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9年3.15消費者權益日購車險有優惠活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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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的來歷
為了擴大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內的宣容傳,使此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促進國家、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這一日期的選定是基於美國前總統約翰·肯尼迪於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表的《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中,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獲得消費安全的權利;取得消費資訊的權利;自由選擇商品的權利;合法申訴的權利。
從1983年以來,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國的消費者組織都要舉行大規模活動,通過各種形式,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集中宣傳消費者的權利、消費者組織的義務,顯示消費者的強大力量。
❷ 聊聊2019的熱點話題關於消費者權益日
每年的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范圍內得到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范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歷屆消費者協會主題:
199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台經濟部首先推出現場直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之友專題晚會。晚會揭穿騙局、陷阱和黑幕以及假冒偽劣商品,受到了極大的關注,自此之後,每年的3月15日,中央電視台都會舉辦315晚會。如今,人們更願意稱之為「315打假晚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