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有什麼區別
直接融資,說白了就是缺錢的人直接跟有錢的人借錢,股票是最典型的直接融資方式,你買了股票相當於就是借錢給了企業,然後他每年給你分紅,債券也是,你買了一個企業的債券,他每年支付你利息。間接融資就是有錢的人或者企業不直接借錢給缺錢的人,而是通過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機構是誰呢?最典型就是銀行,我們大量的人把錢存到銀行,銀行統一對資金進行調度和安排,發放給缺錢的人或者企業。我們獲得了存款時候銀行給予的利息,而銀行獲得了放貸款時候,企業給予的利息,兩者差額就是銀行的盈利。(信用貨幣的流轉有兩個特徵的,一是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二是這個分離的過程是有報酬的,一般體現為利息或者股息。)
而互聯網只不過是把人類底層的結構再往上重新實現了一遍而已。所以說最基本的金融交易也是有放在網上的潛能的,無非是現在大家的操作習慣允不允許這件事產生而已。(這里說下余額寶,它只不過是對接了一個貨幣基金,使交易本身更加便捷了,並不算是一個嚴格意義上的金融創新)
國內最早提出互聯網金融概念的謝平教授,曾經提出過區別於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第三種融資方式,即「互聯網金融模式」,可能代表了大多數人對這個模式的理解。他的定義是:支付便捷,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達到與現在直接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並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他把互聯網金融作為第三種融資方式來看待的,當然你也可以把任何通過互聯網技術來實現了這個融通的行為都看做互聯網金融。包括傳統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提高自身的效率的行為,都可以定義為互聯網金融。
其中最關鍵我認為是要明白互聯網金融的核心意義是實現去中介化,即所說的金融脫媒。 希望能夠利用互聯網會讓信息不斷的透明化,讓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對稱所掌握的信息優勢,讓社會的各種參與主體更加的扁平化,也一定程度上壓縮了由於專業化分工所帶來的金融中介機構的專業化優勢讓大量金融機構的職能不斷的分化甚至消失。
【互聯網金融or金融互聯網?】業內有種觀點認為: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是金融互聯網。我認為這樣生生把他們倆割裂對立開來似乎不太可取,用金融的思維做互聯網,或者用互聯網的思維做金融,無非爭論的是誰服務誰的問題。
而我所認同的互聯網金融不僅僅是把原來線下的金融產品放到網上去販賣,更多的是用互聯網的「精神」來做傳統金融行業做的事,而傳統的互聯網精神是什麼?是開放,是平等,是協作,是分享,是去中心化,是客戶體驗至上!!從短期來看,中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核心點還是金融屬性,互聯網還只是工具而已,大體遵守的還是金融規則。你看在國外最具有互聯網金融屬性的P2P在中國卻因為沒有有效的風控被做成金融互聯網模式,p2p公司直接介入交易,成為交易的一方,使得本來應該是金融脫媒的互聯網金融,成為了還是無法脫媒,需要他自身信用附加的模式,本質上成擔保公司,部分的P2P,甚至成為了銀行,利用構建資金池,讓自己成為了一個沒有牌照的銀行,這種變形,其實是已經典型的背離了互聯網金融應該有的模式了。他們的本質其實就是金融機構。這兒就不舉例了。
⑵ 傳統的金融中介會不會因互聯網的興起而消亡
金融中介不會因為互聯網的興起而消亡
隨著新一代信息技術日臻成熟以及互聯網的全面普及,信息流動出現了新的特點。作為共享、開放的信息交流平台,互聯網大大降低了信息跨時空傳遞所涉及的交易成本。有人認為資金供求雙方有可能繞過金融中介機構,直接取得聯系並達成交易。區塊鏈(Blockchain)技術甚至提出,可通過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體維護一個可靠的資料庫,用比特幣來解決金融支付。人們對於金融服務有了更多選擇和更多想像,甚至有人預言傳統金融機構將逐漸失去金融和交易的中介地位。
對於上述挑戰必須引起重視,但並不能就此斷言金融機構會被「去中介化」。這主要是基於以下原因。
第一,金融機構的核心功能是資產轉化,即實現資金在時間、空間、規模等維度上的轉化,這是金融的核心競爭力所在,是社會資源合理利用和配置之所需。實現這一功能需要有風險控制技能、團隊和經驗,需要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信息數據積累和處理分析能力,其投資大,見效慢。雖然互聯網技術的發展降低了信息的檢索和傳遞成本,但互聯網金融的本質還是金融。一方面,第三方機構是通過嫁接金融系統的基礎設施,才在辦理支付、撮合資金供求雙方交易等方面取得了部分進展;另一方面,至今所有的實踐都未能證明第三方機構具備承擔大規模資產轉化的能力與經驗。
發展中國家在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信息不對稱導致各類欺詐風險頻發,信用市場摩擦和交易成本較高。信用市場的參與者因獲得信息渠道不同、信息量多寡差異而承擔不同風險,獲取不同收益。要成功實現資產轉化,需要掌握比交易對手更充分、有效的信息。銀行長期從事信用中介,擅長信息收集、數據分析、模型構建等,具備風險甄別、風險定價、風險監測、風險處置等核心能力。且其掌握的數據一般是金融、財務、生產和市場類及信用違約等「強數據」,這些信息是很難通過互聯網渠道獲得的。這類數據具有完整性、准確性、結構化和歷史長度等優勢,易於進行低成本的挖掘使用。而單純依靠購物、社交等非金融性活動獲取的「弱數據」,則很難克服數據碎片化、准確度不高及挖掘利用低效率和高成本等問題。
第二,金融服務需要高效率和低成本,只有綜合化、一攬子服務和線上線下相結合才能形成競爭力。現代金融服務需要多項金融功能的組合。這些功能涵蓋存貸、支付、交易、咨詢、風險管理、資產及利率匯率管理等各個領域,覆蓋國內外兩個市場,只有具備完備的產品組合和線上線下資源、專業的服務技能、豐富的運作經驗才能完成這樣復雜、綜合性的金融服務,從而降低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成本和信息博弈成本,平衡利益並增加雙方的收益。
第三,金融機構需要承擔昂貴的監管成本。信用危機輻射面廣、破壞力強,牽一發而動全身。因此信用社會需要行業秩序、法律法規和較高的准入門檻。現代金融監管體系對金融機構確立高標準的資本和流動性比例、嚴苛的合規監管及風險管理要求,並通過宏觀審慎管理,維系信用經濟的正常運轉和金融體系穩定。金融機構不乏百年老店,長期穩健經營、注重信譽品牌,加強信息披露,不濫用信息優勢,通過傳遞「公正和信任」信號,降低了消費者的「獲得成本」。美國的數字化發展、互聯網創新均領全球之先,信用環境也非常完善,但它的銀行等金融中介仍在有效發揮作用,並沒有任何消亡跡象
⑶ 如何看待互聯網對於金融企業營銷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和互聯網結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支付寶、余額寶、網路信用卡這些都是我們身邊常見互聯網金融。新模式往往有著超強的顛覆力量,這或許也是還沒准備好的傳統力量不願意看到的。近日,網路信用卡暫停,金融圈一致指向央行護犢銀聯。馬雲在近日發言中也坦言「有時候,打敗你的不是技術,可能只是一份文件」。互聯網金融孰是孰非,讓我來為您帶來的分析。
最近一段時間,人們對互聯網金融展開了熱烈討論,但觀點卻存在很大分歧。我們認為有必要從理論根基上理清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業務的區別,以確定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本質。這不但有助於監管部門引入恰當的監管措施,也有助於金融機構(包括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傳統金融機構)合理布局自身的業務拓展。對投資者而言,搞清楚互聯網金融的本質特徵對於預測這些新的商業模式的可持續性、從而預測相關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也很有益處。
我認為,目前絕大多數互聯網金融產品和商業模式所帶來的主要是技術層面的改善或創新。它們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卻無法明顯降低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因此應該達不到「去中介化」的效果,也就不可能「顛覆」傳統金融業。
網路競爭中「贏者通吃」的特性意味著,估計僅有少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絕大多數規模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估計都難以存活太久。不過,那些可以生存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如愛錢進www.iqianjin.com)將來很有可能成功躋身於大型甚至超大型金融機構之列。
對於互聯網金融這一新生事物,我建議監管部門採取一種既大力支持和鼓勵、又密切跟蹤和監管的開放態度。鑒於互聯網金融並未改變金融業的本質,對它的監管也應該秉承與傳統金融監管一致的原則與框架,避免出現監管中的不公平或造成潛在的風險隱患。但值得指出的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順應了中國金融改革的大方向,成為了倒逼金融放鬆管制、打破改革惰性的急先鋒。因此,監管部門應該借力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積極推動金融放鬆管制的進程,給傳統金融機構松綁,而不是簡單地套用現行法規、把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扼殺於襁褓之中。
一、互聯網金融與信息不對稱
互聯網金融這個名詞包含兩個組成部分:互聯網和金融。因此,研究互聯網金融,必須同時分析這兩個部分,缺一不可。
目前比較流行的觀點是,人們把傳統金融機構(如銀行、保險公司、基金、證券公司等)使用互聯網來展示和營銷其產品和業務的做法稱作「金融互聯網」,而把互聯網企業介入金融服務領域的做法稱為「互聯網金融」。這種定義雖然簡便易懂,但它只是區分了金融業務的操作主體(即互聯網企業或傳統金融機構),而沒有解釋二者在經營模式上的區別。
以P2P網貸為例,雖然互聯網技術的存在使得大量的潛在貸款人(lender)可以通過P2P網貸平台的網頁直接了解到大量借款人(borrower)及其項目信息,甚至可以通過大量的互聯網搜索引擎查詢到大量的關聯信息,但這並不意味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就可以大幅度降低。這是因為,無論互聯網上的信息有多麼豐富,也無法囊括所有實體經濟與商業活動的信息。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必須承認,絕大部分的實體經濟與商業活動的信息仍然存在於線下,而線上的信息雖然高速增長並且規模驚人,但與實體經濟與社會所產生與存在的信息量相比卻也只是滄海一粟。
二、互聯網金融與網路效應
我們認為,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在於新興信息技術所帶來的交易成本的下降。更重要的是,互聯網作為現實社會中各種真實與虛擬網路中的一種,它可以創造、培育和利用網路效應。這是網路行業(包括互聯網行業)與絕大多數普通行業的一大區別。
三、網路效應的威力與互聯網精神
網路效應的威力在於,一旦網路的規模達到一定水平,網路的擴張將變成內生的、自我實現的、甚至無法阻止的。但是反過來,如果網路規模達不到一定的臨界點,這個網路將無法生存,很快會走向滅亡。
比如,微信之所以如此強大而具有吸引力,而其它幾個後發的基於移動端的社交網路卻難成氣候,就是因為微信已經集聚了海量的用戶群,其龐大的網路效應使得老用戶很難割捨,而新用戶則會競相加入。
正是由於這一原因,互聯網企業在成立初期,為了擴大網路的規模、達到這一必要的臨界點,往往不惜做賠本買賣來吸引客戶。這被很多人戲稱為「互聯網精神」。所有互聯網企業都明白,如果他們的客戶資源達不到某個量級,不管他們前期投入多少,這個網路註定是要失敗的。而如果他們能夠很快把客戶數量提升到這個臨界點,那麼它們的網路就可進入自我催生的正反饋狀態里,前期的虧損可以輕松地被未來的盈利所補償。這就是它們為什麼要不惜血本來增加客戶資源。美國公司亞馬遜、雅虎等著名的互聯網公司都是很好的例子。
四、互聯網金融的誕生
我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產生是一個水到渠成的現象,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的金融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因此是互聯網商業模式發展過程中不可阻擋的趨勢。
我以阿里巴巴為例,來展示一個互聯網商務平台如何藉助網路效應而介入金融服務領域。阿里巴巴的金融業務發展路徑很清晰,也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它開始於最初的單邊及兩邊網路平台(阿里巴巴、淘寶、天貓)。這些網路平台的電子商務業務需要便捷的網路支付工具來支持,以方便網路客戶的交易與支付需求。所以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寶,作為網路支付的手段,從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身份進入了金融服務領域。
五、傳統金融機構的應對
以上分析表明,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的必然現象,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附加的增值服務。從理論層面來看,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和商業模式,但它們並不能實現「去中介化」的目標,也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它們所推出的產品和採用的商業模式,也完全可以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學習和利用。只要傳統金融機構不固步自封,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應該可以經受住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沖擊,在金融服務的市場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六、結論
我認為,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不可阻擋的趨勢,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對中國經濟的發展和轉型、以及提升中國金融業的服務品質都意義重大。
從理論層面來看,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和商業模式,但它們並不能實現「去中介化」的目標,也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它們所推出的產品和採用的商業模式,也完全可以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學習和利用。只要傳統金融機構不固步自封,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應該可以經受住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沖擊,在金融服務的市場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然而,由於網路效應的存在,即便傳統金融企業可以同樣使用互聯網作為一個新的營銷渠道和手段,它們卻並不一定可以收復失地。對於那些存在明顯的網路效應的互聯網商業模式來講,網路效應的巨大威力使得那些已經積聚了海量客戶的互聯網商業平台可以輕松地植入金融服務功能,迅速擴張其金融版圖,令傳統金融機構無法阻擋。與此同時,由於網路效應存在規模臨界點的要求以及近似於「贏者通吃」的特性,很多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得不被迫涉足金融服務業,以便為網路的參與者提供越來越完善和便捷的服務,從而鞏固和增強自身網路的網路效應,防止被競爭對手網路所超越。但「贏者通吃」的特性意味著,未來僅有少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絕大多數規模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估計都難以存活太久。
⑷ 互聯網寒冬想創業做服務去中介化方向可不可行
互聯來網人頻繁實自踐的「去中介化」其實包含了兩個方面:信息的中介化和服務的中介化。互聯網企業勢必要將信息的去中介化進行到底。而讓大多數互聯網企業糾結不已的是,去掉服務的中介化到底可不可行?
縱觀以上,無論是以Uber為首的專車行業普遍存在服務環節未閉環的漏洞也好,或是58類的線上招聘網站虛假信息滿天飛的現象也罷。很顯然,服務的中介化不僅去不了,還將對互聯網的發展產生更大的影響。的確,我們無法否認去中介化即為互聯網的核心模式,但這個中介化更應解釋為:去「信息的中介化」,留「服務的中介化」。
做到解決剛需,只能說它是個好項目,並不代表可行性和成功。如何用互聯網的思維來走互聯網的核心模式,才是作為一個互聯網人或互聯網企業真正該思考的問題。
⑸ 互聯網會對金融中介帶來什麼樣的沖擊
當利率市場化來敲門——互聯網給金融行業帶來的沖擊(一)
《紅周刊(博客,微博)》作者記者 袁園
編者按:在一個偌大的房間里,只知道將錢存在銀行的人們沉睡著,銀行的工作人員悄悄出去把門關嚴,並喃喃自語道:「傻子才把這些利率2%的儲戶
叫醒」。由於銀行還需要增量來提升存款競爭力,便在房間門口和小商販做起了小生意,「我給你利率4%,你幫我吆喝吆喝,怎麼樣?」小商販盤算著差價滿心歡
喜。日子久了,沉睡的人們開始慢慢醒來……
「小商販沒有投資實體經濟和流動性管理的能力,也沒有廣泛吸收存款的能力,如果一定要做這樣的事情,就要受到和銀行一樣的監管。隨著利率市場化,銀行就會走進房間進行吆喝。」
——互聯網金融正在成為一個新的闖入者,加速利率市場化的到來。
嘉賓簡介
雷曜: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綜合政策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員,《互聯網時代:追尋金融的新起點》作者之一。
鄧建鵬: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國際金融論壇互聯網金融中心研究員,《互聯網金融法律與風險控制》作者之一。
互聯網金融迎合了長尾需求
《紅周刊》: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是否有區別,您怎樣理解?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注重滿足個性化和多樣化的需求,滿足這種需求以技術提升為前提。此前銀行貸款以及其它金融產品大多數是標准化產品,銀行設計
這些產品時首先是從自身作為思考的出發點。自從上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機構互聯網化即從這種思路出發。互聯網金融則主要從客戶角度出發推出產品,比如余
額寶。所以傳統金融的互聯網化與現在的互聯網金融存在區別,將來兩者間的差異可能將會越來越小。
《紅周刊》:您認為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什麼?
雷曜: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是金融,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眾籌等等都是互聯網金融,它們仍是現有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改進與延伸。互聯網一些新理念、商業模式、技術給金融行業發展帶來新的機會。金融是一個服務行業,對消費者而言,不管誰來提供,最終的需求是好的服務。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運用互聯網思維和互聯網技術提供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包括了分享、平等、民主和協作的理念。互聯網金融發展動力來自於民間金融,互聯網金融之所以有生命力,其重要原因是它迎合了民間80%被傳統金融所拋棄的長尾客戶的需求。
《紅周刊》:互聯網金融在我國經濟格局中將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鄧建鵬:一是促進利率市場化;二是為金融業的改革帶來巨大動力;三是彌補傳統金融機構的不足,尤其是為傳統金融機構不重視的人群提供金融產品與服務。
《紅周刊》:請二位簡單概括一下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模式有哪些?
雷曜:目前暫時可以總結為三類比較典型的產品和服務:第一,傳統金融機構和准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提供服務;第二,電子支付以及其延伸服務,非金
融機構在銀行卡單、互聯網支付等細分領域市場逐步成熟,交易渠道也從網路支付延伸至移動支付、電視支付、電話支付等;第三,網路借貸和眾籌融資等新興形式
正在興起。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各產業領域尚在不斷分化組合及高速發展之中,尚未定型,以模式論未必適合。互聯網金融關鍵要把握兩個要素:第一是貨幣虛擬
化、電子化;第二是支付的網路化、移動化。在技術上,這兩者是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根基。互聯網金融產業領域包括第三方支付、「寶寶類」互聯網直銷基金、
P2P網路借貸、第四種互聯網金融的產業領域——眾籌、第五種互聯網金融產業領域——互聯網保險。除此之外,還有其它的產業領域,不便分類。這包括供應鏈金融(如京東「京保貝」)、網路虛擬貨幣,比如比特幣、瑞波幣,其中的瑞波支付極具市場前景;金融信息服務網站,比如挖財網、銅板街等免費記帳與理財的網站。
顛覆?只是補充!
《紅周刊》:很多人使用「顛覆」這個詞來形容互聯網對金融的影響,您認為准確嗎?
雷曜:非金融機構電子支付及延伸服務,更多是基於互聯網以及移動互聯網等技術和商業模式的創新,這也為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提供了新思路。同時互聯網金融對銀行業提供的支付、結算等服務形成了市場擠壓,沖擊了現有的競爭格局和經營理念。
但我們要清楚認識到,金融實質並未改變。長期以來,金融業都是信息技術推動的主要行業之一,傳統金融機構在數據集成、應用以及供應鏈金融服務市
場具有獨特優勢。面對互聯網的浪潮,傳統金融業務和互聯網金融本質上可以看做正規金融與非正規金融的沖突在新技術和新商業模式下的放大。其實,傳統金融機
構在互聯網金融方面的劣勢並非因為技術或者創新能力不足,而是對非傳統客戶的服務覆蓋方面缺乏主動性。
鄧建鵬:近5年還談不上互聯網顛覆金融,主要是運用互聯網技術,使得金融業態在近年有了重大改觀,如余額寶以及其它寶寶類產品成為全民理財意識
覺醒的啟動器;如P2P網貸為過去幾乎無法從銀行融資的客戶(三農、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提供了巨大的融資便利。但也要看到,這些改變更多是彌補性的,
比如主要是服務那些被傳統金融業所拋棄的客戶。但隨著移動互聯網金融、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的成熟與運用,將來互聯網金融會進一步蠶食傳統金融的固有的領
域。在這個過程中,將迫使傳統金融業自我革新。因此,最終結果是兩者共存。
《紅周刊》:有一種觀點認為,隨著制度的放開、互聯網的平等特性將使得傳統金融中介的功能逐漸被摒棄,即互聯網金融能夠實現金融的「去中介化」?
雷曜:金融本身就是服務行業,先天具有中介的屬性,去中介化就是去金融化。金融行業為什麼會存在?就是因為大量的資金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存在信
息的不對稱,需要一個平台有效整合信息形成定價,以及風險評估。我們很難想像去掉這個中介,「能夠去掉」意味著這個中介是非常簡單的,這是不可能的!無非
是中介的機制跟此前有一個改變,但是這種改變一直存在,這只是金融行業進化過程中的其中一步,而不是最後一步。
鄧建鵬:互聯網金融能使金融的「中介」性質大大弱化,但是完全去中介化估計很難。互聯網金融很多產業領域本身就是中介,比如P2P網貸平台,本質上就是借貸信息服務中介。
互聯網金融挑戰傳統銀行
《紅周刊》:對傳統銀行業而言,互聯網金融是危,還是機?
雷曜:互聯網金融主要在支付、信貸、客戶基礎三個方面給傳統銀行帶來了嚴峻挑戰。互聯網提供了一些新的技術、商業模式和客戶體驗,銀行不是沒有
這方面的意識,但為什麼還是被民間機構搶了先機?因為銀行狀況很好,不需要去改變,或者說也在改變,但步子不會那麼大。對銀行來說,最大的沖擊是意識上的
改變,不要因為支行開得多,就可以不重視小額;不要以安全第一,就忽視了便利。這都是對傳統金融機構的提醒,是以一種拿走市場份額的方式在提醒。傳統金融
機構的力量和優勢還是很明顯,當然其中也存在很多難點,比如對小微企業服務的問題,在符合金融監管發展規律的前提下,應該更多鼓勵民間機構和傳統機構一起
來解決問題,而不是對立的。
鄧建鵬:目前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銀行而言還談不上危險。互聯網金融的爆發,讓銀行看到了改革的方向和動力,或者說潛在的壓力。但是,如果傳統銀行不借勢自我改革,在5年以後,互聯網金融發展壯大,並且必將出現若干互聯網金融巨頭,到那時曾經的機會將變成危險。
《紅周刊》:互聯網金融對券商、銀行、保險有多大的沖擊?影響有限還是致命打擊?影響主要體現在哪些業務模式上?
鄧建鵬:近5年,券商、銀行的中介性質弱化,其傳統盈利將下降。券商近年降低傭金即是表現之一,因此他們不得不提供其它增值服務。保險業逐漸互
聯網化,線下保險銷售中介人員減少。在理論上,互聯金融發展的未來將演變成人人金融,每個人成為自主金融,對中介性質的傳統金融機構依賴大大減少。
《紅周刊》:怎樣定位第三方支付機構與銀行互聯網之間的競爭關系?
雷曜:我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的規模不斷提高,過去7年年均增速達到111%,其中支付寶憑借電商平台的優勢占據50%的市場份額,財付通市場占
有率約20%,銀聯10%,其他第三方支付機構主要走細分市場專業化道路。這打破了傳統商業的格局,也徹底打破了舊有的支付和交易格局。
傳統銀行的網路化,比如手機銀行在用戶體驗上面臨第三方支付的巨大競爭,在賬戶開立、非本行客戶跨行交易上,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相比處於弱勢;在B2C結算業務中不直接掌握客戶信息,一定程度上淪為第三方支付的後台服務。
但是從本質上來說,部分非金融機構支付具有類似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功能,沉澱資金相當於吸收的存款,而且沉澱資金由於沒有類似商業銀行的存款准備金制度,其信用擴張的能力要遠遠強於商業銀行,這就存在了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支付安全等問題。
《紅周刊》:第三方支付也是一片紅海,現在很多電商有自建或者意圖收購支付公司,如支付寶、財付通、網路錢包等,未來這個市場的競爭格局將會怎樣?
雷曜:互聯網的技術發展很快,現在規模小的未必將來就是小的,現在嘗試的一種商業模式將來未必就不會成功,互聯網金融的時代不是比大小,都有機會。
分類監管成為大方向
《紅周刊》:一個不可迴避的問題就是監管。未來對於互聯網金融的政策導向傾向於什麼方向?
雷曜:第一,互聯網金融本身需要門檻,不能說只要是互聯企業就可以隨意從事金融;第二就是針對不同的子行業,門檻應有高低,對不同的資本應該更
公平一些。現在有一個誤解,即對於互聯網金融不應該監管嚴格。但金融是一個中介,首先應該考慮的是風險,而不是服務的對象是誰,這是問題的起點。另外,監
管也有成本的考慮,產品、資金的來源、接受監管的程度是一一對應的,這個規律不會因為互聯網企業而改變,所以不管什麼機構都應回歸金融的本質。
具體來講,互聯網金融對於網路安全有更高的監管和評估要求,其所蘊含的系統風險不同於傳統金融體系。借鑒國際上對不同金融機構的監管思路,我們
傾向於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機制與商業銀行有一定差異。另外,改變傳統的分業立法模式成為共識之一,轉而適應金融綜合化經營的發展趨勢,從消費者角度橫向立
法。同時,打破傳統的按行業分類標准,如銀行、保險、證券等,對相同性質的金融產品採用總括性的概念,在適用法律上不應存在根本差異。
鄧建鵬:綜合目前監管機構官員表態以及我個人的研究,未來政策導向更傾向於:新的業態監管要轉變既有思路,要鼓勵行業自身規則的引導,也即我稱之為的「軟法治理」;監管機構設置一些底線法則,如不非法集資、不設資金池、要有信息披露等。
《紅周刊》:有人認為,互聯網企業做金融現在風聲水起是因為其游離在金融監管之外,即享受著「管制紅利」,一旦統一監管,互聯網企業所有的優勢也就同步消失了,您怎麼看?
雷曜:現在新興互聯網金融業務處於監管套利超常發展階段。以余額寶為例,表面上,余額寶們把錢從銀行賬戶轉走,通過貨幣基金繞一圈,又以大額存
單的形式返回銀行,對整個銀行體系而言存款沒有減少,但余額寶們轉出的是銀行儲蓄存款,轉入的是同業存款,在准備金等基礎性金融管理制度上,顯現出明顯的
監管套利問題。同樣P2P網貸平台能否真正按照「信息平台」模式運行,完全不涉及資金歸集,在商業上否有持續發展的可能,還有待證明。
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體現出他是特殊時期的產物,第一,我國金融體系市場化改革未完全到位,比如銀行存款上限管制帶來明顯利差空間,另外我國對
銀行存款仍存在隱形保障,人們同樣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理財產品也有政府兜底;第二,我國金融體系仍採用金融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模式,而互聯網金融企業監管
明顯放鬆;第三,傳統金融監管法律和手段明顯滯後於互聯網金融在技術和商業模式方面的發展。現在一些沒有金融牌照的企業在從事金融活動,並不是沒有一點規
矩和管理,一些活動是由法律來限制的,比如不能吸收公眾存款,不能非法集資等,法律是底線。
鄧建鵬:互聯網企業做金融部分游離在監管之外,存在「管制紅利」問題。但是,其與傳統金融介入金融的性質不完全一樣,比如網貸,本質上是金融信
息服務中介,不經手資金,與銀行不同,所以統一監管是錯誤的,也是不可能的。完善合適的監管,正當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反而會正常成長起來。
《紅周刊》:我國目前P2P行業的模式有三類,平台模式、擔保模式、銷售模式,但絕大部分是擔保模式,如何看待這類公司風險——注冊資本很少,但業務規模很大?帶了擔保的P2P其本質是否就是沒有牌照的金融機構?
鄧建鵬:P2P本質是借貸信息服務中介,現在國內許多網貸多少與這個本質存在差異,部分公司由信息中介變成信用中介,在這一點上,近似於沒有牌照的金融機構。將來的監管要讓網貸回歸其本質。目前,網貸做信用中介,就算帶了擔保,風險仍較大。
《紅周刊》:隨著監管的落地,哪類新金融模式您覺得機會更大?您對新金融發展方向的看法是?雷曜:阿里小貸摸索了一套新的風險管理的辦法,非常有價值的一點是大數據。我們需要真正地利用大數據為普惠金融提供更好的服務,這是未來一個大
的方向和商機。大數據技術是互聯網金融發揮獨特優勢的核心環節。隨著金融供應鏈的發展,大數據和金融體系更加緊密聯合,投資者通過上下游信息挖掘出核心企
業和衛星企業往來關系,評估企業財務狀況;金融機構將客戶消費行為、金融活動和財務狀況進行分析匹配,實現對客戶「量身定製」個性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有利
於信貸風險控制;提供支付、結算、投資、融資等金融服務的新型信用中介和數據的結合更為靈活和主動
⑹ 2020年的互聯網金融什麼樣
你好~
2020年的互聯網金融會是什麼樣的?
2020年的互聯網金融會是怎樣?如果能夠站在未來回看現在,自然就能更好地指導從業者制定戰略,佔有先機。然而有趣的是,不同的市場參與者所看到的其實是截然不同的世界。
一、兩種思維的碰撞
下圖以一種圖像化的方式形象地描繪了這兩種不同的思維。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⑺ 互聯網金融四個制高點哪個更重要
(1)基礎設施:最有可能產生顛覆性創新
此處的基礎設施主要指支付體系、徵信體系和基礎資產撮合平台。
支付體系是互聯網金融的不二法門,且競爭剛剛開始。支付是人們對金融最朴實的需求,也是應用場景最為豐富的一種金融產品。金融機構的誕生和發展首先起源 於支付。例如,17世紀荷蘭阿姆斯特丹銀行的誕生最早是為了滿足荷蘭強大的航海貿易在支付結算方面的需求;19世紀後半期中國山西票號的誕生也與山西鹽商 的支付結算需求緊密相關。如今,互聯網金融巨頭們同樣以支付為金融的切入點。
支付的數據積累到一定程度,經過特定的加工和整理就能夠成為信用基礎。未來,隨著移動互聯和社交網路的進一步發展,數據的種類、數量及時效性也將得到極大提高,對個人的信用互聯的評價體系也將更為多元、立體和即時。
2014年6月,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的發布,我國社會徵信的法律基礎和標准體系有望在未來幾年逐步完善。徵信體系將會繼續維持政府主導的中心化格局,還是逐步向市場化、多元化發展?這一切也同樣值得期待。
基礎資產撮合平台是指股權、債權、產權、林權、地權、碳排放權等基礎資產的交易和撮合平台。此類平台的發展主要源自中國社會融資結構的改革。目前中國間 接融資和直接融資的比例是6∶4,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融資手段較為單一,而在美國這一比例是3∶7,金融危機前一度達到過2∶8。未來中國必將改變社會 融資結構倒掛的局面,去中介化是趨勢所在,而互聯網金融新型業態的發展也將加速去中介化的實現。
(2)平台:互聯網模式在金融領域的延續
平台是指連接兩個或多個特定群體,為其提供行為規則、互動機制和互動場所(常常是虛擬場所),並從中獲取盈利的一種商業模式。拉卡拉公司創始人孫陶然在 《平台戰略》一書的序言中指出,一個成功的平台往往需要做好幾件事,一是選擇平台戰略的企業需要有能力積累巨大規模的用戶,二是需要提供給用戶有著巨大黏 性的服務,三是需要有合作共贏、先人後己的商業模式。成功的平台商們正在紛紛踐行以上准則。
平台模式在互聯網行業被廣泛應用,因此當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業務時也自然地延續了這一戰略。但對傳統金融機構來說,平台仍是相對陌生和抽象的概念,如何改變思路及試行平台化運營也可能是傳統金融的又一突破點。
(3)渠道:多渠道整合是關鍵
渠道則是互聯網時代對金融機構傳統核心資產的重新審視,也是互聯網企業線上線下整合的重要陣地。渠道的核心議題是多渠道整合,即客戶能夠自由選擇在何時 通過何種渠道獲得怎樣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其背後是機構的不同渠道在產品和服務、流程、技術上的無縫對接。這一點對於擁有較多實體渠道資產的傳統金融機構來 說尤為重要,需要通過兩方面的轉型來實現:一是渠道定位從「以我為主」向「以客戶為主」轉型,二是實體渠道功能和布局的轉型。
渠道定位向「以客戶為主」轉型:傳統金融機構對渠道互聯網化的嘗試由來已久。從1997年招商銀行率先推出網上銀行「一網通」至今,幾乎所有的銀行、證 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都已經在某種程度上建立了互聯網渠道。但傳統的網銀或手機渠道更多的只是將網點的流程電子化、網路化,仍是從金融機構流程管理的角度進 行設計,而非從客戶需求和便利的角度進行改造。因此,金融機構多渠道整合的難點並非在於技術,而是在於思維的轉變。
實體渠道功能和布局的轉型:雖然實體渠道對金融機構來說是重資產、高成本,但在可預見的未來,客戶對實體渠道的心理依賴,尤其是針對復雜產品和服務的面 對面交流的需求不會消失,因此實體網點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實體網點需要轉型,比如更多地將目前低價值的簡單交易(如現金存取、轉賬匯款等)轉移到ATM 和電子渠道中,從而使網點人員有更多時間來進行銷售和咨詢工作。
互聯網企業大多依託於電子渠道,較少具備實體渠道資產,但僅僅依靠單一的線上渠道可能不一定適用於所有的客群和場景。因此,多渠道整合同樣是互聯網企業值得思考的方向。
(4)場景:找准客戶生活的主場景
場景是金融「生活化」以及「以客戶為中心」的核心體現。互聯網金融版圖的擴張實際上依靠兩個維度的擴展,一是擴大目標客群,二是佔領客戶的生活時間。擴 大客群的方法有很多種,比如地域的擴張、年齡層的擴張、財富層的擴張等等。而佔領客戶的生活時間則需要佔據盡量多的應用場景,即流量入口。占據用戶上網時 間流量最多的是娛樂、溝通、信息獲取和電子商務這四大類活動,據波士頓咨詢公司統計,中國網民2011年每周的上網時間中,9.3小時用於娛樂,7.6小 時用於溝通,5.1小時用於獲取信息,5.3小時用於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巨頭們對客戶時間的爭奪也緊緊圍繞這幾大領域展開。
個人認為這四點是相互依靠的!離開任何一個都是不能獨立存活的!另外,還要根據你的發展進度而言!每個階段的重點都是不一樣的!
⑻ 在互聯網發展的今天,銀行有沒有可能去中介化
首先,先明確一點,傳統的銀行也不是中介服務。因為她要制定一系列滿足不同群體版的金融產品(儲蓄產品,借權貸產品,保險產品等等),絕不僅僅是做中介收利息差。
其次,如今已發展到移動互聯網時代。各家銀行現在都是混業發展,既有銀行的傳統金融業務,也有電商業務,信用卡業務,保險業務等。將來,銀行一定是朝混業發展,並且會將非金融業務逐步剝離,成立子公司。
為什麼這么說呢?
因為第一,銀行一定需要其他非金融業的支持。比如電商業務,可以帶來可觀的收入,並帶來大量的零售用戶和企業對公用戶,並增加用戶粘性,再向這部分群體推銀行金融業務是很好的。
第二,混業一定要剝離。如果留在銀行體制內,會制約混業的發展。因為運作機制,業務流程很不一樣。獨立出去,會發展的更快。比如電商業務。
第三,如果不發展混業,銀行將難以為繼,最終走向沒落。因為混業,會給銀行帶來龐大用戶群和互聯網流量入口。沒有用戶群,銀行的金融業務也無法開展。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我也是銀行的。呵呵
⑼ 共享金融和互聯網金融是什麼關系成功的共享金融是怎樣的
要了解互聯網金融,首先你得先弄明白什麼是金融,金融從廣義上說跟貨幣發行、保管、兌換、結算相關的都是金融。但是從一般意義上說,金融是指貨幣的融通,所為貨幣的融通是指貨幣在各個市場主體之間的融通轉移。一把來說貨幣的融通包括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直接融資你可以理解為就是你直接把錢借給缺錢的人,比如債權買賣;而間接融資就是買賣雙方通過中介來實現資金的轉移,典型的比如銀行,你把錢存到銀行,銀行再把錢借給有需要的人。不管是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出借人都是有報酬的,比如利息。 理解了金融,互聯網金融你就容易理解了,簡單來說,廣義的互聯網金融就是通過一些互聯網的技術手段,在互聯網上實現資金的融通。這里的資金融通也包括直接和間接,而目前我們所理解的互聯網金融其實更多的是直接融資,典型的代表就是目前的P2P平台,因為互聯網的特點就是信息透明,公開,這樣可以有效的去中介化,也就是互聯網金融跟傳統金融最大的區別就是可以去中介化,人們可以通過互聯網來直接融資。當然風控方面目前來看是弱勢,很多時候還得藉助銀行的力量。 而金融互聯網更多是指金融行業走向互聯網化,比如現在很多銀行都有手機APP,你可以通過他們的手機APP實現資金的轉賬等。金融互聯網的優勢最大的優勢一個是風控,還有一個就是本身在用戶心目中的信譽,就目前來看,如果兩者能有效結合,相信未來大有可為!
⑽ 互聯網真的可以去中介化么
有一些行業是可以去中介化的,比如說手機銷售(小米)、比如說版租房買房(互聯權網暫時還沒有完全解決)、比如說我自己是個農民,通過微信發布種植小米的過程和介紹這種小米的健康和營養價值,得到朋友們的認可,以比賣給糧食收購商高且比超市價格低的價格賣給大家,達到提升自己收入和降低消費者成本的結果,慢慢的開店,大規模銷售。
這種情況下的去中介化可以降低成本,使信息或者產品更方便快捷的流通。
但是絕大多數行業還是需要中介機構的,比如留學、獵頭、去哪兒攜程酒店下單、超市、方便麵、礦泉水、婚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