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路傳銷活動形式多樣,通常會以「虛擬貨幣」「互聯網金融」「網路銷售」「電
是的,網路傳銷活動的形式是非常多樣化的,他們通常會以虛擬貨幣,互聯網金融網路營銷,這些形式來來搞的
⑵ 請問一家打著區塊鏈旗號做互聯網投資的項目,包括資金盤虛擬貨幣這一類。是正規合法的嗎
近期,海南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
⑶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要求會員單位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是真的嗎
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以及各類代幣等所謂「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進行集中交易,涉眾人數逐漸擴大,所形成的金融和社會風險隱患不容忽視。為幫助社會公眾正確了解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認識投資風險,保護自身權益,現就有關風險事項提示如下: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呼籲:各會員單位應履行行業自律公約的承諾,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監管規定,不參與任何與所謂「虛擬貨幣」相關的集中交易或為此類交易提供服務,主動抵制任何違法違規的金融活動。
⑷ 比特幣的總量是多少
比特幣的總量是2100萬個。
2009年,比特幣誕生的時候,區塊獎勵是50個比特幣。誕生10分鍾後,第一批50個比特幣生成了,而此時的貨幣總量就是50。隨後比特幣就以約每10分鍾50個的速度增長。當總量達到1050萬時(2100萬的50%),區塊獎勵減半為25個。
當總量達到1575萬(新產出525萬,即1050的50%)時,區塊獎勵再減半為12.5個。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約2100萬個。
(4)互聯網金融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貨幣特徵
1、去中心化:比特幣是第一種分布式的虛擬貨幣,整個網路由用戶構成,沒有中央銀行。去中心化是比特幣安全與自由的保證 。
2、全世界流通:比特幣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管理。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比特幣。
3、專屬所有權:操控比特幣需要私鑰,它可以被隔離保存在任何存儲介質。除了用戶自己之外無人可以獲取。
4、低交易費用:可以免費匯出比特幣,但最終對每筆交易將收取約1比特分的交易費以確保交易更快執行。
5、無隱藏成本:作為由A到B的支付手段,比特幣沒有繁瑣的額度與手續限制。知道對方比特幣地址就可以進行支付。
6、跨平台挖掘:用戶可以在眾多平台上發掘不同硬體的計算能力。
⑸ 為什麼虛擬貨幣是互聯網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
互聯網金融在這個時間點變得很熱,雖然肯定有泡沫,但是背後有其內必然性——整個互聯容網、移動互聯網在電子商務的帶動下,正在整體迅速進入交易時代,而所有的交易背後,最重要的基礎設施之一就是金融。
我們沿著這樣的發展思路,結合部分先行發展的矽谷經驗,再加上中國國情進行綜合判斷後,在借貸、信用、數據、小額支付等領域投資了很多相關公司,這些投資所處階段和金額大小不同,而且很多也沒有披露。
⑹ 在中國有那幾個電子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福源幣、狗狗幣等等。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福源幣(F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⑺ 雲金幣是什麼合不合法雲金幣是一種互聯網+金融的產物是虛擬貨幣也屬於電子貨幣。雙方採用點對點的交
這個又是一陣風,建議你看一下MMM的消息。如果已經進入而且已經賺錢建議你盡快提現,否則可能就像比特幣一樣看著大量的錢提不出來。
⑻ 比特幣暴跌,現在投資比特幣算是明智的嗎
開始聽說比特幣的時候,感覺離我們很遠。
從中國可以交易比特幣,到停止交易比特幣。
第一:缺乏新的資金進場,不足以支撐不斷增大的虛擬貨幣市值;
第二:由於現在主流的幣種都有合約交易市場(期貨),下跌對於莊家來說也是能夠賺錢的,所以他們順勢而為的打壓價格,配合做開空合約賺錢;
第三:國際社會對比特幣等一眾虛擬貨幣然持打壓的態勢,造成一定的政策負面影響;
第四:比特幣將迎來減產,但是新一代的礦機並沒有研發出來的,所以很多曠工也難以預測減產後的價格趨勢,有先落袋為安傾向拋售比特幣。
所有面相國內用戶的交易所被防火牆,對的,國內正常登陸再也登陸不上去了。國外可以,科學可以,但增加了很高的門檻。
還有幣安被黑,高頻交易,大量用戶質疑投資資金的安全性。
一連貫事件疊加在一起,我感覺主要還是被防火牆這個影響大。畢竟隔離了無數小白投資者,很長一段時間國內的後續資金很少能進市場。
與大多數國際通行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的貨幣機構發行,而是依據特定的演算法計算產生,在這種極不穩定的基本面做支撐下,比特幣隨時都有崩盤的風險。
投行瑞銀的一份最新報告發現,「比特幣既不足以成為一種貨幣,也算不上一種有效可行的資產類別,至少目前還不是。」
沒有實體的支撐,只靠脆弱的基本面,與大眾而言,比特幣以及其他主流貨幣,可能最終只是一場一觸就破的泡沫。
⑼ 馬來西亞互聯網金融扣幣是不是傳銷嗎
是否屬於傳銷,要根據其具體的操作、運營模式來分析。
《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七條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