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进出口商品归类
预归类就是把商品归类过程前置,在货物实际进出口之前完成商品归类税号的确定工版作。商品归类申报错误权将可能影响到海关进口关税税率、出口退税率、海关监管证件、海关估价等内容,非常容易被转送海关缉私部门处理,造成企业受到海关高额罚款、信用降级、海关布控等等。预归类一般企业是不能做的,需要预归类资质,目前报关行业做得最好的预归类服务单位是易归类服务、北京翰飞扬、深圳领力几家。
② 请问,算术平均关税税率、加权平均关税税率、进出口商品分类标准。帮忙找一下这方面的资料。谢谢
第一节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定义
关税是专以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的物品为征税对象的一种国家税收。具体地说,它是指由海关代表国家,按照《海关法》等法律、法规,对国家准许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所课征的一种流转税。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关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关税的征收部门是海关(国家将征收关税的权利授予了海关),征收的对象是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国家对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有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的货物、物品不能成为关税的征收对象)。
二、关税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关税有多种分类方法。按征收对象分类,关税可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三类;按征收目的分类,可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按征税计征标准分类,可分为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按货物国别来源而区别对待的原则,可分为最惠国关税、协定关税、特惠关税和普通关税等。
(一)按征收对象分类的关税,可以分成正税和特别税。
1.正税
关税的正税包括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三种。
(1)进口税:是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关税。进口税有正税与附加税之分。正税即按税则法定税率征收的关税;此外征收的即为附加税。我国加入WTO后,于2002年1月1日再次调整了进口税则税目税率,将总税目数增加到7,316个,其中5,332个税目的税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进口税是关税中最重要的一种,在许多废除了出口税和过境税的国家,进口税是唯一的关税。
(2)出口税:是海关对出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关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出口税。我国在2002年出口税则中仅对一小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出口商品征收出口税,一共有36个税目,其中对23个税目实行出口暂定税率,其余的不征税。
(3)过境税:是对外国经过本国国境运往另一国的货物所征收的关税。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过境税,我国也不征收过境税。
2.特别关税
特别关税是因某种特定的目的而对进口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
常见的特别关税有:
(1)反倾销税:是针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2)反补贴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奖金或补贴的进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我国政府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其进口的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物征收歧视性关税或者给予其他歧视性待遇的,我国海关对原产于该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可以征收特别关税。
(二)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
1.从价税
从价税是一种最常用的关税计税标准。它是以货物的价格或者价值为征税标准,以应征税额占货物价格或者价值的百分比为税率,价格越高,税额越高。货物进口时,以此税率和海关审定的实际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乘计算应征税额。从价税的特点是,相对进口商品价格的高低,其税额也相应高低。优点是:税负公平明确、易于实施;但是,从价税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不同品种、规格、质量的同一货物价格有很大差异,海关估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计征关税的手续也较繁杂。目前,我国海关计征关税标准主要是从价税。
2.从量税
从量税是以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容量等计量单位为计税标准,以每计量单位货物的应征税额为税率。从量税的特点是,每一种货物的单位应税额固定,不受该货物价格的影响。计税时以货物的计量单位乘以每单位应纳税金额即可得出该货物的关税税额。从量税的优点是:计算简便,通关手续快捷,并能起到抑制低廉商品或故意低瞒价格货物的进口。但是,由于应税额固定,物价涨落时,税额不能相应变化,因此,在物价上涨时,关税的调控作用相对减弱。我国目前对原油、啤酒和胶卷等进口商品征收从量税。
3.复合税
复合税又称混合税,即订立从价、从量两种税率,随着完税价格和进口数量而变化,征收时两种税率合并计征。它是对某种进口货物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的一种关税计征标准。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的方法有多种,如:对某种货物同时征收一定数额的从价税和从量税;或对低于某一价格进口的货物只按从价税计征关税,高于这一价格,则混合使用从价税和从量税等等。复合税既可发挥从量税抑制低价进口货物的特点,又可发挥从价税税负合理、稳定的特点。我国目前仅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机、数字照相机和摄录一体机等进口商品征收复合税。
4.滑准税
滑准税是根据货物的不同价格适用不同税率的一类特殊的从价关税。它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货物价格由高至低而由低至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通俗地讲,就是进口货物的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税率越低,进口商品的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滑准税的特点是可保持实行滑准税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的相对稳定,而不受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我国目前仅对进口新闻纸实行滑准税。
(三)按货物国别来源而区别对待的原则,可以分成最惠国关税、协定关税、特惠关税和普通关税。
1.最惠国关税
最惠国关税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国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2.协定关税
协定关税适用原产于我国参加的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有关缔约方的进口货物。
3.特惠关税
特惠关税适用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4.普通关税
普通关税适用原产于上述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
三、我国的关税政策
关税政策是国家在某一时期的指导思想与行动准则。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财政关税政策服从于保护关税政策的复合型关税政策,即贯彻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鼓励出口和扩大必需品的进口,保护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这一关税政策通过如下原则具体表现出来:
1.对进口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而且国内不能生产或者供应不足的动植物良种、肥料、饲料、药剂、精密仪器、仪表、关键机械设备和粮食等,予以免税或低税;
2.原材料的进口税率一般比半成品、成品要低,特别是受自然条件制约、国内生产短期内不能迅速发展的原材料,其税率应更低;
3.对于国内不能生产的机械设备和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其税率应比整机低;
4.对国内已能生产的非国计民生所必需的物品,应制定较高的税率;
5.对国内需要进行保护的产品和国内外价差大的产品,应制定更高的税率;
6.为了鼓励出口,对绝大多数出口商品不征出口关税,但对在国际市场上容量有限而又竞争性强的商品,以及需要限制出口的极少数原料、材料和半制成品,必要时可征收适当的出口关税。
第二节 海关进出口税则
海关进出口税则是根据国家的关税政策制定的,通过立法程序公布实施的,按货物的不同类别排列的关税税率表,海关凭以征收关税。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由进口税则和出口税则组成,税则主要分商品分类目录和税率两部分。商品分类目录又分为税则号列和商品名称。税则号列是指商品在税则中分类的编号;商品名称一般按自然属性和加工程度分类顺序排列;税率指的是海关征收进出口税的比率。
一、商品分类
进出口商品分类是海关税则的基础。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税则都是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以下简称为《协调制度》或HS,它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和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的基础上,参照国际上主要国家的税则、统计、运输等分类目录而制订的一个多功能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的商品分类目录制定的。中国海关于1992年1月1日起正式根据《协调制度》目录的分类原则和内容,实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这是加快海关业务制度改革,促进海关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协调制度》是一部完整、系统、通用、准确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主要是由品目和子目组成,即各种各样的商品、名称及其规格,计7000多个8位数商品号列,分布于99章,22类项下,所列商品名称的分类和编排是有一定规律的。从类来看,它基本上是按生产部类来分类的,即将同一生产部类的产品归在同一类里。从章来看,它基本上是按商品的属性或功能、用途来分类的。而每章中各品目的排列次序一般也是按动、植、矿物质产品顺序排列,而且较为明显的是原材料先于成品,加工程度低的产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列名具体的品种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种。它的品目号列是用4位数码来表示,前两位数字是项目所在的章,后两位数字表示项目在有关章的排列次序。
我国目前实施的税则中对商品的分类,全部采用了《协调制度》目录中对商品的分类原则、结构和全部商品名称。我国1996年版的税则将商品分为22大类,同时又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结构的特点、关税政策及海关统计的需要,将《协调制度》原有的6位数编码扩充为8位数编码, 第1章至第97章(其中第77章为空章)的前6位数码及其商品名称与《协调制度》完全一致,第7、8两位数码是根据我国关税、统计和贸易管理的需要细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的商品号列称为税号,为征税需要,每项税号后列出了该商品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号列称为商品编号,为统计需要,每项商品编号后列出了该商品的计量单位,并增加了第二十二类(内分第98,99章)。
例如:编码0 3 0 1 9 2 1 0----鳗鱼苗
③ 什么是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简称:SITC)为用于国际贸易商品的统计和对比的标准分类方法。现行“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于1950年7月12日由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正式通过,目前为世界各国政府普遍采纳的商品贸易分类体系。 到2006年为止,该标准分类经历了四次修改,最近的一次修改为第四次修订版,于2006年3月获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第三十七届会议通过。该分类法将商品分为为10大类、63章、223组、786个分组和1924个项目。
具体分类
0 -食品和活畜
00 -活的动物以外的其他动物的分裂00 - Live animals other than animals of division
01 -肉及肉制品 01 - Meat and meat preparations
02 -乳制品和鸟蛋 02 - Dairy procts and birds' eggs
03 -鱼(不是海洋哺乳动物),甲壳类,软体动物和水生无脊椎动物 03 - Fish (not marine mammals), crustaceans, molluscs and aquatic invertebrates, and preparations thereof
04 -谷物和谷物制品 04 - Cereals and cereal preparations
05 -蔬菜和水果 05 - Vegetables and fruit
06 -糖,糖制品及蜂蜜 06 - Sugars, sugar preparations and honey
07 -咖啡,茶,可可,香料,及其制造 07 - Coffee, tea, cocoa, spices, and manufactures thereof
08 -喂养(不包括没有碾磨的谷物)08 - Feeding stuff for animals (not including unmilled cereals)
09 -杂项食品产品和筹备工作09 - Miscellaneous edible procts and preparations
1 -饮料和烟草1 - Beverages and tobacco
11 -饮料11 - Beverages
12 -烟草及烟草制品 12 - Tobacco and tobacco manufactures
2 -粗材料,不能食用,但燃料2 - Crude materials, inedible, except fuels
21 -皮,表皮和毛皮,原料 21 - Hides, skins and furskins, raw
22 -石油种子和含油果实 22 - Oil-seeds and oleaginous fruits
23 -天然橡胶(包括合成和再生)23 - Crude rubber (including synthetic and reclaimed)
24 -软木及木 24 - Cork and wood
25 -纸浆及废纸 25 - Pulp and waste paper
26 -纺织纤维(毛条除外和其他精梳羊毛)及其废料(不成纱或布料制造的)26 - Textile fibres (other than wool tops and other combed wool) and their wastes (not manufactured into yarn or fabric)
27 -原油肥料,矿产和原油(不包括煤,石油和宝石)27 - Crude fertilizers, other than those of division 56, and crude minerals (excluding coal, petroleum and precious stones)
28 -金属矿砂及金属废料 28 - Metalliferous ores and metal scrap
29 -原油动物和植物材料制2 9 - Crude animal and vegetable materials, nes
3 -矿物燃料,润滑剂和相关材料 3 - Mineral fuels, lubricants and related materials
32 -煤,焦煤及煤球 32 - Coal, coke and briquettes
33 -石油,石油产品及副产品 33 - Petroleum, petroleum procts and related materials
34 -天然气(天然和制造的) 34 - Gas, natural and manufactured
35 -电流 35 - Electric current
4 -动物和植物油,油脂和蜡 4 - Animal and vegetable oils, fats and waxes
41 -动物油脂 41 - Animal oils and fats
42 -固定油脂,原油,成品或分馏 42 - Fixed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crude, refined or fractionated
43 -动物或植物油脂,加工过的;不宜食的混合物或动物或植物脂肪或油类,不另说明 43 - Animal or vegetable fats and oils, processed; waxes of animal or vegetable origin; inedible mixtures or preparations of animal or vegetable fats or oils, n.e.s
5 -化学品及有关产品,不另说明 5 -Chemicals and related procts, n.e.s.
51 -有机化工产品 51 - Organic chemicals
52 -无机化学品 52 - Inorganic chemicals
53 -染料,鞣革料 53 - Dyeing, tanning and colouring materials
54 -医药产品 54 - Medicinal and pharmaceutical procts
55 -精油及香膏和香水原料;厕所,抛光和清洗的准备工具 55 - Essential oils and resinoids and perfume materials; toilet, polishing and cleansing preparations
56 -肥料(除组272人) 56 - Fertilizers (other than those of group 272)
57 -初级形状塑料 57 - Plastics in primary forms
58 -在非塑料,初级形状 58 - Plastics in non-primary forms
59 -化学材料及制品,不另说明 59 - Chemical materials and procts, n.e.s
6 -主要以材料分类的制成品 6 - Manufactured goods classified chiefly by material
61 -皮革,皮革制品,不另说明,并经处理的毛皮 61 - Leather, leather manufactures, nes, and dressed furskins
62 -橡胶制品,不另说明 62 - Rubber manufactures, nes
63 -软木及木制品(不包括家具) 63 - Cork and wood manufactures (excluding furniture)
64 -纸,纸板和纸浆的文章,纸或纸板 64 - Paper, paperboard and articles of paper pulp, of paper or of paperboard
65 -纺织纱线,织物,制成品,不另说明,以及相关产品 65 - Textile yarn, fabrics, made-up articles, nes, and related procts
66 -非金属矿产制品,不另说明 66 - Non-metallic mineral manufactures, nes
67 -钢铁 67 - Iron and steel
68 -有色金属 68 - Non-ferrous metals
69 -金属制品 69 - Manufactures of metals, nes
7 -机械和运输设备 7 - Machinery and transport equipment
71 -发电机械设备 71 - Power-generating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72 -个别工业专用机械 72 - Machinery specialized for particular instries
73 -金属加工机械 73 - Metalworking machinery
74 -一般工业机械和设备和机器零件,不另说明 74 - General instrial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nes, and machine parts, nes
75 -办公室机器和自动资料处理仪器 75 - Office machines and automatic data-processing machines
76 -电信和录音及音响设备和仪器 76 - Telecommunications and sound-recording and reprocing apparatus and equipment
77 -电气机械,仪器和用具,巢,及零件(包括非电气同行,电家庭型设备) 77 - Electrical machinery, apparatus and appliances, nes, and electrical parts thereof (including non-electrical counterparts, nes, of electrical household-type equipment)
78 -道路车辆(包括气垫车辆) 78 - Road vehicles (including air-cushion vehicles)
79 -其他运输设备 79 - Other transport equipment
8 -杂项制品 8 - Miscellaneous manufactured articles
81 -预制建筑物,管道,发热及照明装置和设备,不另说明 81 - Prefabricated buildings; sanitary, plumbing, heating and lighting fixtures and fittings, nes
82 -家具及其零件,床上用品,床垫,床垫,软座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 82 - Furniture, and parts thereof; bedding, mattresses, mattress supports, cushions and similar stuffed furnishings
83 -旅游用品,手袋及类似容器 83 - Travel goods, handbags and similar containers
84 -服装及衣服配件 84 - Articles of apparel and clothing accessories
85 -鞋子 85 - Footwear
87 -专业,科学及控制用仪器及器具 87 - Professional, scientific and controlling instruments and apparatus, nes
88 -摄影仪器,设备和供应品,光学产品;钟表 88 - Photographic apparatus, equipment and supplies and optical goods, nes; watches and clocks
89 -杂项制品,不另说明 89 - Miscellaneous manufactured articles, nes
9 -分类商品,而不是其他地方的贸易标准分类交易 9 - Commodities and transactions not classified elsewhere in the SITC
91 -邮政包裹并无按实物 91 - Postal packages not classified according to kind
93 -特殊交易和商品并无按实物 93 - Special transactions and commodities not classified according to kind
96 -硬币(金币除外),没有法定货币 96 - Coin (other than gold coin), not being legal tender
97 -金,非货币(不包括黄金矿砂及其精矿) 97 - Gold, non-monetary (excluding gold ores and concentrates)
一、-黄金,货币 I - Gold, monetary
二、-金币和目前的硬币 II - Gold coin and current coin
④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标准分类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简称:SITC)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是为用于国际贸易商品的统计和对比的标准分类方法。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制订要追溯到20世纪上半叶。1920年国际联盟成立,着手制订国际贸易名词术语和商品统计目录。在30年代它出版了《关税名词草案》,并在此草案的基础上,修订成为各成员国共同使用的《国际贸易统计商品目录简编》。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51个国家共同创建了联合国。为对世界贸易进行统计和分析,由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对上述商品目录简编进一步修订,于1950年制订完成《国际贸易标准分类》。标准共分10个门类,50个大类,150个中类和570个细类。作为各国际机构做贸易统计报告和对世界贸易进行系统分析的共同基础。该标准于1951年由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推荐给各成员国使用。《国际贸易标准分类》自1951年颁布实施以后,进行了数次修订,除门类框架不动以外,其他类目,随着层次的增加变动也相应扩大。
SITC采用经济分类标准,即按原料、半制品、制成品分类并反映商品的产业部门来源和加工程度。该标准目录使用5位数字表示,第1位数字表示类,前两位数字表示章,前3位数字表示组,前4位数字表示分组。目前,联合国已经公布了SITC(Rev.4)。然而,SITC在我国却较少使用。
⑤ 国际贸易都包括哪些商品
按照商品的形态不同 ,可以把国际贸易分为有形贸易商品和无形贸易商品。
一、有形贸易商品是指实物商品的进出口,因为实物商品是有形的,可以看得见的。
在国际贸易中,有形商品种类繁多,通常可分为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两大类。
初级产品是指没有经过加工或加工很少的农 、林、牧、渔和矿产品 ;工业制成品是指经过工业加工的产品 。
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商品标准分类》,国际贸易商品分为10大类:
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鲜活动物;饮料及烟草;燃料以外的非食用原料;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动植物油、油脂和蜡;
化学品及其有关产品;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机械及运输设备;杂项制品;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
二、无形贸易商品是指非实物形态的劳务和技术的进出口。
因为劳务和技术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的。
无形贸易主要包括运输、装卸、保险、金融、邮政通讯、船舶修理、国际旅游、工程服务、代理、技术转让等等。 关于无形贸易 ,至今还没有像实物商品那样的国际分类标准。
商品的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的主要区别是:有形商品的进出口,经过海关办理手续,包括在海关的贸易统计中,它是整个国际收支的主要构成部分。
无形商品的进出口,不经过海关办理手续,不包括在海关的贸易统计中,但它也是国际收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电子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部分服务商品有形化了,如光盘像是有形产品,但就其性质而言,应是服务产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的界限模糊了。
(5)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扩展阅读:
国贸分类:
按商品移动的方向国际贸易可划分为:
1、进口贸易:将其他国家的商品或服务引进到该国市场销售。
2、出口贸易:将该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出到其他国家市场销售。
3、过境贸易 :A国的商品经过C国境内运至B国市场销售,对C国而言就是过境贸易。由于过境贸易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WTO成员国之间互不从事过境贸易。
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是就每笔交易的双方而言,对于卖方而言,就是出口贸易,对于买方而言,就是进口贸易。
此外输入该国的商品再输出时,成为复出口;输出国外的商品再输入该国时,称为复进口。
按商品的形态国际贸易可划分为:
1、有形贸易:有实物形态的商品的进出口。例如,机器、设备、家具等都是有实物形态的商品,这些商品的进出口称为有形贸易。
2、无形贸易:没有实物形态的技术和服务的进出口。专利使用权的转让、旅游、金融保险企业跨国提供服务等都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商品,其进出口称为无形贸易。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商品和劳务等方面进行的交换活动。
它是各国(或地区)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相互联系的主要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关系,是由各国对外贸易的总和构成的。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看国际贸易就是对外贸易。
一种观点:有的专家认为从某种角度,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都是指世界各国之间商品、服务和要求交换的活动,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分工的表现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国在经济上的相互共存。
从国家角度可称为对外贸易,从国际角度可称为国际贸易。
另一种观点:对外贸易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商品、技术和服务的交换活动。
因此,提到对外贸易时要指明特定的国家。如中国的对外贸易等;某些岛国如英国、日本等也称对外贸易为海外贸易。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际贸易
⑥ 什么是商品归类(名词解释)
商品归类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归类管理规定》)增加的新内容。由于以往海关的商品归类依据除公开的《税则》、《税则注释》、《本国子目注释》外,其他大多为以《归类问答书》等内部文件,公开性较弱,法律效力存在瑕疵。《归类管理规定》明确将对外公开的商品归类决定作为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并对商品归类决定的效力、程序等作了相应规定。
根据《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商品归类决定。
(1)商品归类决定程序的启动。商品归类决定是由海关主动作出并公布的,来源于海关总署及其授权机构在处理海关内部疑难问题或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需要公开统一规范的商品归类问题,或是海关总署转发的中国海关协调制度商品归类技术委员会作出的商品归类意见和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作出的商品归类决定,以及其他海关总署认为需要作出商品归类决定的情形。
(2)商品归类决定的作出。根据《归类管理规定》,商品归类决定由海关总署或其授权部门制作,并由海关总署统一对外公布。
(3)商品归类决定的效力。商品归类决定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生效。进出口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决定,归类决定具有普遍约束力,属于法律的补充。
(4)作出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并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归类决定存在错误的,由海关总署予以撤销,并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被撤销的商品归类决定自撤销之日起失效。
⑦ 国际贸易的分类
定义: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进出口贸易可以调节国内生产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国际间的供求关系,调整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等。
国际贸易专业属于经济学学科范畴,主要以经济学理论为依托,包括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世界经济学概论、政治经济学等
类别划分:
一、按商品移动的方向国际贸易可划分为
1、进口贸易。进口贸易是指将其他国家的商品或服务引进到该国市场销售。 2、出口贸易。出口贸易是指将该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出到其他国家市场销售。 3、过境贸易。过境贸易是指A国的商品经过C国境内运至B国市场销售,对C国而言就是过境贸易。(注意:由于过境贸易对国际贸易的阻碍作用,目前,WTO成员国之间互不从事过境贸易。)
二、按商品的形态国际贸易可划分为
1、有形贸易。有形贸易是指有实物形态的商品的进出口。例如,机器、设备等商品的进出口。
2、无形贸易。无形贸易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技术和服务的进出口。例如:专利使用权的转让、旅游、金融保险企业跨国提供服务等。
三、按生产国和消费国在贸易中的关系国际贸易可分为
1、直接贸易。直接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之间的贸易不通过第三国来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
2、间接贸易。间接贸易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商品的行为,间接贸易中的生产国称为间接出口国,消费国称为间接进口国,而第三国则是转口贸易国,第三国所从事的就是转口贸易。
四、按贸易内容国际贸易可分为:
服务贸易、商品贸易、加工贸易、一般贸易.
五、按贸易参加国的数量国际贸易可分为:
双边贸易和多边贸易
1、双边贸易是指两国之间通过协议在双边结算的基础上进行的贸易。 2、多边贸易或多角贸易,是指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国家通过协议在多边结算的基础上进行互有买卖的贸易。
⑧ 什么是国际贸易标准分类,什么是协调制度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简称:SITC),是为用于国际贸易商品的统计和对比的标内准分类方法。容
《协调制度》Harmonized System,HS,全称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我国作为《协调制度公约》缔约国,从1992年1月1日起采用《协调制度》作为我国《进出口税则》和《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的基础目录。《协调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为适应国际贸易及商品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WCO)每4至6年对《协调制度》进行一次较大范围的修改。根据《协调制度》的修改变化,我国需要对本国《进出口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进行对应的转换调整。
⑨ 国际贸易标准SITC分类
以下是联合国制定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Standard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你按这个标准对号入座吧。内
(容0)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
(1)饮料及烟类;
(2)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
(3)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
(4)动植物油脂及油脂;
(5)未列名化学名及有关产品;
(6)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
(7)机械及运输设备
(8)杂项制品;
(9)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