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國金融改革的主攻方向是什麼是互聯網金融嗎
中國金融改革的主攻方向是:四個重點已經圈定。包括互聯網金融。
一是制定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實施方案;
二是包括利率市場化改革、資本項目可兌換在內的金融對內對外開放取得新突破;
三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
四是保險市場保障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金融改革方面:制定健全銀行業監管體制機制改革方案。出台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制定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探索構建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框架。
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適時推出面向機構及個人發行的大額存單,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轉板機制,發展服務中小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等。
未來金融改革主攻方向不在於是否允許民間資金進入正規的金融行業,而在於兩個方面:第一,實體經濟領域必須放鬆管制;
第二,資本市場應放鬆管制,同時加強部委協調。
這次全球金融危機之後,許多人認為經驗教訓之一是,金融不能「自娛自樂」,必須為實體經濟服務。換言之,金融是第二位的,實體經濟是第一位的。既然如此,實體經濟不改革,金融改革又怎麼能夠成功。就資本市場放鬆管制而言,其與實體經濟中交通、通訊、教育、石油等行業打破壟斷所要求的條件並無二致。
⑵ 針對互聯網金融的國家政策有哪些
《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為鼓勵金融創新,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明確監管責任,規范市場秩序,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按照「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台、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堅持簡政放權和落實、完善財稅政策,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和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指導意見》按照「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確立了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落實了監管責任,明確了業務邊界。
《指導意見》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發展互聯網金融,遵循服務好實體經濟、服從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總體目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在互聯網行業管理,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和合格投資者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與信息安全,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加強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以及監管協調與數據統計監測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按照《指導意見》的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各項要求;互聯網金融行業從業機構應按照《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依法合規開展各項經營活動。(完)
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財政部 工商總局 法制辦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近年來,互聯網技術、信息通信技術不斷取得突破,推動互聯網與金融快速融合,促進了金融創新,提高了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遵循「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從金融業健康發展全局出發,進一步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和對外開放,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以下統稱從業機構)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互聯網與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勢所趨,將對投資模式、業務、組織和服務等方面產生更加深刻的影響。互聯網金融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和擴大就業發揮了現有金融機構難以替代的積極作用,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了大門。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有利於提升投資服務質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進金融創新發展,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構建多層次金融體系。作為新生事物,互聯網金融既需要市場驅動,鼓勵創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進發展。
(一)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台、產品和服務創新,激發市場活力。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託和消費金融等金融機構依託互聯網技術,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積極開發基於互聯網技術的新產品和新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互聯網平台開展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網路基金銷售和網路消費金融等業務。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互聯網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台、股權眾籌融資平台、網路投資產品銷售平台,建立服務實體經濟的多層次投資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進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自建和完善線上投資服務體系,有效拓展電商供應鏈業務。鼓勵從業機構積極開展產品、服務、技術和管理創新,提升從業機構核心競爭力。
(二)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支持各類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聯網金融生態環境和產業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為第三方支付機構和網路借款平台等提供資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務。支持小微投資服務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業務合作,實現商業模式創新。支持證券、基金、信託、消費金融、期貨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拓寬投資產品銷售渠道,創新財富管理模式。鼓勵保險公司與互聯網企業合作,提升互聯網金融企業風險抵禦能力。
(三)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改善融資環境。支持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互聯網金融產業投資基金,推動從業機構與創業投資機構、產業投資基金深度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對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予以支持。針對互聯網企業特點,創新投資模式和服務。
(四)堅持簡政放權,提供優質服務。各金融監管部門要積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開展相關金融業務實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電信主管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互聯網金融業務,電信主管部門對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立法研究,適時出台相關管理規章,營造有利於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良好制度環境。加大對從業機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鼓勵省級人民政府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設立專業化互聯網金融研究機構,鼓勵建設互聯網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研究。
(五)落實和完善有關財稅政策。按照稅收公平原則,對於業務規模較小、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符合我國現行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結合金融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統籌完善互聯網金融稅收政策。落實從業機構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六)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培育互聯網金融配套服務體系。支持大數據存儲、網路與信息安全維護等技術領域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從業機構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動符合條件的相關從業機構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允許有條件的從業機構依法申請徵信業務許可。支持具備資質的信用中介組織開展互聯網企業信用評級,增強市場信息透明度。鼓勵會計、審計、法律、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為互聯網企業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二、分類指導,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責任
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餘地和空間。通過鼓勵創新和加強監管相互支撐,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科學合理界定各業態的業務邊界及准入條件,落實監管責任,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和違規行為。
(七)互聯網支付。互聯網支付是指通過計算機、手機等設備,依託互聯網發起支付指令、轉移貨幣資金的服務。互聯網支付應始終堅持服務電子商務發展和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從事互聯網支付,應遵守現行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其他機構開展合作的,應清晰界定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和客戶權益保障機制。要向客戶充分披露服務信息,清晰地提示業務風險,不得誇大支付服務中介的性質和職能。互聯網支付業務由人民銀行負責監管。
(八)網路借貸。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借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個體網路借貸要堅持平台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個體網路借貸機構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網路小額借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借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借款。網路小額借款應遵守現有小額借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借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九)股權眾籌融資。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股權眾籌融資必須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平台(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進行。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前提下,對業務模式進行創新探索,發揮股權眾籌融資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務創新創業企業。股權眾籌融資方應為小微企業,應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向投資人如實披露企業的商業模式、經營管理、財務、資金使用等關鍵信息,不得誤導或欺詐投資者。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股權眾籌融資活動風險,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小額投資。股權眾籌融資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十)互聯網基金銷售。基金銷售機構與其他機構通過互聯網合作銷售基金等投資產品的,要切實履行風險披露義務,不得通過違規承諾收益方式吸引客戶;基金管理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範資產配置中的期限錯配和流動性風險;基金銷售機構及其合作機構通過其他活動為投資人提供收益的,應當對收益構成、先決條件、適用情形等進行全面、真實、准確表述和列示,不得與基金產品收益混同。第三方支付機構在開展基金互聯網銷售支付服務過程中,應當遵守人民銀行、證監會關於客戶備付金及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的相關監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客戶備付金只能用於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不得用於墊付基金和其他投資產品的資金贖回。互聯網基金銷售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十一)互聯網保險。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應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穩定性原則,加強風險管理,完善內控系統,確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資金安全。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應當堅持服務互聯網經濟活動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針對性的保險服務。保險公司應建立對所屬電子商務公司等非保險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牆。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產品,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誇大宣傳過往業績、違規承諾預期收益或者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互聯網保險業務由保監會負責監管。
(十二)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通過互聯網開展業務的,要嚴格遵循監管規定,加強風險管理,確保交易合法合規,並保守客戶信息。信託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銷售及開展其他信託業務的,要遵守合格投資者等監管規定,審慎甄別客戶身份和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不能將產品銷售給與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戶。信託公司與消費金融公司要制定完善產品文件簽署制度,保證交易過程合法合規,安全規范。互聯網信託業務、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三、健全制度,規范互聯網金融市場秩序
發展互聯網金融要以市場為導向,遵循服務實體經濟、服從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總體目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要細化管理制度,為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十三)互聯網行業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開設網站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除應按規定履行相關金融監管程序外,還應依法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否則不得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兩部門按職責制定相關監管細則。
(十四)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客戶資金存管賬戶應接受獨立審計並向客戶公開審計結果。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
(十五)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和合格投資者制度。從業機構應當對客戶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時向投資者公布其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相關信息,以便投資者充分了解從業機構運作狀況,促使從業機構穩健經營和控制風險。從業機構應當向各參與方詳細說明交易模式、參與方的權利和義務,並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聯網金融的合格投資者制度,提升投資者保護水平。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監管。
(十六)消費者權益保護。研究制定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教育規劃,及時發布維權提示。加強互聯網投資模式合同內容、免責條款規定等與消費者利益相關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監督處理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構建在線爭議解決、現場接待受理、監管部門受理投訴、第三方調解以及仲裁、訴訟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細化完善互聯網金融個人信息保護的原則、標准和操作流程。嚴禁網路銷售投資產品過程中的不實宣傳、強制捆綁銷售。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會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
(十七)網路與信息安全。從業機構應當切實提升技術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泄露客戶個人信息。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分別負責對相關從業機構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進行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和技術安全標准。
(十八)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從業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識別客戶身份,主動監測並報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戶資料和交易記錄。從業機構有義務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有關協助查詢、凍結的規章制度,協助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及時查詢、凍結涉案財產,配合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好取證和執行工作。堅決打擊涉及非法集資等互聯網金融犯罪,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金融機構在和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代理時應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簽訂包括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要求的合作、代理協議,並確保不因合作、代理關系而降低反洗錢和金融犯罪執行標准。人民銀行牽頭負責對從業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進行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工作由公安部牽頭負責。
(十九)加強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機制在規范從業機構市場行為和保護行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組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協會要按業務類型,制訂經營管理規則和行業標准,推動機構之間的業務交流和信息共享。協會要明確自律懲戒機制,提高行業規則和標準的約束力。強化守法、誠信、自律意識,樹立從業機構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正面形象,營造誠信規范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十)監管協調與數據統計監測。各監管部門要相互協作、形成合力,充分發揮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應當密切關注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及相關風險,對監管政策進行跟蹤評估,適時提出調整建議,不斷總結監管經驗。財政部負責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財務監管政策。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監測體系,相關部門按照監管職責分工負責相關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和監測工作,並實現統計數據和信息共享。
⑶ 從不同行業和個體的需求角度分析互聯網金融興起的必然性
2018年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概況分析
2018年已然過去,而在這一年,"普惠金融"、"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成了互聯網金融行業關鍵詞,行業本身也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那麼,在新的一年裡,互金行業又會發生哪些變化?今天就來盤點2018年互金行業發生的幾件大事,從中或許能找到一些答案。
2018年國內互聯網金融行業融資熱度波動較大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第一季度受春節假期及年底資金相對緊張的影響,融資金額和數量相對較低;第二季度融資熱度有明顯回升,6月總融資金額高達近千億元,主要得益於螞蟻金服獲得的新一輪140億美元融資;而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若不將京東金融和陸金所獲得較大金額融資納入統計,整體融資熱度有明顯下滑,這主要是因為P2P網貸行業風險集中爆發,再加上備案延期,政策不確定性風險較高的影響。
從互聯網金融行業獲得融資的細分領域來看,2018年國內最受青睞的是區塊鏈行業,全年共發生234例融資;其次是外圍服務行業90例,主要是由提供技術服務、大數據服務的平台獲得;借貸行業2018年發生39例融資,其中有25例發生在P2P網貸行業;互聯網保險和第三方支付行業也分別獲得22例和17例融資。
2018年中國互聯網金融細分行業融資事件統計情況
數據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1、互金行業多家公司上市
2018年,互金行業上市了不少公司。據統計,截止2018年年底,共有7家互金機構成功上市。它們分別是:小贏科技、泛華金融、點牛金融、品鈦、微貸網、360金融和51信用卡。在這其中,除了51信用卡是在港股上市,其餘6家皆在美股上市。
在這其中,泛華金融和360金融屬於消費金融領域,點牛金融和微貸網專注車貸市場,小贏科技主抓聯網金融信息服務,品鈦則是金融科技整體方案提供商,51信用卡主營白條、車房貸等賬單管理服務。
2、銀保監會成立
2018年3月,銀監會保監會合並成為了"銀保監會",銀監會、保監會成為了歷史。這無疑是金融監管體制改革的重新探索。
可以看到,決策層和各監管部門已意識到,當前的金融監管體制已不再適應我國金融業的發展,改革勢在必行。而從銀保監會的成立可以看出,改革的方向不是改變現行金融監管體制,而是統一政策,讓監管部門在協調合作和相互制約的過程中發揮作用,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
有業內人士表示,以往出現的互金行業亂象,主要是金融管理部門對這些新興金融業態的行為和風險監管長期缺位所致。如今各管理部門相互溝通協調,無疑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部分金融風險事件。此外,"監管"或許還是今年金融行業的主旋律。
3、科技成互金行業驅動力
2018年的互金行業,一眾巨頭都在積極布局科技領域。鳳凰金融堅定實施"智能金融"戰略,滿足全球華人理財需求;京東金融改名京東數科,推出智能機器人等業務;胡曉明攜科技歸來,接班螞蟻金服總裁職位……
此外,這些領先公司還將金融科技,落實到了今後的發展計劃中。以鳳凰金融為例,鳳凰金融總裁張震在2018年11月29日的"2018CNBC全球科技大會-南沙"大會上,談到未來業務發展時表示:鳳凰金融在尋找和攀登未來的階梯,而這一階梯是在金融科技領域的不斷創新中發展。
據了解,鳳凰金融目前以"區塊鏈+人工智慧+大數據"為矩陣,並已經在財富管理、海外、網貸、基金、保險等細分業務場景中實現了完美落地,推出了鳳凰智保、魔鏡智投、鳳凰真准、鳳鳴智能資訊等智能資產配置工具,為用戶提供金融知識儲備、准確的投資建議、私人定製配置方案等個性化、精準化、全面化的免費服務。
與此同時,鳳凰金融還在內部管理上,研發了鳳棲用戶管理系統、鳳飛渠道管理引擎和鳳羽萬象大數據風控系統等中後台管理體系,重在提升業務處理效率和運營管理能力。在"智能金融"戰略之下,從前端的產品設計到中後台的渠道管理、用戶管理和風控,凰金融已實現了全平台智能系統覆蓋。
有鑒於此,在新的一年裡,科技仍將是互金行業發展的驅動力,科技帶給互金行業的也不僅是去中心化,而是以全新的方式助力整個行業提升。
4、保本理財成為歷史
在2018年3、4月份,《關於加大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整治力度及開展驗收工作的通知》和《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出台。
其中,對於互金行業的規范主要在這幾個方面:1、依託互聯網公開發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須取得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頒發的有關牌照。2、網貸機構將互聯網資產管理業務剝離出去,分立為不同實體的,仍將該實體視為機構的一部分,一並驗收。3、打破剛性兌付,預示保本理財成為歷史。
可以看到,這些規定的出台,不僅規范了金融機構,還給它們卸下了高成本擔子。這對於2019年的網貸備案驗收和分類處置等方面,也無疑具有指導性意義。
2018年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日趨規范 預測2019年將呈現新局面
綜合來看,互金行業經過2018年的洗禮,呈現去偽存真的局面,行業發展也越來越規范。在這個基礎之上,結合科技等方面的賦能,2019年的互金行業將呈現全新局面。
⑷ 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中面臨哪些風險,如何監管
我國的網路金融風險監管存在法律體系不完善、行業協調及風險監管不理想、現行的風險管理模式與網路金融的發展不適應等諸多不足。因此,要通過健全法律制度、加強市場准入管理、完善監管體制、調整監管策略、構建安全體系等措施來加強我國的網路金融風險監管。
完善對網路金融風險的防範和監控1.健全法律制度。2.加強市場准入管理。3.完善監管體制。4.調整監管策略。5.構建安全體系。6.加快人才培養。
網路金融業務的綜合性、高科技性對監管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業務和管理知識,又要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工程實踐經驗;既要有豐富、扎實的金融法規功底,又要有開拓金融服務等方面的寬廣視野,但目前在我國金融監管部門中,遠沒有形成一支能滿足網路金融業務監管需要的專業人才隊伍。
⑸ 中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與問題研究
市場規模實現較快增長
近年來,國內汽車消費需求的日益旺盛,汽車行業供應鏈上各方的金融需求不斷提升,互聯網汽車金融市場規模逐年增大。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互聯網汽車金融的市場規模為3566.3億元,2019年,中國互聯網+汽車金融市場規模約4438.4億元左右。
——更多數據來請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汽車金融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⑹ 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和國外金融監管的區別
一、對互聯網金融功能和風險特徵的基本判斷
盡管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可以創造價值,但研究討論中有三點需要把握。
第一,互聯網金融並沒有改變金融的功能和本質。P2P、余額寶等創新的是業務技術、交易渠道和方式,但其功能仍然主要是資金融通、發現價格、支付清算等,並未超越現有金融體系的范疇。就此而言,互聯網金融可能並不會像有些人預言的那樣徹底顛覆現有的金融體系。其發展只是又一次充分印證了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莫頓的「金融功能論」:金融功能比金融機構更為穩定。
第二,互聯網與金融之間並非沒有沖突。互聯網強調便捷、強調快,金融業強調規范;互聯網強調創新,金融業強調穩健。互聯網金融畢竟是在開展金融活動,其運營管理不能沒有風險管控這樣的金融基因。
第三,未來互聯網金融的成長具有不確定性,應當避免過度樂觀的預期。有不少意見就認為,互聯網金融本身並沒有太多的新意,甚至是一個偽命題,只不過是傳統金融在互聯網技術上的延伸,與電報、電話、計算機在金融業的應用相比,並沒有革命性變化。
互聯網金融能否可持續發展,進而沿著什麼樣的路徑、以多快的方式影響或改變現有的金融體系,還需要邊走邊看。1975年,美國《商業周刊》基於當時美國電子支付的蓬勃發展就曾經預言,電子支付方式「不久將改變貨幣的定義」,並將在數年後顛覆貨幣本身。但38年後的今天,我們並沒有觀察到貨幣定義和屬性的巨大變化。也許等十年、二十年以後,我們才能真正判斷互聯網金融究竟是個可持續的業務模式還是一個曇花一現的概念;互聯網金融究竟是個有自生能力的新興業態還是必須依附傳統金融才能生存;抑或是二者最終相互融合,實現了基因重組。
從風險角度看,互聯網金融參與者眾多,帶有明顯的公眾性,很容易觸及法律紅線,甚至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盡管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鏈上的部分業態和部分環節受到了監管(如第三方支付),但從整體上看,還處於無門檻、無標准、無監管的「三無」狀態。這一方面是由於P2P等業務具有民商法的合法性基礎,公法未必適合或沒有必要介入;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業務同時混集了多種業務屬性,難以清晰界定其監管歸屬。如何一方面呵護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和普惠精神,另一方面有效維護金融穩定和金融秩序,是互聯網金融監管模式選擇面臨的一大難題。
二、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國際經驗
一是各國普遍重視將互聯網金融納入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強化法律規范,強調行業自律。各國都強調,互聯網金融平台必須嚴格遵守已有的各類法律法規,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信息保密法、消費信貸法、第三方支付法規等。這是金融交易運行的最重要制度基礎。
二是各國針對本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不同情況,採取了強度不等的外部監管措施。澳大利亞、英國等大多數國家採取輕監管方式,對互聯網金融的硬性監管要求少,佔用的監管資源也相對有限。而美國證監會面對金融危機中公眾對監管不作為的指責,認定Prosper出售的憑證屬於證券,須接受其監管。
三是監管手段主要是注冊登記和強制性信息披露,以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的權益保護為重心。
四是涉及誰的監管職責就由相應的監管機構負責,往往沒有統一的主監管機構。美國第一網路銀行(SFNB)、貝寶支付(Paypal)等就曾分別由銀行和證券監管機構負責監管。
五是少數國家開始嘗試評估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框架,探討未來監管方向。如2011年7月,美國國會下屬的政府責任辦公室就P2P借貸的發展和不同監管體系的優缺點進行了評估,強調持續一致的消費者和投資者保護、靈活性、有效性等。
三、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原則
對於互聯網金融這個「新事物」,金融監管總體上應當體現開放性、包容性、適應性,同時堅持鼓勵和規范並重、培育和防險並舉,維護良好的競爭秩序、促進公平競爭,構建包括市場自律、司法干預和外部監管在內的三位一體的安全網,維護金融體系穩健運行。秉承這樣的理念,本文初步提出了互聯網金融監管的12個原則,試圖為今後該領域的討論提供一個基礎和出發點。這些原則也大體構成了金融創新監管的一個概念性框架。
原則1: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體現適當的風險容忍度
對於互聯網金融這樣一類新出現的金融業態,需要留有一定的試錯空間,過早的、過嚴的監管會抑制創新。美國經濟學家斯萊弗認為,任何制度安排都需要在「無序」和「專制」兩種社會成本之間權衡。如果P2P和眾籌的業務模式能堅持單筆金額小、人數少,就應該用私人秩序和司法來規范。P2P等無區域性、系統性影響地自然退出,是市場的一種自我淘汰機制,對整個互聯網金融的長期有序發展未必是壞事。另一方面,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可以在摸索中尋找道路,但不能犯致命性錯誤,整體風險須在可控范圍內。因此,監管的良好目標應是:既避免過度監管,又防範重大風險。
原則2:實行動態比例監管
金融監管在中文和英文中都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需要進一步釐清。從松到嚴,金融監管可以分為市場自律、注冊、監督、審慎監管四個層次。除此之外,法律本身也具有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的監督約束作用,可以視為一種廣義的監管。違反法律的,可由司法機關負責處理。典型的例子是,香港小貸機構的監管就是由警務處負責。
金融監管部門應當定期評估不同互聯網金融平台和產品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程度和風險水平,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監管的范圍、方式和強度,實行分類監管。對於影響小、風險低的,可以採取市場自律、注冊等監管方式;對於影響大、風險高的,則必須納入監管范圍,直至實行最嚴格的監管,從而構建靈活的(而不是僵化的)、富有針對性的與有效性的(而不是籠統與無效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評估應定期進行,監管方式需根據評估結果動態調整。
原則3:原則性監管與規則性監管相結合
在原則性監管模式下,監管當局對監管對象以引導為主,關注最終監管目標能否實現,一般不對監管對象做過多過細要求,較少介入或干預具體業務。而在規則性監管模式下,監管當局主要依據成文法規定,對金融企業各項業務內容和程序做出詳細規定,強制每個機構嚴格執行,屬於過程式控制制式監管。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監管必須在明確監管目標的基礎上,實現「原則」先行。監管原則應充分體現互聯網金融運營模式的特點,給業界提供必要的創新空間,同時指導和約束運營者承擔對消費者的責任。另一方面,要在梳理互聯網金融主要風險點的基礎上,對互聯網金融中風險高發的業態和交易制定監管規則,事先予以規范。原則性監管與規則性監管的結合,有助於在維護互聯網金融的市場活力與做好風險控制之間實現良好平衡,促進其可持續發展。
原則4:防止監管套利,注重監管的一致性
監管套利是指金融機構利用監管標準的差異或模糊地帶,選擇按照相對寬松的標准展業,以此降低監管成本、獲取超額收益。互聯網金融提供的支付、放貸等服務與傳統金融業相仿,如果二者執行不同的監管標准,將易於引起不公平競爭。事實上已經有持牌金融機構提出:為什麼同樣都提供支付服務或者從事貸款業務,受到的監管卻不一樣?為確保監管有效性,維護公平競爭,在設計互聯網金融監管的規則時,應確保兩個「一致性」:一是不論是互聯網企業還是傳統的持牌金融機構,只要其從事的金融業務相同,原則上就應該受到同樣的監管;二是對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線上、線下業務的監管應當具有一致性。
原則5:關注和防範系統性風險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於系統性風險的影響具有雙重性,這應當是金融監管機構關注的焦點。一方面,通過增加金融服務供給、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推進實體經濟可持續發展等,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有助於降低系統性風險。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也可能會放大系統性風險。互聯網金融准入門檻低,可能會使非金融機構短時間內大量介入金融業務,降低金融機構的特許權價值,增加金融機構冒險經營的動機。互聯網金融的信息科技風險突出,其獨有的快速處理功能,在快捷提供金融服務的同時,也加快了相關風險積聚的速度,極易形成系統性風險。此外某些業務模式存在流動性風險隱患。例如,互聯網直銷基金1周7天、一天24小時都可以交易,但貨幣市場基金有固定交易時間,第三方支付機構需要承擔隔夜的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這類「小概率、大損失」的黑天鵝事件對於此類模式的成敗有重要影響。金融監管機構對此應當保持高度警惕,及時化解和干預。
原則6:全范圍的數據監測與分析
及時獲得足夠的信息尤其是數據信息是理解互聯網金融風險全貌的基礎和關鍵,是避免監管漏洞,防止出現監管「黑洞」的重要手段。客觀上,大數據為實施全范圍的數據監測與分析,加強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識別、監測、計量和控制提供了手段。為此,監管機構需要基於行業良好實踐,提出數據監測、分析的指標定義、統計范圍、頻率等技術標准。如對P2P平台設計經營性指標和風險性指標的定期與實時報送和分析機制。在數據監測、分析機制的建設過程中,應注意保持足夠的靈活性,在定期評估的基礎上持續完善,以及時捕獲新風險。
原則7:嚴厲打擊金融違法犯罪行為
在精心呵護互聯網金融的創新精神和普惠性的同時,必須及時懲治各類金融違法犯罪行為。互聯網金融發展良莠不齊,少數互聯網企業運營中基本沒有建立數據的採集和分析體系,而是披著互聯網的外衣不持牌地做傳統金融,有些平台甚至挑戰了法律底線。如一部分P2P脫離了平台的居間功能,先以平台名義獲取資金再進行資金支配甚至挪作他用,投資人與借款人並不直接接觸,這已突破了傳統意義上P2P貸款的范疇。為此,必須不斷跟蹤研究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發展演變,劃清各種商業模式與違法犯罪行為的界限,依法嚴厲打擊金融違法犯罪行為,推動互聯網金融健康有序發展。
在打擊金融犯罪的同時,也應當考慮與時俱進地修改部分法律條款,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例如,美國《創業企業融資法》就是通過修訂法條,將需要向SEC注冊並公開披露財務信息的公司股東人數從499人提高到2000人,鼓勵小企業通過眾籌融資。
原則8:加強信息披露,強化市場約束
信息披露是指互聯網金融企業將其經營信息、財務信息、風險信息、管理信息等告知客戶、股東等。准確充分的信息披露框架,一是有助於提升互聯網金融行業整體和單家企業的運營管理透明度,從而讓市場參與者對互聯網金融業務及其內在風險進行有效評估,發揮好市場的外部監督作用。二是有助於增強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的信任度,奠定互聯網金融行業持續發展的基礎。三是有助於避免監管機構因信息缺失、無從了解行業經營和風險狀況,而出台過嚴的監管措施,抑制互聯網金融發展。加強信息披露的落腳點是以行業自律為依託,建立互聯網金融各細分行業的數據統計分析系統,並就信息披露的指標定義、內容、頻率、范圍等達成共識。當前,提升互聯網金融行業透明度的抓手是實現財務數據和風險信息的公開透明。
原則9:互聯網金融企業與金融監管機構之間應保持良好、順暢、有建設性的溝通
互聯網金融企業與金融監管機構之間良好、順暢、有建設性的溝通,是增進相互理解、消除誤會、達成共識的重要途徑。一方面,互聯網金融企業應主動與監管機構溝通,努力使雙方就業務模式、產品特性、風險識別等行業發展中難題達成理解。特別是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拿不準的環節,更要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力求避免法律風險。在此過程中,推進行業規則逐步健全。另一方面,建設性的溝通機制有助於推動監管當局按照激勵相容的原則設計監管規則,充分體認互聯網金融企業在運營和內部風險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性,促進監管要求與行業內部風險控制要求的一致性,降低合規成本。
原則10:加強消費者教育和消費者保護
強化消費者保護是金融監管的一項重要目標,也是許多國家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重點。要引導消費者釐清互聯網金融業務與傳統金融業務的區別,促進公眾了解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性質,提升風險意識。在此基礎上,切實維護放貸人、借款人、支付人、投資人等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當前重點是加強客戶信息保密,維護消費者信息安全,依法加大對侵害消費者各類權益行為的監管和打擊力度。例如,針對第三方支付中消費者面臨的交易欺詐、資金被盜、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等問題,應針對性地加強風險提示,及時採取強制性監管措施。
原則11:強化行業自律
相比於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的優勢在於:作用范圍和空間更大、效果更明顯、自覺性更強。今後一段時期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律程度、行業發展的有序或無序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監管的態度和強度,從而也影響著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未來的發展。為此,行業領頭的企業必須發揮主動性,盡快帶頭制定自律標准,建立行業內部自我約束機制,不應一味等待政府的強制性干預。近期陸續成立的互聯網金融協會應當在引導行業健康發展方面,盡快發揮影響力。特別是要在全行業樹立合法合規經營意識,強化整個行業對各類風險的管控能力,包括客戶資金和信息安全風險、IT風險、洗錢風險、流動性及兌付風險、法律風險,等等。
原則12:加強監管協調
互聯網金融橫跨多個行業和市場,交易方式廣泛、參與者眾多,有效控制風險的傳染和擴散,離不開有效的監管協調。一是可以通過已有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加強跨部門的互聯網金融運營、風險等方面的信息共享,溝通和協調監管立場。二是以打擊互聯網金融違法犯罪為重點,加強司法部門與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協調合作。三是以維護金融穩定,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為目標,加強金融監管部門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協調與合作。
四、積極探索新金融監管範式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各條原則各有側重,不同原則之間並非完全一致,這些原則的同時實現並不容易。事實上,互聯網金融監管中的挑戰,亦是全球監管者在金融創新領域中面臨的永恆難題:如何在改善金融效率和維護金融穩定之間恰當地平衡?
美國的次貸危機已然表明,只注重效率不注重穩定、「最少的監管就是最好的監管」等理念是行不通的。單純追求穩健而過度抑制創新,也遠非良好的監管選擇。一個現實問題是,金融監管的格局是基於已有的金融業務並遵從法律規定確立的。在這樣的框架下,當新的金融業態出現後,難以找到或客觀上並不存在明確的主監管機構,這常常使得只有當風險累積到一定程度後,相關監管問題才可能會被嚴肅地提上議事日程。
互聯網金融作為一個新興的金融業態,為探索金融創新的有效監管模式提供了一個不可多得的機遇。應當立足我國金融發展實際,把互聯網金融作為踐行良好金融創新監管理念的試驗田,積極探索未來新金融監管的範式。
⑺ 我國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新政策有哪些,這些政策是如何保障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
——更多數據來源及分析請參考於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2018年以來,我國互聯網金融平台以及P2P暴雷不斷,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機構,監管部門持續的高壓監管,不少平台紛紛離場,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被「寒冬」籠罩,但是盡管處在寒冬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投融資市場熱度不減,根據網貸之家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融資金額達到674億元,發生融資案例420起。從新進者行業布局情況來看,
2018年,我國頭部的互聯網企業無論是在銀行、證券、保險,還是在國際金融布局當中,都有著前所未有的進展。
資本寒冬下互金企業融資熱情不減
2018年,隨著金融市場與宏觀環境的變化,特別是行業內《資管新規》的落地,銀行理財子公司紛紛在年底完成發起設立,金融行業的深化改革來到了深水區。對於互聯網金融行業曾經的瘋狂增長,從2017年以來,監管部門對於這種「野蠻式」的發展採取了降溫、踩剎車等手段,備案制呼之欲出。2018年以來,互聯網金融平台以及P2P暴雷不斷,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機構,監管部門持續的高壓監管,不少平台紛紛離場,第三方支付領域「強監管」態勢未減,「斷直連」加速推進,行業中部分業務風險敞口逐漸暴露,ICO、STO被禁,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違規,區塊鏈率先履行「備案制」,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被「寒冬」籠罩。
⑻ 金融工作會議之後,「互聯網金融」未來該如何發展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概況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伴隨著互聯網在中國的快速發展,以及移動互聯網及其應用在國內的大范圍普及,自下而上地推動了整個行業的市場化進程。
聯網金融估值維持較高水準
當前互聯網金融板塊市盈率(TTM)73 倍,處於 2006-2017年(除 2015 年極高估值外)平均估值62倍上方。互聯網金融熱潮從2014年下半年開啟,第三方支付、P2P/消費金融相繼成為市場熱點。
行業發展迅速,業績持續暴發,屬於景氣度較高的行業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互聯網金融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統計,以計算機板塊中14家互聯網金融相關股票為樣本,前三季度共實現營業收入171.12億元,同比增長19.25%,增速基本與行業平均持平。互聯網金融板塊前三季度共實現凈利潤24.56 億元,同比增長104.05%,行業發展迅速,業績持續暴發,屬於景氣度較高的行業。
移動支付線下滲透及快速增長
第三方支付牌照只減不增,續展從嚴,存量消化。①、自2011 年到2015 年央行一共發放271 張第三方支付牌照,且繼2015 年僅發放2張之後,2016 年沒有再新發牌照,與此同時,2016 年4月央行下發文件對支付機構分級分類監管,8月給首批支付牌照續展時稱「一段時期內原則上不再批設新機構,重點做好對現有機構的規范引導和風險化解工作」,標志著第三方支付牌照進入存量時代。
②、截至2017 年6 月底,市面上正常運營的第三方支付機構還剩247 家,其中112家僅支持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一項業務,且絕大多數還受到地域限制;支持全國范圍銀行卡收單的僅剩37 張,支持移動支付的僅有48家,而同時具備開展互聯網支付、移動支付和銀行卡收單三項業務的僅有26 家。被注銷的24 家包括10 家被合並,10 家未能續展,3 家違規被注銷,1家主動注銷。
移動支付發展趨勢
截止到2016年12月,中國使用網上支付的用戶規模達到4.75億,較2015年12月,網上支付用戶規模增加了5831萬人,年增長率為14%。中國網民使用網上支付的比例從60.5%提升至64.9%。其中,手機支付用戶規模增長迅速,達到4.69億,年增長率為31.2%,網民手機網上支付的使用比例由57.7%提升至67.5%。
第三方支付交易規模快速增長,主要擴張動力同樣來自移動端
①、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支付用戶由PC 端向移動端遷移。移動端購物、網貸、在線貨幣市場基金等互聯網金融服務迅速增長,疊加掃碼支付和NFC
支付在線下場景的快速布局,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交易規模呈現出爆發式增長。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興盛,通過手機購物的人群也逐漸龐大。有移動電子商務市場規模數據顯示,到2016年,移動電子商務的銷售額佔到中國所有網路零售額的一半以上。
2016年,我國第三方移動支付行業交易規模則達58.8萬億元,移動支付將逐步成為網民購物的常態支付手段。
消費金融成為互聯網金融企業轉型的重要方向
我國互聯網消費金融市場交易規模在2017年預計突破1萬億元,到2019 年有望達到3.4萬億元,三年復合增速接近 100%。
從中美對比來看,美國的消費金融佔GDP 的19.7%,而我國這一比例是6%。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嘗試和使用消費金融服務,尤其是85後、90後消費人群正在崛起。
第三方移動支付雙寡頭格局穩固,戰火已經從線上蔓延至線下場景
①、截至2017 年Q2,支付寶和財付通占據國內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份額超過94%,其餘包括壹錢包、聯動優勢、京東支付、銀聯商務等在內的40餘家移動支付牌照方合計佔有份額不足6%,預計大多尾部公司幾乎處於無業務狀態。
②、以淘寶為代表的電商以及互聯網金融的興起給移動支付帶來了足夠的線上成交額,但巨頭已經開始搶占線下,例如阿里積極布局新零售,收購三江股份、銀泰集團,入股百聯集團,推動傳統門店升級,盒馬鮮生、永輝超市更是「新零售」的代表,同時支付寶還推動線下支付收款碼激勵政策,移動支付將逐漸成為線下實體零售領域的標配。
⑼ 互聯網金融行業有前途嗎
任何一個行業,如果不能解決社會問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就一定沒有前途,反之,如果有助於解決社會問題、提高社會效率、降低成本的就一定大有前途。而我國目前的金融環境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體量大、問題突出的大環境是互聯網金融發展最肥沃的土壤,是歷史性機遇。
我們可以嘗試用麥金農教授提出的「二元化的金融結構」概念來嘗試解讀目前金融環境的主要問題。
圖:羅納德·麥金農
「二元化的金融結構」是經濟學家羅納德·麥金農提出的發展中國家的一種金融現象,通俗點講就是國家採取利率管控,銀行利率不能覆蓋通貨膨脹率和應有的資金成本,而銀行貸款作為一種稀缺資源補充到了本不該得到該資金的企業或行業中。另一方面,由於銀行利率沒有市場化,市場的需要就必然催生出銀行體系外的一個金融市場(比如高利貸市場)。這就是所謂的「二元化的金融結構」。
通脹大家都有切身感受。以我們買菜的經驗來說, 2004年上海菜場的雞蛋價格差不多是2.5元/斤,前幾天去我買菜,雞蛋是5.4元/斤,漲了一倍多,其他民生產品也差不多,可是如果你過去十年把錢存在銀行,資金能翻倍嗎? 顯然不能,也就是說你手上的錢「毛了」。這就是所謂的「鑄幣稅」,說難聽點,有人在不知不覺中偷走了你的錢。
註:原指數為環比指數,上月價格為100,為便於直觀展示處理為以2004年5月為基準100%。
那麼銀行以低息獲得的資金又去了哪裡呢?除銀行自身獲取超額利潤外,利率管制產生的低成本資金實質上是一種隱性的補貼,而獲得這種補貼的往往是國有企業和地方政府,用途則往往是基礎設施建設或固定資產投資。因此,與利率管制相關的二元化市場結構所導致的結果是:
一方面,落後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取得了過度的資金支持,干擾了市場優勝劣汰的選擇機制,使市場未能及時淘汰落後和過剩產能;
另一方面,為社會提供了大多數就業機會和消費類商品的中小企業卻不得不更多地轉向銀行之外的融資渠道,甚至是非正規的融資渠道,導致資金成本高企,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
二元化市場結構導致金融的資源配置作用大打折扣,對經濟結構失衡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二元化的金融結構」的危害不止於此:
一方面,儲戶未能取得存款應獲得的資本增值收益,在抑制了消費能力的形成;
另一方面,利率管制的情況下經常出現「負利率」的情形,使得人們更願意投資於有「抗通脹」功能的房地產,甚至是珠寶、古玩等商品,使得這些商品的價格快速上漲,房地產等價格的上漲反過來侵蝕了人民群眾本就不多的消費能力,不利於消費領域的發展,助長了經濟結構的畸形。
如前所述,在利率管制及金融市場二元結構的大環境下,取得銀行貸款實質上相當於獲得了一項隱性的補貼,存在套利空間,而這種補貼的最終受益人卻未必是貸款人,和其他套利行為一樣,房價上漲將最終吞噬套利空間,而真正受益的只能是出讓土地的地方政府。2004年全國土地開始普遍實行「招拍掛」制度以來,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持續攀升。據國土部的統計,2004年全國土地出讓金高達5894億元,到2013年全國土地出讓金達到4.1萬億元,也就是說,10年以來,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上漲超7倍。獲得了更多土地出讓金的地方政府又因為償付能力的增加可以取得更多的銀行貸款或其他融資(目前地方政府債務數據,導致金融資源的配置更不合理。如此,已經形成了一個難以破解的惡性循環。
綜上,「二元化的金融結構」對我們普羅大眾的影響是:
1、錢「毛」了,購買力下降,財富被稀釋;
2、私營經濟領域受擠壓,工作機會減少,收入降低,年輕人削尖腦袋考公務員、進國企;
3、房價高企,房貸拖垮了一代人的青春和夢想;
4、如何為將來儲蓄今天的財富成為一個難題。
現在的情況是,一方面,我國的互聯網投資市場仍處於魚龍混雜、很不規范的階段,而且有大量騙子混雜其中,另一方面,除了投資房地產,普通老百姓幾乎沒有給自己的血汗錢保值增值的途徑。
盡管互聯網金融的問題目前還存在各種問題,但我國目前的金融背景下,我認為天生具有公平、普惠特徵的互聯網金融必將不可遏制地發展起來,互聯網金融一定大有前途!
⑽ 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元年」是哪一年
2015年是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元年,這已成為不爭的事實。無論從監管政策發布的密度,還是監管政策的力度,2015年都堪稱是歷史之最。
在一系列監管政策中,不得不提的是2015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在《指導意見》中,首次提出「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同時在鼓勵金融創新的同時,也給互聯網金融劃出了底線,可見《指導意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很多業內人士稱其為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基本法」。《指導意見》出台後,7月22日中國保監會又印發了互聯網金融行業首個配套文件——《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停辦法》,明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則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首次肯定了P2P的合法地位,並明確了P2P的信息中介性質。
12月28日,在即將告別2015年之際,互聯網金融行業則在這一天之內迎來了兩大重磅政策。28日下午,銀監會發布《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在當日傍晚,央行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塵埃落定。
當然,2015年互聯網金融行業在政策的強力規范下,也顯得有點「沉悶」。據有關機構統計,截止2015年12月,國內共有1302家P2P平台倒閉,668家跑路。不難看出,這一數字的背後不僅僅是投資者的損失,更凸顯了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風險。
記者發現,雖然2015年倒閉和跑路的平台數量依然較大,但與2014年相比問題平台大多並非惡意欺詐,多是因為自身運營不善和風控不嚴才導致倒閉和跑路,說明在強有力的監管之下,互聯網金融行業已開始逐步走向規范的事實,一個更規范有序的巨大市場已出現在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