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金發放方式將迎來重大改變,對退休人員來說有什麼影響
很多人於社保了解比較少。對於社保卡的功能也缺乏了解,簡單地認為社保卡的基本功能就是葯店買葯以及住院報銷等,只有去買葯或者去醫院才想到它。
可以看到,這個社保卡越來越集多種應用於一體,極大地方便了參保用戶。如果你還以為社保卡僅僅用於買葯、住院報銷那就真out 了!
Ⅱ 央行銀監會出招,消費金融獲得哪些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66號),創新金融支持和服務方式,促進大力發展消費金融,更好地滿足新消費重點領域的金融需求,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經濟發展新供給新動力,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積極培育和發展消費金融組織體系
(一)推動專業化消費金融組織發展。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新消費領域,設立特色專營機構,完善環境設施、產品配置、金融服務、流程制度等配套機制,開發專屬產品,提供專業性、一站式、綜合化金融服務。推進消費金融公司設立常態化,鼓勵消費金融公司拓展業務內容,針對細分市場提供特色服務。
(二)優化金融機構網點布局。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批發市場、商貿中心、學校、景點等消費集中場所,通過新設或改造分支機構作為服務消費為主的特色網點,在財務資源、人力資源等方面給予適當傾斜。
二、加快推進消費信貸管理模式和產品創新
(三)優化消費信貸管理模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並符合監管要求的前提下,探索運用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開展遠程客戶授權,實現消費貸款線上申請、審批和放貸。優化績效考核機制,突出整體考核,推行盡職免責制度。根據客戶的信用等級、項目風險、綜合效益和擔保條件,通過貸款利率風險定價和浮動計息規則,合理確定消費貸款利率水平。
(四)加快消費信貸產品創新。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消費信貸抵質押模式,開發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還款方式的信貸產品。推動消費信貸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研發標准化網路小額信用貸款,推廣「一次授信、循環使用」,打造自助式消費貸款平台。
(五)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業務產品創新。允許汽車金融公司在向消費者提供購車貸款(或融資租賃)的同時,根據消費者意願提供附屬於所購車輛的附加產品(如導航設備、外觀貼膜、充電樁等物理附屬設備以及車輛延長質保、車輛保險等無形附加產品和服務)的融資。汽車金融公司開展購車附加產品融資業務時,執行與汽車貸款一致的管理制度。
三、加大對新消費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
(六)支持養老家政健康消費。加快落實金融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養老服務機構土地使用權、房產、收費權等抵質押貸款的可行模式。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投放力度,支持社區小型家政、健康服務機構發展。
(七)支持信息和網路消費。大力發展專利權質押融資,支持可穿戴設備、智能家居等智能終端技術研發和推廣。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網路零售平台在小額消費領域開展合作,並在風險可控、權責明確的條件下,自主發放小額消費信貸。
(八)支持綠色消費。加快修訂《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經銀監會批准經營個人汽車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辦理新能源汽車和二手車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可分別在15%和30%最低要求基礎上,根據自願、審慎和風險可控原則自主決定。大力開展能效貸款和排污權、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等綠色信貸業務。
(九)支持旅遊休閑消費。探索開展旅遊景區經營權和門票收入權質押貸款業務。推廣旅遊企業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林權抵押等貸款業務。
(十)支持教育文化體育消費。創新版權、商標權、收益權等抵質押貸款模式,積極滿足文化創意企業融資需求。運用中長期固定資產貸款、銀團貸款、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支持影視院線、體育場館、大專院校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支持農村消費。開展農村住房、家電、就學、生活服務等消費信貸產品創新。設計開發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信貸模式和服務方式。加大對農村電商平台發展的金融支持。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建設多功能綜合性農村金融服務站。
四、改善優化消費金融發展環境
(十二)拓寬消費金融機構多元化融資渠道。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發行金融債券,簡化債券發行核准程序。鼓勵符合條件的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通過同業拆借市場補充流動性。大力發展個人汽車、消費、信用卡等零售類貸款信貸資產證券化,盤活信貸存量,擴大消費信貸規模,提升消費信貸供給能力。
(十三)改進支付服務。擴展銀行卡消費服務功能。改善小城鎮、農村集市、商業聚集區銀行卡受理環境,提高用卡便捷度。促進移動支付、互聯網支付等新興支付方式規范發展。
(十四)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引入社會徵信機構或吸收社會資本成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搭建消費信用信息平台,優化信用環境。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完善金融消費糾紛受理處理機制。建立消費領域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的信貸風險識別、預警和防範機制,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Ⅲ 社保卡里有個「金融賬戶」,怎麼用
領到社保卡後,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和社保卡到開戶銀行激活金融功能,根據銀行規定激活借記功能並設置金融借記賬戶密碼,激活成功後,就可以當銀行卡使用,該手續不可代辦。
社保卡具有現金存取、轉賬、消費金融等服務,由於採用了晶元技術,新社保卡的安全性也更強。只是,只限在境內使用,目前暫不支持貸記功能,但是省內跨行取現免費。
(3)養老消費金融模式研究擴展閱讀:
社保卡的其他功能: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Ⅳ 養老地產的發展模式是怎樣的
隨著中國老齡化人口的快速增長,養老地產、醫療、服務甚至金融業都有望得到政策支持,從而開啟新的經濟增長窗口。8月1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將從建設、服務、模式創新等多個方面加強養老服務業的發展。分析人士指出,隨著政策的出台,「養老地產」逐漸成為房地產市場上繼自住型住宅之外的「隱性剛性需求」。各大房企及險資紛紛試水,但具體的商業開發模式仍處於探索階段。
養老市場規模可觀國務院著手布局
作為民生熱點,養老產業成為國家「十二五」重點發展扶植的產業。隨著養老社區、養老機構、度假養老、社區養老、居家養老等需求多元化,龐大而多樣化的養老市場誕生。據了解,目前全國有80家地產商進入養老地產領域,公開信息披露的養老地產項目達百餘個。
有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到1.85億,占總人口13.7%,中國已經步入老齡社會;預計到2015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將增加到2.21億,老年人口比重將增加到16%。另據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調查顯示,我國城市42.8%的老年人擁有儲蓄存款,預計到2030年,老年人的退休金總額將超7萬億元。
與此同時,「銀發經濟」也在逐漸升溫,目前我國養老服務市場消費需求在3萬億元以上,2050年左右將達到5萬億元,一個潛力極大的新興產業正在形成。
8月16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要加強養老服務能力建設。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按標准同步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也要通過多種方式完善相關設施。重點發展居家養老,同時,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專業化養老機構,鼓勵境外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
本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提出,推動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角」,到2020年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支撐的覆蓋城鄉的多樣化養老服務體系。同時,要切實加強農村養老服務。推動醫養融合發展,探索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促進養老服務與醫療、家政服務、保險(放心保)、教育、健身、旅遊等領域互動發展。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國務院提出的多項措施,將加快養老產業的發展速度和規模,促進養老機構甚至養老地產、養老醫療、養老旅遊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同時,鼓勵境外資本的進入,可以充分吸收國外養老服務業的先進管理手段和服務理念,促進相關產業服務水平的提高。
目前各地政府對於養老問題愈發重視,部分省市已出台養老設施專項規劃,規范行業發展,並從土地、財稅等政策上予以支持。北京市出台的養老設施專項規劃要求,加強土地、稅收、融資政策和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對發展養老服務機構的支持力度。在新城規劃中,要求整合社區資源,建設更多適合老年人養老的場所。
開發商進軍養老地產盈利模式需創新
面對如此龐大的市場,各路資本也都躍躍欲試。目前,社會資本參與養老產業已有所發展,其中以養老社區開發運營為主的養老地產最為集中,越來越多的企業和機構進軍養老地產。據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萬科、保利、首創、綠城、龍湖、復星、遠洋地產等開發商在養老地產上爭奪市場份額,同時越來越多外資機構也前來試水我國養老地產領域。
「養老服務和傳統的物業服務不一樣。」老年人住進來以後不僅需要身體上的照顧,還包括心理上的照顧,還有信仰和追求方面。一直以來,不管是住宅地產還是商業地產,銷售之後的物業運營都是開發商的短板。而養老地產跟醫療有關,其服務水平要求更高更專業。觀察人士指出,養老地產如果不能從後期服務上體現出獨特之處,那麼跟普通的機構養老沒有區別,雷同化的服務勢必會讓養老地產難養老。經營模式之困呼籲全產業鏈再造事實上,養老產業既不是簡單的房地產開發,也不是純粹的醫療保健,而是整合投資、開發、建設、運營、醫療、保險、服務等各個層面資源的系統工程。如何整合卻讓眾涉足者們頭疼。
Ⅳ 養老資產是指什麼
這個就是
用於養老的錢
這一類
可以是錢,也可以是房子
只要可以轉換為錢的都是資產
Ⅵ 什麼是消費金融
你好,消費金融是指消費金融公司向各階層消費者提供消費貸款的現代金融服務方回式,具有單筆授信額度小答、審批速度快、無需抵押擔保、服務方式靈活、貸款期限短等優勢。
消費金融的范疇
1、個人收入
2、消費品購買
3、資本品購買——資本品包括房地產、金融性資產等
4、儲存於金融機構
5、購買保險或養老金
6、財產轉移
Ⅶ 中國改革開放前後的養老保障模式與投保資助型模式的異同點
顧改革以來中國社會的變化,意義最大的、最為根本的變化,莫過於社會結構的變遷。社會結構變遷的核心是社會分層結構的變遷。所謂分層,是對於社會的一種特殊的觀察角度,也就是說從人們社會地位垂直變化的角度觀察社會。分層的本質是關於人們之間的利益或資源佔有的關系。而改革的本質也是關於人們利益關系的變遷,因此,這里研究的也就是在改革開放中人們之間的利益關系發生了什麼樣的變化。
當然,中國是個差異性極大的社會,各地區之間,情況千差萬別,社會關系異常復雜。因此,要想在一篇文章里概括出中國社會分層變遷的全面情況幾乎是不可能的。在這里,只能擇其要者分析一下,談一談主要變化,並對於新近的變化作一點介紹。
一、社會身份分層體制的重大變遷
如果試圖用一句話概括改革20餘年來我國社會分層結構的最主要變化,那麼,可以說,變化的基本特徵是從以「社會身份指標」來區分社會地位向以「非身份指標」來區分社會地位的方向轉化。
這就涉及到了我們對於社會分層的理解。我們知道,在迄今為止有文字記載的歷史中,包括財富在內的社會資源都不是人人平均佔有的。一些社會集團總是會通過一些程序,將獲得某種資源和機會的可能性限定在具備某種資格的小群體內部,為此,就會選定某種社會的或自然的屬性作為排斥他人的正當理由。從現有的制度看,這些屬性通常包括:國籍、文憑、證書、民族、種族、社會出身、地域、宗教等等。在這個意義上,財產制度、所有權制度也是一種「排斥他人」的手段。它規定了財產所有者對於財產的佔有,而排斥他人對此染指。社會分層制度的核心,是在為人與人之間,以及人與資源之間的關系建立起秩序。
中國在50年代中期,在城市和農村普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以後,從法律上說,財產資源屬於全民所有或集體所有了。然而,全民所有與集體所有究竟應該怎樣實現,卻是個難題。因為,財產、資源的分配需要一定的規則或秩序,如果全體人民中或集體成員中,任何一個人都要求行使財產所有權的話,經濟秩序就無法維持。為此,必須建立起一種「社會屏蔽」的機制。正是在這種情況下,由嚴格的戶籍制度、單位制度、幹部工人區分的檔案制度、幹部級別制度等構成的身份制度便應運而生了。該制度將戶口、家庭出身、參加工作時間、級別、工作單位所有制等等作為社會屏蔽的基本指標,對於社會群體進行區分。到了50年代中後期,這樣一套非財產所有權型的社會分層,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穩定的制度體系,並一直持續到1979年的改革開放以前。對於這套社會分層制度體系,我們可以稱之為:「身份制」。
我們知道,一般來說,區分身份地位的指標多是一些非連續型的、異質型的指標,比如,收入是個連續型指標,它難以區別身份,而職業是個非連續的、異質型的指標,它可以區分出工人、農民、知識分子、領導幹部這樣的身份群體。區分身份地位指標的再一個特點是,它們多與一些「先賦因素」(ascribed factors)有關。所謂「先賦因素」指一個人與生俱來的、不經後天努力就具有的因素,比如,一個人的年齡、性別,又如一個人的家庭出身。因此,出生地、戶口類別顯然是個典型的「先賦」指標。
以先賦因素來確認人的身份地位,這樣一種體制的最大特點就是講究等級、秩序。當這種身份得到了法律、法規的認可以後,各身份群體也就難以越軌,沒有了跨越身份界限的非分之想。每一個人都被定位在一定的等級上,整個體制井然有序。此種體制的最大弊端是束縛社會成員的活力和積極性,因為,它將每一個人定位在先天決定的身份體繫上,人們很難突破此種先天的限制、很難超越級別。在此種體制下,人們的後天努力與地位變遷沒有太大的聯系,因此,這是一種缺少公平競爭機會的體制。身份制突出,這反映出中國社會基本上還屬於一種傳統的社會結構,它是市場經濟不發達的產物。
中國自1979年奉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後,身份制開始出現了解體的跡象,身份分層的地位下降,經濟分層的地位上升。筆者試將此種變遷總結為如下幾點。
第一,農民開始突破了戶籍身份的限制,目前,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工,按低的估計總數也有大約7000萬人到9000萬人。農民中還涌現出了一批所謂「鄉鎮企業家」,甚至是百萬富翁、千萬富翁。
第二,「官本位制」有所變化。隨著政企脫鉤,政府各種權力的逐步下放,官員逐漸離開社會經濟運行的中心位置。市場的發展也直接改變著過去的官本位等級制度,傳統上企業的級別是由政府審定的,然而,在市場競爭中,企業地位的高低只能以其資產、產值、利潤的地位來評價。而這種地位的高低是市場競爭、經營效益的結果,而決不是由上級預先可以封許的。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官定的企業級別越來越失去意義。一些原來官定級別很低的企業,一躍而成為有億萬資產的企業,這使得原來官本位的分層次序被打亂了。
第三,「檔案身份」已被突破。市場改革以後,在勞動就業出現大量流動的情況下,人才的「單位所有」受到了很大的沖擊。自此,沒有檔案的就業成為並不罕見的現象。隨著多種經濟類型單位的出現,檔案身份變得不那麼重要了,使人們在就業時不再為檔案身份所困,社會上也出現了負責保管檔案的「人才交流中心」以銜接不同體制之間的差異。所以,檔案身份對於城鎮就業者的束縛已大大松解。
第四,取代傳統的先天身份指標,人們通過後天努力獲得的文憑、學歷、技術證書等作為社會屏蔽和篩選的功能越來越突出。自1977年我國恢復高考以來,文憑、學歷就在社會地位的區分中起到愈來愈重要的作用。80年代以來,中央在制定幹部提升的標准上也強調學歷的重要性,沒有高等學歷的一般都得不到提升。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正式恢復了學位制度,建立了學士、碩士、博士等一系列學位體制,90年代以來又逐步建立了一系列的技術證書制度,如會計證書、律師證書、資產評估員證書等等。中國進入WTO 以後,預計與國際接軌的技術證書將愈來愈成為社會地位區分的基本依據。
第五,產權的「排它」作用將更為突出。如前所述,從本質上看,中國嚴格戶籍制度建立的前提是因為階級體系和所有權體制被打碎了,戶籍等制度成為取代階級和所有權而維持社會秩序、資源分配秩序的基本制度。改革開放以後,整個社會的財產集中化程度有所降低,民間財產的數量有明顯增長。90年代以來,私營企業、股份制企業,以及多種所有權成分的各種企業更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民間擁有財產的數量和形式均有了飛速發展,比如,住房體制改革以後,私人擁有住房的現象已經變得極為普遍。中國人民銀行的調查表明,中國居民存款的年終余額已經達到8萬億的水平。所以,顯然,財產所有權制度地位正在逐漸上升,並有可能成為新的維持秩序的首要制度。
從世界各國結構變遷的基本規律看,在身份分層解體,向經濟分層演進的初期往往是社會矛盾激化的時期。我們遇到的尷尬處境在於,當我國打碎了階級體系的時期,明明社會上已不存在經濟意義上的階級了,但是我們卻在社會政策上大搞所謂「階級斗爭」。當我國從身份分層向經濟分層演變的時期,我國最需要的是一個穩定發展的時期,但是,這一時期卻又是矛盾最易激化的時期。這就是中國在社會分層方面遇到的最大難題。
當然,身份制度畢竟在我國奉行了幾十年,其變遷也會遇到重重阻礙。在世紀之交,身份制的變遷也觸發和激化了一些社會矛盾。目前,比較突出的是作為「社會慣性」運行的戶籍體制與新的社會群體關系之間的矛盾。其表現突出反映為三個方面。
第一,城鄉之間的經濟差距更為擴大。
改革以後,在80年代初期和中期,城鄉經濟差距曾經有所縮小,從指標上看,城市居民消費水平為農村居民消費水平的倍數,從改革前的2.8倍降到2.2至2.3倍。但是,到了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此種差距就已有復歸的趨勢,即城市居民消費水平為農村居民的2.8至3.0倍左右。90年代中期,差距擴大到3.3至3.4倍,到了90年代末、新世紀初葉,兩者的差距更擴大到了超過3.5倍的水平。造成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首當其沖的原因還是僵化的戶籍體制,即由於農民雖然可以外出,但不能實現永久遷移,在市場激烈競爭的局面下,資本大量朝向利潤率高的城市地區集中,農村日趨凋敝,而農村的永久居民——農民當然成為利益受損者。
筆者以為,中國的城鄉二元分割的體制變革已經到了一個關鍵的時刻,即我們不得不對於城鄉居民的身份關系作出較大調整。我們知道,世界各國在實現工業化的進程中都遇到了大量農村人口向城市的轉化問題,但是,他們由於沒有作為「社會慣性」的戶籍制度的制約,工業化與城市化基本上是同步的,即當工業化實現時,城市化也在全國普及。而我國近20年來工業化發展突飛猛進,城市化發展比較緩慢,這樣就出現了一個與主體社會運行脫鉤的、被滯留於農村的巨大的農民群體。此外,多數發達國家曾經用了一個世紀的時間才實現工業化和城市化的轉化,而中國的工業化起步晚、速度快、運作較急,所以,遇到的城鄉轉化的矛盾就更為突出。
第二,城市外來人口、流動人口,尤其是流動人口中的白領層、中上層提出了明確的權利要求。近來,流動人口中的白領層要求取消就業中的戶籍限制的呼聲甚高,流動人口中的企業主要求給予企業經營所在城市的正式戶籍等等。在此種呼聲之下,政府管理部門也作出反應,公安部提出,允許各地根據當地情況進行戶籍改革實驗,實驗的基本原則是:當地需要,當地受益,當地負擔,當地有效。例如,上海、廣州推出「藍印戶口制度」,外來人口取得當地藍印戶籍後,符合在該地生活、工作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請該市常住戶籍。北京市人事部門也對於流入人才的戶籍管理做出了比以前更為寬松的調整。石家莊、寧波等城市甚至更推出全面放開准入標準的戶籍改革。
第三,殘存的戶籍身份利益所引發的矛盾有所激化。與20年前相比,今日中國戶籍身份的利益范圍已經大大收縮了,當然,也還有一些殘存的領域。最為突出的就是各地區不一致的高考分數線和錄取比率。2001年,這方面的利益沖突顯得尤為激烈。在春季的全國人大、政協兩會期間,高考分數線的戶籍差異問題已經作為兩會提案正式登場。在討論中,不少人指出,高考錄取分數線在各地區之間存在嚴重的不平等,一些省份比另一些省份分數線高出200分以上。一些人抨擊高考錄取中的「戶籍優越」、「戶籍特權」,認為中國教育最大的不公平就是高考分數線的戶籍特權和戶籍歧視。他們主張全國型大學的錄取應採取「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主張給予不同戶籍的人以一律平等的錄取權利。筆者以為,此種討論會成為身份分層進一步解體的催化劑。
二、貧富差距與社會穩定
2001年的一些民意測驗顯示,貧富差距問題仍然是多數群眾十分關注的熱點問題。對於貧富差距問題,筆者做過比較多的量化分析,設計、組織過多次調研,也經常收集這方面的數據。如果非常概括地評價一下我國的貧富差距狀況,那就是,我國經濟差距上升的速度過快了一些。二十年來,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貧富差距都有了大幅度的上升。特別是90年代以來,貧富差距有加速拉大的趨勢。用國際上通用的基尼系數的測量方法,全國城鄉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數大約在0.46至0.47之間,不同的調研數據測算略有一些差異,高的有超過0.5的,低的為0.43左右,總之,這些數據都超過了國際上通常認為的基尼系數在0.3~0.4之間的中等貧富差距程度。這樣,在短短的二十年時間里,我國已經從一個經濟平均主義盛行的國家,轉變為超過了國際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國家,貧富差距在這樣短的時期內迅速拉開,這樣巨大的變化在全世界也是不多見的。
我們知道,財富分配的不平等歷來是社會不穩定的潛在根源。尤其是中國社會,歷史上就有「均貧富」的傳統,所以,財富分配的不均等與社會不穩定是一對孿生姐妹。在這里,應著重考慮居民對於收入差距的承受力問題。雖然我國目前的收入差距在國際上還不算是過高的,例如非洲、南美洲的某些國家基尼系數高達0.5以上,有的甚至超過了0.6,但是要注意到,不同的民族對於貧富差距的承受力是不一樣的。像上述的這些高基尼系數國家,由於歷史傳統、文化模式等原因,居民可以承受巨大的貧富差距的壓力。然而就中國的狀況而言,老百姓究竟能夠承受多大的壓力,目前還難以判斷。一方面,長期以來人們已習慣於平均主義的分配製度,歷史上中華文化中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觀念就一直很強。因此,目前的狀況對於中國人來說已是很大的壓力了。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確實看到,與改革前相比,老百姓承受壓力的能力大大增強,對於貧富差距顯示出了相當高的容忍度。
當然,今後十幾年,如果我國的收入差距仍然以上述的高速度發展下去的話,筆者以為,那將會超過我國居民對於貧富差距的承受力、將會引發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對此應有充分的認識。
總之,上述的事實證明,在現階段,我們無論如何是不可能完全消除財富分配的不均等現象的。那麼,怎麼樣才能實現社會穩定呢?
社會學認為,上升流動是社會穩定的「安全閥」。所以,我們應該盡可能推進社會中的上升流動。改革20年來,我國民眾的生活水平有了較大的上升,這就是最好的上升流動。所以,一方面,雖然人們的經濟差距拉大了,但是,另一方面,多數人的生活都有了改善,這就會抵消因差距拉大而造成的不滿。筆者曾經與美國UCLA的D.Treiman教授進行數據上的對比,我們在中國大陸和東歐地區詢問了同樣的問題,即問與十年前的生活相比,您認為您的生活水平是上升了還是下降了。結果,中國的數據顯示,86.1%的城鄉居民認為,生活水平上升了。然而,對於保加利亞、捷克、匈牙利、波蘭、俄羅斯、斯洛伐克的調研證明,平均59.0%的居民認為生活水平下降了。經濟生活水平的上升,是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當然,這也對我國的改革與發展提出了嚴峻的任務,即我們一定要保持住相當水平的經濟增長率。這也就是說,只要「蛋糕」做得足夠大,使得多數人都能夠從中獲得一定的利益,社會也就會相對穩定。
除了經濟水平的上升以外,上升流動也還有多種途徑。比如,因產業升級而實現的上升流動,在這方面,中國目前有很好的契機。我們知道,世界各國的產業演進的基本規律是從初級產業向高級產業演進。從第一產業向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第四產業演進。產業演進的結果使得職業結構變遷。農業勞動者轉變為工業勞動者,藍領勞動者轉變為白領勞動者。我國目前正處在上述產業結構和職業結構演進的關鍵時刻,城鄉居民會因為產業結構與職業結構的升級而實現地位的上升,而且,此種變遷會持續相當長的一個歷史時期。職業地位的上升,會增加該上升群體的社會認同感。所以,職業地位的上升流動是一種社會穩定的良葯,是社會穩定的政治安全閥(political safety-valve)之一。
當然,社會地位的上升可以體現為諸多方面,決不僅僅是只有經濟一個方面。例如,政治地位的上升也是一種有利於穩定的渠道。比如,我們常常進行的評選「五好積極分子」、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以及先進黨員、團員等等。社會學研究證明,政治地位的上升會伴隨著人們對於主導意識形態的認同。(參見下文關於政治分層問題的討論)
與之相對應,社會學的研究也證明,社會地位的下降往往造成該群體對社會主導制度的疏離和不滿。所以,在社會保障體制的建設上,我們應多多關注地位下降的群體。比如,下崗職工、因天災人禍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居民、生活水平下降的農民等等。通過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的措施,盡量緩沖地位下降的不利後果。
三、政治分層與經濟分層
正如上文所述,改革二十餘年來,我國居民的財產收入的差距明顯擴大了。然而,為什麼如上文所說的,老百姓對於貧富差距也表現出了相當高的容忍度呢?為了解釋此種現象,筆者提出了政治分層與經濟分層的觀點。
筆者以為,中國社會分層的一個重要特點是政治分層與經濟分層的區分。中國改革開放以前是政治分層為主的社會,那時社會上人們經濟不平等程度較低,而政治不平等程度較高,甚至存在較嚴重的政治歧視。改革開放以後,政治不平等程度大大下降,而經濟不平等程度卻大大上升。因此,中國改革以來,社會分層結構的變化並不簡單地就是差距迅速拉大的過程。而是經濟上的不平等取代了政治上的不平等。也可以說,政治分層差距的彌合,對於經濟分層差距的拉大起到了一種補償或平衡的作用。
所以,應該分清改革以前和以後社會分層內容的重大區別,改革開放以前,政治分層十分明顯,政治不平等和政治歧視均比較嚴重。在市場引入以後,政治差別縮小了,但人們之間經濟上的差別明顯擴大,因此,取代政治不平等的是經濟不平等。這也就是說中國的分層差別一直就比較大,無論它體現為政治的不平等還是經濟的不平等。
由此,筆者曾經提出,社會不平等是一種深藏在社會結構內部的社會群體之間的關系,政治分層與經濟分層只不過是它的不同的表現形式。分層本質上是人群之間的關系和人群佔有資源的關系,當資源十分有限時,人群之間的關系必然十分緊張,社會不平等的程度也就必然較高,社會各群體之間的差距就比較大。這種較大的差距既可以表現為經濟方面的較大差距,也可以表現為政治方面的較大差距。從這一視角看,改革以來的社會關系並不是更緊張,而是有所寬松。改革二十餘年來,中國經濟增長的速度是不慢的,社會物質資源總量在迅速增長。因此,僅從有限資源會導致人群之間的緊張關系看,造成人群緊張關系的因素已有所減少。從實際生活看,社會各群體之間的緊張關系也已有所緩和。這一點特別表現在政治分層方面。因此,僅從經濟不平等的上升就論證中國社會總體不平等程度上升,這有明顯的缺陷。今日中國畢竟已消除了那種大規模的、具有明顯政治歧視的政治分層現象,這對於緩和群體沖突、整和群體利益起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如果全面地評價社會不平等的狀況,還是應該承認,不平等也有下降的這個方面。
理解政治分層的意義和補償作用,不僅可以解釋居民對於貧富差距的容忍度,而且可以將其作為一種手段,調整社會地位,緩和社會矛盾。
四、社會中心群體與邊緣群體
當我們比較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人群的利益關系時,會發現,社會上的兩個重要群體的利益關系發生了重大變遷。筆者所說的兩個重要的群體就是「社會中心群體」和「社會邊緣群體」。
中國自秦以來始終是一個高度中央集權的社會,因此,中國社會群體的關系可以用一系列同心圓的結構來比擬。處在同心圓中心位置的,筆者稱之為「中心群體」(或「核心群體」),處在外圍的同心圓筆者稱之為「邊緣群體」。例如,中國高級幹部是典型的核心群體,而農民則是典型的邊緣群體。長期以來,中國社會資源的壟斷與集中化程度相當高,由於社會資源常常是由中央統一調配的,因此,越是接近於中心的群體,就越容易獲得資源。比如,政府管理者、重要的專業技術群體等,他們與中心區域接近,因此更容易獲取資源。同樣,如果用城市人口與農村人口比較,城市居民更接近於中心,城裡人所獲資源顯然高於農村人。如果用大城市與小城鎮比較,大城市更接近於中心,大城市居民所獲得的資源大大高於小城鎮居民。如果用級別高的大單位與級別低的小單位比,級別高的大單位更接近於中心,小單位則更接近於邊緣。總之,中心和邊緣是個相對概念,對比任何兩個階層,都可以發現,哪一個更接近與中心區域,從而獲得更多的資源。
筆者曾提出,在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演變的過程中,勞動者參與市場經濟的過程明顯地分成前後相繼的兩個階段。在第一個階段,大批的體力勞動者迅速地參與到了市場經濟中來,而在這一階段腦力勞動者參與市場經濟卻並不明顯。體力勞動者參與市場經濟後,立即從市場經濟中獲得了利益,這一點比較充分地體現在改革初期農民收入的大幅度上升和工人獎金的大幅度提高上。在這一階段,腦力勞動者以及腦力勞動者聚集的科研、教育、文化、衛生等部門還遠遠沒有進入市場經濟,因而腦力勞動者從市場經濟中獲得的利益也就很少。體力勞動者與腦力勞動者在獲利上的這一多一少,就是當時人們所說的腦體倒掛。在這一階段,腦力勞動者、知識分子處在一種十分尷尬的地位上,一方面從理性上和理論上他們是支持改革的,但另一方面從經濟利益上看,他們卻並沒有從市場經濟的改革中獲得較多的利益,如果與在這一階段獲利較多的體力勞動者比,甚至有被相對剝奪的感覺。因此,如果從本節所闡述的勞動者參與市場經濟兩階段的理論看,我們就比較容易理解,為什麼在這一階段知識分子表現出了很大的不滿,在這種不滿情緒的背後確實有著很強的經濟動因。相反體力勞動者對於這一階段的改革卻持基本的滿意態度,這顯然也是經濟利益使然。
在第二階段,市場經濟的發展已遠遠超出了農業、採掘業、製造業、建築業、交通業等的范圍,金融業、保險業、房地產業等在這一時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科研、教育、文化、衛生等也紛紛向市場經濟轉軌。科研機構由過去的國家撥款的事業單位轉軌為自己拉項目、自負盈虧的企業經營單位,教育由過去的全額國家負擔轉軌為普遍收費制度,文化單位迅速地走上了商業經營道路,醫院在市場經濟中也大大地提高了收費標准。上述變遷使知識分子群體在收入分配中明顯受益,而體力勞動者在這種競爭中卻處於明顯的劣勢。再加上近年來國營企業虧損、停產、半停產的比例愈來愈高,企業中技術人才已大量流失,剩下來的已大多是技術水平不高的體力勞動工人,這些人的收入水平已成為工薪層的底層。腦力勞動高於體力勞動的情況也因此而更為突出。這種狀況從本質上看也是市場競爭的結果。作為上述經濟利益調整的結果,我們也可以明顯感到在這一階段,腦力勞動者、知識分子的不滿情緒已大大平息,而與此相對應,工人、農民中的不滿情緒卻有很大上升。因此,在目前這一階段,社會不穩定因素的焦點是集中在工人和農民身上,特別是集中在那些停產、半停產企業的工人和生活水平有所下降的農民身上。
進一步的觀察,我們還可以發現這樣的規律:在我國由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各社會群體參與市場經濟的步驟和速度是不一致的。社會地位較低的邊緣群體是最先進入到市場經濟中來的,而社會地位較高的群體進入市場經濟的速度則明顯低於前者。為什麼會如此呢?這是因為,第一,在制度變遷中,社會中心群體往往在原體制中享有較多的利益,這樣他們如果脫離原體制而進入到新體制中來就會喪失在原體制中的很多利益,因此這種利益上的患得患失阻止了他們較快地進入到市場經濟中來。相反,對於社會邊緣群體來說,他們在原體制中本來就僅享有較低的利益,因而,當制度變遷發生時,他們很容易脫離原體制而進入新的體制,並且迅速地享有了新體制所帶來的利益。而當制度變遷達到一定程度,當新體制所帶來的利益愈來愈明顯、當舊體制愈來愈難以維持時,過去的那些社會中心群體才會愈來愈多地進入到新的體制中來。第二,從價值觀念上看,幹部、知識分子作為社會的中心群體,較多地受到原體制思想體系的熏陶和束縛,在社會變遷中不容易一下子擺脫原來的思想體系而進入到新的觀念體系中來,思想體系的變遷需要有一個緩沖的過程。相反,體力勞動者作為社會的邊緣群體,受到原體制思想體系的熏陶和束縛本來就較弱,當具有吸引力的新體系出現時,他們很容易就擺脫原來的體系而進入到新的體系中來了。因此在80年代,當廣大知識分子還在義正詞嚴地進行「義、利之辯」、還在討論該不該下海掙大錢時,廣大的體力勞動者早已參與到市場經濟中來了。當然,知識分子由於在知識、信息、技術、社會聯系等眾多方面明顯地佔有優勢,因而他們雖然在參與市場經濟的階段上遲了一些,但憑借這些優勢卻又在第二階段後來者居上。
社會中心群體進入市場的社會後果有正向和負向兩個方面。從正向作用看,我國一度存在的「腦體倒掛」問題已經得到解決,從全社會的分配看,高技術、高新產業以及高教育、高素質等因素在財富分配中發揮的作用日益明顯。同時,它也影響了「精英」的配置,即出現了「政治精英」隊伍縮小、「經濟精英」隊伍擴大的局面(參見下文關於精英的分析)。這也應看作是正向的變化。
但是,社會中心群體進入市場的負向作用也是很嚴重的。隨著社會中心群體進入市場,權力與市場相結合的機會大大高於市場轉型的第一階段。很多社會中心群體利用手中的公共權利牟取「小集團」的或個人的私利,在一些幹部、一些執掌種種權力的政府官員、一部分接近權力關系的專業人員中,貪污、腐敗、侵吞國家財產的問題已經變得相當嚴重。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公共財產通過各種渠道被轉化進私人的「腰包」。近一段時間,「白領犯罪」問題凸現,如此等等。因此,在這一階段,尤應注意防範權錢交易的腐敗問題。
本文一開始說過,改革以前的「身份分層」之所以不公平,就是因為它是用先天的因素而不是靠後天的努力來決定人們的社會地位。我們發展市場的合理性,就是因為市場可以創造一種公平競爭的場所,人們通過自身的努力來爭取競爭的成功。然而,在市場演進的這個第二階段,由於利用公共權利獲取市場利益現象的頻繁發生,我們原來期待的市場公平卻又不復存在了。利用公共
Ⅷ 招商銀行消費金融是戰略制高點
在2019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明確指出要「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要努力滿足最終需求,提升產品質量,加快教育、育幼、養老、醫療、文化、旅遊等服務業發展,改善消費環境」。2018年8月,銀保監會曾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信貸工作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通知》,釋放了鼓勵消費金融發展的政策信號:
「積極發展消費金融,增強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適應多樣化多層次消費需求,提供和改進差異化金融產品與服務。支持發展消費信貸,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創新金融服務方式,積極滿足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升級型消費的金融需求。」
既然如此,為年輕人提供足夠的消費金融產品支持,便是2019年消費金融監管政策的應有之義。
展望2019:
消金走出低谷的希望在哪裡?
消費金融不是哪幾家機構盤里的菜,消費金融是一個生態,在這個生態中,既需要銀行等持牌機構,也需要互聯網平台,你之砒霜,我之蜜糖,多層次體系才能確保生態的流動性。
用戶的信用是流動的,從低到高,低點時若無人問津,壓根就沒有高點可言。互聯網平台主攻融資難,用高息的漏斗從徵信白戶中過濾出相對優質的用戶,接下來,銀行上場,解決融資貴的問題。在這個過程中,互聯網機構為銀行輸送了大量的徵信用戶,是整個消費金融生態的流量入口,不可或缺。
建設強大的國內消費市場,要激活年輕人的消費潛力,要鼓勵消費金融的發展,也因此,市場需要互聯網消費金融機構的重新崛起。
也許,這便是消費金融機構於2019年走出低谷的希望。
Ⅸ 保險專業研究壽險需求問題,用到國內最新的模型都有哪些,比如羅傑斯特還是什麼,求助
我國壽險業應確立以「風險保障加適度理財」為主流的產品發展戰略。 對我國保險業來說,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教訓不是創新過度,而是創新不足。 利差損和償付能力不足是壽險業當前的主要風險。 保險監管作為上層建築,應該適應並服務於經濟基礎,不能超越行業發展階段。 關於保險業幾個問題的思考 ◎ 撰文 陳文輝 由於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以及人口老齡化等因素的影響,商業保險存在巨大的發展空間。但經過多年增長,保險業出現了業務增速放緩、盈利能力不強、社會形象較差等問題。這些問題,既是社會經濟發展大環境影響所致,更是行業近年來粗放經營所積累矛盾的集中反映,制約了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要解決社會要求與行業發展之間的矛盾,就需要認清保險的本質和功能,推動行業大力創新,提升風險管理水平,不斷改進和完善保險監管。 關於保險業的本質和功能 保險業存在的種種問題,根源在於行業發展偏離了正確的方向。破解困局的關鍵,就是要准確把握保險的本質和功能,正本清源,選擇科學的發展道路。 保險是一種風險轉移工具和財務穩定器。保險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通過購買保險,消費者可以獲得損失補償,或是實現人生不同階段的財務平衡。比如,消費者購買重大疾病保險,在罹患約定的疾病後,可以得到相關費用的補償或賠付;消費者購買養老保險,可以在財務狀況較好時積累資金,達到一定年齡後轉換為終身年金,獲得養老資金保障。 從發展歷史來看,保險從提供風險保障起家,逐步產生了金融屬性。現代保險源於海上貿易的興起,最早出現的是為貨物等提供風險保障的財產保險。這類保險以財產為標的,保額固定,保障期限較短。後來,出現了以人作為標的的保險,保險的表現形式逐漸復雜起來。在保險金額上,財產的保險金額不能超過其實際價值,而對於人來說,由於生命無價,健康無價,保險金額沒有價值上限;在保險期限上,財產保險多為1年期,而人身保險特別是壽險往往長達10年期以上。壽險產品會形成很大的資金沉澱,這部分資金是有成本的,應向保單持有人提供相應的投資回報。因此,壽險產品具備了一定金融屬性。 保險業與金融業既緊密聯系,又存在本質區別。隨著壽險業快速發展,保險資金沉澱的規模越來越大,行業資金積聚、資金運用等金融功能越來越強。保險公司逐漸成為資本市場最重要的機構投資者之一。麥肯錫研究指出,保險可以通過聚合的方式將投保人的短期資金轉化為可集中使用的長期投資,支持國家的長期經濟建設。同時,保險業與銀行業在監管理念上也存在一定趨同。隨著行業發展,現代保險的金融屬性將日益凸顯。 但是,我們也應看到,保險業與一般金融業仍存在著本質差別。從業務特點來看,銀行主要為儲戶提供儲蓄產品和理財類產品,儲戶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同時,獲得一定增值;證券類機構主要為投資者提供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產品;保險公司應主要為保險消費者提供風險保障類產品。從此次金融危機的影響來看,以投資銀行、商業銀行為代表的傳統金融業損失巨大,而保險業特別是嚴格意義上的保險公司、保險業務受到的沖擊較小。比如,AIG、ING等國際保險集團陷入困境,主要是受累於類銀行業務。究其原因,並不是保險業的風險管控能力強,或是經營水平高,主要還是由於保險業務與金融業務在客戶群、流動性、杠桿率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異。有鑒於此,此次金融危機後,從保險監管到業界都有很強的區隔保險業與一般金融業的呼聲。 保險業要集中精力做好主業,不應盲目開展綜合經營。保險業的風險特徵顯著區別於其它金融行業,不顧自身發展實際,貿然開展綜合經營,將給機構個體及整個行業的發展埋下隱患。金融危機中,多家開展綜合經營的國際保險集團,因對非保險業務特別是類銀行業務的風險管控不力而陷入困境。反觀國內,不少保險公司仍然以綜合經營為發展目標。保險業已出現了投資銀行,甚至開辦銀行的案例。部分公司以資本為紐帶涉入銀行業務,並將做大規模、獲取利潤的目標寄予其中,這種現象應引起我們的重視。 我國保險業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保險機構應把經營重點應該放在主業上,不斷提高專業水平,服務社會經濟發展對風險保障的需求,不應盲目追求混業經營。同時,監管部門不能隨波逐流,人雲亦雲,對綜合經營津津樂道;要清醒認識到,開展綜合經營,個別公司可以嘗試,但對於一個行業是不行的;在日常監管中,要始終把握准行業發展的方向。 我國壽險業應確立以「風險保障加適度理財」為主流的產品發展戰略。當前,我國壽險業發展存在著過於偏重投資理財的問題,多數壽險產品風險保障弱化,投資回報不高,產品競爭力嚴重不足,造成銷售誤導等問題,制約了行業的科學發展。充分發揮保險本質功能,確定合理的產品發展戰略,已成為破解困局的關鍵。 經過多年來的發展,保險業已初步形成了一個充滿活力和競爭的市場,盡管各公司的發展模式各異,但不外發揮風險保障和投資理財兩個基本功能。從行業實踐來看,個別公司根據自身的經營優勢,可以通過只發展純保障型或投資理財型產品取得成功,但卻無法將其作為行業產品發展戰略的主流,原因在於:一是如果壽險業只提供純風險保障型產品,無論社會經濟發展階段、行業發展水平還是國民消費習慣,都難以實現。二是將投資理財作為主要發展方向,則更不是一種現實的選擇。一方面,拋棄風險保障功能,行業就失去了在整個社會分工中立足的根本;另一方面,行業投資能力有待提高,近年來的投資回報與客戶預期差距較大,與其他金融產品相比也缺少優勢。例如2011年壽險業投資收益率為4.07%,而當期固定收益信託收益率約7.79%-8.95%。並且,投資能力提升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長期經驗的積累和持續的人才培養。因此,壽險產品發展戰略應該以「風險保障加適度理財」為主流,即在產品設計中,以風險保障為本,充分發揮行業的本質功能,並適應國民消費習慣,輔之以適當的投資理財功能。 有觀點認為,國內消費者喜歡儲蓄,不願意談論生老病死殘,尊重國民消費習慣,就是要發展理財型產品。這種思想是不對的。應該看到,消費習慣既存在慣性,但又會受到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影響,通過適當的宣傳引導,可以逐漸加以改變。從國外經驗來看,100多年前,美國居民的儲蓄率也很高,但隨著收入增長,社保體系逐漸完善,人們對未來預期發生了變化,消費逐漸替代儲蓄成為人們主要生活方式。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居民消費習慣也將逐漸改變,年輕人中的「月光族」就是典型例證。保險消費者已將車險、企財險等純保障型保險作為消費品,並不會因為購買這類保險而要求投資回報。因此,壽險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是可以通過培養教育而逐步改變的。以保定的保險村為例,當地村民全部購買了意外傷害保險,超過80%的人購買了重大疾病保險,充分體現了將壽險產品作為消費品,發揮其保障功能的消費觀念。 讓消費者逐步樹立保險消費理念,就是要大力貫徹以「保險保障加適度理財」為主流的壽險產品發展戰略,使壽險產品具備較強的保障功能,使消費者真正體驗到保險保障的作用,逐漸降低對投資回報的預期和依賴。通過全行業的共同努力,使保險切實走入千家萬戶,成為一種消費習慣,甚至是一種消費時尚。 關於保險業的創新 創新是一個行業成功的靈魂,保險業也不例外。回顧過往,保險業曾通過創新獲得了快速發展的契機,但是,目前行業卻在創新問題上躑躅不前。有人認為,保險產品是用來賣的產品,不是用來買的產品,只有通過推銷才能銷售出去的,也有人說,保險產品類型屈指可數,很難突破創新。這些錯誤觀念,集中反映了當前行業缺乏創新意識和創新方法的矛盾。市場主體和監管機構應積極對待創新,認真反思總結行業創新的經驗教訓,將創新作為推動行業科學發展的強大動力。 保險業近20年的持續快速發展歸功於創新。從行業發展歷史來看,保險業既是創新的實踐者,也是創新受益者。從1996年產、壽險機構分設開始,壽險業所經歷的幾次大創新,都帶動了整個行業的迅速壯大,創新已經成為行業發展的主要推動力量:一是個人營銷模式的引入,將營銷人員的潛力激發出來,帶動了銷售的快速增長;二是通過產品形態創新,引入了分紅、投連、萬能等新型產品,既控制了保險公司的利差損風險,也滿足了當時消費者的需求。2012年前4個月,新型產品合計保費收入3456億元,占壽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的84%;三是通過引入銀郵代理渠道,有效拓寬了保險銷售渠道,推動保費收入的快速增長。2012年前4個月,銀保保費為1880億元,占壽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45.8%。 對我國保險業來說,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教訓不是創新過度,而是創新不足。此次金融危機的產生,並不是因為金融機構創新過度,而是由於部分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偏離了正確方向,脫離實體經濟自我循環。國內保險行業創新的主要矛盾集中於創新不足,而不是創新過度,或者說以前有過創新,但現在面對新形勢、新局面,創新的思路不寬、動力不足。我們應該積極看待創新,創新本身就是不斷突破既有約束的過程,絕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情;同時,從廣義上講,創新既包括產品形態、服務、渠道、營銷體制等方面改進和探索,也包括新技術的引進,客戶、銷售等要素的匹配,以及政策制度的完善和健全等內容。 監管部門要以最大的寬容對待創新。監管部門要堅定不移地鼓勵、支持創新,並以最大的寬容度對待創新,以及創新所產生的問題。創新是有風險的,是可能失敗的。監管部門要認清創新行為的本質,對創新過程中產生的風險,保持寬容,並積極予以化解;對於假借創新之名惡意違規或規避監管的行為,要予以嚴厲打擊。監管部門要緊跟市場創新的步伐,及時調整政策規定,不留監管空白。 保險公司要充分發揮創新主體的主動性。保險公司應廣開思路,走在市場發展的前沿,對於監管法規沒有明確限制的都可以嘗試,不能存有「等、靠、要」的消極思想,被動等待監管推動創新。創新要充分關注實體經濟的發展要求,要充分關注消費者真實的保險需求,特別是在意外保障、醫療、養老等方面的需求。保險公司不能為創新而創新,當前一些保險產品創新,說不出目的,講不清價值,算不出收益,成了一筆糊塗賬,必然得不到消費者的青睞。只有與需求相結合的創新,才是有生命力的創新,才是能夠為消費者、為公司、為行業、為社會帶來價值的創新。此外,保險公司在創新過程中,要時刻關注、深入研究潛在的風險,做好風險防範和化解。 關於保險業的風險 保險業界的權威組織——日內瓦協會認為,典型的保險業務不會造成系統性風險,本次金融危機中,保險業不是風險的製造者,而是風險的承擔者,起到了穩定金融系統的作用。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對行業的風險問題放鬆警惕,一方面,利差損等既有風險因素將長期存在;一方面,行業粗放的發展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利差損和償付能力不足是壽險業當前的主要風險。利差損風險源自壽險業務的長期性。如果保險機構脫離實際資金運用能力,盲目提高預定利率,很有可能在保單存續期間形成重大損失,對此,我國壽險業的教訓是十分慘痛和深刻的。上世紀末,在銀行利率持續走低的情況下,部分壽險公司未能及時調整產品策略,繼續銷售高利率保單,雖經監管機構採取措施,但前期銷售保單已經形成了巨額利差損,造成了我國壽險業曾經歷過的最大風險。近年來,監管部門和市場主體積極採取措施,通過多種方式化解既有風險,並已初見成效。我們應繼續堅持「化解存量,防止增量」的理念,一方面,將化解利差損風險作為一項長期工作,常抓不懈,不因一時的成果而放鬆警惕;一方面,當前資本市場持續走低,影響了行業投資收益水平,要加強風險管控,避免在業務發展中出現新的利差損風險。 償付能力不足的風險,是保險公司沒有足夠資金履行對保單持有人賠付義務的風險。對於我國當前快速發展的保險市場而言,償付能力趨緊甚至不足的風險,具有一定的長期性。一是保險業務規模持續增長,對於資本的需求將不斷增加。從長遠來看,社會經濟發展為保險業提供了巨大的發展空間,業務規模擴張帶來的償付能力壓力將長期存在。二是行業成本高企,業務價值增長緩慢的粗放發展模式仍將持續一定時間。發展方式的變化是細微而緩慢的,從粗放經營轉換到集約化經營不可能一蹴而就。三是行業投資能力有待提高。近年來資本市場低迷,投資收益不容樂觀,難以對公司改善償付能力提供有力支撐。 要積極應對償付能力不足風險,一是要堅持「疏堵並舉」,不斷強化償付能力監管的剛性,並積極拓寬保險公司籌資渠道;二是要推動公司扭轉經營理念,堅持走集約式發展道路,通過改進業務品質帶動規模增長,促進公司強化內部償付能力管理,鼓勵公司創新資本運作方式,加強資本管理。 行業發展偏離正確的方向和信譽問題可能造成系統性風險。傳統的保險業務不會產生系統性風險,但從行業角度來看,我國保險業仍然存在系統性風險隱患,也就是可能動搖行業發展基礎的問題。這類風險並不會突然爆發,但是一旦積重難返,就會給整個行業造成巨大的破壞。 保險業特別是壽險業偏離正確的發展方向,就是放棄了風險保障的基本功能,以投資理財作為行業的發展重點,這一問題在當前的保險公司中並不鮮見。弱化風險保障功能,違背了社會經濟發展對行業的基本要求;以投資理財作為發展方向,卻沒有相應的投資能力,投資收益缺乏比較優勢和吸引力。長此以往,壽險產品、壽險業在金融市場的競爭力將越來越差,無法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失去發展的根本動力。 行業信譽出現問題也會形成系統性風險。保險公司向消費者出售的是一張契約、一份承諾,因此,信用和聲譽是保險業生存發展的基石。然而,當前保險市場頻發的銷售誤導和理賠難嚴重影響了保險業的聲譽。比如,被銷售人員誤導,而購買了並不需要且可能產生退保損失的保險產品,或者,出險卻不能如約得到及時合理的賠付,這些問題將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打擊其對保險產品的興趣,並影響其再次進行保險消費的意願。應該說,除了法定強制保險,普通商業保險並不是生活必需品,消費者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或是購買替代產品滿足自身需求。比如,對於重大疾病風險,消費者完全可以選擇風險自擔,通過儲蓄方式應對。如果任由這些問題繼續,消費者就會遠離保險,行業發展自然難以為繼。 當前要高度關注非正常集中退保風險。壽險產品(特別是銀保產品)的非正常集中退保是今年的風險焦點。近年來,銀保業務快速增長,相當數量的銀保產品為躉繳的短期分紅類產品,銀郵代理機構在銷售時,多以同期銀行存款利息為對比,將投資收益作為賣點。受到資本市場低迷的影響,保險公司投資收益率普遍不理想,無力支撐較高的分紅利率,加之銀行同期利率高企,使銀保產品失去了比較優勢,難以滿足消費者預期。特別是在個別地方,銀保產品分紅不理想,與銷售誤導交織在一起,更容易引起消費者的不滿,甚至出現群體性事件。監管部門與保險公司要認真分析研判非正常集中退保的形勢,提前做出應對預案,及早捕捉風險苗頭,將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關於保險業的監管 當前,國際保險監管處於變革之中,各方利益格局不斷調整,監管理念和手段正在發生變化。我國保險監管應牢牢把握難得的機遇,認真總結反思既往監管工作的經驗教訓,堅持將本國實際與國際經驗有機結合,提升我國監管的國際話語權,促進行業的科學發展。 國際金融監管從機構和理念上都發生了較大改革和調整。從機構變化來看,美國設立了聯邦保險辦公室,歐盟也將原來負責金融監管的三個監管委員會相應改制為具有法人地位的監管局,並賦予了一定的監管職權。從監管規則來看,銀行業出台了巴塞爾資本協議III,保險業正計劃出台包括歐盟償付能力II、美國RBC現代化工程等一系列新的監管規定。從監管趨同來看,保險償付能力監管理念與銀行業資本充足率監管理念正在加快趨同,特別是在風險管理、償付能力管理等方面。從國際保險監管格局來看,IAIS充分抓住此次國際金融危機為監管改革帶來的契機,通過推出新的核心監管原則,加快推進監管規則的國際趨同,其在保險監管領域的地位和影響大大提升。 關於保險監管與國際接軌。當前,國際保險監管格局正處於調整和重塑的關鍵時期。受到監管體系和監管傳統的影響,國際上尚未形成統一的監管規則,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正在爭搶引領國際監管規則發展的主動權。我國應順應監管改革潮流,加快推進監管規則與國際接軌,不斷提高我國保險監管在國際上的影響力。一方面,我國保險監管具備較好的與國際接軌基礎。我國已初步搭建起以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為目標,以償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場行為為支柱的保險監管體系,在監管基本理念上實現了國際趨同。特別是,我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採取了與歐盟償付能力II、巴塞爾III等金融監管規則趨同的「三支柱」框架。另一方面,與銀行監管統一遵守巴塞爾III不同,保險監管並無統一的國際標准。這也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在接軌過程中,爭取國際話語權的機會。作為新興市場經濟體的代表,我國理應在國際監管規則制定中佔有一席之地。因此,我們要注重在與國際接軌工作中,充分發揮主動性,既學習引進先進技術經驗,更要不斷將我國保險監管的成功做法介紹給國際社會,影響國際規則的制定,形成有利於我國保險業發展的監管環境。 關於保險監管與本國實際相結合。保險監管必須服務於保險業的發展實際,正如金融業的發展必須服務於實體經濟,與其相適應一樣。脫離了行業實際的監管要求,不論過高還是過低,都不利於行業的科學發展。比如,在償付能力監管制度建設中,對於風險識別、資本覆蓋水平等問題,一定要注重我國保險業的發展實際,監管標准過低無法有效防範風險,監管標准過高將造成資本浪費,降低資本使用效率,削弱行業的競爭力。同時,要對監管進行成本與效益的經濟學分析,既不能留下監管空白,又不要過度監管,重復監管,監管規則應簡單易行、便於問責。 關於保險監管與保險業發展。從歷史來看,市場主體總是首先出現,隨著市場的發展才會逐漸產生監管者,這是一個基本的規律。保險監管作為上層建築,應該適應並服務於經濟基礎,不能超越行業發展階段。從監管規則的發展來看,監管規定往往產生於對市場運行規律的總結,一些監管技術甚至來源於市場主體內部管理工具,比如,巴塞爾資本管理協定就是脫胎於商業銀行內部的風險管理工具,後逐步被銀行監管機構使用和推廣。因此,保險監管可以適當滯後於市場發展,但應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同時,監管者要重視市場主體的意見和建議,與其加強溝通和交流。 關於保險監管與風險防範。保險業是管理風險的行業,其自身的風險管理就顯得尤為重要。對於保險監管者來說,就是要始終抓住風險這一核心要素,客觀審慎辯證地看待發展形勢,把困難估計得充分一些。一方面,隨著風險管理工具的不斷升級,現有風險將得到更好的控制;另一方面,行業風險也在發展變化,潛在的風險將逐漸暴露,新的風險將不斷出現。面對瞬息萬變的外部環境,保險監管者要准確把握並堅決守住風險底線,從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處置等方面,著力完善保險監管體系,使保險監管的每一個環節、每一項工作都能做到有的放矢。具體來看,宏觀審慎監管,防範系統性風險,就是堅持正確的發展方向,防範信譽風險;微觀審慎監管,就是保持個體機構的財務健康,將償付能力監管作為核心。 關於保險監管與消費者保護。保險產品本身比較復雜,消費者受到專業知識水平、信息不對稱等影響,往往處於劣勢,需要監管機構加以保護。監管機構要主動承擔責任,不能寄希望於消費者主動了解保險,掌握保險知識。金融危機後,各主要金融發達國家和地區都加強了金融消費者保護,美國成立了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英國啟動了公平對待消費者項目,我國香港地區設立了投資者教育局和金融糾紛調解中心。 做好消費者權益保護,首先引導保險公司逐步樹立消費者觀念,建立對公司的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公司積極性,使其承擔起消費者保護的職責。要把消費者保護作為一項貫穿保險經營全過程的系統工程來對待:在產品上,要引導保險公司貼近市場,開發切實滿足消費者的真實需求的保險產品;在銷售上,要著力打擊各類銷售誤導;在服務上,要狠抓有關服務規范的落實,著力提升服務水平;在理賠上,要重點解決「門難進,臉難看」的問題。 關於保險監管與市場化。保險業作為我國最先對外開放的金融行業,整個行業的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保險監管要堅定不移地深化保險市場改革,堅持以完善市場運行機制、維護市場秩序作為監管思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功能,更加註重創新監管方法,逐步放鬆市場管制,探索更多市場化的監管手段。 總體來看,這些年的保險監管是富有成效的,現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較為健全的監管體系。但在實際中,還存在著重行政手段,輕市場機制的問題,最終的監管效果也常常是差強人意,甚至出現市場主體、消費者都不滿意的局面。監管者應認真思考市場與監管的邊界在何處,釐清監管職責與市場主體的經營許可權,管好該管的,尊重市場主體的經營自主權,對應該並且可以由市場機制發揮調節作用的事項,要堅決放鬆管制。 (註:本文根據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在中共中國保監會黨校2012年幹部進修一班授課內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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