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這場專項整治行動是為規范互聯網金融在迅速發展過程中的各種亂象,經過廣泛徵集意見,醞釀一年之久,形成
為規范互聯網金融在迅速發展過程中的各種亂象,這場專項整治行動是醞釀一年之久,形成
㈡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組發布希么通知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下發《關於立即暫停批設網路小額貸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各級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一律不得新批設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額貸款公司跨區經營。
對所有從事現金貸的市場主體,都必須實施穿透式監管,嚴格禁止暴力催收等違法活動,嚴格實行36%的利率紅線。嚴厲監管很可能讓多數現金貸平台倒閉,但唯有如此,能存活下去的企業才是具有強大技術和資金的平台,只有這樣的現金貸才是有利於民生,值得肯定的良性金融創新。
是該好好管制了。
㈢ 國家整治互聯網理財到什麼時候結束
從e租寶事件爆雷之後,監管開始收緊,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隨之而來。今年內4月,國務院組織14個部門召開電容視會議,在全國范圍內啟動為期一年的有關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專項整治,涉及支付、P2P、眾籌等。從中央各部委到地方,各類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動員會議紛紛展開。一些平台被調查,其中像老牌平台e速貸也被警方突擊調查,在嚴厲的整治之下,各家平台刻意維持低調。
整治行動同樣波及到互聯網金融的相關行業及產業,過去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業務增長很大程度是藉助了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快速發展,包括託管、通道等業務,但今年在整治之下,這些業務均受影響。
業內預計16年是互金平台最為艱難的一年,明年企穩活力恢復,將呈現強者俞強的現象。
㈣ P2P現在算不算全面被切了國家已經開始管控了
是的,其屬於打擊非法,保護合法。
明確各項業務合法與非法、合規與違規內的邊界,守好法律和容風險底線。對合法合規行為予以保護支持,對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堅決打擊。
積極穩妥,有序化解。工作穩扎穩打,講究方法步驟,針對不同風險領域,明確重點問題,分類施策。根據違法違規情節輕重和社會危害程度區別對待,做好風險評估,依法、有序、穩妥處置風險,防範處置風險的風險。同時堅持公平公正開展整治,不搞例外。
(4)14部委整治互聯網金融擴展閱讀: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的相關要求規定:
1、建立互聯網金融產品集中登記制度,研究互聯網金融平台資金賬戶的統一設立和集中監測,依靠對賬戶的嚴格管理和對資金的集中監測,實現對互聯網金融活動的常態化監測和有效監管。
2、加快推進互聯網金融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對徵信機構的監管,使徵信為互聯網金融活動提供更好的支持。
3、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技術支持,擴展技術支持系統功能,提高安全監控能力。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建立預警信息傳遞、核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
㈤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部門有哪些
金融是比較重要的,當然也有監管部門和人員!
監管職責明確
有業內人士提出,《指導意見》的分業管理也讓市場身份多元化,監管人的出現,能夠對現在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一些亂象進行整治和改革。
中國政法大學金融創新與互聯網金融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愛君告訴《法人》記者,《指導意見》解決的最核心問題是對互聯網金融定義及其本質的明確,明確了監管的原則、監管目標、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方式和規定了由銀行進行第三方存管。
對於互聯網支付,《指導意見》指出應始終堅持服務電子商務發展和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互聯網支付業務由人民銀行負責監管。
而網路借貸由銀監會負責監管,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
此外,股權眾籌融資必須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平台(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進行。股權眾籌融資方應為小微企業,應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向投資人如實披露企業的商業模式、經營管理、財務、資金使用等關鍵信息,不得誤導或欺詐投資者。股權眾籌融資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而作為行業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資金託管問題,《指導意見》也明確了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並要求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客戶資金存管賬戶應接受獨立審計並向客戶公開審計結果。
「目前行業內能夠做到資金銀行託管與獨立審計並公開的少之又少」,於東升說道,「除了意識上的問題之外,這確實涉及到一些技術上的對接障礙,在監管的強力推動下,對於互聯網企業、銀行來說,一套全新機制的建立還需要時間以及各方共同的努力。」
好貸網創始人兼總裁李明順曾公開表示,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的一個金融模式,藉助互聯網+本來可以發展得非常順利,但是近來卻逐漸偏離了本來的價值取向,讓行業風險累積。現在階段相關監管部門出台了行業規范和准入機制,有利於提高互聯網金融的長期健康發展。
《指導意見》的出台讓行業發展有矩可循,但是目前能看到的還只是一個綱要性的方向,具體的細則出台恐怕還要等待一段時間。而且具體的細則應該是不斷的出台,不斷完善的過程。
直面持續創新挑戰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促進金融行業具有重要意義,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了大門,在滿足小微企業、中低收入階層投融資需求,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引導民間金融走向規范化,以及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等方面可以發揮獨特功能和作用。
《指導意見》最大的亮點就是對「網路借貸」進行分類和確定了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創新要依法創新(回歸法治的軌道)以及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公開數據顯示,從2011年的51萬人到2014年91萬人,中國可投資資產超1000萬元的「高凈值」人群在最近幾年內呈現快速增長趨勢。2014年底,中國私人可投資資產總額約為106.2萬億元,與2011年相比,三年間增加了33.1萬億元,平均年增長率為13.3%。市場如此增速,傳統的理財機構無法跟上腳步。
互聯網金融強大的整合能力意味著創新的動力源源不絕,彌補傳統金融的缺陷只是其中一項,而互聯網金融不斷的發展也意味著對監管有著更高的要求。
互聯網金融具有跨群、跨地、跨業和跨境四個機會點。
「我們希望提供的服務絕不僅僅是局限於最簡單的金融服務,在充分滿足客戶在融資、理財需求的基礎上,我們希望能夠讓客戶得到更多的體驗。我們正在開發配套的餐飲、娛樂體驗項目,一切提升客戶體驗的,都在我們的整合創新的思路之內。」於東升介紹說。
指導意見》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協同發展,尤其提出了保險業與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合作。這意味著未來將從制度層面鼓勵互聯網金融企業要充分利用保險業的特點來消解創新中的風險。與保險合作和與擔保機構合作不同,保險是消解風險,擔保是轉移風險。
當然這所涉及的跨界整合監管范圍還很狹窄,如何有效的調整更加復雜的互聯網金融市場的之間的法律關系,這是對中國經濟市場化發展整體架構的更高要求。
當然,傳統金融巨頭並不會就此錯過下一個發展的良機,在其正式進軍互聯網金融市場之後,其雄厚的資金背景與豐富的優勢資源對於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中眾多的中小企業來說無疑將是一種沖擊。
我們希望國家在政策上可以一視同仁,至少不要對國有企業有所偏袒,而從金融市場化的角度考慮,適當對民營企業的扶持政策也是必要。
㈥ 詳解最嚴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誰負責,誰將受嚴查
一、以行政手段為主,刑事手段為輔
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過程中,應當將行政手段的運用擺在突出的位置,強化相關行政機關的主體責任,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互聯網金融違法違規活動及時進行查處和通報。
1、面對互聯網金融行業亂象,各部門應當出台相關政策加大監管力度,但由於當前我國行政體系復雜多元化,各部門之間可能存在相互推諉的現象,解決此種現象的主要手段就是實施「穿透式」監管。
因此,需要在整治過程中甚至今後的監管過程中打破「身份」的標簽,從業務的本質入手,將資金來源、中間環節和資金最終流向穿透聯結起來,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辨別業務本質,根據業務功能和法律屬性明確監管規則。使金融監管和風險排查跟上金融創新的速率和步伐,同時避免因監管規則的不統一導致監管套利。
2、相關行政部門可以建立舉報和「重獎重罰」制度,構建多渠道的舉報制度可以有效發揮社會的監督作用,為整治工作提供線索。另外,還可以推行「重獎重罰」制度,增加潛在違法行為的違法成本,強化社會監督機制的機理機制。
3、基於刑事法律的謙抑性的特點,應當將刑法的治理手段作為兜底方式,只有窮盡行政手段、社會監督手段後才可以適用,以維護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創新及其發展。
二、行為監管、功能監管與審慎監管要相互協調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還需要堅持行為監管、功能監管與審慎監管之間的協調。後金融危機時代,金融商品、金融集團朝著混合化、大型化的趨勢發展,金融商品中的交易結構逐漸變得很復雜且混業經營的特徵顯著,但目前我國金融業的分業監管模式並不適應混業經營大趨勢下的金融監管要求。
三、以金融消費者保護為最終落腳點
隨著互聯網金融產品日趨復雜、變化多端,金融界限的模糊化,越來越多的個人投資者、金融消費者參與交易,金融糾紛由此呈現新的特點,必須建立快捷簡易而又方便消費者使用,並對弱勢金融消費者傾斜保護的互聯網糾紛解決機制。
㈦ 整治車險亂象 保監會颳起監管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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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偽存真」將有利於行業健康發展
互聯網平台上非法集資案件的頻發,引發了強勁的監管風暴。
在27日的部際聯席會議上,決定將於下半年,組織開展全國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行動,對民間投資理財、P2P網路借貸、農民合作社、房地產、私募基金等重點領域和民辦教育、地方交易場所、相互保險等風險點進行全面排查,摸清風險底數,依法分類處置。
在具體操作上,將強調各地方政府為第一責任人,「一級抓一級」;強化行業監管;建立全方位監測預警體系,實現「打早打小」。
此外,部際聯席會議將於5-7月,繼續開展全國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排查處理活動,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廣告的審查和監管。
事實上,在此番聯系會議召開前不久,14部委便曾召開過電視會議,表示將啟動全國范圍內為期一年的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專項整治。
面對監管層的如此密集、強勁的監管重拳,有人認為互聯網金融必定會受到重創,行業發展空間也勢必會因此被擠壓。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在藍鯨財經記者訓練營時向新華網記者表示:「此時的整治是必須的,沒必要形成市場恐慌」。
「當前監管層對於互聯網金融的整頓主要針對的是那些非法集資、假標不規范的一些平台。事實上,整治其實是對平台的一次去偽存真的過程,對於那些合規平台而言,無疑是一大利好,將有利於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楊東表示。
空間仍舊廣闊消費金融或將是下一個發展藍海
那麼,未來互聯網金融究竟會如何發展呢?
楊東表示,「互聯網金融發展前景依舊十分廣闊,消費金融是下一個互聯網金融最大的藍海之一。」
「互聯網金融的初衷是為了服務於實體經濟,而在實體經濟中最需要服務的對象便是那些中小企業,而恰恰他們也正是傳統金融機構所服務不到的。」楊東表示,「而在當前"雙創"的大背景下,創業者、小微企業還將大批涌現,因此這種低成本的、高效率的融資方式,且能覆蓋傳統金融機構,傳統投行、創投服務不到的領域的互聯網金融,所能發展的市場將是相當巨大的。」
而當談及未來互聯網金融發展趨勢時,楊東則表示,「伴隨當前消費的升級,國家對消費者鼓勵,包括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發展,我認為消費金融將會成為新的增長點。」
近年來,信貸規模會不斷的增加。據央行數據顯示,2015年底中國居民的消費信貸余額是18.9萬億,同比增長23.3%,較一般貸款規模增長1.6倍。
「而目前我們的消費信貸整體的信貸當中佔到20%,但在國際上發達、成熟國家中消費信貸在整體信貸佔比一般能達到60%左右。由此可見,未來這個市場鴻漸是非常巨大的,尤其是依靠互聯網技術進一步發展消費信貸、消費金融。」楊東表示。
不過,作為創新式的新興金融產品,消費金融雖然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但同時在其監管上也頗具爭議。對於互聯網公司而言,在加強自身自律監管的基礎上,必然是希望法規能夠適當修訂,從而促進行業發展;而從監管角度出發,把握風控始終是擺在第一位置的。那麼,究竟該如何去平衡金融創新與監管完善之間的平衡?互聯網金融的管控標准應如何確定,這些疑惑對於當下的行業發展而言,是亟待解決的制約瓶頸問題。
㈧ 國家對p2p網貸整治出台了83號文件的內容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聯合印發《關於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轉型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引導部分符合條件的網貸機構轉型為小貸公司。文件編號為「整治辦函[2019]83號」(以下簡稱「83號文」)。
在注冊資本方面,擬轉型網貸機構設立的單一省級區域經營的小貸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且出資形式應為貨幣。而全國經營的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不低於10億元,且首期實繳貨幣資本不低於5億元,且首期實繳貨幣資本還應同時滿足不低於轉型時網貸機構借貸余額1/10的要求。
「83號文」也強調,已退出的網貸機構不得申請轉型為小貸公司。這意味著,已經宣布清盤退出的網貸機構,無法再通過該方式向小貸公司轉型。
網貸機構股東實力較強,原有股東不具備消化存量業務風險能力的,必須引進新的有實力的股東,並作出消化存量業務風險的承諾。
擬轉型的網貸機構,經申請並通過區、市、省級有關部門逐級審核同意後,由省級地方金融監管局出具臨時牌照批復文件,網貸機構可憑批復文件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8)14部委整治互聯網金融擴展閱讀
《意見》明確了擬轉型網貸機構的基本條件:
一是合規條件。網貸機構存量業務無嚴重違法違規情況。結合合規檢查情況,網貸機構存量業務及財務管理較為規范,最近1年保持全量業務銀行存管上線狀態,最近2年網貸機構及其實際控制人、主要高級管理人員在市場監管、稅務、公安、法院等部門無嚴重違規處罰和違法犯罪記錄。
不存在查實的重大違法違規投訴記錄,不存在違法違規開展各類金融業務的情況,積極配合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已退出的網貸機構不得申請轉型為小貸公司。
二是有符合條件的股東和管理團隊。網貸機構股東實力較強,原有股東不具備消化存量業務風險能力的,必須引進新的有實力的股東,並作出消化存量業務風險的承諾。
三是轉型方案具有可行性。網貸機構提出的轉型方案要充分考慮出借人的利益,事先與出借人充分溝通,獲得大多數出借人的支持配合;
要得到有權機構(如出借人大會,股東會等)的有效同意,並且有能力、有相關機制確保方案有效執行。網貸機構要公布線上線下聯系方式,暢通與出借人的溝通渠道。
四是金融科技實力強,符合線上經營要求。對於擬轉型為全國經營的小貸公司的網貸機構,還應具有較好的互聯網背景和網路技術資源基礎。
具備全流程線上完成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條件,且能與監管系統對接,滿足非現場監管要求。
㈨ 關於進一步做好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 這個是真的嗎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核實獲悉,近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落實清理整頓下一階段工作要求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84號文)。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對整改類互金機構,明確業務規模和存量違規業務要「雙降」,不再新增不合規業務,整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即整改實施階段應最遲於2018年6月底前完成。多位接近地方金融監管人士表示,已經收到上述通知。
84號文要求:
一、繼續發揮好省級領導小組和整治辦的統籌作用。各省要高度重視,毫不鬆懈地繼續做好專項整治各項工作,保持對互聯網金融各類違法違規活動的高壓態勢。各省領導小組以及整治辦聯合工作機制要繼續保持,定期召開會議。
二、扎實做好重點對象的分類處置。抓緊完成重點對象現場檢查、出具整改意見、制定整改計劃等工作。
具體來說,對整改類機構提交的整改計劃,要履行批准程序,確保符合要求,一是明確業務規模不能增長、存量違規業務必須壓降、不再新增不合規業務,二是整改時間原則上不超過1年,超過1年的需經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同意。
對已提交整改計劃的機構,要加強監管,要求其按月提交標准化的整改進度報告。
對列入取締類的機構,要明確取締工作責任主體,並做好相關工作銜接。
對此,華東某地金融監管人士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認為:「非常時期非常手段,限制規模,意在防止風險擴散和穿透,只是短期的控制,但不是長期的目標和方向。」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雙降」不是指平台的成交額不能增長,不能再發新項目,而是指待償金額不能增長,違規業務不能新增,若有存量,要盡快處理和化解。
方頌認為,中央和地方政府提出「雙降」的要求,主要是為了防止整改延期風險擴散。由於行業從業機構數量龐大、業務創新頭目繁多、合規界定困難等客觀因素影響,為保證整頓質量和效果,整改期限已經從最初原計劃的2016年11月,延長到了2018年6月。對於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門來講,要控制整體和最終風險,最好的方式是控制總量,不因整改時間的延長而導致總量的增加,從而導致更大的風險。
三、持續做好非重點對象的隨機抽查。各省要按月進行滾動抽查,月度抽查比例不低於非重點對象的5%。對於抽查發現規模較大、問題較嚴重的,要納入重點對象,開展現場檢查並視情況進行分類處置。對於新發現的互聯網金融業態或相關從業機構,要及時納入清理整頓檔案庫。
四、加強清理整頓工作的非現場監測、督查。各省整治辦要按月報送轄內工作進展情況,為加強全國整治工作的調度,全國整治辦將按月通報各省進度情況。
㈩ 五部委整治同業市場會影響互聯網理財寶寶嗎
事件背景 為進一步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經營行為,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 《通知》在鼓勵金融創新、維護金融機構自主經營的前提下,按照「堵邪路、開正門、強管理、促發展」的總體思路,就規范同業業務經營行為、加強...和改善同業業務內外部管理、推動開展規范的資產負債業務創新等方面提出了十八條規范性意見。 《通知》逐項界定並規范了同業拆借、同業存款、同業借款、同業代付、買入返售(賣出回購)等同業投融資業務。要求金融機構開展的以投融資為核心的同業業務,應當按照各項交易的業務實質歸入上述基本類型,並針對不同類型同業業務實施分類管理。 《通知》強化了金融機構同業業務內外部管理要求,規范了會計核算和資本計量要求,設置了同業業務期限和風險集中度要求,強調了加強流動性管理的重要性。同時,《通知》為金融機構規范開展同業業務開了「正門」,支持金融機構加快推進資產證券化業務常規發展,積極參與銀行間市場的同業存單業務試點,提高資產負債管理的主動性、標准化和透明度。 「寶寶」類貨基高收益的風光時代一去難返 眾所周知,貨幣型基金的投資對象主要是銀行的定期存款,大額存單和債券回購和中央銀行票據,其中在金融機構同業市場上進行同業業務占其大半壁江山,此次《通知》規范了金融機構的同業經營,對貨幣型基金產生了重大的影響: 首先,貨幣市場的整體利率水平會降低。 《通知》整體上對各個金融機構界的同業交易進行了界定,並且詳細的說明了其在資產負債表的列示,加大了監管,這會使得同業交易更加的規范與透明,增加了同業交易的流動性,降低了同業交易的風險,同時也使得同業交易的利率中樞下移,帶動整個貨幣市場利率的下行,當然我們的「寶寶」類貨幣型基金作為貨幣市場的一部分,也會受其影響。 其次,加強期限錯配監管,貨基收益率下降。 期限錯配是指「資金來源短期化,資金的運用長期化」,使得當需要運用資金時導致資金短缺的一種現象。舉一個例子,假定某銀行吸收的存款都是1年期的定存,放的貸款都是3年期的長貸,那麼1年期到期以後,假如儲戶需要銀行提取1年期定存的時候,銀行如果自有資產不足,必然存在資金短缺的現象,這時銀行只能「提前收回3年貸款」或者「違約滯提」。這就是「資金來源短期化、資金運用長期化」的期限錯配問題。既然期限錯配可能產生資金短缺的現象,那麼為什麼金融機構會選擇期限錯配呢,這與利率的期限結構有關。根據利率的期限結構理論,不同期限的債券利率水平有所差別,正常情況下,投資者的流動性偏好使得期限越長利率越高。金融機構為了追求高額的收益,寧可犧牲一定的流動性也傾向於投資高收益的長期限品種,即使未來出現了流動性緊張的局面,他們也相信央行[微博]會充當最後貸款人的角色——這其實是金融機構獲得了高收益,卻把本應該承擔的風險轉嫁給了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