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什麼層次的,本科、碩士?
本科的話我們老師當年給過一個最有意思的論文題目是內:討論一容地居民金融人格對於當地金融發展尤其是建立金融中心的影響,如果說的能上論文扉頁的話應該是:對上海市民金融人格對於上海2020年建成國際金融中心影響的研究。另附:這個的難度應該屬於比較簡單的了。
另外要是實話實說我覺得總體說上海2020年建成國際金融中心太大了,你肯定寫不了,那都是政府部門和他們的智庫調研好久才寫的出來的。因此建議你選擇一些具體一點的題目來著手,不然就算拼湊的出到時答辯時老師稍微問一問你就難受了。
B. 國務院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的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上海有比較完備的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機構體系和金融業務體系,有雄厚的製造業基礎和技術創新能力,有先進的現代航運基礎設施網路。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加快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航運中心和現代國際大都市,是我國現代化建設和繼續推動改革開放的重要舉措;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突破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制約,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繼續發揮上海在全國的帶動和示範作用的必然選擇。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關鍵時期,要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重要性,努力推進上海率先實現產業結構優化和升級,率先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為此,提出以下意見:
一、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重大意義
(一)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既是上海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也是更好地服務於全國發展的需要。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發展水平,是衡量一個國家經濟社會發達程度的重要標志,是一個國家綜合實力、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的集中體現。提高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就業比重和產值比重,提升產業附加值和國際競爭力,是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適應全球化新格局和對外開放新形勢,加快構築新的競爭優勢,提高國家整體競爭力的有效途徑。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有利於上海突破資源環境承載力逐漸下降的制約,增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有利於拓展金融資源運作空間,提高金融資產配置效率,更好地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有利於強化航運樞紐中心地位,更好地滿足周邊地區和全國的國際航運要求;有利於通過改革開放和創新的先行先試,加快形成更具活力、更富效率、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奠定科學發展的體制基礎。
(二)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有利於更好地夯實並充分發揮上海的比較優勢。上海具有比較完善的現代市場體系、現代金融體系、先進的港口基礎設施、高效的航運服務體系,以及便捷的交通運輸網路;有廣泛參與全球競爭的周邊經濟腹地,具有加快形成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有利條件。採取有力措施,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大力發展金融業、航運業等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率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可以使上海更好地發揮綜合優勢,更好地發揮帶動示範作用,更好地服務長三角地區、服務長江流域、服務全國。
二、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三)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解放思想,進一步改革開放,進一步發揮優勢,繼續當好全國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充分發揮對長三角地區乃至全國的帶動和示範作用。要堅持科學發展,不斷擴大發展規模,完善發展機制,提高發展水平;要在發展中優化經濟結構,優先發展金融、航運等現代服務業,以及以高端製造和研發為主的先進製造業,不斷增強服務功能,提高核心競爭力;要在發展中創新發展思路,堅持先行先試,不斷創新體制機制,提高體制運行效率;要在發展中堅持市場化、國際化和法治化,不斷改善投資環境,提高對外吸引力;要在發展中發揮比較優勢,努力完善區域分工,不斷擴大輻射帶動效應,提高專業分工和協作水平。
(四)把握的原則:處理好深化改革與加快發展的關系,堅持以改革促發展,以改革解難題,以改革建制度,為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發展營造良好體制環境;處理好先行先試與制度規范的關系,通過創新和探索,加快與國際慣例接軌,為全國性的制度規范奠定實踐基礎,發揮示範作用;處理好突出重點與全面推進的關系,以金融業、航運業和先進製造業為重點,不斷創新服務業態,不斷提高製造業的核心競爭力和附加值,全面提升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的發展水平;處理好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與發展先進製造業的關系,形成現代服務業與先進製造業相互支撐、相互帶動的產業發展格局;處理好推進金融創新與完善金融監管的關系,在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和開放過程中,努力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處理好推進上海自身發展與區域協作發展的關系,按照國家明確的戰略定位和分工,加強上海與長三角地區以及國內其他中心城市的相互協作和支持,加強與香港的優勢互補和戰略合作,形成分工合理、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
三、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總體目標
(五)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與我國經濟實力以及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基本形成國內外投資者共同參與、國際化程度較高,交易、定價和信息功能齊備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基本形成以具有國際競爭力和行業影響力的金融機構為主體、各類金融機構共同發展的金融機構體系;基本形成門類齊全、結構合理、流動自由的金融人力資源體系;基本形成符合發展需要和國際慣例的稅收、信用和監管等法律法規體系,以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發展環境。
(六)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航運資源高度集聚、航運服務功能健全、航運市場環境優良、現代物流服務高效,具有全球航運資源配置能力的國際航運中心;基本形成以上海為中心、以江浙為兩翼,以長江流域為腹地,與國內其他港口合理分工、緊密協作的國際航運樞紐港;基本形成規模化、集約化、快捷高效、結構優化的現代化港口集疏運體系,以及國際航空樞紐港,實現多種運輸方式一體化發展;基本形成服務優質、功能完備的現代航運服務體系,營造便捷、高效、安全、法治的口岸環境和現代國際航運服務環境,增強國際航運資源整合能力,提高綜合競爭力和服務能力。
四、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主要任務和措施
(七)加強金融市場體系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核心任務是,不斷拓展金融市場的廣度和深度,形成比較發達的多功能、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不斷豐富金融市場產品和工具,大力發展企業(公司)債券、資產支持債券,開展項目收益債券試點,研究發展外幣債券等其他債券品種;促進債券一、二級市場建設及其協調發展;加快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債券市場互聯互通,推進上市商業銀行進入交易所債券市場試點。根據投資者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的需要,按照高標准、穩起步和嚴監管的原則,研究探索並在條件成熟後推出以股指、匯率、利率、股票、債券、銀行貸款等為基礎的金融衍生產品。加大期貨市場發展力度,做深做精現有期貨品種,有序推出新的能源和金屬類大宗產品期貨,支持境內期貨交易所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內探索開展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拓寬上市公司行業和規模覆蓋面,適應多層次市場發展需要,研究建立不同市場和層次間上市公司轉板機制,逐步加強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主板地位和市場影響力。研究探索推進上海服務長三角地區非上市公眾公司股份轉讓的有效途徑。優化金融市場參與者結構,積極發展證券投資基金、社保基金、保險資產、企業年金、信託計劃等各類機構投資者。根據國家資本賬戶和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總體部署,逐步擴大境外投資者參與上海金融市場的比例和規模,逐步擴大國際開發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規模,穩步推進境外企業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適時啟動符合條件的境外企業發行人民幣股票。在內地與香港金融合作框架下,積極探索上海與香港的證券產品合作,推進內地與香港的金融合作和聯動發展。積極發展上海再保險市場,鼓勵發展中資和中外合資的再保險公司,吸引國際知名的再保險公司在上海開設分支機構,培育發展再保險經紀人,積極探索開展離岸再保險業務。
(八)加強金融機構和業務體系建設。根據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的需要,大力發展各類金融機構,重點發展投資銀行、基金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貨幣經紀公司、融資租賃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有利於增強市場功能的機構。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金融企業開展綜合經營試點,培育和吸引具有綜合經營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控股集團,在試點過程中探索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鼓勵發展各類股權投資企業(基金)及創業投資企業,做好上海金融發展投資基金試點工作。積極拓展各類金融業務,推動私人銀行、券商直投、離岸金融、信託租賃、汽車金融等業務的發展,有序開發跨機構、跨市場、跨產品的金融業務。開展商業銀行並購貸款業務,為企業並購活動提供資金支持。鼓勵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由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會同上海市研究具體方案,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產品試點。根據國家金融對外開放總體進程,穩步推進金融服務業對外開放,支持設在上海的合資證券公司、合資基金公司率先擴大開放范圍。
(九)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健全金融服務方式和手段,大力發展電子交易,促進各類金融信息系統、市場交易系統互聯互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完善金融服務設施和布局規劃,進一步健全為市場交易服務的登記、託管、清算、結算等統一高效的現代化金融支持體系,提高上海金融市場效率和服務能力。加強陸家嘴等重要金融集聚區的規劃和建設,全面提升金融集聚區的服務功能。規范發展中介服務,加快發展信用評級、資產評估、融資擔保、投資咨詢、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中介服務機構,加強監管,增強行業自律,規范執業行為。在上海建立我國金融資訊信息服務平台和全球金融信息服務市場。充分發揮上海金融市場種類齊全、金融機構體制健全、金融發展環境良好的優勢,先行在上海開展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產品等方面的改革和創新。制定並完善促進金融創新的政策,形成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金融市場和金融企業為主體的金融創新機制。
(十)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加強金融法制建設,加快制定既切合我國實際又符合國際慣例的金融稅收和法律制度。完善金融執法體系,建立公平、公正、高效的金融糾紛審理、仲裁機制,探索建立上海金融專業法庭、仲裁機構。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以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為載體,完善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建設,促進信用信息共享。適應上海金融改革和創新的需要,不斷完善金融監管體系,改進監管方式,建立貼近市場、促進創新、信息共享、風險可控的金融監管平台和制度。加強跨行業、跨市場監管協作,加強地方政府與金融管理部門的協調,維護金融穩定和安全。
五、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主要任務和措施
(十一)優化現代航運集疏運體系。適應區域經濟一體化要求,在繼續加強港口基礎設施建設基礎上,整合長三角港口資源,形成分工合作、優勢互補、競爭有序的港口格局,增強港口綜合競爭能力。加快洋山深水港區等基礎設施建設,擴大港口吞吐能力。推進內河航道、鐵路和空港設施建設,優化運輸資源配置,適當增加高速公路通道,大力發展中遠程航空運輸,增強綜合運輸能力。促進與內河航運的聯動發展,充分利用長江黃金水道,加快江海直達船型的研發和推廣,從船舶技術和安全管理方面採取措施,推動洋山深水港區的江海直達,大力發展水水中轉。充分發揮上海蘆潮港集裝箱中心站及鐵路通道作用,做好洋山深水港區鐵路上島規劃研究,逐步提高鐵水聯運比例。
(十二)發展現代航運服務體系。積極研究採取措施,降低國際集裝箱中轉成本,鼓勵我國外貿集裝箱在上海國際航運中心轉運。充分發揮上海靠近國際主航線的區位優勢,以及工業基礎、人才資源、商務環境等方面的綜合優勢,大力發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運經紀、航運咨詢、船舶技術等各類航運服務機構,拓展航運服務產業鏈,延伸發展現代物流等關聯產業,不斷完善航運服務功能。完善航運服務規劃布局,進一步拓展洋山保稅港區的功能,發展北外灘、陸家嘴、臨港等航運服務集聚區。引導和規范船舶交易市場健康發展,充分發揮上海航運交易所的船舶交易和運價信息發布功能,加快建設全國性船舶交易信息平台,在上海形成具有示範作用的船舶交易市場。建立上海國際航運中心綜合信息共享平台,促進形成便捷高效的長三角區域及長江干線港口、航運信息交換系統。
(十三)探索建立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研究借鑒航運發達國家(地區)的航運支持政策,提高我國航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實施國際航運相關業務支持政策。將中資「方便旗」船特案減免稅政策的執行截止日期由2009年6月30日延長至2011年6月30日。對注冊在洋山保稅港區內的航運企業從事國際航運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對注冊在洋山保稅港區內的倉儲、物流等服務企業從事貨物運輸、倉儲、裝卸搬運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允許企業開設離岸賬戶,為其境外業務提供資金結算便利。在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和有效防止騙退稅措施前提下,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鼓勵在洋山保稅港區發展中轉業務。探索創新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管理制度,更好地發揮洋山保稅港區的功能。
(十四)完善現代航運發展配套支持政策。加快發展航運金融服務,支持開展船舶融資、航運保險等高端服務。積極發展多種航運融資方式,探索通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為航運服務業和航運製造業提供融資服務。允許大型船舶製造企業參與組建金融租賃公司,積極穩妥鼓勵金融租賃公司進入銀行間市場拆借資金和發行債券。積極研究有實力的金融機構、航運企業等在上海成立專業性航運保險機構。優化航運金融服務發展環境,對注冊在上海的保險企業從事國際航運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積極研究從事國際航運船舶融資租賃業務的融資租賃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條件具備時,可先行在上海試點。研究進出口企業海上貨物運輸保費的有關稅收政策問題。豐富航運金融產品,加快開發航運運價指數衍生品,為我國航運企業控制船運風險創造條件。
(十五)促進和規范郵輪產業發展。允許境外國際郵輪公司在上海注冊設立經營性機構,開展經批準的國際航線郵輪服務業務。鼓勵境外大型郵輪公司掛靠上海及其他有條件的沿海港口,逐步發展為郵輪母港。為郵輪航線經營人開展業務提供便利的經營環境。研究建立郵輪產業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在保險、信貸等方面開設郵輪產業專項目錄,促進郵輪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六、加快推進先進製造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發展
(十六)以現有製造能力為基礎,以調整、優化和提高為方向,以研發、創新和增值為重點,不斷提高製造業的核心競爭力和產業附加值。大力發展先進製造技術,著力提升汽車、裝備、船舶、電子信息等優勢製造業的研發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加快發展航空航天、生物醫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製造業和戰略產業;優化發展精品鋼材、石油化工等基礎製造業;增強先進製造業發展的技術支撐和服務能力。在浦東新區開展鼓勵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展政策試點工作,支持從事軟體研發及服務、產品技術研發及工業設計服務、信息技術研發及外包服務、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等業務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發展。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8%的比例據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徵營業稅。設立政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創業投資企業加大對先進製造和先進技術服務領域初創期企業的資本投入。
七、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服務
(十七)建立健全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指導協調機制。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協調機制,加強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進一步細化相關政策措施,認真研究解決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十八)轉變政府職能,加強政府服務,營造良好環境。上海市政府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精心籌劃實施方案,扎實推進各項工作。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加快事業單位改革,加快構建服務型政府,深入推進浦東綜合配套改革,使上海成為全國行政效能最高和行政收費最少的地區,成為中介服務最發達的地區。要加快淘汰落後產業和弱勢產業,積極推進產業轉移和產業升級,積極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完善有利於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加快發展的政策和體制環境。要建立健全有利於人才集聚的機制,研究制定吸引各類高層次人才的配套措施,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營造良好、便利的工作和生活環境,使上海成為國際化高端人才的集聚地,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C. 關於上海能否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問題
我的一些思復路,首先什制么的城市可以稱為國際金融中心。有沒有哪些指標。回顧國際貿易發展進程中,國際金融中心在哪些國家、城市之間發生了轉移。為什麼會有這種轉移、和哪些因素有關?再看中國具備什麼條件、上海具備什麼條件。
暫時就想了這么多,上面提到的一些問題,網上都可以查。
D. 加強外匯管理與促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有何關系
(一)加快發展外匯市場,完善金融市場體系
目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要任務就是積極開展各項工作,支持完善人民幣資金、外匯、債券、股票、商品期貨、金融期貨、黃金、產權等金融市場體系,增強市場服務功能。其中,外匯市場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橋梁和媒介,其發展和活躍的程度會對金融中心建設產生深刻影響。為此,一方面要充分發展外匯市場。在現有良好電子化市場交易平台的基礎上加快發展充分、自主、開放的中國外匯交易,通過延長交易時間、改進交易方式、逐步降低交易費用、推進交易平台和清算系統的開發和升級等措施,提高外匯交易的效率,滿足交易主體不斷擴大、交易品種日益豐富以及交易量持續增長的需要,並在這一過程中促進外匯衍生工具定價和交易機制的完善。另一方面要加快發展境內外匯同業拆借市場。外匯同業拆借不會導致本外幣的直接轉化,對國內貨幣供應量的沖擊較小。應擴大拆借市場的參與者范圍,引入更多類型符合條件的機構,促進外匯同業拆借市場的發展,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外匯資金交易量。
(二)推進金融工具和產品創新,滿足市場主體發展需要
上海正在積極鼓勵金融機構開展金融產品、金融服務、交易制度、管理方式和技術運用等方面的創新。隨著利率市場化和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有必要深入研究並加大外匯產品的創新力度。一要推動外匯衍生產品的發展。結合上海銀行機構和企業多的特點,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根據銀行、企業的實際需求,深入研究並適時推出相應的外匯衍生產品,促進多層次的外匯衍生產品市場體系的形成。二要密切關注和持續跟蹤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對銀行、企業經營的影響,大力支持金融機構推出適應市場需求的匯率風險管理產品,為企業提供更多更好的匯率避險工具。三要在鼓勵外匯產品創新的同時,加強對外匯市場的監測和預警,確保外匯市場的平穩運行。
(三)完善投資者結構,加快培育市場主體
上海正在努力集聚和發展市場競爭力強、服務特色鮮明的專業化金融機構,大力支持金融資產管理機構及各類公募、私募投資基金來滬發展。從完善投資者結構的角度出發,還應發揮跨國公司和非居民的市場主體作用。一要推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落戶上海。充分認識地區總部的重要作用,發揮上海「靠近市場、便於決策」的優勢,提高政府辦事效率,為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的資金管理營造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努力降低外商投資企業的商務成本,吸引地區總部落戶上海,幫助公司實現內部資金管理功能的優化。二要隨著資本項目可兌換的推進,逐步吸引非居民有序地參與各項金融活動。目前,應盡快明確界定外資銀行的離岸金融業務,制訂同時適用於中外資銀行的離岸金融業務管理辦法,改變外資銀行開展此項業務多年而沒有相應管理規定以及中外資銀行政策待遇不一致的問題。
(四)深化金融改革,實現資本流動的完整循環
一要通過擴大實體經濟流量帶動資金流量的增長。充分發揮上海的區位優勢,努力營造良好的外匯監管環境,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並在增加貿易流量的基礎上,促進國際結算、貿易信貸、結構貿易融資、套期保值等金融業務的快速發展,從資本運動所需的金融服務增量中尋求最大份額和最優收益。二要增強上海對內、對外的資金輻射功能。堅持改革創新,不斷提升外匯管理和服務水平,促進上海成為國內企業的主要融資場所、中資企業集團的境內資金管理中心,以及企業「走出去」的資金輸出地。繼續吸引外資跨國公司在上海設立資金管理總部,不斷拓展現有的資金集中管理功能。積極推動QDII制度發展,支持銀行、證券和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發展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擴大金融對外投資,不斷拓寬資金流出渠道。繼續推進QFII制度的實施,鼓勵中長期投資者進入國內資本市場。支持外資銀行的本地法人化經營,完善銀行轉制過程中的外匯資本金和營運資金的管理。
(五)加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推動區域合作發展
一方面,要藉助長三角地區的聯動,深化國際金融中心的集聚與輻射功能。在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輻射與長三角其他地區接受輻射的互動中加強經濟的關聯性,以合作共贏為宗旨,以利益為紐帶,從更高層面規劃長三角發展,真正從制度安排上實現長三角金融合作聯動。具體而言:應支持企業根據自身經營和跨區域業務發展需要,辦理異地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異地進出口收付匯核銷等業務;支持中資企業集團和外資跨國公司的地區總部為長三角地區的成員公司集中辦理進出口收付匯核銷手續;通過大力改進服務貿易外匯管理,促進長三角地區服務貿易的快速發展;支持企業根據實際經營需要申請在異地開立外匯資本金賬戶,加強外商投資企業驗資和外資外匯登記的協作;完善長三角地區的外幣資金清算服務,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另一方面,充分藉助上海特殊經濟區的區位優勢,發展其改革試驗田的作用。要將特殊經濟區的功能整合同外匯管理改革創新相結合,為相關金融服務需求和供給的實現提供一個平台和載體;充分發揮洋山保稅港的功能,積極先試先行,利用大量與貿易有關的資金運作,將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國際貿易中心建設同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結合起來,實現良性互動。
(六)創新金融監管方式,優化金融環境
一要針對金融中心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借鑒其他國際金融中心的成功經驗,研究制訂新的監管措施,在改進管理手段、實現便利化的同時,減少監管的真空點和薄弱點,尤其要重視外匯收支總量大、結構復雜、資金流速快、跨境資金「大進大出」等問題。二要提高各監管部門之間的協作,實現深層次合作以發揮整體優勢,形成群體合力。加強同海關、外經貿和稅務等部門的協作,密切關注和研究外貿增長方式轉變、利用外資政策調整等落實情況。加強同證券、銀行、保險等金融監管部門的聯動,進一步規範金融機構的外匯收支監管。加強與公安等部門的協作,嚴厲打擊非法外匯交易。三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在現有各種業務系統的基礎上,強化對系統信息的資源整合和優化處理,探索構建高效統一的外匯業務公共數據平台。同時,要完善國際收支統計監測預警體系,及時跟蹤分析跨境資本流動的異常情況,加強對跨境短期資本流動特別是對投機資本的有效監管。
E. 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的介紹
上海是我國大陸地區最具條件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回中心的大都市。2009年4月29日發答布《國務院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意見》詳細闡述了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重大意義、建設指導思想和原則,提出了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總體目標,部署了國際金融中心和航運中心建設的主要任務和措施。
F. 國務院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的介紹
中國政府網2009年04月29日刊登抄《國務院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這份文件明確了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重要意義和建設目標。《意見》分7大部分,18條,共6000餘字,其中包括: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和原則;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加快推進先進製造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發展;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服務。
G. 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的解說
《意見》指出,到2020年,將上海基本建成與我國經濟實力以及人民幣國際地版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與具權有全球航運資源配置能力的國際航運中心。《意見》指出,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有利於上海突破資源環境承載力逐漸下降的制約;有利於拓展金融資源運作空間,提高金融資產配置效率,更好地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意見》要求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協調機制,加強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進一步細化相關政策措施,認真研究解決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H. 上海市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條例的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國家戰略,營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發展環境,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工作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本市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應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以金融市場體系建設為核心,以改革創新和營造環境為重點,將上海建成與我國經濟實力和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市推進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相關工作的領導。
本市設立的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協調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有關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和落實階段性目標和各項措施。
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協作配合,具體落實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各項工作。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金融產業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安排上海金融發展資金,用於對金融人才、金融創新的獎勵和金融產業發展的扶持。
第七條 本市應當按照國家明確的戰略定位和分工,加強與長江三角洲地區以及國內其他中心城市在金融領域的相互協作和支持,增強本市金融業的服務功能,推動金融要素市場、金融機構為各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加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金融市場建設、金融產品創新、金融風險防範、金融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優勢互補和戰略合作;推動在本市的金融機構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金融機構的合作、交流。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與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城市的交流,鼓勵金融要素市場、金融機構、金融教育研究機構等開展國際合作、交流。
I. 進一步開發上海的重大舉措是什麼
一是著力深化自貿試驗區建設。加快落實自貿區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積極吸引外商投資。持續深化改革創新,為我國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探索新路。強化自貿區改革與全市改革聯動,進一步放大自貿區改革創新的溢出效應。
二是著力辦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大力吸引全世界優質商品和服務,構建覆蓋全球的進口貿易促進網路。營造更加高效便捷的貿易環境,促進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提升國際市場影響力。
三是著力推進金融機構集聚和金融市場開放。大幅拓展境外投資者參與范圍、渠道和規模,促進與境外金融市場的互聯互通。加強金融產品和業務創新,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切實強化金融監管。
四是著力擴大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開放。在專業服務領域積極引入外資,大力培養跨國經營和管理等專業人才,提升專業服務國際化水平。以國家擴大汽車、飛機、船舶等產業開放為契機,提升先進製造業能級,全力打響「上海製造」品牌。
五是著力做優開放平台和載體。已有平台要提高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的運營能力,打造成為高水平開放的標桿。圍繞集聚高端要素資源,在科技金融、現代物流、教育、醫療等領域布局建設一批高能級新平台。
六是著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強化司法和行政「雙保護」,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提升知識產權海外維權能力,積極參與知識產權全球治理,打造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知識產權保護高地。
七是著力推動對內對外開放聯動。要在服務「一帶一路」建設中發揮橋頭堡作用,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並重,堅持引資和引技引智並舉,推動企業開展全球化戰略布局,在推動長三角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中更好發揮龍頭帶動作用。
八是著力建設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著眼辦事最方便、市場准入最寬松、法治體系最完善,大力推進「一網通辦」,嚴格落實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涉及市場准入的審批事項,在全社會營造公平競爭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