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进出口贸易公司需要缴纳哪些税
增值税及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外贸公回司跟内贸公司一样,答凡是公司都是要交税的,主要税种有:
1、增值税,卖给外国人的货物的增值税是退的,卖给中国人的货物的增值税是要交的。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地方税主要有:城建建税、教附费、水利基金、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有自有房产的,还得交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4、社会保险费
⑵ 贸易公司 免税进口
不是先含税采购进来,然后用客户的免税资格来向海关结关,而是在卖给客内户(大学)这批仪容器的前后,利用该客户的进口免税证明,进口一批数量、型号相同仪器,即这批进口的仪器做免税清关。
但是,既然这所大学有进口免税证明,能否接受你们非免税的仪器?因为价格肯定不同——你们现有的肯定有关税,而用免税证明进口的仪器肯定不含关税。
⑶ 哪些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免税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你进口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目录内中的鼓励类,即你容生产的产品必须有对应的条目;其次你进口的设备,必须在国家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之外,即你的设备必须达到一定的技术参数。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去经信委或发改委审批,拿到批文后去海关办理免表。但这种是只免关税,17%的增值税还是需要交纳的,先交后抵扣。
另外对于国家福利企业,即残疾人企业,只要公司符合要求,去民政部审批,然后去海关审批,是关税增值税都可以免的。
有部分设备本身关税就是零,这样的设备根本不需要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进关时,如果海关认为你归类的税号正确,直接不用交税的。这类设备是零关税设备,跟办理免税是不一样的。
台湾进口设备,大部分是零关税的,因为大陆和台湾有ECFA海峡自由贸易协定,台湾过来的设备,如果有台湾的原产地证明,就没有关税的。
⑷ 通过外贸公司进口设备如何办理减免税
合同由外贸公司签订,自然就由代理公司申请免税,免税在当地海关进行申请就可以了。目前海关只能申请免关税,没有免增值税的。既然该公司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为什么不向海关申请进出口权,手续也不复杂的。
⑸ 什么样的进口公司可以办理减免税
你要办理减免什么税?
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
进口货物一般不会减免税的,无版论是官权时还是增值是消费税。
关税减免分:法定减免、特定减免、政策性减免。
不符合常理的不属于法定减免。
特定减免(如上)还有科教用品,残疾人用品,扶贫、慈善性物资,加工贸易产品,保税区进口物资,出口加工区进口货物,边境贸易进口货物,进口设备,特定行业或用途。
临时减免。
如果当作电子产品10.7%的税率
我想还是化工产品好 7.9%。
如果想免税不妨先变成边境贸易的货物,然后在运回。不过不适合大点的公司。
如果当作加工贸易产品你试试!
⑹ 文化企业进出口业务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版问题的通知》(财税〔权2009〕31号)的规定,文化企业发生的以下两类进出口业务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一是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二是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免征进口关税。此外,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还可以免征营业税。
⑺ 通过贸易公司进口免税货物 相关法规文件
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免税货物的免税额度是提供给最终使用设备的工厂,而不提回供给外贸公司答的。
通过外贸公司进口免税货物,外贸公司就成为了进口合同的买方,也就相应的成为了收货人(Consignee)。免税货物是要向进口口岸海关提交免税证明的,免税证明是由最终用户(设备使用单位、工厂)在注册地主管海关申请的,在向注册地主管海关提交申请材料时,有两个关于本条提问的信息栏目,一是:设备使用单位,即为工厂;二是:进口经营单位:即为工厂委托的外贸公司。而在海关审批打印出来的免税证明上,只能看到进口经营单位的名称,没有关系,实际上,设备使用单位的名称已经录入了海关联网系统。在进口口岸海关清关时,口岸海关将免税证明的编号输入系统,即可调出签发免税证明的海关当初录入系统的数据,以审查单证是否相符。
所以,老板的说法没有任何道理,可大胆反驳。这个说法,没有什么文件可以明确证明。可是任何有关免税的法规、政策都明确的一点是:设备免税是给予符合国家鼓励项目目录的生产型企业的,而贸易公司是无权享受该政策的。另外,无论是否免税,外贸公司都有权利协助工厂实施进口。
以上,仅供参考!谢谢!
⑻ 一般贸易进口和合同免税进口有什么不同
就是进口前者要交税,后者不用交税的区别。
⑼ 进口设备免关税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的减免税规定,是可以在外商投资总额额度内,以经外经贸、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认定的金额额度,免税进口自用设备。
针对外商投资比例在25%以下的企业,暂时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以下设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 1996年3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二十种商品外,都可以免征关税和增值税;
2. 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批准成立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不予免税的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都可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 1998年1月1日后批准成立并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或限制乙类项目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不予免税的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都可以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以上设备免税,必须首先到海关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海关向企业签发《征免税证明》,企业在通关环节凭《征免税证明》办理免税验放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某些设备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
首先,目前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的,不再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但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将进口设备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是否可以申请免征关税与该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的产业和进口的设备均有所关联。那么。哪些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哪些自用设备,可以申请免征关税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种情形:
(1)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所投资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产业条目的,其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随设备进口的配套技术、配件、备件(以下简称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
(2)外投资企业系加工贸易企业,其进口的设备系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免征关税。
(3)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免征关税。
(4)软件生产和集成电路生产外商投资企业进口除国务院国发〔1997〕37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的自用设备,免征增值税。
免税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你进口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即你生产的产品必须有对应的条目;其次你进口的设备,必须在国家不予免税进口商品目录之外,即你的设备必须达到一定的技术参数。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去经信委或发改委审批,拿到批文后去海关办理免表。但这种是只免关税,17%的增值税还是需要交纳的,先交后抵扣。
另外对于国家福利企业,即残疾人企业,只要公司符合要求,去民政部审批,然后去海关审批,是关税增值税都可以免的。
有部分设备本身关税就是零,这样的设备根本不需要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进关时,如果海关认为你归类的税号正确,直接不用交税的。这类设备是零关税设备,跟办理免税是不一样的。
台湾进口设备,大部分是零关税的,因为大陆和台湾有ECFA海峡自由贸易协定,台湾过来的设备,如果有台湾的原产地证明,就没有关税的。
⑽ 哪些进口设备,可以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1、2013年10月24日财政部公布《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
2、2010年7月15日起对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国内企业研制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项目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含软件工具及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0)进口贸易公司免税政策扩展阅读
依据《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28号)申请享受本规定进口税收政策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经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批准承担重大专项任务。
项目承担单位申请免税进口的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直接用于项目(课题)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且进口数量在合理范围内;
2、国内不能生产或者国产品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的,且价值较高;
3、申请免税进口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般应优于当前实施的《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设备。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财政部:上海自贸区内生产性企业进口设备等可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免征进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