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际贸易的流程
国际贸易通常有十个流程: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
1、报价: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产品的询价、报价作为贸易的开始。其中,对于出口产品的报价主要包括:产品的质量等级、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是否有特殊包装要求、所购产品量的多少、交货期的要求、产品的运输方式、产品的材质等内容。
比较常用的报价有: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2、订货: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
在签订《购货合同》过程中,主要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进行商谈,并将商谈后达成的协议写入《购货合同》。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
通常情况下,签订购货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盖本公司公章生效,双方各保存一份。
3、付款方式 :
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4、备货 :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
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5、包装 :
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一般出口包装标准:根据贸易出口通用的标准进行包装。
特殊出口包装标准: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出口货物包装。
货物的包装和唛头(运输标志):应进行认真检查核实,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6、通关手续 :
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箱单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装箱明细。
发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产品证明。
报关委托书是没有报关能力的单位或个人委托报关代理行来报关的证明书。
出口核销单由出口单位到外汇局申领,指有出口能力的单位取得出口退税的一种单据。
商检证书是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而得到的,是各种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鉴定证书和其他证明书的统称。
是对外贸易有关各方履行契约义务、处理索赔争、议和仲裁、诉讼举证,具有法律依据的有效证件,同时也是海关验放、征收关税和优惠减免关税的必要证明。
7、装船 :
在货物装船过程中,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拼装集装箱,一般按出口货物的体积货重量计算运费。
8、运输保险 :
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基本险别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all risk-a.r.)三种。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包括:由于海上自然灾害引起的货物全损;货物在装卸和转船过程中的整体灭失;由于共同海损引起的牺牲、分担和救助费用;由于运输船只触礁、搁浅、沉没、碰撞、水灾、爆炸引起的货物全损和部分损失。
水渍险是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之一。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其责任范围除了承担平安险所列各项风险外,还承担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风险。一切险的承报保责任范围相当于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附加险别。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附加险两种类型。一般附加险有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抽窃短量险、渗漏险、破损破碎险、钩损险、混杂沾污险、包装破裂险、霉变险、受潮受热险、串味险等。特别附加险有战争险、罢工险等。
9、提单 :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
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10、结汇 :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1)国际贸易进口方流程扩展阅读
近年来,随着中国海关商品归类工作的不断开展,商品归类工作的思路日趋成熟,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海关也在总结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对归类工作体系、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较大的调整。
如根据海关总署第80号令对相对人实施了约束性预归类制度、商品归类决定对外公告制度、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实施对管理相对人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海关开展相关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确保海关执法的公正、透明和统一,以及进一步为纳税义务人提供便捷通关的服务,需要通过制定《归类管理规定》对各种制度之间的关系重新进行梳理和定位,设计合理、规范的归类管理制度体系。
明确各种海关归类活动的层级,进而实现归类依据公开透明,保证全关境执法统一,促进口岸快速通关,防范违法行为,减少行政争议。
因此,《归类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在总结上述各项海关商品归类工作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系统的阐明了归类工作制度的法律地位,弥补部分商品归类制度在法规上的缺陷,进而提升了现有归类体系的法律层次。
B. 外贸公司进口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1、外贸洽谈前期,制作形式发票用于报价、交易参考或客户申请进口许可等。
2、交易确认以后,制作外贸合同。
3、准备交货的时候,制作商业发票、装箱单、核销单、报关单,申请商检通关单等报关出口。
4、报关后海关退返核销单、报关单的收汇联与核销联等。
5、交货付运后,得到提单(有时是直接做电放提单)。
6、如果付款方式是信用证等方式付款, 需要制作、申办、整理客户所需的全套单据,如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产地证、受益人证明等等以收取货款。
7、凭收汇银行水单、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等办理核销与退税。
(2)国际贸易进口方流程扩展阅读
外贸公司的作用:
外贸公司的作用主要集中在诸如营销、订单协调、配额安排或者包括融资等方面,通过外汇收益的途径为改善本国的国际收支平衡作出了贡献。
借助外贸公司的好处还有,付款方面风险较小,能避免收汇经过数年,外贸公司通过机能上的多样化和作为贸易主要渠道在本国的经济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在一些国家中,外贸公司成功地实施了国家的出口政策,并且在经济发展中起了主导作用。
外贸公司按照其经营范围主体具体情况可分为内资外贸公司和外资外贸公司,所以,具体的相关的经营范围的表述也不一样。总之,内资外贸公司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表述即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而外资外贸公司需将进出口产品目录清单列明。
C. 国际贸易中货物进出口需要哪些流程
申请进出口权。进出口货物通过预付或者货到付款
预收货款等方式到银行办理相应的手续,可找代理公司做货物进关清关,做好核销。
D. 一般进出口贸易流程
1、 出口贸易流程
1)出口交易前的准备
① 国际商务信息的收集与整理;
② 对国际市场的调查研究;
③ 落实出口货源;
④ 出口商品经营方案的制定;
⑤ 建立业务关系;
⑥ 经贸洽谈人员的选派与洽谈内容的确定;
⑦ 出口商品的广告宣传;
⑧ 出口商品的商标注册与企业域名注册。
2)交易磋商:
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过程。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在交易磋商过程中,一方发盘经另一方接受以后,交易即可成立,买卖双方就构成了合同关系,接下来就是订立书面合同。
3)出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
① 申请领取出口许可证 (外经贸机构批准)
② 申请原产地证书 (贸促会批准)
③ 接受法定检验或委托鉴定,取得检验报告或鉴定证书(商检提供)
④ 催证、审证、改证
⑤ 制作各类单据(如汇票、发票等)
⑥ 办理托运手续
⑦ 投保
⑧ 报关;交纳关税
⑨ 装运;换取提单
⑩ 缮制单据
缮制单据后提交至银行,接下来就是: 审单复单→ 结汇→ 退税→ 合同归档
2、进口贸易流程
1)进口交易前的准备
① 对国内外市场的调查研究;包括商品价格变化趋势和供应商资信。
② 进口成本核算;
③ 进口货物许可证的申领;
④ 进口用汇;
⑤ 委托代理进口。
⑥ 选择交易商品和对象
2)交易磋商
询价、洽谈
签订外贸合同
3)进口合同履行的一般程序
① 信用证的开立和修改
② 委托装运
③ 装运前验货
④ 索要商检证书
⑤ 运输和保险
⑥ 审单和付款
⑦ 进口报关纳税
⑧ 进口商品检验
⑨ 提货离岸
E.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凡属法定检验检疫商品或合同规定需要检疫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的商品,对外贸易关系人均应及时提请检疫机构检验。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一)报验
进出口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检疫机构申请检验。凡属检疫范围内的进出口
商品,都必须报验。
1.出口报验手续
(1)填写“出境货物报验单”。报验人必须按报验单的要求详细填写,每份“出境货物报验单”仅限填报一个合同、一份信用证的商品。对同一合同、同一信用证,但标记号码不同者,应分别填写。报验一般在发运前7天提出。
(2)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出口报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对外贸易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及合同附件;信用证;生产经营部门自验合格后出具的厂检单正本;法定检验出口商品报验时,提供商检机构签发的运输包装容器性质检验合格单正本;实行卫生注册的商品,提供商检机构签发的卫生注册证书;实行质量许可证的出口商品,必须提供检验机构质量许可证书;凭样成交的应提供双方确认 的样品。
2.进口报验手续
进口商品的报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填写“入境货物报验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项目的要求,并附合同、发票、海运提单(或铁路、航空、邮包运单)、品质证书、装箱单,接、用货部门已验收的应附验收记录等资料,向当地检验部门申请检验。如货物有残损、短缺,还须附理货公司与轮船大副共同签署的货物残损报告单、大副批注或铁路商务记录等有关证明材料。
报验后,如发现报验单填写有误或客户修改信用证使货物数量、规格有变动时,可提出更改申请,填写“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事项和原因。
(二)抽样
检疫机构接受报验后,需及时派人到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其内容包括货物的数量、重量、包装、外观等项目。现场检验一般采取国际贸易中普遍使用的抽样法(个别特殊商品除外)。抽样时须按规定的抽样方法和一定的比例随机抽样,以便样品能代表整批商品的质量。
(三)检验
检疫机构根据抽样和现场检验记录,仔细核对合同及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标准,采用合理的方法实施检验。
(四)签发证书
对于出口商品,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凭《出境货物通关单》进行通关。如合同、信用证规定由检疫部门检验出证,或国外要求签发商检证书的,应根据规定签发所需证书。
对于进口商品,经检验后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进行通关。凡由收、用货单位自行验收的进口商品,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检验检疫局申请复验。如复验不合格,检疫机构即签发商检证书,以供对外索赔。
F. 进出口贸易FOB+L/C方式下各方如何运作的(包括检验,银行单据流通,船公司等)详细流程
在以FOB加LC方式的进出口贸易方式下,各方的操作流程如下:首先进出口双方签订买卖回合同后,进口方答应尽快开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给出口方。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后应积极备货,在信用证规定的最晚船期之前安排出口事宜。如果信用证上规定提交的单据上有inspection report(俗称客检证),出口方应在备好货后联系客人检验,检验合格后要求客人出具客检证。然后卖方应联系客人指定的货代订舱出运。装船后,船公司开具正本提单给卖方。卖方应按信用证要求膳制所需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最晚交单日前将全套正本单据提交己方银行。银行审单后寄出正本单据到买方开证行,如果全套单据无不符点,则买方银行应立即付款给卖方。如果有不符点则银行通知买方,买方如果接受不符点则会付款买单。卖方收到货款,整个交易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