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P2P信貸系統平台有哪些模式
P2P網路借貸(100%本金保障)(最高20%年轉化率)(最低50元起步) 即Peer-to-peer lending,或稱點對點信貸,是指社會主體利用中介機構的網路平台將自己的資金出借給資金短缺者的新型商業運營模式。它是民間借貸由「線下」發展到 「線上」的結果,是公民行使自身財產權利的體現。網路技術日益發展,正規融資渠道受限,熟人社會的解構,通貨膨脹率日益高企,投資方式限縮,個人徵信體系 的不斷完善,皆助推了P2P網路借貸的產生與發展。 網貸投資具有一下特點: 1. 投資門檻低。 除陸金所最低投資需要1萬元以外,大部分的網貸平台投資門檻低至50元。相比信託和銀行理財產品的高門檻,網貸投資是低門檻的大眾理財產品,適合所有階層的投資者。 2. 投資收益穩定。 作為約定利率的借貸產品,網貸投資的收益是比較穩定的,參照中國網貸五年來的借貸利率水平,平均而言整體的收益率水平大約在20%左右。當然近期隨著營銷活動較多的新平台的不斷涌現,整體的收益率水平有上升的趨勢。而主流的網貸平台的利率水平則是穩中有降。 3. 投資期限可自由規劃。 網貸投資,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以及未來的實際情況,選擇投資的期限,而許多平台也允許讓投資者用未到期的投資做擔保在平台上借款,以滿足不可預測的資金 需求。這讓網貸投資的流動性得以釋放。投資者既可以參照未來的資金需求情況來選擇投資期限,也可以在平台上借錢來暫時迅速提現。滿足現實生活中的各種資金 需求。 4. 系統風險是網貸投資的主要風險。 網貸投資作為民間借貸的網路化形式,信用風險是主要的風險,也就是如果 借款人不還錢,那麼投資者就有損失本金的可能性。但是在中國,許多作為資金中介的網貸平台充當了擔保人的角色,如果借款人逾期不還款,那麼網貸平台會先行 墊付本金或者本息,這讓投資者規避了借款人逾期不還款的信用風險,而所有的風險只在於網貸平台本身是否可靠,平台自身是否能夠承受逾期的壓力。只要平台存 在,投資者就沒有損失本金的風險。 在通脹依舊,經濟形勢復雜而投資者可賺錢的投資渠道不多的大背景下,網貸投資的優勢就顯現了出來。 首先,相比於低迷的中國股市,隨之消沉的開放式基金和各種私募產品,以及與CPI拉不開距離的低收益的儲蓄和銀行產品,網貸投資的收益率穩定而且保持較高水平。 其次,網貸投資的流動性可以通過合理的規劃而增強,變現能力比有許多相似之處的信託產品要強的多。在一些可以凈值借款的平台,早上提出提現申請,中午或者下午資金就可以到達投資者的銀行卡里,實際的流動性比貨幣型基金都要強。 第三,最低的投資門檻,讓所有人都可以享受投資的收益,這是其他大部分投資工具尤其是高門檻的信託以及銀行理財產品所無法實現的。 第四,相比期貨等保證金交易產品,網貸投資的風險適中,而通過分散投資,風險完全在普通老百姓的承受范圍之內。 最後,對投資者的要求較低。網貸投資無需太多的投資技術和經驗,在大部分平台都保本的情況下,只需要選擇安全的投資平台,就可以實現穩定的收益。而一些平台有自動投標功能,設置後無需在線就能自動投標,適合沒有時間上網的投資者。 【網貸平台在中國屬於新興的階段,才剛剛開始,要謹防上當受騙!現在缺少法律法規的保護,理財人的權益很難保障,所以要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慎重!】 給你推薦幾篇關於防止上當受騙的文章!多學學,這個行業經過了一段痛苦的掙扎後才能有高額的回報! 一、P2P網路借貸的現狀 P2P 網路借貸自2005年在中國產生以來,發展迅猛,呈現出經營主體成倍增加,涉及面不斷拓展,資金規模不斷擴大,參與人數驟增的發展趨勢。根據現有的P2P 網路借貸運營模式,可將其大致歸為三類:第一類,單純中介型。P2P網路借貸運營主體僅充當借款人與貸款人的中介,負責對借貸者的信息進行審核,但不分擔 借款者還款不能的風險。第二類,復合中介型。借款人與運營商共擔風險,借款人的本金有保障。運營商通過加強對借款人的資信審核以保證其及時還款,降低自身 壞賬率。第三類,復合中介兼公益性。這類運營商在借款主體上具有特殊之處,主要針對在校大學生,帶有扶貧幫困的色彩。 二、P2P網路借貸中經濟犯罪發生的五種類型 P2P網路借貸有先天性的「硬傷」(如性質不明、監管缺失),加之其自身具備的獨有特徵(隱蔽性強、涉及面廣),以傳統民間借貸領域的經濟犯罪活動為鑒,不免使人擔憂P2P網路借貸是否會成為經濟犯罪活動的又一「重災區」。 (一) 主體定位不明確,遊走在灰色地帶。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規定,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非法吸收公 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金融活動。刑法第174條第1款規定了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P2P網路借貸並未經有關金融監管機構批准,網路借貸雖然不具有 商業銀行性質,但運營主體大都由自身負責管理出借者的資金,對貸款人的條件進行審查之後將資金借出,該行為類似於商業銀行的儲蓄借貸業務,難免有淪為經濟 犯罪行為之虞,可能構成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二)資金來源無法核實,為洗錢犯罪提供便利。刑法第191條規定了洗錢罪,該罪要求行為 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為犯罪違法所得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為利益而故意為之,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網路借貸的現金流循環於銀行資金監管體制之外,成為 不法分子隱秘、安全、快捷的洗錢通道。但P2P網路借貸運營者僅注重借款者資金用途的審查,對於出借人的資金來源無法核查,難以認定其洗錢罪的主觀故意, 故無法以洗錢罪對運營主體及貸款人的行為加以定性。 (三)借款人徵信核實體系不健全,詐騙犯罪時有發生。網路借貸運營者履行了出借人對 借款人資信審查的職能,現有的審查內容多局限於個人的身份信息、工作證明、銀行流水、資金用途、聯系方式等,但以上信息在網路中極易被偽造,而信息審核者 並不具備完全的辨識能力,很可能導致借款者憑借偽造信息,騙取借款後捲款而逃。同時,網路借貸運營者亦會出現侵吞出借人資金,出現「人去樓空」的結果,投 資人利益也無法保障。 (四)容易引發涉眾型犯罪。網路借貸涉及人員多,地域范圍廣、隱蔽性強、監管真空、資信審查不完善等特徵為非法吸 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提供了保護屏障,同時加大了公安機關查處、打擊犯罪的難度,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不特定 對象以超過法定利率的方式吸收資金數額較大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果將非法募集資金揮霍、逃跑、用於違法犯罪目的等,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則構成集資 詐騙罪。 (五)高額的投資回報率誘發高利轉貸行為。刑法第175條規定了高利轉貸罪。網路借貸雙方通過協商,最終確立的利率水平大多超 過了同期、同檔次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高額的投資回報不免會誘使資金短缺但又想投機取巧之士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通過網路借貸平台將資金轉貸以謀取利 益,從而構成高利轉貸罪。 三、P2P網路借貸中經濟犯罪防控對策 (一)改變管理思路,重視市場經濟的自循環體系。直 接的政府管制並不必然帶來比由市場和企業來解決問題更好的結果。因此,通過法律手段而非粗暴的行政干預來調節民間借貸行為,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盡量 減少公權對私權運行的過度干預,以使其在摸索中找到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 (二)加快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制定「放債人條例」、 「網路借貸管理辦法」等,對網路借貸的性質、地位、組織形式、監管主體、運營規范、進入與退出機制等加以具體規定,引導該行業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同時還可以為執法機關提供判斷依據,做到有法可依,避免行政權的濫用。同時應修改現行法律,指明民間融資行為罪與非罪的界限,明確打擊重點。 (三) 建立行之有效的用戶識別機制。准確核實用戶的個人信息是網路借貸做大做強的必要前提。網路借貸運營商應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在力所能及范圍內承擔防範違法 犯罪活動的義務。對用戶的身份信息,資金來源,借款用途,社會關系,信用記錄,利率水平,還款情況進行准確核實,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通報, 做到防患於未然。 (四)加強網路安全建設。網路借貸過程中會涉及到用戶個人隱私,且多關涉個人的財產權益,為此,有必要提升網路借貸中 客戶資料的保密技術,對交易過程中涉及到的個人信息安全做到專人負責,及時銷毀,制定客戶信息泄露的應急預案,一旦出現信息泄露,及時處理,力爭將損失降 到最小。 (五)重視電子證據的收集。網路借貸活動大多通過虛擬的網路平台完成,因此電子證據成為支持訴訟證明活動的關鍵證據類型。又因為電子證據所具有的易銷毀、易變更、難提取的特點,所以要提高電子證據的提取、保護意識,網路借貸運營商應對相關交易記錄做好備份工作。 (六)公安機關網路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公安機關利用其既有的網路監管優勢,設定科學合理的監管指標,構建非法金融活動打防並舉的長效機制,對網路借貸運營網站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會同其他部門核實,將涉眾型經濟犯罪活動扼殺在萌芽狀態。 (七) 加大社會宣傳力度,揭露犯罪分子的常用伎倆。社會大眾基於牟利心理可能會忽略相關行為的違法屬性,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媒體就犯罪的常見類型、慣 用手法和動態特徵開展多層面、多角度宣傳,提升人民群眾和有關單位的辨別、防範能力,促使他們自覺抵制犯罪活動。 (八)開拓更為廣泛、 多元的投資渠道。房地產市場的高壓調控政策令眾多欲投資者望而卻步,股市低迷使得大眾投資群體心灰意冷,通貨膨脹率上漲,實業投資利潤回報率低,其他投資 產品亦遠離大眾視野,使一些投資者進入網路借貸領域。因此,開創新的投資渠道,營造良好的投資氛圍亦是分散民間借貸領域的風險、改善投融資環境的可行舉 措。 希望對你有幫助
⑵ 網路信貸是什麼有什麼特點和風險
網路信貸也叫網路借貸,是指在網上交易平台辦理個人質押貸款業務,借入回者和借出者均可答利用網路平台實現借貸的在線交易。
網路借貸的特點:
對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來說,能夠為網站會員提供更多增值服務,提升網站粘性和競爭力;
對中小企業來說,可以有效解決融資需求;
對銀行來說,則可以通過整合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等社會資源,加速自身金融產品創新,挖掘新的商機;
網路貸款平台將為銀行、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中小企業帶來「三方共贏」;
網路借貸還有一些特點是金額少,一般都是短期借款。
⑶ 正規的貸款平台有哪些
您好,有錢花貸款安全靠譜,值得信賴。「有錢花」是度小滿金融(原網路金融)旗下的信貸服務品牌(原名:網路有錢花,2018年6月更名為「有錢花」),點擊測額最高可借20萬。大品牌靠譜利率低值得信賴。有錢花-滿易貸,日息低至0.02%起,具有申請簡便、利率低放款快、借還靈活、息費透明、安全性強等特點。有錢花提供面向大眾的個人消費信貸服務,打造創新消費信貸模式,延承網路的技術基因,有錢花運用人工智慧和大數據風控技術,為用戶帶來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聯網信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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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哪些網路貸款平台是靠譜的
2019年靠譜網貸平台:
1、有錢花
首先,是網路有錢花。從背景來看,有錢花是原專網路金融信貸服務品牌。背屬靠網路大公司,背景是無需質疑的。有錢花提供純線上信貸服務,根據大數據分析系統,將為戶匹配到對應的信貸產品。
目前,微粒貸在qq和微信里都有入口,採用用戶邀請制,只有微眾銀行篩選出的白名單用戶才能夠收到邀請並使用該平台,不支持主動申請。
⑸ 互聯網金融平台有哪些
⑹ 現在什麼平台最好貸款
現在能貸款的平台數不勝數,平台這么多,那我們該如何選擇呢?
雖然貸款平台多,但每個貸款平台的利率,需要的貸款材料都不一樣,有的要求嚴格,有的額度不高,還有的門檻高。
不過,京東金條的貸款利率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的,日利率萬4到萬9.5,比以上3個平台的都要高。
這4個是大型貸款人數最多的比較靠譜的平台,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結合自己的資質,做出選擇。
以上就是我對於「在哪個平台貸款比較好」的回答,希望能幫到你。
⑺ 互聯網金融門戶的網貸類,信貸類,保險類等網路金融業務平台有何關系
都是同一類別,在一定程度上是互相促進的相互之間有聯系的
⑻ 互聯網金融門戶與網貸類,信貸類,保險類有何關系
網貸類是屬於互聯網金融門戶之一,而信貸類、保險類,只有網上業務才是屬於互聯網金融門戶。從根本上說,互聯網金融門戶就是指網路上進行的金融。
⑼ 互聯網金融的信用風險例子有哪些
互聯網金融的信用風險指網路金融交易者在合約到期日未能履行約定契約中的義務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交易對手即受信人不能履行還本付息的責任而使授信人的預期收益與實際收益發生偏離的可能性。傳統金融企業在信用風險方面研究較多,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信用評估體系。雖然互聯網的開放性減少了網路中信息的不對稱,但這更多的是在需求對接等資源配置上的效率提升,而在識別互聯網金融參與雙方信用水平上並沒有太大作用。同時,由於互聯網本身的特點,互聯網金融領域的信用風險較傳統金融行業更難控制。
由於互聯網金融虛擬性的特點,交易雙方互不見面,只是通過網路發生聯系,這使對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實性驗證的難度加大,增大了交易雙方在身份確認、信用評價方面的信息不對稱。而且互聯網金融發展歷程短、進入門檻低,大部分企業缺乏專業的風險管理人員,不具備充分的風險管理能力和資質,加上網路貸款多是無抵押、無質押貸款,從而增大了信用風險。網路金融中的信用風險不僅來自交易方式的虛擬性,還存在社會信用體系的不完善而導致的違約可能性。由於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處於初級階段,全國性的徵信網路系統也還沒有建立起來,加之互聯網金融還未納入央行徵信系統,信用中介服務市場規模小,經營分散,而且行業整體水平不高,難以為互聯網金融企業風險控制提供保障,基於上述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對稱,互聯網金融中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風險。客戶可以更多地利用金融機構與自身信息不對稱的優勢進行證明信息造假,騙取貸款,或者在多家貸款機構取得貸款。在經濟中存在逆向選擇問題,一般而言,有信用且優質的客戶大多能從正規的金融機構獲得低成本的資金,而那些資金需求難以滿足的人群大多都成為了互聯網金融的主要客戶,這部分人或者企業可能存在以下情況:信用存在問題,沒有可抵押擔保的資產,收入水平低或不穩定。客戶利用其信息不對稱優勢,通過身份造假、偽造資產和收入證明,從互聯網金融企業獲取貸款資金,互聯網金融平台之間沒有實現數據信息的共享,一個客戶可能在多個平台進行融資,最後到期無法償還而產生信用風險,如果違約金額大,涉及的客戶數量多則很可能引起公司倒閉,進而使其餘投資者資金被套,無法追回。互聯網金融平台經營者可能通過虛假增信和虛假債權等手段騙取投資人的資金,隱瞞資金用途,拆東牆補西牆,最後演變成旁氏騙局,使投資人利益受損。
另外,任何金融產品都是對信用的風險定價,互聯網金融產品如果沒有信用擔保,該行為風險就可能轉嫁到整個社會。互聯網金融中,無論是網貸平台還是眾籌平台,其發行產品的風險無法由發行主體提供信用擔保。如今很多網貸平 台都引入擔保公司作擔保,且不說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能支撐多高的擔保金額,其擔保模式是否合法就存在很大問題, 這種形式上的擔保並不能減弱互聯網金融的信貸風險。
大數據最大的價值在商業服務領域,企業通過大數據透視了用戶深層次的特徵和無法顯現的內在需求。互聯網金融企業通過數據挖掘與數據分析,獲得個人與企業的信用信息,並將其作為信用評級及產品設計、推廣的主要依據,這一做法是否侵犯了隱私權及其在中國的合法性也不能確定。
互聯網時代人們在網路上的一切行為都可以被服務方知曉,當用戶瀏覽網頁、發微博、逛社交網站、網路購物的時候,所有的一舉一動實際上都被系統監測著。所有這些網路服務都會通過對用戶信息的洞察獲取商業利益,例如用戶在 電商網站上瀏覽了冰箱,相關的冰箱銷售廣告就會在未來一段時間內推薦給用戶;用戶在社交網路上提到某種產品或服務,這類型的產品或服務就能主動找到用戶。所有這種商業行為本質上就是機構通過對用戶隱私的洞察來獲取商業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