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互聯網協會互聯網金融工作委員會的發起單位
據介紹,中國互聯網協會互聯網金融工作委員會首批發起單位25家,分別是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平安銀行、光大銀行、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興業全球基金、中國金融認證中心、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上海陸家嘴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中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天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上海銀聯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京東商城、易寶支付、新浪支付、宜信、我愛卡、數米基金網、走秀網、銀率網、上海經爾緯數據技術有限公司等。
❷ 互聯網金融管理師人社部承認嗎
「互聯網金融管理師」是「工信部」組織培訓,考試通過頒發的證書;
「互聯網金融經濟師」是」人社部「組織培訓,考試通過頒發的證書;
看你希望參加哪個培訓考試了,拿的證書不一樣,「工信部」和」人社部「互不承認的。
❸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依託大數據和雲計算在開放的互聯網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業態及其服務體系,包括基於網路平台的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服務體系、金融組織體系、金融產品體系以及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等,並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異於傳統金融的金融模式。
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新興領域。2016年10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8年10月10日,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的《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文件出台並公布。
央行等十部委聯合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從監管層面充分肯定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給互聯網金融制訂了一個明確的邊界和身份。
作為互聯網金融領域理論+實踐型的專業人士,京北金融總裁羅明雄見證了互聯網金融的強勢萌發,認為互聯網金融行業已度過早期粗放發展階段,正在法律框架下走向健康發展的軌道。
(3)全國互聯網金融工作委員會擴展閱讀:
一、發展歷程
中國互聯網金融發展歷程要遠短於美歐等發達經濟體。截至目前,中國互聯網金融大致可以分為三個發展階段:第一個階段是1990年代~2005年左右的傳統金融行業互聯網化階段。
第二個階段是2005 - 2011年前後的第三方支付蓬勃發展階段;而第三個階段是2011年以來至今的互聯網實質性金融業務發展階段。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過程中,國內互聯網金融呈現出多種多樣的業務模式和運行機制。
二、中國現狀
中國金融業的改革是全球矚目的大事,尤其是利率市場化、匯率市場化和金融管制的放鬆。而全球主要經濟體每一次重要的體制變革,往往伴隨著重大的金融創新。
中國的金融改革,正值互聯網金融潮流興起,在傳統金融部門和互聯網金融的推動下,中國的金融效率、交易結構,甚至整體金融架構都將發生深刻變革。
據《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前瞻》分析,在中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主要是監管套利造成的。
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公司沒有資本的要求,也不需要接受央行的監管,這是本質原因;從技術角度來說,互聯網金融雖然具有自身優勢,但是要考慮合規和風險管理(風控)的問題。
從政府不斷出台的金融、財稅改革政策中不難看出,惠及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已然成為主旋律,佔中國企業總數98%以上的中小微企業之於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而從互聯網金融這種輕應用、碎片化、及時性理財的屬性來看,相比傳統金融機構和渠道而言,則更易受到中小微企業的青睞,也更符合其發展模式和剛性需求。
當前,在POS創富理財領域,以往不被重視的大量中小微企業的需求,正被擁有大量數據信息和數據分析處理能力的第三方支付機構深度聚焦著。
隨著移動支付產品推出,這種更便攜、更智慧、更具針對性的支付體驗必將廣泛惠及中小微商戶。業內專家認為,支付創新企業將金融支付徹底帶入「基層」。
也預示著中小微企業將成為互聯網金融發展中最大的贏家,這對於中國經濟可持續健康穩定發展也將有著重要且深遠的意義。
❹ 兩個月內70家P2P平台為什麼被點名
8月3日,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委會」)在官網發布了「全國互聯網金融陽光計劃」第八周資產透明度巡查報告,報告指出:聯連理財、樂錢、融投貸、壹文財富、雍和金融、信融投、瑞錢寶、全球貸、金寶會、宏財網,共10家互金企業存在資產不透明情況。
有分析人士認為,只有當監管自上而下的推進行業透明度,並提高不透明的平台的違規成本,平台才會有意願提高自身的透明度。另外一方面,投資人也需要樹立起相關意識,只有當投資人充分了解平台透明度對自身投資安全的重要性,主動遠離透明度差的平台,行業才會得到良性的發展。
監管不到位,投資人肯定不會輕易出手,因為近幾年的融投資讓很多人血本無歸了,沒有正規的投融資市場,很難讓民間資金活起來。
❺ 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與其他金融行業協會的區別
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與其他金融行業協會的區別如下:
一、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成立於2013年11月,是全國金融機構、互聯網機構以及從事互聯網金融行業(ITFIN)的企業、實體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自願組成的非官方、全國性、綜合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二、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將圍繞推動中國互聯網金融(ITFIN)和民間金融健康、快速發展為總體目標,主要開展以下業務:
1、協助政府宣傳貫徹《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 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互聯網金融機構和民間金融機構劃型標准規定》、《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研究和探討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方向、體制、政策、管理等理論和實際問題,調查了解並及時反映從事互聯網金融行業人員的訴求和建議,為政府決策和制定政策提供建議和依據;
3、為從事互聯網金融的企業提供創業輔導、管理咨詢、投資融資、技術創新、企業信息化、資本運作、產業基金、對外合作、會議展覽和培訓活動等服務,積極開展企業徵信評價和培訓認證等服務,積極運用金融創新工具提供增值服務;
4、建立信息平台,收集和發布從事互聯金融的企業所需要的各種信息,為互聯網企業和金融機構開發新品、開拓市場、引進智力與技術提供服務;
5、積極探索建立互聯網金融的行業標准和規范,推動互聯網金融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從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6、加快互聯網金融經營管理人才職業化、市場化進程;
7、積極開展與不同國家和地區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協會和經濟組織的聯系,組織會員參與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8、開展從事互聯網金融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工作,開展理論研討,舉辦相關會議,不斷提高從事互聯網金融企業家的綜合素質;
9、組織推廣先進經驗,宣傳優秀的從事互聯網金融的企業家,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品牌建設及金融創新;
10、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誠信守法,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徵信體系建設,提升職業道德,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11、編輯、出版、發行會刊和年鑒等出版物;
12、承辦會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委託的各項工作
三、中國金融行業協會(英文:China Finance Association),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成立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全行業與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和共同利益,反映企業的願望和要求,溝通企業與政府之間的聯系,推動會員單位之間、國際同行之間的合作與交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為提高金融行業快速發展作出貢獻。是由全國金融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及相關的社會團體和個人自願聯合組成的不受部門、地區和所有制形式限制的行業性組織,是具有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性的全國性社會經濟團體。
四、中國金融行業協會的主要職能:
1、宣傳貫徹國家對外開放、加快發展方式和結構調整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整合資金和項目的合作資源,為會員投資合作提供信息咨詢、項目擔保、價格信用、促成合作等服務,實現共同利益。
3、適時舉辦國際、國內金融論壇交流會議,學習借鑒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金融市場先進管理模式,推進中國與發達國家金融市場、金融人才人力資源的接軌。
4、傾聽會員單位對金融市場發展、金融人才人力資源、金融服務等方面的改革呼聲,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對促進經濟發展和改善金融政策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為穩定金融市場秩序,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服務。
5、適時舉辦會員單位需要的金融人才培訓班、金融管理研討會和相關考察活動等,促進共同提高。
6、及時向會員披露國際經濟和貿易市場的最新動向和相關國家政局穩定情況,提醒會員規避發展風險。
7、組織聯誼活動,增進會員之間的友誼與合作,增強會員與政府有關部門的聯系和相互了解;
8、辦理政府有關部門和會員委託的其它事項。
❻ 中國互聯網協會互聯網金融工作委員會是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嗎
不是。前者難,後者易。
辦後者
辦了後者還是難開戶
不客氣。
❼ 國家關於互聯網金融有哪些法律規定
我國當前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集成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神往傳統金融業態滲透,形成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獨特特色。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得到快速發展,但是我國金融法律體系對互聯網金融這種新的金融業態普遍關注不夠,盡管陸續出台了一些互聯網金融法規,但是互聯網金融法規總體偏少。筆者對現有相關互聯網金融模式對應的監管法規進行了羅列如下:
一、刑法
互聯網金融准入門檻低,僅僅憑借一台電腦,一套200元采購來的源代碼就可以搭建一個P2P網貸平台,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現了一些騙子利用P2P網貸平台惡意騙款跑路事件,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利用互聯網進行非法活動的,可能涉及如下犯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專門監管法規
1、第三方支付法規
2010年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第2號),該辦法第一條規定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該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一)網路支付;(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三)銀行卡收單;(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該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該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法規。
2、P2P網路小額信貸法規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 254號,該通知指出在當前銀行信貸偏緊情況下,人人貸(PeertoPeer,簡稱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產、汽車、設備等,然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有關媒體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運作及影響作了大量報道,引起多方關注。對此,銀監會組織開展了專門調研,發現大量潛在風險並予以提示。由此可見,該通知只是對人人貸的一個風險提示文件。
在2013年11月25日舉行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清晰的界定,主要包括三類情況:資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以及龐氏騙局。
3、眾籌融資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准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這是美國政府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並予以叫停。叫停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至此,被稱為中國式「眾籌」,即利用網路平台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雖然眾籌模式有利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頑疾,但考慮到現行法律框架,國內的眾籌網站不能簡單復制美國模式,必須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眾籌之路才更具現實意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眾籌模式在形式上幾乎很容易壓著違法的紅線,即未經許可、通過網站公開推薦、承諾一定的回報、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構成非法集資的行為。美國為眾籌立法,我們可借鑒美國的JOBS法案對眾籌模式進行規范,但還須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4、虛擬貨幣法規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該通知規定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發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企業」申報指南》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導規則。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明確了虛擬貨幣的稅務處理,即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虛擬貨幣的監管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監管措施還僅僅局限於游戲里的虛擬貨幣。
5、互聯網銀行法規
2001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是2007年被廢止。
2006年1月26日,中國銀監會頒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6年第5號),該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互聯網銀行的重要監管法規。
6、互聯網保險法規
2011年9月2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11〕53號)》,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2012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保監公告[2012]7號),對互聯網保險業進行了向廣大投保人進行了風險提示。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定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進一步完善。
總之,互聯網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意味著新的金融模式的出現,也意味著需要新的監管法規。況且,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尚不完善,有些互聯網金融模式已經出現,但是相關監管規定還處於滯後狀態,即監管空白。期待監管機關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領域的監管。
❽ 工信部發的互聯網金融師證書是真的嗎
假的跟康帥博方便麵一樣,已經脫離了欺騙的范疇,根本就是智商檢測……
❾ 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對互聯網金融影響有哪些
「穩定」與「發展」的順序,這充分說明現階段我國金融工作的兩個重點。
既然「穩定」是題中之意,金融從業機構在大膽創新的基礎上,要嚴守「紅線」,尤其是在吸納老百姓閑散資金時,建議設置合格投資人制度,將風險等級匹配的金融產品銷售給適格主體。
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落實金融監管部門監管職責,並強化監管問責。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突出問題加強協調,強化綜合監管,突出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
現階段,我們觀察在互聯網金融領域比較突出的問題還是非法集資問題。
非法集資有雙重危害,一是損害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二是損害了老百姓的合法財產。
前者正採取穿透式監管等辦法,防止監管套利和鑽空子的不法機構繼續危害現有金融管理制度;
後者,根據老百姓報案,司法機關也在積極應對各類非法集資案件,化解風險,定紛止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