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學的專業介紹
專業介紹:
金融學(Finance)是研究價值判斷和價值規律的學科。金融學是從經濟學分化出來的、研究資金融通的學科,主要包括四大學術專業領域:銀行學、證券學、保險學、信託學。傳統的金融學研究領域大致有兩個方向:宏觀層面的金融市場運行理論和微觀層面的公司投資理論。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具有寬口厚金融學理論知識及專業技能,既可在國內外大學和科研院所攻讀研究生學位,也可在銀行、證券、信託、投資、保險等金融機構及其他企業、政府管理部門等機構任職的德才兼備的高素質復合型專門人才。
應具備能力:本專業學生能夠全面掌握經濟學科和金融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基礎知識;系統掌握金融學的基本理論與分析方法、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熟悉有關法律、政策和國際規則;了解國內外金融學科和金融業的歷史、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較強的調研、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具有較強的外語應用能力,能利用外語獲取專業信息;能熟練運用現代信息化工具從事專業工作。
拓展資料:金融學的分類:
微觀金融學:也即國際學術界通常理解的Finance,主要含公司金融、投資學和證券市場微觀結構(Securities Market Microstructure)三個大的方向。微觀金融學科通常設在商學院的金融系內。微觀金融學是目前我國金融學界和國際學界差距最大的領域,急需改進。
宏觀金融學:國際學術界通常把與微觀金融學相關的宏觀問題研究稱為宏觀金融學(Macro Finance)。我個人認為,Macro Finance 又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微觀金融學的自然延伸,包括以國際資產定價理論為基礎的國際證券投資和公司金融(International Asset Pricing And Corporate Finance)、金融市場和金融中介機構(Financial Market And Intermediations )等等。這類研究通常設在商學院的金融系和經濟系內。第二類是國內學界以前理解的「金融學」,包括「貨幣銀行學」和「國際金融」等專業,涵蓋有關貨幣、銀行、國際收支、金融體系穩定性、金融危機的研究。這類專業通常設在經濟系內。
學習金融專業可就業在金融行業監管部門、各類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證券/信託/基金機構、資產管理公司、上市公司證券部、高校或研究所等各類金融機構從事金融行業工作或教學科研等。(資料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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