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际贸易惯例的作用是什么
为避免国际贸易中的贸易争端,规范市场!嗬嗬,先这两点吧!
㈡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主要有哪些啊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根据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某些通用的习惯做法而制定的规则。虽然不是法律,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拘束力。
但按各国的法律,在国际贸易中都允许当事人有选择适用国际贸易惯例的自由,一旦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它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拘束力。
有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法院有权按照有关的贸易惯例来解释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在国际贸易中影响最大的是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商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2)国际贸易惯例作用扩展阅读:
发展趋势
以贸易全球化为首要内容的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和商务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
1、国际贸易步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贸易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愈加明显;
2、以发达国家为中心的贸易格局保持不变,中国成为国际贸易增长的新生力量;
3、多边贸易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高涨;
4、国际贸易结构走向高级化,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发展方兴未艾;
5、贸易投资一体化趋势明显,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主导作用日益增强;
6、贸易自由化和保护主义的斗争愈演愈烈,各种贸易壁垒花样迭出。深入分析和把握当前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对于我们科学决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把握好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各种机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㈢ 国际贸易惯例的特点
1. 不成文 到成文;
2. 具有普遍性
㈣ 制定关于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的目的是什么
使国际贸易中复杂的价格构成条理化、规范化、标准化,使买卖双方专就复杂的价格问题属有了共同语言,简化了交易手续,节省磋商的时间和费用,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责任。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决履行当中争议。
4有利于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㈤ 国际贸易惯例的特点和对国际贸易所具有的意义
<<国际贸易实务>>介绍的很详细
㈥ 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
国际贸易惯来例的性质:
1、惯例本自身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或法律约束力。
2、惯例的采纳与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做出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都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国际贸易惯例使用: 当买卖双方发生争议时,如果:1、合同的规定与惯例矛盾,则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合同的规定为准。2、合同的规定与惯例不抵触,则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国际惯例的规定为准。3、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某种惯例,则这种惯例就有其强制性。
㈦ 国际贸易惯例本身
1、BDE 2.A 3.BCDE 4.BCD 5.ABCDE 6.ABCD 7.ABC 8.ABCDE 9.ABD 10.DE
㈧ 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
一,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
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可以追溯到二百多年前.例如,装运港船上交货的贸易术语FOB出现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之际.CIF的广泛应用是在19世纪中叶.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在国际上没有形成对国际贸易术语的统一解释.各个国家和地区在使用贸易术语时,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解释和做法.这种差异,不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为了解决存在的分歧,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国际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及美国的一些著名商业团体经过长期的努力,分别制定了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则,这些规则在国际上被广为接受,从而形成为一般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国际贸易中经反复实践形成的,并经国际组织加以编纂与解释的习惯性做法.
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对交易双方不具强制约束力,因而,买卖双方有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均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国际贸易惯例的运用是以当事人的"意识自治"为基础的.例如,按照国际商会《2000通则》的规定,FOB条件下卖方承担的风险是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之后就转移给买方.然而,我国一家国有大型贸易公司在按FOB条件从国外进口机械设备时,为了促使卖方在装运港装货时注意安全操作,以免货物在装载时受损,特在进口合同中加订"货物越过船舷,进入船舱,脱离吊钩并安全卸抵舱底,风险才转移"的条款.按照"合同优先于惯例"的原则,履约时,仍以买卖合同的规定为准.但是,如果买卖双方都同意采用某种惯例来约束该项交易,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那么这项约定的惯例就具有了强制性.
此外,国际贸易惯例对国际贸易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这体现在: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采用某种惯例,当双方就某个贸易问题产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仲裁机构或法庭往往会引用某些常用的影响较大的惯例作为评判的依据.因此,我国在对外贸易中,适当地采用这些惯例,有利于外贸业务的开展,避免或减少贸易争端.
㈨ 国际贸易惯例对国际贸易有哪些指导作用
让国际贸易有组织有纪律
㈩ 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
1、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不具有强制性或法律约束力。
2、惯例的采纳与适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做出某些与惯例不符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都要遵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国际贸易惯例使用: 当买卖双方发生争议时,如果:1、合同的规定与惯例矛盾,则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合同的规定为准。2、合同的规定与惯例不抵触,则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国际惯例的规定为准。3、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某种惯例,则这种惯例就有其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