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经济法:甲乙丙丁拟设立一家商贸公司,就设立事宜分工负责
无论商贸公司是否成立,戊都可以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商贸未成立,丙承担违约责任
成立,经公司确认使用后,公司可以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是《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和第三条
⑵ 甲乙丙准备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在其下列两项拟定的合伙协议中,为什么都不符合规定。A以劳务出资的甲
A,无限责任,只是内部会按出自额确定具体责任。
B,商号必须有。
⑶ 刘某拟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2012年4月9日,刘某起草好了申请书并提交到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书内
1,企业名字中有“有限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个人独资企内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容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⑷ 案例分析:甲乙丙丁四人决定共同投资1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四人拟订:甲出资3
1、来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源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所以甲、乙、丙出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丙的出资方式不合法
2、
<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二条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所以只要这个公司不属于上述范围,就可以。
⑸ 甲乙丙三人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
甲乙丙三人抄拟共同设立一个有限合伙袭企业,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该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入可以货币、实物、劳务、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作价出资 C.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部分合伙事务 D.如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⑹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
计算机软件来可以作价并源依法转让,可以作为公司出资。而特许经营权不得作为出资。因为特许经营权无法转让。
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所以,在这儿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合法的(除了中外合资企业,其必须由董事长担任,但是,在这里可以认定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合法的)。股东的表决权是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来行使的,公司章程可以排除。
股东的优先认股权、分红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行使的,公司章程可以排除。这些,公司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
⑺ 甲,乙,丙拟共同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的章程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1
1:关于首期出资比例问题可以参考《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回的注册资本为在公答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注册资本为180万,首期最少36万。
2、关于法定代表人任免可以参考《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3、关于表决权问题可以参考《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4、对你的出资资本我看的不是很清楚
⑻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 求此题答案
具体的题干如下: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
乙出资 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具体的问题如下:
1、公司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P54)在本题中,三个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110万元,未达到注册资本的20%。
2、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货币出资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三个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为340万元,超过了注册资本的30% 。
⑼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首先:按常规:有限责任公司有董事会的,法人代表应是董事长。另外,专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属是不能委派的,董事是可以委派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工商注册时对该章程的提法会有疑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员工,相互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股东与董事会之间是属于代理关系,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是委托关系。让经理担任法人代表,就是该由董事会负责的事,却交给了管理层来完成,这样肯定不合适,法人经理结构混乱,不利于公司的未来的成长与管理。其次,丙方想控制公司其实可以通过董事人员来实现,丙方委派3人,甲乙各委派1人,组成5人董事会,或者丙派2人,甲派1人,乙方委托人员任监事会主席。这样,丙就可以通过董事会选择甲乙当董事长、副董事长。否则,甲乙联手2:1,任何董事会决议都可以通过,丙就无法控制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