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論文
這樣的論文通過一件較為完整
的事情來表現一個人,要求事情具體、
生動,因此我們要選擇能夠表現人物的最典型
的事件,選擇自己印象最深、最能使自己感動的事情來寫,要求這個事件表現的是這個人物最典型的特徵
Ⅱ 金融專業專業技能
金融學專業應該有全面掌握經濟學科和金融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基礎知識;
系統內掌容握金融學的基本理論與分析方法、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熟悉有關法律、政策和國際規
則;
了解國內外金融學科和金融業的歷史、現狀和發展趨勢;
具有較強的調研、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具有較強的外語
應用能力,能利用外語獲取專業信息;
能熟練運用現代信息化工具從事專業工作。
Ⅲ 如何更好的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以下材料供你參考:
加強金融監管念,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隨著金融全球化和金融混業經營的日漸深入,如何實現我國金融監管水平質的飛躍,建立起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國際慣例,又符合我國國情的監管體制,以達到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目的,是當前所面臨的緊迫而又棘手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應從以下五方面下手來加強金融監管:
(一)建立健全金融監管法規,完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面對我國加入WTO的新形勢,為順應世界金融業發展潮流,遵循國際慣例,我們應當根據我國金融市場開發的狀況、外資金融機構的設立和經營等情況及時清理和完善現的法律法規。同時還要相應加強我國金融業市場准入和業務規范、金融行業競爭、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金融網路化電子化等方面的立法。要建立健全信用體系,加強社會信用制度建設,通過增強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和償還意願,促進借款人履約水平顯著提高,降低金融風險,加大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打擊力度,從而為維護我國金融業健康發展。此外,我們還應當對金融監管的執法理念進行調整,給金融個體更大的行動和選擇空間,以適應金融業務發展的需要。
(二)更新金融監管理念,明確金融監管內容。從我國現有的金融監管方式來看,主要存在監管目標不夠明確,偏重於合規性監管和事後監管等弊端,已難到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要求。為此,我們應當更新監管理念,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轉變:一是從傳統的合規性監管向經營性風險監管和功能性監管轉變,現在的合規性監管主要側重於金融機構的審批和業務經營的合規性,是一種一般性、淺層次、靜態的金融監管方式;而經營性風險監管則是以風險監管為中心,著重設立風險監管指標體系,早期預警體系和有效的「進入-退出」機制等,是一種深層次,前瞻性動態的監管方式,有利於統一監管標准,有效配置監管資源和提高監管成效;功能性監管關注的是金融產品所實現的基本功能,以金融業務來確定相應的監管機構各監管規則,強調的是跨機構,跨市場的監管,減少監管職能的沖突、交叉重疊和監管盲區,二是從單純維護金融安全監管提升到兼顧金融安全和提高金融業核心競爭力上來。
過去金融監管往往以犧牲效率為代價來追求所謂的「安全」,難免會產生「惜貨」和「大量超額儲備」等現象,這是一種監管成果的變形和異化;真正的監管應當在維護安全的基礎上努力提高金融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注重在監管中不斷提出解決問題的切實措施,將監管和強化法人治理結構,強化風險管理等有機結合在一起,做到兼顧安全和效率。三是以外部監管向內外結合型監管轉化。目前我國金融業自律意識較差,行業競爭往往處於無序和犧牲效率追求總量的狀態,加上金融監管信息存在嚴重的不對稱,所以金融監管主要側重於外部監管;但是從國外金融監管改革的潮流來看,應當採用內外結合型監管方式,逐漸將監管重心轉向金融機構的法人治理結構和內控制度,督促他們建立完善的金融機構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機制,確保金融機構的穩定健康發展。
(三)建立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金融機構披露的准確性和全面性將直接影響看金融監管制效率和成果,從美國安然公司和環球電訊公司破產事件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不完全披露信息或披露假信息所造成的嚴重後果。當前,我國在信息披露方面與國際標准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披露的作不真實,如高估資本充足率和資產質量、准備金提取嚴重不足等;二是披露的信息不充分,如缺乏對非財務信息的披露和風險管理的定量信息,對會計報表附註不夠重視等;三是缺乏對信息披露的具體規范和統一規定等等。因此,我們應當進一步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統一信息披露原則和披露標准,規范披露內容,
注重會計報表和報表附註的真實性,滿足披露信息的有用相關、可靠和中立,報表附註則應當包括會計政策、資產質量情況,可能構成損失的或有事項金額和衍生金融產品的實際狀況等。要進一步改進披露方式,採用自願披露和強制披露相結合的方法,強調補充報表的披露;創新披露手段,藉助於現代信息技術,以實時披露代替定期披露,以復合數據披露代替財務數據披露以期達到巴塞爾協議和國際通行慣例的要求。
(四)完善金融監管操作,加快基礎設施建設。首先是要制定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的統一量化監化監管標准,確定區域內的金融機構數量和業務規模結構,確定金融業務結構和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嚴格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從而保證適度竟爭和防範化解風險,其次,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非現場監管,科學地設計統一的金融機構報表體系,力求金融信息全面、真實和及時地反映金融機構的經營狀況和風險狀況,同時開發先進的報表分析軟體,建立一套嚴格准確地反映銀行資產負債運用結構、流動性、盈利性和資產質量等情況的比例分析體系,強化預警功能,對金融機構進行連續跟蹤,充分發揮事前監管的作用,將金融風險扼制於萌芽狀態。第三,加強金融信息系統的基本設施建設,因為金信息不僅是中央銀行和監管當局進行貨幣政策和實施金融監管的依據,也是其改善金融服務,提高政策透明度,進行有效監管的基礎,因此,應盡快建立一個適應金融發展變化,標准統一,檢索方便,資源共享的金融信息系統和包括企業和個人在內的信用信息系統,實現金融監管當局對金融機構進行實進的風險評估和風險預警。
(五)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金融監管人員素質,我國己加入WTO,金融全球化,自由化的浪潮洶涌而至,科學技術高速發展,金融創新日新同異,這些都要求金融監管人員掌握最新的科學知識,最新的技術手段,最先進的監管方法和最新的金融信息。監管人員如不具備這些素質,金融監管的質量和效果將大打折扣,因此,必須加強隊伍建設,努力造就一支具備以上素質的金融監管隊伍。一是要建立優勝劣汰的人才競爭機制,擇優調配優秀人才和業務骨幹充實副監管崗位,並在人、財、物方面向監管一線傾,形成突出金融監管這一主線的工作氛圍。二是加強業務培訓,採取「走出去,請進來」,以會代訓等多種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對監管人員開展業務培訓,如指派監管人員到金融機構進行實踐鍛煉,逐步熟悉金融機構的各項金融實務和業務流程,為監管工作打下基礎;聘請學有所長,精通業務的學者,專家辦理講學,使監管人員更多、更快、更好地了解、掌握先進的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開拓視野,全面提高監管人員的執法水平。三是加強對監管人員的「再監管」,著重抓好對監管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行為規范考核,使之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樹立良好的監管形象。
此外,金融監管是一個長期、循序漸進的過程。我們應當在堅持從本國國情出發的原則下,借鑒國外先進經驗的教訓,在堅持效率性、協調性、獨立性和前瞻性有機結合的前提下,繼續強化我國的金融監管,防範和化解各類金融風險,使我國經濟穩步、持續、健康的發展。
希望能幫到你。
Ⅳ 如何做好金融工作有效防範金融風險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特別是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做好當前金融工作,必須著眼國家安全大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把主動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准確研判形勢,全面綜合施策,確保我國金融安全高效穩健運行,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必須堅定必勝信心。我國有抵禦亞洲金融危機和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豐富經驗,經過多年發展,金融體系、金融市場、金融監管、金融法治和金融調控體系也日趨完善,銀行資本充足率、撥備覆蓋率高,財政赤字和負債率低,可動用的工具手段多,我們有足夠的智慧、能力和底氣築牢風險防線。要切實把維護金融安全作為治國理政的一件大事,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和經濟基本面好的有利條件,堅持預防為先、標本兼治、穩妥有序、守住底線。我們要直面挑戰,主動作為,形成全國一盤棋的防控格局,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讓金融更好地為我國經濟行穩致遠保駕護航。
嚴加監管,嚴格執行,守住底線,讓金融市場正常運行。
Ⅳ 金融學的專業技能有什麼
掌握金融專業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熟悉金融產品、市場以及金融機構的運作,具有較強的實踐和分析能力;
Ⅵ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作為中央部署的三大攻堅戰之一,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在此方面有哪些有力舉措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堅持以發展眼光分析、研判區內外各領域資產、資源交易格局及走勢,以助力決戰「三大攻堅戰」為已任,探索並建立了全方位、多層級、專業化的金融資產交易服務業務新模式,協助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及政府平台盤活存量、處置不良,在交易領域搭建起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防火牆。
早在2009年,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就指定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為全區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承辦機構,受財政廳監督管理,開展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業務;同年通過向財政部備案,成為中央管理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業務的交易機構。2017年,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為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三大攻堅戰」決策部署,立足防範化解區域金融風險的功能定位,打造了金融資產交易服務平台,平台根據《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54號)等相關規定,集專業力量為各類金融企業提供自有資產轉讓、不良資產處置、股權轉讓、集中采購、增資擴股、股權登記託管等專業化服務;已經先後與全區范圍內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地方性銀行、農村金融機構、小貸公司和資產管理公司等100餘家金融企業建立了良好的業務合作關系。
平台建立以來,始終以規范處置不良資產、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為己任,堅持業務創新,完善交易結構,在提高成交率的同時嚴控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自主開創了資產掛牌轉讓、債權詢價轉讓、債權處置場所綜合服務、債權兌價交易等多種金融資產交易服務模式,同時為金融企業提供各類定製化服務,有效協助委託主體防範化解各類金融風險。
內蒙古產權交易中心不斷探索創新,完善交易結構。堅持以平台化發展思路對金融資產交易業務進行整合、創新。將金融資產交易與互聯網緊密結合,建立了非標准化金融資產交易新模式。充分發揮產權市場在信息匯聚、發現投資人、發現價格方面的功能優勢,通過資產變現、債權置換等多種市場化方式,積極助力各級政府、金融機構化解金融風險。2017年至今,累計成交項目220餘宗,成交金額近60億元,形成了規范、有序、統一的金融資產交易市場格局。
Ⅶ 防範金融風險的名言
14、偉人之所以偉大,是因為他與別人共處逆境時,別人失去了信心,他卻下專決心實現自己的屬目標。
15、一個有信念者所開發出的力量,大於99個只有興趣者。
16、只要有信心,人永遠不會挫敗。
17、慾望以提升熱忱,毅力以磨平高山。
Ⅷ 如何防範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安全
防範金融來領域的欺詐風險,就源要加強金融監管,將金融活動納入規范化、法治化軌道。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障金融安全。金融風險是指任何有可能導致企業或機構財務損失的風險。
金融欺詐案多數主要集中於國際貿易融資領域,國際貿易融資業務中的金融欺詐案件主要通過銀行的金融票據、銀行保函和信用證等信用工具進行,而且詐騙手段隱蔽、金額巨大,已形成國際化、集團化的趨勢。金融欺詐風險不僅會使銀行和進出口企業陷入曠日持久的法律糾紛中,造成銀行的巨額資金損失,更重要的是,還會影響銀行的國際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