20,遠期掉期點是400/350,BID價數值大於ASK價的數值,表示遠期貼水。
三個月遠期匯率:1.8600/1.8670
1、英國商人立刻付款,德國商人收到的英鎊可以兌換到2000美元,德國商人按市場價賣出英鎊,採用的匯率是1.9000。德國商人要求對方支付的英鎊金額=2000/1.9=1052.63英鎊
2、英國商人3個月後付款,德國商人在3個月後收到的英鎊要兌換成2000美元,需要按3個月的遠期匯率賣出英鎊,3個月遠期賣出英鎊的匯率是1.8600,德國商人要求對方支付的英鎊金額=2000/1.86=1075.27英鎊。
② 遠期外匯交易,外匯期權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各有哪些優缺點
外匯市場中的外匯遠期、外匯期貨、外匯期權和外匯掉期等金融工具,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各有優缺點。就對沖方式、交易成本和結算等一系列綜合因素來看,外匯期權具有相對優勢。
外匯期權是期權的一種,即期權買方在向期權賣方支付相應期權費後獲得一項權利,有權在約定的到期日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協定匯率和金額同期權賣方買賣約定的貨幣,同時權利的買方也有權不執行上述買賣合約。
外匯遠期是交易雙方約定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某種金融資產的合約,交易的是非標准化合約,場外外匯遠期是一對一的關系。而外匯期權是交易雙方約定未來某個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割一定標准數量金融資產的標准化合約,是場內衍生品工具,具備杠桿交易、雙向交易和T+0等特點。
外匯期權近年來成交量不斷攀升,市場活躍度不斷提高,它是原有的幾種外匯保值方式的發展和補充,既為客戶提供了外匯保值的方法,又為客戶提供了從匯率變動中獲利的機會,具有較大的靈活性。
據芝商所提供的數據,2015年前三季度芝商所旗下外匯期權電子執行量達到97%的歷史高位,同比增長7%。2015年3月,外匯期權日均交易量達20112份合約,刷新歷史最高紀錄。
對比外匯期權、外匯遠期和外匯期貨,可以發現,外匯期權不僅與外匯遠期和外匯期貨同樣具有避免匯率風險、固定成本的作用,而且克服了外匯遠期與外匯期貨交易的局限,因而頗得國際金融市場的青睞。
對比外匯遠期,外匯期權具有以下幾個優勢:一是外匯期權投資者如在期權到期前對持有期權進行平倉,所得收益或虧損將即時結算並入兌現;而外匯遠期買賣的每筆交易都有明確的資金清算交割日,並且根據遠期交易的規則,即使客戶進行了對沖交易,投資所獲得的盈利也要在交割日以後才能真正兌現,並且如果交易虧損,虧損金額將會從對沖交易日起凍結,到交割日才真正扣除。
二是個人外匯期權業務採取「差額清算」模式自動為客戶提供到期清算,投資者無需提供交易本金,但個人外匯遠期業務的每筆交易都要求投資者提供本金進行全額清算,增大了投資者的資金成本。
對比外匯期權和外匯期貨,可以發現,外匯期權也具有相對優勢:一是外匯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只有以合約規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期貨合約的權利,但是沒有一定買入或賣出的義務;而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具有合約規定的對等的權利和義務。
二是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以交納交易保證金的形式投資期貨合約。但在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支付期權費,但不交納保證金;賣方收到期權費,但要交納保證金。
三是理論上,外匯期貨交易中,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化,買賣雙方都面臨著無限的盈與虧。外匯期權交易中,買方潛在盈利是不確定的,但虧損卻是有限的,最大風險是確定的;相反,賣方的收益是有限的,潛在的虧損卻是不確定的。
四是外匯期權對沖風險的方式更加多樣化,既可以通過單一期權合約對沖外匯市場不確定性風險,也可以通過多個期權、期權和期貨、期權和遠期等合約構建投資組合對沖潛在的風險。
五是外匯期權不僅可以從多空方向上對沖潛在的風險或者捕捉投資機會,還可以看漲或看跌未來的標的資產價格的波動率,從而在沒法確定外匯方向的時候通過判斷未來波動率增大還是縮小來對沖風險或獲得收益。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外匯期權的價格具有體現市場隱含波動性的性質,在英國脫歐這樣的撼動金融市場的事件中,對預示風險及全面地管理相關貨幣風險更為有效。芝商所旗下的Quikstrike提供了波動性期限結構工具供投資者參考使用。
摘自博客《期權青雲榜》
③ 外匯遠期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的異同是什麼
外匯遠期本質上屬於現貨交易,是現貨交易在時間上的延伸,是期貨交易的雛形。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相同點:
1. 交易的客體相同:外匯
2. 交易的原理相同:通過交易來防範或者轉移風險,最終達到保值或者投資獲利的目的。
3. 交易的行情走勢一致性:與現貨市場的價格存在一定的關聯,外匯遠期和外匯期貨價格之前也存在一致性的特點,否則會產生套利機會,直至套利機會的消失。
外匯期貨和外匯遠期的區別:
1.市場參與者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的參與者非常廣泛。包括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公司、政府和個人等,只要按規定交納保證金,均可通過期貨交易所中具有會員身份的經紀行、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或信用良好的企業等參與期貨交易。在外匯期貨交易中,交易所設有清算機構,因此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參加者不必考慮交易對方的信用狀況,其交易對手方是清算機構,不必擔心違約風險。
②遠期外匯交易缺乏如期貨交易中清算所那樣的中介機構做保障,因此參加者從事遠期外匯交易雖無資格限制,但實際上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
2.交易方式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雙方不直接接觸,買賣的具體執行都由經紀商代理。交易雙方並不知道真正的交易對手是誰,他們都分別與交易所的清算機構打交道,清算機構是交易的中介。由於信用風險小,在進行外匯期貨交易時可以不必考慮對方的信用是否可靠。
②遠期外匯交易可分為銀行之間的交易及銀行對客戶的交易兩種,兩者均以電話、電報、電傳等電訊網路來進行。有時雖然也有經紀商介入,但通常由買賣雙方直接聯系,進行交易。因此每一筆交易都必須考慮對方的信用,難免要承擔一定的信用風險。
3.交易場所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是一種場內交易,即在交易所內進行,按規定的時間,採取公開叫價的方式進行交易,其競爭相當激烈。場內交易只限於在交易所會員之間進行,非會員如要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必須由會員代為買賣。
②遠期外匯交易是一種場外交易,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也沒有交易時間的限制。可以通過電話、電傳等現代化通訊手段,在銀行同業間、銀行與經紀人之間以及銀行與客戶之間單獨進行。如果要委託經紀人進行交易,也不存在任何限制。
4.交易工具不同
①外匯期貨市場上交易的是外匯期貨合約,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標准化的合約,除價格以外,在幣種、交易時間、交易金額、結算日期等方面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交易額是用合同的數量多少來表示的,買賣額最小是一個合同,大的可以是幾個合同。每個合同的金額,不同的貨幣有不同的規定。FX168財經網-外匯資訊以及行情網站。
②遠期外匯市場上交易的是遠期外匯合約,外匯遠期合約無固定的規格,合約細則由交易雙方自行商定。
5.交割方式不同
①只有很少的外匯期貨合同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絕大多數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方式了結,此外,外幣期貨合同中規定合同的到期日為交割月份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不同品種的交割月完全不同,交割月份一般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
②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並且遠期外匯交易沒有交割日期的固定規定,可由客戶根據需要自由選擇。
6.保證金和傭金的制度不同
①在外匯期貨交易中,為確保每一份合約生效後,當事人能對因期貨價格發生不利變動而造成的虧損及時支付,期貨交易所要求買賣雙方存入保證金,且在期貨合約有效期內每天都進行結算,調整保證金。購買或出售外匯期貨合約時都必須交納傭金,傭金的數額無統一標准,一般由雙方自行商定。
②遠期外匯買賣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如果客戶是與銀行有業務往來的公司,通常的做法是公司在銀行享有的信貸額度應隨遠期合同的金額相應減少。只有在個別情況下,如銀行對客戶的信用情況不太熟悉、公司在銀行無信貸額度或信貸額度即將固定時,銀行才會要求客戶存入約為遠期合約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資金作為其履約的保證。遠期外匯交易如果發生在銀行同業之間,一般不收取傭金,只有當交易通過外匯經紀人進行時才支付傭金。
7.交易結算制度不同
①外匯期貨交易由於金額、期限均有規定,故不實行現貨交割,而實行逐日盯市、現金結算,其餘額必須每天經清算所清算,獲利可取出,而虧損則要按保證金的底限予以補充。
②遠期外匯交易合約的盈虧只有到了協定的交割日才進行現貨交割。將交易方向相反的買賣結果相互抵消後,實際資金的移動僅限於差額部分。
8.受監管方式不同
①遠期外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這個市場上做的每筆交易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稅法的制約。
②外匯期貨交易則受到政府較嚴格的管制。
9.流動性不同
①因外匯期貨合約是可以轉讓的,從而大量投機者和套利者參與外匯期貨市場,導致其流動性很好,發展也極為迅速。
②遠期外匯市場最大的參與者是套期保值者,市場流動性差,規模小且不易擴大,而且經常是單向交易,易出現有行無市的情況。
10.交易功能和交易目的不同
①期貨交易的功能不僅能夠規避風險,同時還具有發現價格和投機的作用。期貨交易是眾多的買賣雙方,通過公開、公平、公正集中競價的方式進行的,易於形成一種真實而權威的價格,用於指導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②遠期交易則主要用於規避外匯風險。介於外匯期貨交易和遠期外匯交易的功能不同,二者的目的也有所不同,從事外匯期貨交易的目的有兩種:一是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如套期保值者;再者則是進行外匯投機活動以謀求暴利,如投機者;而從事遠期外匯交易的目的主要是規避外匯風險。
11.報價內容不同
① 在外匯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只報一種價格,即買方只報買價,賣方只報賣價。
②在遠期外匯交易中,買賣雙方要同時報兩種價格,即買賣雙方既要報買價,同時也要報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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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如何理解遠期外匯交易的原理 國際金融課後習題答案
這個世界上就是一個外匯期貨,實際上就是一個奇怪的問題
⑤ 簡述即期外匯、遠期外匯和掉期外匯交易的區別與聯系
外匯市場也是金融市場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進行外匯和用外幣計價的票據及有價證券買賣的市場,也可以說是一切外匯交易業務的總和,包括外匯借貸,兌換,拆借及不同種類外幣的買賣.它是由各國中央銀行,外匯銀行,外匯經紀人和客戶組成的買賣外匯的交易系統.外匯市場有實現購買力的國際轉移,為國際間資金融通提供便利,減少外匯風險等作用.外匯市場是由多種要素組成的有機整體,它有自己的形成和運行機制,包括供求機制,匯率機制和效率機制等,傳統的外匯市場交易主要包括:即期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套匯交易,套利交易和掉期交易
1.根據外匯是否可自由兌換分為自由外匯和記帳外匯.
2.根據外匯買賣的交割時間分為即期外匯(或現匯)和遠期外匯(或期匯).
3.根據外匯的來源分為貿易外匯和非貿易外匯.
1.即期外匯交易 (Spot Transaction):
又稱"現匯交易",是指外匯買賣雙方成交後在兩個營業日內進行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2.遠期外匯交易 (Forward Transaction):
又稱"期匯交易",是指外匯買賣雙方成交後,按約定的匯率於未來某一日期進行實際交割的一種交易方式.
3. 掉期交易 (Swap Transaction):
(1)概念:在買進或賣出某種外匯的同時,賣出或買進同一幣種,同等金額但交割期限不同的外匯.
(2)形式:
a)即期對遠期的掉期
b)即期對即期的掉期
c)遠期對遠期的掉期
即期外匯交易:又稱為現貨交易或現期交易,是指外匯買賣成交後,交易雙方於當天或兩個交易日內辦理交割手續的一種交易行為。即期外匯交易是外匯市場上最常用的一種交易方式,即期外匯交易占外匯交易總額的大部分。主要是因為即期外匯買賣不但可以滿足買方臨時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幫助買賣雙方調整外匯頭寸的貨幣比例,以避免外匯匯率風險。
遠期外匯交易:跟即期外匯交易相區別的是指市場交易主體在成交後,按照遠期合同規定,在未來(一般在成交日後的3個營業日之後)按規定的日期交易的外匯交易。遠期外匯交易是有效的外匯市場中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70年代初期,國際范圍內的匯率體制從固定匯率為主導向轉以浮動匯率為主,匯率波動加劇,金融市場蓬勃發展,從而推動了遠期外匯市場的發展。
掉期交易(Swap Transaction)是指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時期相互交換某種資產的交易形式。更為准確他說,掉期交易是當事人之間約定在未來某一期間內相互交換他們認為具有等價經濟價值的現金流(Cash Flow〕的交易。較為常見的是貨幣掉期交易和利率掉期交易。貨幣掉期文易,是指兩種貨幣之間的交換交易、在一般情況下,是指兩種貨幣資金的本金交換。利率掉期交易、是相同種貨幣資金的不同種類利率之間的交換交易,一般不伴隨本金的交換。掉期交易與期貨、期權交易一樣,是近年來發展迅猛的金融衍生產品之一,成為國際金融機構規避匯率風險和利率風險的重要工具。
⑥ 國際金融中遠期外匯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在交割上的不同點是
外匯期貨交易由遠期外匯交易發展、演變而來,故二者間存在著共性,如:都有相同的交易原理;都是規定在未來日期按既定匯率交割若干數量的外幣;都可以作為避免外匯風險和進行外匯投機的手段等。
區別:
(一)市場參與者有所不同
從事遠期外匯交易雖無資格限制,但實際上遠期外匯市場參與者大多為專業化的證券交易商或與銀行有良好往來關系的大廠商,沒有從銀行取得信用額度的個人投資者與中、小企業極難有參與機會;而在外匯期貨市場上,任何投資人只要依規定繳存保證金,均可通過具有期貨交易所清算會員資格的外匯經紀商來進行外匯期貨交易,因而使外匯期貨交易發展成為一個活絡而有效率的市場。
(二)交易場所與方式不同
傳統的遠期外匯交易,分為銀行之間的交易及銀行對客戶的交易兩種,兩者均以電話、電報、電傳等電訊網路來進行,遠期匯率通常是由買賣雙方的詢價和報價來確定,價格的變動不受任何限制;外匯期貨交易則是由場內經紀人、場內交易商在指定的交易欄旁通過公開喊價,競爭拍賣的方式進行,價格的波動有上下限的限制。遠期外匯交易是在場外進行,一般沒有具體的交易場所;外匯期貨交易只能在受政府管理的期貨交易所里進行,具有嚴格的交易規則和程序。
(三)交易金額、交割期的規定不同
遠期外匯交易的交易金額、交割期均由交易雙方自由協商決定。而外匯期貨交易對上述事項則有標准化的統一規定。要想在期貨市場上進行套期保值或外匯投機,只能按合約標准化的數額或其倍數進行交易。例如在芝加哥國際貨幣市場上,每份英鎊合同的交易額為2.5萬英鎊,每份德國馬克合同金額為12.5萬馬克,日元合同金額為1250萬日元,法國法郎合同金額為25萬法國法郎,瑞士法郎合同金額為12.5萬瑞士法郎,加拿大元合同金額為10萬加元,墨西哥比索合同金額為100萬比索。另外外匯期貨合約也有標准化的交割期限,一般以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份為交割月,且到期日固定在交割月份中的第三個星期的星期三。
(四)交割方式與報價性質不同
只有很少的外匯期貨合同在到期日進行實際交割,絕大多數期貨合同都是在到期日之前以對沖方式了結;而大多數遠期外匯交易在交割日以實際交割兌現。 (五)交易成本與信用風險情況不同
在遠期外匯市場上,銀行為客戶辦理遠期外匯買賣時所發生的費用都包括在買入匯率與賣出匯率的差價中,通常不再另外收取傭金。而外匯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不僅要交保證金,而且要交傭金。因此,相比而言,外匯期貨交易的交易成本較高。
(六)有無保證金的不同
遠期外匯買賣一般不收取保證金。如果某外匯銀行對於對方銀行或商業客戶的信用程度評價較低,可能要求對方繳納一定的保證金或提供某種擔保,如要求客戶存入大約為遠期合同金額5%~10%的資金作為其履約的保證。而外匯期貨交易的買賣雙方均需繳納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量由期貨交易所決定,根據外匯期貨價格的波動情況進行調整,通常每張合同的保證金為900~2800美元。
(七)受監管的方式不同
遠期外匯市場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行管理的,在這個市場上做的每筆交易僅受一般的合同法和稅法的制約。外匯期貨交易則受到政府較嚴格的管制。
⑦ 想知道外匯遠期交易有哪些方式
在外匯遠期交易中,一般有幾種交易方式,分別是:
直接的外匯遠期交易:回是指直接在遠期外匯市場做交易,答而不在其它市場進行相應的交易。銀行對於遠期匯率的報價,通常並不採用全值報價,而是採用遠期匯價和即期匯價之間的差額,即基點報價。遠期匯率可能高於或低於即期匯率。
期權性質的外匯遠期交易:公司或企業通常不會提前知道其收入外匯的確切日期。因此,可以與銀行進行期權外匯交易,即賦予企業在交易日後的一定時期內,如5-6個月內執行遠期合同的權利。 即期和遠期結合型的外匯遠期交易。
⑧ 國際金融外匯交易題
六個月後的即期匯率是不確定的,銀行也無法預測。只能選擇風險最小損失最小的
⑨ 國際金融學關於BSI法和遠期交易避險
BSI法:
第一步:借900萬美元,8個月,4.5%銀行貸款利率
第二步:按即期匯率換成CHF,版1004.4萬瑞士法郎。收到法郎金額。權
第三步:用CHF進行投資
334.8*3%*5/12+334.8*3%*5/12+334.8*3%*8/12=13.392萬美元
13.392/1.0460=12.803萬美元
第四步:927-12.803=914.197萬美元
防範風險14.197萬美元
須支付914.197萬美元
遠期外匯交易法:334.8/1.1130+334.8/1.0850+334.8/1.0460=929.4565萬美元
防範風險高達29.4565萬美元
通過兩種方法進行比較,BSI法支付較少,比較有力。
⑩ 專升本 國際金融 比較遠期外匯交易和貨幣期貨交易的異同點
外匯與期貨是完全兩個領域,所以說分析框架一致,但是細節分析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