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互聯網金融做什麼的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
互聯網金融(ITFIN)就是互聯網技術和金融功能的有機結合,依託大數據和雲計算在開放的互聯網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業態及其服務體系。
包括基於網路平台的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服務體系、金融組織體系、金融產品體系以及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等,並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異於傳統金融的金融模式。
(1)互聯網新金融擴展閱讀
互聯網金融行業要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建立嚴格、完善的風控體系,形成貸前、貸中、貸後流程管理和決策系統是關鍵。國內互聯網金融公司的風控水平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
互聯網金融的新拐點既是挑戰也是機遇。無論是從業者還是監管者,都已經意識到了這樣一個問題:互聯網金融行業亟需革新,而提升風控能力,成為了推動互聯網金融革新,加速國內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關鍵步驟。
隨著中國互聯網金融不斷向縱深發展,P2P行業在本土化運營過程中出現諸多水土不服的現象。這在很大程度上與政府的介入和監管不足,相關法律法規出現缺位有關。所以在互聯網金融的風控上,政府以及監管機構首當其沖,必須通過制定相關政策法規為行業樹立標准。
⑵ 如何理解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意義和價值
金融創新是創造並普及新金融工具、新金融技術、新金融機構和新金融市場的行為。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要完善金融市場體系,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加快金融創新,是當前階段全面深化金融領域改革的內在要求,也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推動經濟發展轉型的有力杠桿。
1. 進一步提高資金配置效率
我國的金融資源配置總體上呈現出一定的不平衡性,實體經濟仍存在「融資難融資貴」。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綠色環保、城鎮化、小微企業、「三農」等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需求尚未得到很好滿足。金融體系應對圍繞更好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的方式轉變,在時間和空間上更有效率地配置資金。具體可概括為「四新」:推廣新業務,滿足小微企業、「三農」、中西部地區等領域不同客戶的差異性金融需求;開發新產品,拓寬抵質押品的范圍;創新資產證券化業務,盤活存量,用好增量;創新金融服務渠道,不斷提升金融服務的便利性。
2. 更好實現價格發現功能
當前,在我國商品價格放開的同時,資金價格、資源價格仍受一定管制。隨著各個領域自主定價程度的不斷提高,能否形成合理有效的價格,影響和決定著市場能否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這就要求利率市場化等金融改革不斷推進,有效改善發行和交易機制,創新交易品種,培育形成完善的市場基準利率體系。發展遠期、短期等衍生品市場,引導金融資產和大宗產品合理定價。金融機構應當加快完善內外部定價機制,提高差異化、精心化定價能力,是價格更好的反映資金供求關系。
3. 更好的滿足金融消費者需求
目前,我國老闆姓投資渠道主要是存款、股票、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金融產品渠道有限,僅靠現有的市場產品難以有效滿足金融消費者對風險和收益的多樣化要求。很多資金通過表外理財、民間借貸等方式,變相投到房地產等過熱領域。資本投資市場的失衡狀態要求銀行機構應當圍繞消費者需求,創新財富管理和理財產品,拓寬投資渠道;創新技術手段,利用更便捷的方式,擴大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公平性和可獲得性,讓金融改革和發展成果更好地普惠及金融稀缺區域。
4. 有效改善風險管理
改革開放的深化,一方面有利於增進經濟活力與競爭力,另一方面也使企業和金融機構等微觀主體面臨一些新的不確定性。例如,匯率市場化和資本項目可兌換等,意味著匯率的波動性加大,我國金融市場業更易受到國際金融試產波動的影響。在「走出去」進程中,我國企業和金融機構將不可避免地承擔更多外匯風險、國別風險等,對風險管理的需求將大大增加。截止2013年6月底,全球場外衍生品市場名義價值已經達到了近700萬億元,利率、匯率、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場發展迅速。金融機構應當發揮在風險管理領域的專業能力,穿心相關金融工具,切實加強自身風險管理,並降低企業經營風險。
5. 推動銀行機構發展轉型
當前,銀行機構粗放型經營方式不可持續,發展轉型迫在眉睫。我國經濟體量大、各地發展不均衡,不同經濟主體對金融的需求也呈現差異化特徵,既需要打的綜合性、國際化銀行,也需要專注於特定領域或地域,擅長做精做細的專業化、本地化銀行。銀行機構一方面應當結合市場需求和自身優勢,開產差異化創新,改進業務模式和形成新的盈利增站點,塑造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銀行機構也應拖過創新實現管理的轉型,完善公司治理,科學設置激勵考核體系,提升管理效率,增強轉型發展的內生動力。以土地制度改革為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林權等系的擔保方式將得到更多應用,增加了相關主體的金融可獲得性,使金融業態在產品、渠道、經營模式等方面出現新的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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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互聯網金融是什麼
那麼現在大家探討的互聯網金融到底是什麼呢?事實上,目前業內存在的各種互聯網金融的探討,其實也一直處於概念模糊之中,各種模式,千差萬別,很難用一個統一的定義來進行界定。所以有必要進行一定程度的梳理,否則大量的討論都建立在基礎定義不同的基礎之上,很難有實質性的意義。
總體而言,目前市場上,習慣把所有涉及到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化經營模式,都定義成「互聯網金融」,當然業內還有一種傾向,其實是更直接、簡單的理解,就是只有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
而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習慣性界定為「金融互聯網」。這種劃分,單純的其實就主體劃分,習慣性將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對立起來,這種對立的後果是引發了業內大量的口水,實質的意義卻非常有限,因為人為排斥了兩者融合的可能性。
暫且撇開定義,我們就現象來看,目前最普遍定義為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大概區分其實是四個模式。
第一個模式是線上P2P模式,(當然P2P背後也開始了很大的分化,拍拍貸模式,人人貸等模式,陸金所、有利網模式等,至於宜信模式,我個人認為是屬於P2P模式,但是更多是線下運作的概念,跟互聯網關系不大,所以暫不為定義互聯網金融。)還有一系列眾籌網站(這個模式目前處於起步階段,國外發展有一定的成績,國內暫時沒看到太多的實質性業務網站,點名時間是個代表,但是帶有一定的公益特徵,還有待觀望)。
第二個模式是以阿里、京東為代表的電商介入金融領域,所形成的各自互聯網金融模式,阿里最具代表性,衍生的金融模式也較多。
第三個模式其實是涉及到銀行支付結算體系的第三方支付,市場上存在了以支付寶、財付通為代表的200多家支付企業。
第四個模式則是大量的互聯網企業介入的金融服務領域,他們更多還是以服務金融機構為主要運營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領域,例如東方財富網等基金代銷網站,還有如融360、好貸網的金融信息服務模式的網站。
如果還有一塊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話,那就是比特幣的出現,很多人把比特幣跟Q幣等同,我認為兩者是截然不同的。Q幣背後是等值人民幣作為信用基礎的,所以Q幣的誕生過程是不創造信用的,社會總體貨幣體系是均衡的。無論你怎麼玩Q幣,都不會給社會貨幣總量產生沖擊。
而比特幣不是,比特幣其實理論上是創造了一種貨幣體系,他存在的信用基礎是人們基礎於對恆定貨幣總量的預期,這種貨幣體系,創造了信用,理論上可以理解為發行了新的貨幣,規模如果足夠大,對社會會產生各種沖擊。
我自己對金融的理解,金融背後第一屬性絕對是政治屬性,也就意味著社會不可能產生脫離政治屬性的金融體系,比特幣的悖論就出現了,如果自娛自樂,那跟金融本質是無關的,一旦影響社會貨幣體系,必須納入監管。去中心化的比特幣,也就只是政治體系裡發行多元化貨幣的一種,所謂的顛覆也就無從談起。
目前市場上,最熱門討論最多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的發展從07年開始,到09年之後發展非常迅速,引起的關注也越來越多,由於進入門檻較低,監管空白,使得這個模式從一開始就處於了充分競爭的格局,為了保持各自的競爭優勢,P2P開始了出現各種分化,分化的背後使得大量的P2P模式。
總體而言,已經脫離了其最早誕生時候的初衷,現在的P2P的本質其實已經是批了互聯網外衣的金融機構了,只是這樣的金融機構沒有牌照準入,也沒有監管涉及,通過這一次金融改革的方向後,未來肯定不僅會發展得很好,而且也會有相應政策來維護這個新新的市場的!
⑸ P2H這種互聯網新金融模式是什麼與p2p的區別又是什麼
區別就是P2P的名聲搞臭了,那些騙子又出新招了,換個名字換個招牌,重新忽悠
⑹ 網路金融是使用互聯網技術跨級配置稀缺資源的一種新的金融制度創新對還是錯
本意是好的,在缺乏足夠的監管的情況下就變成了滋生犯罪的溫床
⑺ 什麼叫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互聯網金融的三大支柱:
1、第一支柱是支付
支付是金融的基礎設施,會影響金融活動的形態。在互聯網金融中,支付以移動支付和第三方支付為基礎,在很大程度上活躍在銀行主導的傳統支付清算體系之外,並且顯著降低了交易成本。在互聯網金融中,支付還與金融產品掛鉤,促成豐富的商業模式。最後,因為支付與貨幣的緊密聯系,互聯網金融中還會出現互聯網貨幣。
2、第二支柱是信息處理
信息是金融的核心,構成金融資源配置的基礎。在互聯網金融中,大數據被廣泛應用於信息處理,提高了風險定價和風險管理效率,顯著降低了信息不對稱。互聯網金融的信息處理是其與商業銀行間接融資和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最大區別。
3、第三支柱是資源配置
金融資源配置指的是,金融資源通過什麼方式從資金供給者配置給資金需求者。資源配置是金融活動的根本目標,互聯網金融的資源配置效率是其存在的基礎。在互聯網金融中,金融產品與實體經濟緊密結合,交易可能性邊界極大拓展,資金供求的期限和數量的匹配,不需要通過銀行、證券公司和交易所等傳統金融中介和市場,完全可以自己解決。
(7)互聯網新金融擴展閱讀:
互聯網金融公司的幾種類型:
1、綜合性互聯網金融平台:依靠傳統金融機構的優勢和長處設計專業、多樣化的理財產品和進行嚴格的風險把控,讓專業機構依託平台提升服務品質,有完整閉合的生態系統和大量用戶的數據積累,獲取資金和資產比較容易,代表企業如螞蟻金服、微眾銀行等。
2、互聯網消費金融公司:通過向消費者提供以消費為目的貸款的金融服務,具備單筆授信額度小、審批速度快、無需抵押擔保、服務方式靈活等特點,擁有自己的風控模型,風險較為可控。「場景」+「用戶」是推動其快速發展的核心因素。以螞蟻花唄、京東白條為代表的消費金融產品與電商場景結合,讓消費金融迅速完成了用戶與資產的獲取。
3、agent model(大數金融):採用數據化的風險管理技術,生產中大金額的個人無擔保貸款,為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提供全流程的信貸外包服務。主要特點可以連接多個資產來源,不承擔風險。但費率較低,幾乎沒有產品設計能力。
4、P2P平台:是通過網路將非常小額度的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商業模型,因資金端和資產端獲取成本較高,老牌平台積累了較多客戶比較有優勢。風控主要看模型和數據,不同平台的風險控制體系差距較大。
⑻ 互聯網金融平台為什麼能成為新趨勢
歸根結底一句話:互聯網進入平台迎合了目前大眾的金融需求,所以成為新趨勢。
互聯網金融平台(ITFIN)網路借貸模式在服務小微企業方面有著獨特的優勢。小微企業主以個人名義,通過正規的網路貸款公司(以此為中介)獲得融資,既能做到方便快捷,又能有效利用社會閑散資本,再加上機構通過網路能有效降低服務成本,符合小微企業需求。
P2P網路借貸平台指個人與個人間通過網路平台達成的小額借貸交易。借款者可自行發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額、利息、還款方式和時間,實現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據借款人發布的信息,自行決定借出金額,實現自助式借貸。
(p2p)是借貸與網路借貸相結合的互聯網金融(ITFIN)服務網站。網路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合同、手續等全部通過網路實現,它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小額借貸是一種將小額度的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商業模型,主要是指個人通過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費用的前提下向其他個人提供小額借貸的金融模式。
金融危機爆發後,歐洲各大銀行為自保普遍出現借貸情況。急於發展業務的中小企業苦於借貸無門,常為一小筆周轉資金不到位而束手無策,網路金融服務首先在英國興起。
中國的情況:銀行信貸偏向國企和大企業,處於夾縫中的中小企業往往很難從正規渠道獲得融資支持,借貸無門。小額貸款公司則受限於資本金的限制,服務客戶有限。在此背景下,網路借貸平台應運而生。
近年來,網路借貸模式在服務小微企業方面有著獨特的優勢。小微企業主以個人名義,通過一般的p2p網路借貸平台、眾城貸APP的正規的網路貸款公司獲得融資,既能做到方便快捷,又能有效利用社會閑散資本,再加上機構通過網路能有效降低服務成本,符合小微企業需求,投融貸P2P就很符合。
P2P網路借貸平台指個人與個人間通過網路平台達成的小額借貸交易。借款者可自行發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額、利息、還款方式和時間,實現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據借款人發布的信息,自行決定借出金額,實現自助式借貸。
最早的網貸模式就是採用無擔保線上模式的網貸機構用網路平台規范個人借貸行為,讓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得到收益。網貸機構的所有借款均是由借入者和借出者之間通過簽訂電子協議的方式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所有資金由第三方平台支付寶、財富通、銀行等託管,網貸機構本身不存放用戶的投標保證金。
⑼ 互聯網金融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哪些方面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