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原因
所謂國際金融中心,簡單地說,就是國際資金的集散中心。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國際經濟競爭的根本,就在於對國際金融主導權的掌握,在於對全球資本控制權、支配權的爭奪。擁有一個國際金融中心,對於一個國家的長遠發展和金融安全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正因如此,包括亞洲在內的當今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毫無例外地努力爭取把本國、本地區某一大都市培育成為區域或國際的金融中心,使之能在促進本地區或國家的經濟發展和資源配置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對於上海和香港誰能成為中國的國際金融中心,這是個在經濟金融界頗有爭議的問題。下面,筆者擬就此問題談幾點個人的淺見。(一)中國地廣人多,經濟規模龐大,完全可以容納兩個國際金融中心。在一個國家內,已有一個國際金融中心的情況下,如果再打造一個功能相同的國際金融中心,勢必會造成不必要的競爭和資源的浪費。因此,如何在服務功能上尋求不同點,將上海打造成較之香港具有不同特色的國際金融中心,是個必須認真研究的課題。美國有紐約和芝加哥兩個國際金融中心,這兩個金融中心各有不同的功能和服務對象。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與上海等內地金融中心,如果也能有很好的分工合作,就有可能在互補與共存、共贏中促進兩地金融共同做大做強。(二)要維護和增強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香港的金融業在中國內地經濟的快速發展中一直發揮著獨特而又極其重要的作用。香港回歸祖國後,如何維護和增強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個必須十分重視和認真對待的問題。在改革開放的過程中,香港作為重要的貿易與金融中心,對內地的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在內地經濟規模不斷增大的情況下,繼續發揮好香港的作用,有助於推進內地與香港的共同繁榮和發展。就香港而言,其定位必須立足於中國,是中國的國際金融中心,定位和角色十分重要。香港的未來系於中國,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維持,在很大程度上離不開內地的支持,離不開與內地經貿、金融的加速融合。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維持,還取決於香港金融監管與管理體制能否不斷改進和完善。香港只有通過加強自身的金融深化,促進金融產品的創新,擴大金融業的輻射與服務范圍,才能維護和不斷提升在亞太地區金融業中的地位。(三)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無可替代。香港目前正處在一個重要的發展時期。香港背靠祖國,面對世界,有著特殊的區位優勢。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以至航運中心地位、貿易中心地位,是其他地區不可替代的。盡管上海所蘊涵的發展潛力巨大,但上海要後來居上,趕上或超過香港也並非易事。上海離國際金融中心還很遠。從現實條件來看,上海由於受資本市場的環境以及人民幣尚未實現自由兌換等諸多因素的制約,短時間內尚難以圓夢國際金融中心。只要人民幣還沒有成為真正的硬通貨,只要中國還沒有開放資金流通,只要中國的法制和監督體系還不健全,香港就一直會是中國唯一的國際金融中心。(作者系對外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
㈡ 形成國際金融中心的必備條件是什麼
當今資本來市場的競爭,越來自越體現在對投資者的保護上,投資者保護將是金融中心形成的必備條件。
國際中心的博弈取決於金融市場的博弈。要想在這場博弈中取勝,中國必須依託實體經濟的發展,國際金融中心的形成需要建立在雄厚的經濟基礎上。
其次,創造良好的市場運營環境和基礎設施。自由的金融市場、寬松的市場環境,可以促進金融創新發展,而金融創新也是金融中心鞏固發展的基本保障。如果沒有自由和鼓勵的環境,一個國際性的金融中心很難有持續發展的動力。同時,穩定的金融環境對金融中心的發展也非常重要,要建立良好的風險和預警防範體系。
㈢ 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形成原因
大陸崛起過程中的中轉港角色
當然也有港人的勤奮
低稅率和優良廉潔的法制
㈣ 國際金融中心是怎樣煉成的
當然是東京了,那是東半球的經融,科技,娛樂,消費,時尚等的中心。我雖然沒去過那地,但你看人家那什麼不是世界前?就連思潮也是。
㈤ 形成國際金融中心要哪些條件
政治經濟穩定
金融體系發達
外匯市場發達
外匯管制松,資本流動方便
現代化通訊交通設施
㈥ 形成國際金融中心要哪些條件
國際金融中心的形成條件
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建立在多種資源條件的綜合優勢之上的,是在一系列供給和需求因素的推動下形成和鞏固的。
根據歷史經驗和相關研究成果,可將這些條件概括如下:
(1)強大繁榮的經濟基礎。
(2)安定和平的政治環境。
(3)高效健全的金融制度。
(4)分布集中的金融機構。
(5)鼓勵扶持的政策取向。
(6)低廉合理的稅費成本。
(7)完備齊全的基礎設施。
㈦ 如何建立國際金融中心
國際金融中心的形成條件
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建立在多種資源條件的綜合優勢之上的,是在一系列供給和需求因素的推動下形成和鞏固的。 根據歷史經驗和相關研究成果,可將這些條件概括如下:
(1)強大繁榮的經濟基礎。
(2)安定和平的政治環境。
(3)高效健全的金融制度。
(4)分布集中的金融機構。
(5)鼓勵扶持的政策取向。
(6)低廉合理的稅費成本。
(7)完備齊全的基礎設施。
㈧ 簡述國際金融中心形成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完善的法律法規。
合理的監管機制。
良好的周邊環境。
㈨ 金融中心的形成條件
金融中心是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產物,它的形成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金融中心是伴隨經濟中心的發展而形成,是經濟中心的最高形態。當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的發展形成以某一城市為中心以後,一方面從生產流通領域游離出大量的貨幣資金需要尋求投資的場所;另一方面生產和流通領域又需要不斷補充大量的貨幣資金進行運轉。因此,只有一個城市的經濟實力十分雄厚,已經成為一定區域的經濟中心之後,它才可能產生、積聚和使用巨額資金,才使金融中心的形成有了基礎。
但是,金融活動的復雜性和多樣性以及金融力量對於經濟發展的巨大作用,使得金融中心不可能像商業中心、貿易中心那樣具有普遍性,即不是每一個經濟中心都有金融中心的功能,只有少數經濟中心才會發展成金融中心。從這個意義上說,金融中心是經濟中心的最高形態。
(2)金融中心要依託廣闊的經濟腹地,形成發達的資金市場網路。城市經濟本身,尚不足以支撐金融中心的形成。因為資金作為一種資源,必須有十分堅實和可靠的資源供給地,才能集中起來形成巨大的資金運動,在運動中形成調節的中心。
同時,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使融資手段日益多樣化,客觀上要求建立完善的資金市場體系,並在區域內外形成發達的市場網路,使資金流通在更廣泛的范圍內進行,從而提高資金利用的效率。
(3)金融中心要提供完善的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流通環境。資金運動必須有充分和迅捷的信息服務為保障,因此要求城市提供完善的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創造良好的流通環境,吸引盡可能多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在城市活動。否則,建立金融中心只能是城市一相情意的空想而已。 金融中心的主要特徵歸納為四個方面:
①金融中心需要集聚足夠數量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公司(投資銀行)、保險公司等各種各樣的金融機構和與金融活動有關的服務業或支持性產業;
②金融設施先進、金融市場發達、金融信息靈敏,是超過城市所在區域的更大地理區域資金的聚散地;
③中心城市的良好的基礎設施、法律制度以及文化環境為金融中心功能發揮提供依託;
④是金融體系的樞紐,在總體金融體系中居於重要位置,發揮著總體金融體系的關鍵功能。 金融中心分類通常可以把金融中心劃分為三級。
(1)世界金融中心。如紐約、倫敦和東京,擁有先進的結算和支付系統,是大型的、全球化的、服務齊全的中心;能支持龐大的國內經濟,擁有縱向的、流動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上,資金的來源和使用是多元的,法律與監管體系能充分保護重要的代理人關系的公正性和監管功能的國際金融中心。
(2)國際區域金融中心。如香港、新加坡和盧森堡,在區域內外發展其金融市場、金融基礎設施與媒介資金,國內經濟規模較小。
(3)國家金融中心。如中國上海、重慶、韓國首爾,主要是在國內發展金融市場,對於國際金融市場的影響力還比較弱。
金融中心的規模經濟、范圍經濟和聚集經濟
在較大的金融服務集聚區內經營的企業,與位於較小的中心的企業相比,一般具有明顯的競爭優勢。這是因為外部的規模經濟(economies of scale)、范圍經濟(economies of scope)和聚集經濟(economies of agglomeration)在發生作用。但是,這些優勢可能由於相反的規模不經濟而減小。
當企業的規模與其經營之間存在正相關時,企業就會受益於規模經濟。當效率與其經營所處的行業(中心)的規模之間存在正向關系時,企業的外部規模經濟就會積累。較大的金融中心比較小的中心會提供更有利的經營環境,理由有:
熟練勞動力的規模越大,企業越容易運作、成長和多元化。
相關的金融業務的范圍越大,就有更多的機會產生富有創造力的互動、一體化和創新。這就是外部范圍經濟。
金融市場的質量——市場的流動性和效率——與運行的規模存在強有力的相關性。這些特性是人們非常想看到的,較好的價格,較低的交易成本,這樣市場崩盤的可能性就會減小,可能會有正向的強化效應,流動性會吸引更多的流動性。
相互競爭的金融企業的數量、熟練勞動力的數量和質量以及金融業務的種類,會刺激創新。新的業務機會來自於客戶和其他的金融企業。
企業間的競爭會促使交易定價更為激烈、工作效率更高以及產品創新。更高的標准有助於較大金融中心的企業從習慣於較不激烈的競爭環境的企業那裡贏得業務。
需要很多獨立的企業進行協調的業務,在企業和專家數量較多的情況下可以更容易、更有效率地進行。例如,像貸款辛迪加或證券一級發行這類的申購市場。
在較大的更有聲譽的金融中心運行的企業,相對於在較小的中心運行的企業,享有聲譽和可信度的優勢。地點是金融企業品牌的重要部分。
在較大金融中心運行的金融企業也享有聚集經濟。聚集經濟是指由於專家支持服務和其他服務集中,從而使交易成本降低。隨時可以得到商業律師、會計師、專業印刷廠商、IT專家、金融公關咨詢專家和很多其他的支持服務,提高了企業的效率和競爭能力。中心越大,輔助的專家支持服務的范圍越廣、種類越多、定價越激烈。
一旦企業處於金融中心,就有強有力的理由繼續留在那裡。沉沒成本(sunk cost)——必需的且無法收回的支出,如啟動成本——是一個重要因素。與客戶、其他的金融企業、監管機構和員工建立關系的工作也是如此。這些關系使重新選擇營業場所變得很困難,成本很高,導致地點選擇的惰性。
外部的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是全球金融服務業的強大力量,使位置優越的主要金融中心,如倫敦,具有很大的競爭優勢。確實,在理論上,金融中心的運作的合理結果就是,大多數國際批發金融業務應集中在一個全球性中心。但中心化也會產生規模不經濟,如擁擠和堵塞,居住和勞動力成本很高,離客戶的距離也許會使信息成本增加。而且,在現實世界中,政治因素、監管壁壘和激勵措施以及時區差異都會扭曲中心化經濟力量的作用。因此,地區性和地方性金融中心仍能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