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遇到国际贸易货物诈骗怎么维权
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你可以到法院高告他啊,只要你他和中国有贸易往来
② 国际贸易合同常见陷阱及对策
《国际贸易陷阱、诈骗防范与解决对策》 第一章 国际贸易业务流程看陷阱一、国际贸易业务一般流程1、坚持基本流程关住诈骗大门 坚持标准的业务流程:磋商——合同签定——合同履行 严格国际结算流程(信用证)2、国际贸易业务基本特征是孳生诈骗的源泉 象征性交货——先货后单 单、货分离——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转移 多方交接——商、银、运、险、检、代 多国异地——跨文化与法律差异二、国际贸易常见诈骗与陷阱1、 陷阱一:国外买家要求赊货2、 陷阱二:买家隐瞒申请破产保护的事实3、 陷阱三:企业需小心有部分买家会在签订合同后,更改信用证的条款,比如货物数量、差额、质量等4、 陷阱四:买家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把货物提走5、 其他陷阱综述三、国际客户的层次看陷阱1、海外采购商与采购代理中的陷阱2、海外经销与代理中的陷阱3、进口商层次与陷阱种类分析与防范 第二章 跟单信用证诈骗的常见方式、特征与对策一、假冒或伙印鉴(签字)诈骗 特征:1、 信用证不经通知,而直达受益人手中,且信封无寄件人详细地址,邮戳模糊;2、 所用信用证格式为陈旧或过时格式;3、 信用证签字笔划不流畅,或采用印刷体签名;4、 信用证条款自相矛盾,或违背常规;5、 信用证要求货物空运,或提单做成申请人(进口商)为受货人。二、盗用或借用他行密押(密码)诈骗特征:1、 来证无押,而声称由第三家银行来电证实;2、 来证装、效期较短,以逼使受益人仓促发货;3、 来证规定装船后由受益人寄交一份正本提单给申请人;4、 开立远期付款信用证,并许以优厚利率;5、 证中申请人与受货人分别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三、“软条款”/“陷阱条款”诈骗 1、信用证软条款的特点和目的2、常见的信用证软条款的识别和防范3、信用证软条款实战举例4、陷阱条款的特征和企业的防范措施四、伪造信用证修改书诈骗 特征:1、 原证虽是真实、合法的,但含有某些制约受益人权利的条款,亟待修改;2、 修改书以电报或电传广度方式发出,且盗用他行密押或借用原证密码;3、 修改书不通过载证开出,而直接发给通知 行或受益人;4、 证内规定装运后邮寄一份正本提单给申请人;5、 来证装、效期较短,以迫使受益人仓促发货。五、假客检证书诈骗 特征:1、 来证含有检验证书由申请人代表签署的"软条款"。 2、 来证规定申请人代表签名必须与开证行留底印鉴式样相符;3、 来证要求一份正本提单交给申请人代表;4、 申请人将大额支票给受益人作抵押或担保;5、 申请人通过指定代表操纵整个交易过程。 六、涂改信用证诈骗特征:1、 原信用证为信开方式,以便于泖改;2、 涂改内容为信用证金额、装效期及受益人名称;3、 信用证涂改之处无开证行签证实;4、 信用证不经通知行通知,而直交受益人;5、 金额巨大,以诈取暴利。七、伪造保兑信用证诈骗特征:信用证的开证行为假冒或根本无法查实之银行;保兑行为国际著名银行,以增加欺骗性;保兑函另开寄来,其签名为伪冒签字;贸易双方事先并不了解,仅通过中介人相识;来证金额较大,且装效期较短。 第三章 运输陷阱一、运输陷阱的诱发因素二、运输陷阱常见形式1、 通过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欺诈、2、 租船合同欺诈、3、 转航欺诈、4、 船东滥用免责条款欺诈、5、 海上保险欺诈等。三、运输陷阱的防范 第四章 单证陷阱一、单证诈骗的种类及其危害性1、 倒签提单2、 预借提单3、 卖方向承运人出具保函,领取清洁提单4、 以假提单骗走货款5、 以假货冒充真货 ,以次货冒充好货6、 盗用空白提单或以假提单冒领货物7、 伪造信用证8、 利用进口国海关政策二、单证诈骗诱因1、 时间观念不强造成备货不及时,从而延误装货2、 选择交易对象不慎重3、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尚有空子可钻4、 提单制度本身存在缺陷三、单证诈骗的预防措施1、 及时备妥货物2、 要善于鉴别国际贸易中单证的真伪3、 银贸双方应互相配合,并各自采取预防措施4、 不断完善法律条文和国际参考:贸易研究文献 http://www.bizrobot.com/readingroom.php
③ 进出口诈骗吗
我们这里是维权公司 可以给你维权 退回被骗金额
④ 我成了国际贸易诈骗的联带受害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你是什么商品检测公司啊?第三方检测验货的?
你这个需要他们提供当时的开箱回等证明。他们可答能是买的别人的货物。。也可能储存不当。
假如确实是国内产品的质量问题。你们没检测出来。。那有责任,多少责任。。就不清楚了
⑤ 国际贸易欺诈的国际贸易欺诈的类别
国际贸易欺诈(International trade fraud)
根据进出口业务的主要流程,国际贸易欺诈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伪造提单。提单在国际贸易和国际支付中都是重要的单证之一,是海事运输中重要物权凭证。因此,一些国外的不法商人伪造提单进行欺诈。
(二)利用非法提单。主要是通过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或保函换取清洁提单进行欺诈。
预借提单是指在海运货物尚未装完或根本未予装船的情况下,应托运人的请求,由承运人提前签发的提单;倒签提单是由于货物的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出口商为了不影响结汇,要求承运人按信用证要求的装船日期签署的提单;托运人交付承运人的货物在主要标志、件数或外表状况存在不良的情况下,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而让承运人出具清洁提单,以便顺利结汇,这便是用保函换取清洁提单。以上三种行为都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合谋欺诈第三者的不法行为。
(三)保险方面的欺诈。主要是船方和托运人(卖方)为了获得高额保险费而蓄意破坏船舶及货物。 (一)虚构合同主体欺诈
1、一些不法国际“商人”在订立合同时虚造不存在的公司实体或以无贸易资格者冒充有贸易资格者进行欺诈。这些人所代表的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或者是根本没有法人资格、注册资本的商行。他们编造假的公司名称,制作假的个人名片与我国外贸企业进行洽谈,骗取货物或货款后逃之夭夭;或这些人是仅能提供公司名称、个人名片、联系电话而不具备签署贸易合同资格的中间商。他们多来自于韩国、日本、香港和台湾地区等地,因为熟知中国内地情况,能招揽一些生意而从中牵线挂钩,收取佣金,却不能从事直接的货物买卖。
2、利用独立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地位进行欺诈。这种子公司所属的母公司知名度较高、资本雄厚,而子公司的资本很可能少得可怜,因而打着母公司的招牌招揽大额生意,超过了自己的付款能力,而又是独立注册,具备法人资格,财务上与母公司相对独立。因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风险,我外贸企业损失很大。
(二)变更合同主体欺诈
在国外公司与我国外贸企业签订合同后,在履行过程中外方编造借口称自己无法履约,向我外贸公司提出比原合同更为优惠的履约条件而建议由另一家外国公司代为履约。在此优惠条件的吸引下,我外贸公司对国外代为履约方的资信等情况未做深入的调查了解,在不知其底细的情况下同意由其代为履约很容易上当受骗。
(三)有限责任欺诈
从事国际贸易活动的商业实体多为有限责任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法律特点就是公司以全部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因而一些国际贸易欺诈者以很低的资本注册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广泛联系客户,在超出自己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大量下定单,以合法的形式签合同或开出保函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货款,最后即使是法院判令其付款,但按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也只承担少得可怜的注册资本金额,而令供货商损失惨重。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中的合同主体欺诈事件时有发生,其手段也越来越多样化,但我外贸企业只要保持警惕,在签订合同时做到严密、谨慎,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或减少被骗案件的发生。在与国外公司进行贸易洽谈时,我外贸企业可直接要求外商提供关于其资信方面的材料,如法人资格证明、营业证明、注册资本及法人地址等。另外,可通过银行、行业工会、进出口商会、友好公司的海外机构及国外出版的企业黄页等渠道了解调查外商的资信状况及实力。 (一)伪造开立信用证。主要是国外买方与一些不知名、信誉差的小银行相勾结向我出口公司开立假的信用证骗取我方发运货物,在其通过“开证行”取得提单后不付款而逃之夭夭。
(二)含有“软条款”的信用证。一些进口商往往要求银行在信用证中加列一些出口商不易察觉或较难满足的“软条款”来增大出口商的风险,从而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而要求我出口方对货物降价处理。常见的软条款有以下几种:
1、信用证规定的各种日期较紧。信用证业务中的日期主要包括信用证有效期、货物的最迟装船日期以及出口单据的提示日期三种。如果信用证规定的上述主要日期都比较短,我出口方就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发货、交单等行为,从而造成单证不符,影响收汇。
2、信用证对单据要求规定特别严格、繁琐。当进口商收到单据后,则百般挑剔,吹毛求疵,挑出一些无关紧要的瑕疵作为不符点。面对这种情况我出口方满足“单证相符”的难度就会加大,进而影响安全收汇。
3、信用证规定一份正本海运提单由出口商在发货后直接寄至进口商。这样我出口商就会丧失对货物的控制权,买方可以在不付款赎单的情况下提走货物。
4、信用证规定买方的收货通知作为卖方交单议付的单据之一。买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使卖方在得不到其收货通知的情况下无法结汇。而后买方就会以其收货通知要求卖方降价处理货物。
5、利用信用证条款加大出口商的出口成本。当信用证规定所有的银行费用均由出口商承担或所有进口国以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出口商承担时,上述条款对出口商是非常不利的。出口商不可能确切了解信用证业务中涉及的银行费用的高低等问题,无形中会加大费用支出,增加出口成本。
(三)开证行审单吹毛求疵,拒付货款,擅自放单。
(四)电汇、信汇或D/P等结算方式的欺诈。此类结算方式由于费用较低,方便快捷,在出口业务中常被采用。但是此类付款方式完全基于双方的信誉,风险很大。对于电汇和信汇,最大的风险就是卖方将提单等物权凭证交给买方之后,买方提货后拒不付款或买方付款后卖方不发货。对于D/P,买方极有可能要求卖方降价处理货物或要求卖方将D/P改为D/A而进一步欺诈卖方。所以,在进出口业务中,除非有特殊协议或长期的合作关系,以上几类结算方式不宜采用。
⑥ 遇到外贸诈骗,拖欠货款要如何防范
如果当您遇到涉嫌外贸诈骗人员,或者拖欠货款的采购商时,应该怎版么办呢?
给您支支招权
1.如采购商有合同诈骗嫌疑时,尽量减少扭送等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向就近公安机关报警,由警方将嫌疑人带回依法处置,避免与嫌疑人发生冲突;
2.如遇到需扭送到公安机关的情况,请市场经营户在扭送过程中避免强制或暴力扭送等情况,如不配合,请及时拨打110,义乌市公安局“135快速反应”处置警力会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进行处置;
3.到外贸公司或向拖欠货款对象催讨货款时,应当保持理性,严禁以殴打、非法拘禁、哄抢办公设备等手段进行暴力催讨,如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予以打击处理;
4.对于明确无法构成合同诈骗的行为,应当及时到法院进行诉讼,限制其出境,最大化挽回损失。
如何防范外贸诈骗?
1.诚信为本,但也要常怀警惕之心。不管你是否曾经被骗,都要时常警惕,因为外贸欺诈不会局限于几种形式,会不断地翻新;
2.注意核对登记信息。在订购时查看采购商、翻译有效身份证件,让客户在订货单上签字。如果对方是外商,要登记护照上的英文名和护照号;
3.掌握一定法律知识,懂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⑦ 国际贸易诈骗可以通过什么方式维权,我从卖方(中国厂)采购化学原料,到货后货不对版,对方仍然运营
你的问题很简单,如果说郑州的化工厂真的涉嫌诈骗。你们直接在案发专地报警处理就OK。我之前属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但是现在你要注意一个问题,第一中方的公司还在运作,说明他在国内是合法的。第二他们把货物给你发到了尼国,合同法上他们是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主要的是现在质量出现了问题,并且不是在双方都认可的质量鉴定部门做的鉴定。这个在法律问题上只能是存在质量问题。如果你们的合同中签订得有关于质量出现问题的条款,法律上也只会让你们按照条款上的内容来解决,达不到诈骗。现在你们要做的事情有几个,你记住第一与中方供货厂家联系,申请国家权威的鉴定机构对本次货物做出鉴定。第二你们要立刻封存到岸的货物,不得使用,不得出售,不得添加任何东西。第二与中方的供货厂家联系,看看是不是真有你说的(郑州工厂说有朋友公司做检验鉴定)这个人,如果没有这个涉嫌诈骗。如果有要弄清楚这个是属于个人问题还是中方公司问题。如果是属于个人问题将问题反馈给中方公司的高层并且提出赔偿问题,如果是中方公司问题直接要求赔偿,要不就直接报案起诉。
⑧ 如何应对和防范新形势下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欺诈
信用证欺诈分为受益人(卖方)利用假货或者伪造单据实施信用证欺诈,即骗版取信用证项权下的价款,以及开证申请人(买方)利用信用差或没有偿付能的小银行开立大金额的信用证骗取昂贵的货物——这要求当事人有一定的信用证操作经验,并在交易时严格审核对方的资信等信息,以确认交易对象是否可靠,从而避免陷入信用证欺诈的陷阱。
⑨ 国际贸易欺诈
你们太大意了,我身边也有朋友被骗,不过比你惨痛的多,别骗了7个货柜的服装,然后找不到客户了,付款方式一定要把握住啊,而且一定要完善单据方面的东西,尤其是是合同,L/C等能直接带来风险的单据。
你们肯定为了向合理避税而简化了进口发票的内容了吧?这种国际骗子公司就是抓住中国人有时会贪图小便宜的心理。
⑩ 如何防范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欺诈
估计楼主只想要点实际的而非理论。信用证欺诈的防范手段一般就是查询开专证行的信用资质。属一般客户所在国家的大银行开立的都没什么问题。然后就是审证了,那些苛刻的条款所造成的不符点可能导致买家合法拒付。最后就是尽量做CIF而非FOB,因为买家可能与船公司串通好进行欺诈。那样根本连信用证都用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