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看待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
互聯網金融指的是通過或依託互聯網技術和工具進行資金融通和支付及相關信息服務等業務的行為。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及其向金融領域的滲透,互聯網金融已在我國蓬勃興起,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先後出現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第三方支付、P2P網路借貸、大數據金融、眾籌和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等六種模式,本文將就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現狀、問題與相應對策進行探討。 現狀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出現了多種模式。前已述及,廣義的互聯網金融涵蓋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P2P網路借貸、眾籌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種模式,而這六種模式也正是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模式。其中,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傳統金融機構通過建立網上銀行、網上證券和網上保險平台實現網上轉賬、網上投資理財、網上資金借貸、網上證券和保險交易及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等傳統金融業務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由與國內外各大銀行簽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為雙方提供支付服務的模式;大數據金融模式指的是依託電子商務交易產生的海量的、非結構化的數據,通過專業化的數據挖掘和分析,為資金需求者提供資金融通服務的模式;P2P網路借貸模式指的是資金供求雙方直接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的模式;眾籌模式指的是資金需求者在互聯網上展示創意和項目,並提供回報、募集資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銷售金融產品或為銷售金融產品提供服務的模式。
互聯網金融模式不斷得到創新和豐富。在上述互聯網金融涵蓋的模式范疇內,近年來,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人們對互聯網技術在向金融領域滲透過程中體現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優勢的認識的深入,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模式內容也不斷地得到創新和豐富。這些模式內容上的創新和豐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銀行開展網路借貸業務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網路借貸方面。首先,在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方面,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已由傳統的「網下申請、網下審批、網上發放」內容,經由「銀行+電子商務平台」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內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獨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擔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保險合作進行理財的內容。第三,在P2P網路借貸方面,則由純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平台的內容,創新發展出了P2P平台跟擔保機構合作、線上與線下結合以及債權轉讓等內容。
交易規模快速發展壯大。2008年以來,我國的網路銀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交易規模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壯大。其中,網路銀行的交易額由2008年的285.4萬億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萬億元(見圖1)。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額也由2009年的3萬億元快速增長到了23萬億元左右,期間雖由於市場漸趨飽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達到了18.6%以上(見圖2)。P2P網路借貸的交易額則由1.5億元快速增長到了3292億元,期間增速甚至均達到了200%左右(見圖3)。以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合作形式於2013年6月5日上線的余額寶產品至2014年底,其用戶則已達到了1.85億戶,總規模則達到了5789.36億元。 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及廣泛應用基礎上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隨著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而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先後經歷了從網上銀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網路借貸再到大數據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財的發展歷程,由此使得其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產生的大數據而出現和發展起來的大數據金融,最初是由電商平台與商業銀行合作實現的,而後二者逐漸分立演化出了電商大數據金融和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大數據金融兩種形式。而對於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由於商業銀行並不熟悉電子商務平台的運作模式,故其發展前景堪憂。其次,互聯網理財在近兩年時間里的井噴式發展,對傳統銀行存款業務和理財產品形成了沖擊,甚至通過影響貨幣乘數極大地影響了我國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和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第三,由於P2P網路借貸具有的低門檻和監管工作量大等特點,P2P網路借貸平台瘋狂發展及不斷倒閉也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大量的風險和負面影響。 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仍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是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和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等互聯網信息技術以及信用體系建設,故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的完善程度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還存在著密鑰管理和加密技術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較差等缺陷,加之網路通訊系統具有的開放式特點造成的其易遭受計算機病毒和電腦黑客攻擊的問題,都易使得我國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金融交易帶來較大的技術風險。在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方面,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還大多來自國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相關系統,這也給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選擇其發展所需的技術解決方案面臨著與客戶終端軟體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術變革淘汰,乃至威脅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等風險。而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賴以發展的信用體系建設還很不完善,信用風險還較高。 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和穩定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在沿襲傳統金融監管體系的基礎上形成的。其基本內容是對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由原來傳統金融機構的對應監管部門監管,對新興互聯網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監管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台具體管理辦法或做出風險提示。應該說,這一體系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初期能夠滿足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需要的。但其後,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這一監管體系卻暴露出了諸多問題。例如,當前我國出現了因對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過多、對非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導致的商業銀行貸款無法創新、大量的非銀行網路融資風險巨大的問題等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必然會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形成制約。 對策建議
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管理,提高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效率。前已述及,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及廣泛應用的基礎上「自發」建立和發展起來的,而對其管理的缺失反映出現階段我國對互聯網金融的管理並沒有跟上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節奏。通過對我國目前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分析可以發現,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和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已成長為新型的金融發展模式,而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則是傳統金融業務與互聯網技術結合的產物,對此二者應分開進行管理。其中,對前者應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制定專門的管理規則進行管理;而對後者的管理則應側重在利用互聯網具有的優勢提升其在核心業務的價值方面下功夫。 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技術和信用體系,降低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風險。完善的互聯網信息技術及信用體系建設是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基礎,因此,為降低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風險,就須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信息技術及信用體系。針對如何完善互聯網信息技術,首先應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技術標准,並使之與國際計算機網路安全標准接軌,增強互聯網金融系統的協調性。其次,應整合資源,建立共享互聯網金融資料庫。最後,應加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硬體技術研發力度,切實提升防火牆和數據加密等關鍵技術水平,防護網路安全。而在網路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第一,應推行網路身份認證和電子簽名制度。第二,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的注冊登記管理。第三,應建立統一的互聯網金融信用評價標准,規范企業互聯網貸款信用額度,統籌共享互聯網金融徵信資源。
進一步整合、發展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模式及其內容。首先,針對現階段互聯網金融發展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和P2P網路借貸模式與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之間存在的交叉和沖突問題,我國應做好相關模式間的整合工作。比如,針對第三方支付業務及其與基金合作開展的互聯網理財業務對商業銀行的銀聯、存款及理財業務形成的挑戰,我國應通過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等金融體制改革提高商業銀行的效率的方法予以解決;針對商業銀行推出的「電子商務+大數據金融」業務因不熟悉電子商務運作流程而隱藏較大風險的問題,我國應通過採取限制其發展或加強其與相關電子商務企業重組的方式解決。其次,在互聯網金融模式進一步發展方面,我國需加強商業銀行徵信系統建設和開放的力度,以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發展和創新。最後,對於在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內容存在的不完善問題,我國應採取建立和加強保險體系建設以及強化信用體系建設等方法,來進一步促進互聯網金融模式內容的完善和發展。 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督和安全防範制度體系,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離不開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監督體系的支持。針對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督體系存在的不完善的問題,第一,應釐清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界定,並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督主體,消除「監督主體不確定性」隱患。第二,應出台規范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相關制度,構建全面的互聯網金融安全防範的制度體系。第三,還應成立自律性的行業協會,建立和強化行業的自我監督和管理體系。第四,應在兼顧尊重市場發展規律和行業創新精神及行業發展面臨的風險的基礎上,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做到「適度無漏洞」監督。最後,央行、銀監會等傳統金融監督部門應建立監督協作機制,加強協作監督,以促進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的發展。
② 我國目前互聯網金融存在哪些問題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及廣泛應用基礎上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隨著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而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先後經歷了從網上銀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網路借貸再到大數據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財的發展歷程,由此使得其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產生的大數據而出現和發展起來的大數據金融,最初是由電商平台與商業銀行合作實現的,而後二者逐漸分立演化出了電商大數據金融和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大數據金融兩種形式。而對於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由於商業銀行並不熟悉電子商務平台的運作模式,故其發展前景堪憂。其次,互聯網理財在近兩年時間里的井噴式發展,對傳統銀行存款業務和理財產品形成了沖擊,甚至通過影響貨幣乘數極大地影響了我國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和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第三,由於P2P網路借貸具有的低門檻和監管工作量大等特點,P2P網路借貸平台瘋狂發展及不斷倒閉也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大量的風險和負面影響。
其次,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仍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是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和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等互聯網信息技術以及信用體系建設,故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的完善程度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還存在著密鑰管理和加密技術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較差等缺陷,加之網路通訊系統具有的開放式特點造成的其易遭受計算機病毒和電腦黑客攻擊的問題,都易使得我國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金融交易帶來較大的技術風險。在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方面,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還大多來自國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相關系統,這也給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選擇其發展所需的技術解決方案面臨著與客戶終端軟體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術變革淘汰,乃至威脅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等風險。而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賴以發展的信用體系建設還很不完善,信用風險還較高。
最後,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和穩定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在沿襲傳統金融監管體系的基礎上形成的。其基本內容是對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由原來傳統金融機構的對應監管部門監管,對新興互聯網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監管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台具體管理辦法或做出風險提示。應該說,這一體系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初期能夠滿足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需要的。但其後,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這一監管體系卻暴露出了諸多問題。例如,當前我國出現了因對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過多、對非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導致的商業銀行貸款無法創新、大量的非銀行網路融資風險巨大的問題等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必然會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形成制約。
③ 我國的民主政治制度可為規范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產品提供哪些建言獻策的途徑
互聯網金融
的經濟學解釋
從經濟學的角度看,互聯網金融主要得到了以下理論支撐:一是互聯網金融大幅降低了金融業務的交易費用(交易費用理論)。互聯網金融獲得消費者的推崇最主要的原因是大幅降低了交易費用。一是只要互聯網可到達的地方,互聯網金融即可進行,突破了傳統金融服務時間、地域上的限制;二是互聯網金融作為信用平台,不再需要銀行、交易所等中介機構撮合交易,降低了信息的不對稱,提高了交易的效率。二是利用互聯網實現金融交易的邊際成本大幅降低(邊際成本理論)。互聯網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在這個平台上幾乎每個參與者都可以平等訪問網站,邊際成本趨近於零。三是互聯網金融的正向外部性(外部性理論)。互聯網金融具有明顯的正向外部性,隨著參與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增多,會激發更多的消費者投入到互聯網金融業務中來。如余額寶規模的不斷增加正是利用這種正外部性的很好體現。
互聯網金融
對金融機構的影響
一是替換現有金融機構的部分功能。對銀行類金融機構影響最大是支付功能和居民理財服務的替換或部分替換。由於消費者需求的多樣性,某一家銀行往往很難完成一個消費者全部金融需求;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出現,實現了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與不同銀行、不同區域金融機構快捷對接,使消費者不再需要為跨行取款或異地支付等支取費用。在理財方面,互聯網金融首先替換的是銀行存款,造成居民活期存款的搬家,銀行利差收益減少;其次是互聯網金融碎片化理財功能直接彌補了銀行理財產品起點限制。對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功能替換上,主要是實體網點開設數量的功能替換,銷售網點鋪設不再是首要選擇,一些金融產品的銷售完全可以通過互聯網完成。
二是簡化、優化或重構現有金融業務流程。互聯網金融藉助數據挖掘和信息流優勢,簡化、優化和重構現有的金融業務流程,為客戶提供一體化多樣化產品和服務。如網上信貸業務的出現,解決了傳統信貸模式下對小型及微型客戶貸款所面臨的較高的運營費用問題,通過網上信貸直接銜接了銀行傳統金融模式下所無法覆蓋的微型客戶。
三是創造新的金融業務模式。互聯網金融通過虛擬的信用平台,革新傳統的金融中介甚至貨幣發行體系,藉助社交網路、網上貸款、電子貨幣等形式,實現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生態圈的重構。如眾安保險明確定位於互聯網保險公司,主要是通過產品創新,為互聯網的經營者和參與者提供一系列整體解決方案。
當前互聯網金融
發展面臨的問題
互聯網金融除傳統金融所具有風險外,還面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互聯網金融依託互聯網進行數據的傳遞、存儲、處理和使用,有可能面臨因設備問題和人為問題帶來的信息泄露、網路詐騙等問題。近期出現大批互聯網貸款公司出現擠兌、騙貸、跑路等現象,嚴重損害了消費者權益。
二是虛擬金融服務引起的洗錢、非法集資等業務風險。互聯網金融業務主要在電子信息構成的虛擬世界中進行,由於交易對手身份確認、信息不對稱等,增加了業務的風險判斷和管理風險;互聯網金融高效便捷的金融產品虛擬交易方式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濫用,為洗錢、非法集資等不法活動提供便利。
三是監管法律法規滯後缺位引起的法律問題。當前互聯網金融行業方面的監管和適用的法律存在空白和灰色地帶,互聯網金融監管制度建設相對滯後於市場發展。一方面互聯網金融業務呈現多元化,涵蓋全部金融子領域,對我國「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是一個挑戰;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無時空限制、客戶范圍廣泛,一旦發生金融風險則會造成大面積的負面影響甚至出現系統性風險。
發展互聯網金融
的建議
一是盡快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平台體系。正如馬雲所言「金融的本質是做信用,互聯網金融本身是建一個有信用的體系」。對眾多的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企業和互聯網產品的消費者而言,互聯網金融所面臨的最大風險就是信用風險。建議以人行徵信系統為基礎,將互聯網金融平台產生的信用信息納入企業和居民信用信息資料庫的採集范圍,建立一個包括信用系統、徵信系統、登記注冊系統、信息披露系統等覆蓋各個領域的信用體系,以避免因信息不對稱作出不利選擇。
二是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今年兩會期間,無論是金融監管部門高管還是市場人士對互聯網金融加強監管已經基本達成共識,但對怎麼監管大家仍有不同的認識。筆者認為,對互聯網金融監管不能實施「一刀切」,首先是要明確牽頭監管的部門,實行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資格審批制度,可參照當初規范發展第三方支付模式,避免一些不法個人或機構利用網路銷售金融產品的欺詐行為;其次是對當前存在的各類互聯網金融產品進行分類,對高風險互聯網金融產品銷售實現登記備案制度。可按照業務品種的歸口監管部門出台監管辦法,如涉及信貸業務的互聯網金融產品由銀監會負責制定並監管,涉及證券類互聯網金融產品業務品種由證監會負責制定並監管等,當前迫切需要加強對互聯網信貸業務的監管。
三是加大互聯網金融產品的研究,鼓勵互聯網金融產品創新。對互聯網企業而言,發展互聯網金融,首先需要的是擴大金融市場影響力,不斷擴大和維護客戶群,充分利用互聯網開放式平台優勢,強化互聯網金融產品開發,滿足客戶一站式和多樣性需求服務;其次加大技術研發,改進互聯網金融的運行環境,實現互聯網金融交易平台安全暢通和信息安全傳輸。對金融機構而言,需要充分利用互聯網平台的開放優勢,加強對其他金融機構、互聯網平台尤其是第三方支付機構的互聯互通,開發更多適合網上營銷滿足客戶需求的金融產品,鼓勵推進金融產品創新。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④ 當前我國互聯網快速發展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1、新模式新業態的先進性是根本原因
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發展,信息技術深刻影響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領域,產生了一批新產品、新技術、新模式。電子商務是"互聯網+流通"的產物,是全新的商業模式和商業業態。
與傳統線下商業模式相比,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務具有顯著優勢。一是克服了傳統線下商業活動的局限性。在交易時間上,電子商務突破了傳統的經營時間限制,變成24小時全天候。在交易空間上,電子商務突破了傳統的物理界限,市場容量、交易商品、交易主體無限擴大,且規模擴張的邊際成本趨於零。
2、電子商務發展條件成熟是主要原因
按照事物發展規律,事物經過初始階段導入,進入快速成長時期,然後被新生事物升級替代。我國電子商務也呈現出這種階段性特徵,起步於上世紀90年代,經過10多年"量"的積累,於2005年進入快速發展階段。
在這個發展階段,影響電子商務發展的外部條件,包括消費人群、技術條件、資本投入、產品供給等關鍵因素同時具備,實現了由量變到質變的飛躍。
3、寬松政策環境是重要原因
各級政府對電子商務均持鼓勵發展的態度,簡政放權、鼓勵創新、放水養魚,為電商企業發展提供了寬松的發展空間。政府在"無為"中體現"有為",發揮了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4)當前我國互聯網金融產品擴展閱讀
我國「互聯網+」的縱深發展,或者說產業互聯網的順利推進還存在以下的制約要素:
1、制度不適。目前信息生產力還未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主要是受到了原有基於「工業經濟」的生產關系的束縛,具體體現在制度安排上的落後。比如:沒有促進信息(數據)的流動與共享的政策;只有IT投資預算制度,沒有購買雲服務的財政支持制度;再比如,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不能適應技術發展的需要,等等。
2、觀念落伍。目前我國的傳統產業存在較為嚴重的觀念固化的現象,具體體現在因襲原有的信息化老路,對雲計算、大數據等基礎設施服務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應用,也沒有適應消費者作為主導的商業格局的轉變。
3、基礎設施滯後。與美國、歐洲、日本、韓國等發達國家持續進步相比,寬頻、現代物流等方面存在很大差距。特別是城鄉、中西部的「數字鴻溝」嚴重製約信息經濟的深入普及、應用。
4、技術創新體系陳舊。當前我國的技術創新體系,仍然倚重傳統的高校、科研機構及國有企業,相關的產業扶持資金也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一些依賴補貼的企業創新動力不足、技術進步效果不佳。
5、小微企業環境欠佳、經濟活力不足。盡管小微企業在解決就業、促進創新和經濟增長上作出了重大貢獻,但政府扶持措施仍難落地,體現為對小企業重視不足,更多的扶持政策還是落在「中型企業」上。在國家經濟「降速轉型」形勢下,「大眾創新」愈發受到重視,而承擔「大眾創新」的主體正是小微企業。
6、人才匱乏、教育體系落後。目前,與低技能的勞動力相比,適應「信息經濟」發展的相關專業人才非常短缺,人才結構不盡合理。比如,電子商務人才、移動互聯網人才、互聯網金融人才等領域培養機制與市場需求嚴重脫節。
⑤ 如何看待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前景
個人認為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件好事,同時也是一件與時俱進的事情。互聯網只是工具,金融本身就是有風險的。互聯網因為快速,對風險有放大作用,使得問題會短時間內爆發出來。其實任何行業的發展成熟都是一步步試錯試出來的。互聯網金融具有以下的風險性:
第一是信用違約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能否實現其承諾的投資收益率。例
如,阿里巴巴的余額寶當前的收益率低於5%,且余額寶的性質是貨幣市場基金。但網路百發的預期收益率高達8%,這就不由得讓我們想問,百發最終投資的基礎
資產是什麼?在全球經濟增長低迷、中國經濟潛在增速下降、國內製造業存在普遍產能過剩、國內服務業開放不足、影子銀行體系風險逐漸顯現的背景下,如何實現
8%的高收益?除了給企業做過橋貸款、以及給房地產開發商與地方融資平台融資外,還有哪些高收益率的投資渠道?
第二是期限錯配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投資資產是期限較長的,而負債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負債到期不能按時滾動,就可能發生流動性風險。當
然,金融機構的一大功能就是將短期資金轉化為長期資金,因此金融機構都會面臨不同程度的期限錯配,而其中的關鍵是錯配的程度。聯想到網路百發給出的承諾是
允許投資者隨時贖回,這無疑最大程度地加劇了流動性風險。既要允許隨時贖回,還能給出8%的預期收益率,這當然令缺乏經驗的投資者歡欣鼓舞,但也會令富有
經驗的投資者疑慮重重。
第三是最後貸款人風險。如
前所述,盡管商業銀行也面臨期限錯配風險、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也面臨信用違約風險與期限錯配風險,但與互聯網金融相比的一個重要區別是,商業銀行最終
能夠獲得央行提供的最後貸款人支持。當然,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價的,例如商業銀行必須繳納20%的法定存款准備金、自有資本充足率必須高於8%、必須滿足
監管機構關於風險撥備與流動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聯網金融目前面臨監管缺失的格局,因此運營成本較低,但如果缺乏最後貸款人保護,那麼一旦互聯網
金融產品違約,最終誰來買單?互聯網金融企業有能力構築強大的自主性風險防禦體系嗎?
除上述傳統風險外,中國互聯網金融產品還面臨一系列獨特風險,以下筆者將按照重要性由高至低的排序來依次梳理這些風險:
其一是法律風險。目
前互聯網金融行業尚處於無門檻、無標准、無監管的三無狀態。這導致部分互聯網金融產品(尤其是理財產品)遊走於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灰色區域,稍有不慎就可能
觸碰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非法集資」的高壓線。例如,前段時間湖北省的天力貸在運行半年後被擠兌、停止運轉後,就是被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立案的。
由於缺乏門檻與標准,導致當前中國互聯網金融領域魚龍混雜,從業者心態浮躁、一擁而上,一旦形成互聯網金融泡沫,並出現較大幅度違約的格局,就很容易導致
中國政府過早收緊對互聯網金融的控制,從而抑制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中國的互聯網金融業應避免重蹈當年信託業、證券業發展初期的亂象。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進行貨幣信貸調控的難度。一
方面,互聯網金融創新使得央行的傳統貨幣政策中間目標面臨一系列挑戰。例如,虛擬貨幣(例如Q幣)是否應該計入M1?再如,由於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受法定存
款准備金體系的約束,這實際上導致了貨幣乘數的放大。又如,如何來看待傳統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互動與轉化?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也削弱了中央政府
信貸政策的效果。例如,如果房地產開發商傳統融資渠道被收緊,那麼很可能會考慮到通過互聯網金融來融資。事實上,最近一年來中國互聯網理財產品的大發展,
其宏觀背景就與中國政府收緊了對影子銀行體系的監控,導致地方融資平台、房地產開發商等市場主體不得不尋找新的融資來源有關。
其三是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的風險。首先,由互聯網金融企業通過數據挖掘與數據分析,獲得個人與企業的信用信息,並將之用於信用評級的主要依據,此舉是否合理合法?其次,通過上述渠道獲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確地衡量被評級主體的信用風險,這裡面是否存在著選擇性偏誤與系統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對稱與信息透明度問題。如前所述,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處於監管缺失的狀態。那麼,誰來驗證最終借款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無獨立第三方能夠對此進行風險管控?如何防範互聯網金融企業自身的監守自盜行為?畢竟,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在互聯網P2P類公司中,有專業的風險控制團隊的僅占兩成左右。
其五是技術風險。與
傳統商業銀行有著獨立性很強的通信網路不同,互聯網金融企業處於開放式的網路通信系統中,TCP/IP協議自身的安全性面臨較大非議,而當前的密鑰管理與
加密技術也不完善,這就導致互聯網金融體系很容易遭受計算機病毒以及網路黑客的攻擊。目前考慮到互聯網金融賬戶被盜風險較大,阻礙了不少人參與互聯網金
融,這其中絕非沒有專業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聯網企業必須對自身的交易系統、數據系統等進行持續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這無疑會加大互聯網金融企業
的運行成本,削弱其相對於傳統金融行業的成本優勢。
綜
上所述,既然中國互聯網金融企業在起步階段就面臨如此之多的風險,那麼是否就應該以此為由放慢甚至扼殺這一寶貴的金融創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關各方
應該在充分考慮潛在風險的基礎上,推動互聯網金融的穩步、可持續發展。筆者提出的相關建議包括:第一,應充分加強行業自律。用行業准入來替代政府審批,通
過加強行業協會的作用,有助於規范行業的發展,並避免政府的過度介入。目前的中關村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以及互聯網金融千人會等,都是有益的嘗試;第二,
應該加強投資者教育,充分向投資者提示投資互聯網金融產品可能面臨的風險,且這一風險顯著高於投資類似的傳統金融產品的風險;第三,應該加強網路安全管
理,從更高層次上來防範黑客攻擊導致的系統癱瘓;第四,監管機構應該構建靈活的、富有針對性與彈性的監管體系,既要彌補監管缺位,又要避免過度監管。
⑥ 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有三個階段、五個業態
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2005年以前,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主要體現為互聯網為金融機構提供技術支持,幫助銀行「把業務搬到網上」,還沒有出現真正意義的互聯網金融業態。
第二個階段是2005年後,網路借貸開始在我國萌芽,第三方支付機構逐漸成長起來,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開始從技術領域深入到金融業務領域。這一階段的標志性事件是2011年人民銀行[微博]開始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機構進入了規范發展的軌道。
第三個階段從2012年開始。2013年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是互聯網金融得到迅猛發展的一年。自此,P2P網路借貸平台快速發展,眾籌融資平台開始起步,第一家專業網路保險公司獲批,一些銀行、券商也以互聯網為依託,對業務模式進行重組改造,加速建設線上創新型平台,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
解讀互聯網金融的五種業態模式: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互聯網金融的利器,但是這個利器投入很大,盈利很小,十分苦逼。
P2P網貸:通過P2P網路融資平台,借款人直接發布借款信息,出借人了解對方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後,可以直接與借款人簽署借貸合同,提供小額貸款,並能及時獲知借款人的還款進度,獲得投資回報。小微貸款因其成本過高讓銀行敬而遠之,但是在互聯網時代這一切將發生根本性的改變,有效的技術手段和創新的服務方式為高效滿足龐大普通個體的金融需求提供了可能。
眾籌:所謂眾籌平台,是指創意人向公眾募集小額資金或其他支持,再將創意實施結果反饋給出資人的平台。網站為網友提供發起籌資創意,整理出資人信息,公開創意實施結果的平台,以與籌資人分成為主要贏利模式。
線上理財:是以渠道為特徵的互聯網理財銷售模式,這類是目前的主流,比較典型的是余額寶。
垂直搜索:互聯網金融的垂直搜索,將信息處理和風險評估通過網路化的方式進行,在雲計算的保障下,資金供需雙方的信息通過社交網路匹配和傳播,被搜索引擎組織和標准化,最終形成連續動態的信息序列,最終可以給出任何資金需求者的動態風險定價或動態違約概率。目前金融搜索平台的商業模式建立在人們成熟的在線比價行為上,但國內用戶的比價習慣還在形成之中,市場的進一步成熟還需要我們拭目以待。
⑦ 我國互聯網金融目前有哪些模式
第一是傳統的金融藉助互聯網渠道為大家提供服務。這個是大家熟悉的網銀。互聯網在其中發揮的作用應該是渠道的作用。
第二種模式,類似阿里金融,由於它具有電商的平台,為它提供信貸服務創造的優於其他放貸人的條件。
第三種模式,大家經常談到的P2P的模式,這種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務,這種中介把資金出借方需求方結合在一起。比如特易貸
第四種模式,通過互動式營銷,充分藉助互聯網手段,把傳統營銷渠道和網路營銷渠道緊密結合;將金融業實現由「產品中心主義」向「客戶中心主義」的轉變;調整金融業與其他金融機構的關系,共建開放共享的互聯網金融平台。
⑧ 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問題造成什麼後果
互聯網金融指的是通過或依託互聯網技術和工具進行資金融通和支付及相關信息服務等業務的行為。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及其向金融領域的滲透,互聯網金融已在我國蓬勃興起,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先後出現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第三方支付、P2P網路借貸、大數據金融、眾籌和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等六種模式,本文將就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現狀、問題與相應對策進行探討。
現狀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出現了多種模式。前已述及,廣義的互聯網金融涵蓋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P2P網路借貸、眾籌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種模式,而這六種模式也正是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模式。其中,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傳統金融機構通過建立網上銀行、網上證券和網上保險平台實現網上轉賬、網上投資理財、網上資金借貸、網上證券和保險交易及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等傳統金融業務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由與國內外各大銀行簽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為雙方提供支付服務的模式;大數據金融模式指的是依託電子商務交易產生的海量的、非結構化的數據,通過專業化的數據挖掘和分析,為資金需求者提供資金融通服務的模式;P2P網路借貸模式指的是資金供求雙方直接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的模式;眾籌模式指的是資金需求者在互聯網上展示創意和項目,並提供回報、募集資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銷售金融產品或為銷售金融產品提供服務的模式。
互聯網金融模式不斷得到創新和豐富。在上述互聯網金融涵蓋的模式范疇內,近年來,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人們對互聯網技術在向金融領域滲透過程中體現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優勢的認識的深入,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模式內容也不斷地得到創新和豐富。這些模式內容上的創新和豐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銀行開展網路借貸業務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網路借貸方面。首先,在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方面,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已由傳統的「網下申請、網下審批、網上發放」內容,經由「銀行+電子商務平台」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內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獨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擔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保險合作進行理財的內容。第三,在P2P網路借貸方面,則由純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平台的內容,創新發展出了P2P平台跟擔保機構合作、線上與線下結合以及債權轉讓等內容。
交易規模快速發展壯大。2008年以來,我國的網路銀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交易規模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壯大。其中,網路銀行的交易額由2008年的285.4萬億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萬億元(見圖1)。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額也由2009年的3萬億元快速增長到了23萬億元左右,期間雖由於市場漸趨飽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達到了18.6%以上(見圖2)。P2P網路借貸的交易額則由1.5億元快速增長到了3292億元,期間增速甚至均達到了200%左右(見圖3)。以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合作形式於2013年6月5日上線的余額寶產品至2014年底,其用戶則已達到了1.85億戶,總規模則達到了5789.36億元。
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及廣泛應用基礎上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隨著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而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先後經歷了從網上銀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網路借貸再到大數據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財的發展歷程,由此使得其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產生的大數據而出現和發展起來的大數據金融,最初是由電商平台與商業銀行合作實現的,而後二者逐漸分立演化出了電商大數據金融和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大數據金融兩種形式。而對於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由於商業銀行並不熟悉電子商務平台的運作模式,故其發展前景堪憂。其次,互聯網理財在近兩年時間里的井噴式發展,對傳統銀行存款業務和理財產品形成了沖擊,甚至通過影響貨幣乘數極大地影響了我國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和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第三,由於P2P網路借貸具有的低門檻和監管工作量大等特點,P2P網路借貸平台瘋狂發展及不斷倒閉也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大量的風險和負面影響。
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仍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是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和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等互聯網信息技術以及信用體系建設,故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的完善程度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還存在著密鑰管理和加密技術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較差等缺陷,加之網路通訊系統具有的開放式特點造成的其易遭受計算機病毒和電腦黑客攻擊的問題,都易使得我國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金融交易帶來較大的技術風險。在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方面,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還大多來自國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相關系統,這也給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選擇其發展所需的技術解決方案面臨著與客戶終端軟體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術變革淘汰,乃至威脅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等風險。而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賴以發展的信用體系建設還很不完善,信用風險還較高。
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和穩定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在沿襲傳統金融監管體系的基礎上形成的。其基本內容是對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由原來傳統金融機構的對應監管部門監管,對新興互聯網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監管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台具體管理辦法或做出風險提示。應該說,這一體系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初期能夠滿足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需要的。但其後,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這一監管體系卻暴露出了諸多問題。例如,當前我國出現了因對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過多、對非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導致的商業銀行貸款無法創新、大量的非銀行網路融資風險巨大的問題等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必然會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形成制約。
對策建議
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管理,提高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效率。前已述及,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技術快速發展及廣泛應用的基礎上「自發」建立和發展起來的,而對其管理的缺失反映出現階段我國對互聯網金融的管理並沒有跟上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節奏。通過對我國目前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分析可以發現,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和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已成長為新型的金融發展模式,而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則是傳統金融業務與互聯網技術結合的產物,對此二者應分開進行管理。其中,對前者應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制定專門的管理規則進行管理;而對後者的管理則應側重在利用互聯網具有的優勢提升其在核心業務的價值方面下功夫。
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技術和信用體系,降低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風險。完善的互聯網信息技術及信用體系建設是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基礎,因此,為降低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風險,就須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信息技術及信用體系。針對如何完善互聯網信息技術,首先應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技術標准,並使之與國際計算機網路安全標准接軌,增強互聯網金融系統的協調性。其次,應整合資源,建立共享互聯網金融資料庫。最後,應加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硬體技術研發力度,切實提升防火牆和數據加密等關鍵技術水平,防護網路安全。而在網路信用體系建設方面,第一,應推行網路身份認證和電子簽名制度。第二,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機構市場准入的注冊登記管理。第三,應建立統一的互聯網金融信用評價標准,規范企業互聯網貸款信用額度,統籌共享互聯網金融徵信資源。
進一步整合、發展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模式及其內容。首先,針對現階段互聯網金融發展中存在的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和P2P網路借貸模式與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之間存在的交叉和沖突問題,我國應做好相關模式間的整合工作。比如,針對第三方支付業務及其與基金合作開展的互聯網理財業務對商業銀行的銀聯、存款及理財業務形成的挑戰,我國應通過深入推進利率市場化等金融體制改革提高商業銀行的效率的方法予以解決;針對商業銀行推出的「電子商務+大數據金融」業務因不熟悉電子商務運作流程而隱藏較大風險的問題,我國應通過採取限制其發展或加強其與相關電子商務企業重組的方式解決。其次,在互聯網金融模式進一步發展方面,我國需加強商業銀行徵信系統建設和開放的力度,以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發展和創新。最後,對於在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內容存在的不完善問題,我國應採取建立和加強保險體系建設以及強化信用體系建設等方法,來進一步促進互聯網金融模式內容的完善和發展。
完善互聯網金融監督和安全防範制度體系,促進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離不開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監督體系的支持。針對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督體系存在的不完善的問題,第一,應釐清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界定,並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督主體,消除「監督主體不確定性」隱患。第二,應出台規范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相關制度,構建全面的互聯網金融安全防範的制度體系。第三,還應成立自律性的行業協會,建立和強化行業的自我監督和管理體系。第四,應在兼顧尊重市場發展規律和行業創新精神及行業發展面臨的風險的基礎上,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做到「適度無漏洞」監督。最後,央行、銀監會等傳統金融監督部門應建立監督協作機制,加強協作監督,以促進互聯網金融業務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的發展。
⑨ 我國目前的互聯網金融平台有哪些
多看看書~
⑩ 如何看待我國當前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
互聯網金融:前景廣闊,但萬不可越過法律邊界
目前,P2P平台的交易規模已突破萬億,並一路攻城略地,資金端向主流人群滲透,資產端向傳統產業滲透。截至2015年9月底,我國正常運營的P2P平台達2417家,各大平台每天發標,中國的普通百姓就像逛超市一樣挑選自己滿意的投資標的。社會對互聯網金融已不再陌生。投資者最擔心的問題還是主要集中在資金去向、資金用途及優惠活動等,其中最擔心的還是資金安全問題。
目前,P2P理財用戶已經達幾十萬,成為理財大軍中一股不可忽視的社會力量。但是不斷的跑路平台也讓投資者變得更為謹慎,安全自然擺在首位。除了安全問題,P2P面對的新問題還有收益率下行。隨著國內多次降息降准,很多平台的收益率已跌至10%甚至更低。
2015年12月上旬,微信朋友圈瘋傳《疑涉嫌非吸,e租寶40餘人被帶走!》,這P2P借貸領域頓時炸鍋。緊隨其後,大大集團因涉嫌非法集資也被立案偵查。
P2P平台跑路、停業或提現困難現象已經不足為奇。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國P2P問題平台數累計已達1166家,佔全部平台的比例高達32.7%。2015年前10個月,新增問題平台數累積達777家,主要原因是經營不善或原本成立目的不單純。
市場就是這么殘酷,法律就是這么神聖不可侵犯。由於平台的容量不會改變,競爭力差的只有被淘汰,問題平台的涌現不會就此結束,真正存活到最後的才真正是市場需要的,用戶信任的。
移動支付在2015年已經迎來了爆發性的發展。在今年第三季度中國網民經常使用的支付方式中,第三方移動支付首次超過互聯網支付,這也意味著移動互聯網正在改變著絕大多數人的生活方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除支付寶、微信支付以外,網路全面進軍互聯網金融領域後,憑借技術研發的領先優勢,整合網路搜索、網路地圖等億級用戶產品入口,網路錢包相繼推出了「拍照付」「人臉付」「聲紋付」等先進技術手段產品使其成為了2015年的一匹黑馬。愚人節網路錢包推出的「心付」和「搭訕基金」一度刷爆朋友圈。
可以預見,作為移動互聯網與互聯網金融的基礎產業,移動支付將成為「互聯網+金融」競爭的主要焦點之一。但是面對混亂不堪的P2P金融平台,則需要國家出台相關的法律和政策加以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