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央銀行的性質是什麼
中央銀行的性質來
1.從其業源務特點看:是為商業銀行等普通金融機構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務的特殊金融機構。
2.從其發揮的作用看:是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監督管理金融業和規範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和維護金融穩定、調控金融和經濟運行的宏觀管理部門。是保障金融穩健運行、調控宏觀經濟的國家行政機關。但是,它與一般行政部門相比又存在很大的差異(主要體現在調控手段上)。
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簡稱央行,是負責該國或該一區域(如歐盟)貨幣政策的主體機構,通常也是一個經濟共同體的唯一貨幣發行機構。正常的發行方式為貸款和收買外匯。央行對於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也有監督權,確保它們不會莽撞行事或有欺瞞行為。
② 如何認識中央銀行的性質與地位
性質來:在國務院的領導下,制定和源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持幣值穩定。
職責:(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
(四)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七)經理國庫。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
(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十一)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③ 簡述中國人民銀行的性質
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其由政府組建,直屬國務院,負責控制國家貨幣供給、專信貸條件,監管金融屬體系,特別是商業銀行和其他儲蓄機構。人民銀行的性質可以總結為以下幾點:
(1)發行的銀行,通過發行人民幣對調節貨幣供應量、穩定幣值有重要作用。
(2)銀行的銀行,它集中保管銀行的准備金,並對它們發放貸款,充當「最後貸款者」。
(3)政府的銀行,它是國家貨幣政策的制訂者和執行者,也是政府幹預經濟的工具;同時為國家提供金融服務,代理國庫,代理發行政府債券,為政府籌集資金;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各種國際金融活動。
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與其他金融機構所從事的業務的根本區別在於,中央銀行所從事的業務不是為了營利,而是為實現國家宏觀經濟目標服務,這是由中央銀行所處的地位和性質決定的。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有:貨幣發行、集中存款准備金、貸款、再貼現、證券、黃金占款和外匯占款、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的劃撥清算和資金轉移的業務等。
④ 試述中央銀行的性質和職能
一,實質: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二,主要職能:
中央銀行職能主要以制定、執行貨幣政策,對金融機構活動進行領導、管理和監督。是一個「管理金融活動的銀行」,同時,還有以下職能:
1,發行的銀行: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是指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權,是一國或某一貨幣聯盟唯一授權的貨幣發行機構。
2,銀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職能是指中央銀行充當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最後貸款人。銀行的銀行這一職能體現了中央銀行是特殊金融機構的性質,是中央銀行作為金融體系核心的基本條件。中央銀行通過這一職能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活動施加影響,以達到調控宏觀經濟的目的。
3,政府的銀行:政府的銀行職能是指中央銀行為政府提供服務,是政府管理國家金融的專門機構。
4,調控職能:中央銀行以國家貨幣政策制定者和執行者的身份,通過金融手段,對全國的貨幣、信用活動進行有目的、有目標的調節和控制,進而影響國家宏觀經濟,促進整個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實現其預期的貨幣政策目標。
主要業務:
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有:貨幣發行、集中存款准備金、貸款、再貼現、證券、黃金占款和外匯占款、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的劃撥清算和資金轉移的業務等。
中央銀行產生背景:
(1)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 18世紀初,西方國家開始了工業革命,社會生產力的快速發展和商品經濟的迅速擴大,促使貨幣經營業越來越普遍,而且日益有利可圖,由此產生了對貨幣財富進行控制的慾望。中央銀行產生於17世紀後半期,形成於19世紀初葉,它產生的經濟背景如下:經濟發展
(2)資本主義經濟危機的頻繁出現資本主義經濟自身的固有矛盾必然導致連續不斷的經濟危機。面對當時狀況,資產階級政府開始從貨幣制度上尋找原因,企圖通過發行銀行券來控制、避免和挽救頻繁的經濟危機。
(3)商業銀行的普遍設立,伴隨著商品經濟的快速發展,銀行業也逐步興盛起來。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興起在推動歐洲大陸的貨幣兌換商轉變成商業銀行的同時也加速了新銀行的涌現。
(4)貨幣信用與經濟關系普遍化。資本主義產業革命促使生產力空前提高,生產力的提高又促使資本主義銀行信用業蓬勃發展。主要表現在一是銀行經營機構不斷增加;二是銀行業逐步走向聯合、集中和壟斷。
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迅速發展,經濟危機的頻繁發生,銀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既為中央銀行的產生奠定了經濟基礎,又為中央銀行的產生提供了客觀要求。
⑤ 簡述中央銀行性質和法律地位
是國家最高的貨幣金融管理組織機構,在各國金融體系中居主導地位。國家賦予其制定或執行貨幣政策,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對其他金融機構乃至金融業進行監督管理許可權,地位非常特殊。
⑥ 按照中央銀行的性質,其職能體現在哪些方面
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的這一職能體現了中央銀行的特殊金融性質。辦回理「存、放、匯答」,仍是中央銀行的主要業務內容,但業務對象不是一般和個人,而是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作為金融管理的,這一職能具體表現在集中存款准備、最終貸款人、組織全國的清算三個方面。
⑦ 中央銀行具有什麼樣的性質和職能
一、中央銀行的性質是指中央銀行自身所具有的特有屬性。總之,從中央銀行業務活動的回特點和發答揮的作用看,中央銀行既是為商業銀行等普通金融機構和政府提供金融服務的特殊金融機構,又是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監督管理金融業、規范與維護金融秩序、調控金融和經濟運行的宏觀管理部門。這可以看作為對中央銀行性質的基本概括。
二、中央銀行的職能,簡而言之就是:發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和銀行的銀行。
(一)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
中央銀行是「發行的銀行」 即指國家賦予中央銀行集中與壟斷貨幣發行的特權,成為國家唯一的貨幣發行機構(有些國家硬輔幣的鑄造與發行由財政部負責)。
(二)中央銀行是銀行的銀行
具體表現:
1、集中存款准備金;
2、對銀行融通資金;
3、組織銀行間的清算;
4、主持各外匯銀行的外匯頭寸拋補業務。
(三)中央銀行是政府的銀行
具體表現:
1、代理國庫;
2、對政府融通資金;
3、代理政府金融事務;包括代理國債發行與償還、代管黃金和外匯儲備等。
4、代表政府參加國際金融活動,處理國際金融事務。
⑧ 中央銀行的性質,職能,功能,作用如何區分
央行的功能如下:(並非所有銀行均擁有下列功能)
執行基本貨幣政策
獨占版鈔票發行權
擔任政府的權銀行以及銀行中的銀行(最後的借款來源)
管理國家外匯交易、黃金准備與發行公債
管制、監理銀行業
訂定官方利率─用以管理通貨膨脹與匯率─透過多樣政策機制影響利率
⑨ 如何正確理解中央銀行的性質
中央銀行的性質一般表述為:中央銀行既是為商業銀行等普通金融機構和政府提專供金融服務的特殊金融機屬構,又是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監督管理金融業、規范和維護金融秩序、調控金融和經濟運行的宏觀管理部門。中央銀行之所以是特殊的金融機構,是因為中央銀行在業務經營目標、經營對象和經營內容上與普通的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有著本質的區別。中央銀行之所以是宏觀管理部門,是因為中央銀行是國家管理金融、制定和執行金融政策、控制和調節信用活動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