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际贸易实务
一、商品品质含义、作用和要求 (一)商品品质的含义 商品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内在素质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的特征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和透明度等。 在国际贸易中,往往是按照每种商品的不同特点,选择一定的质量指标来表示不同商品的品质,如:机床以性能、用途、功率、自动化程度等;煤炭以灰分、含水、含硫、发热量、粒度等;服装以面料和辅料、款式、颜色、工艺等指标表示。商品的品质优劣直接影响商品使用价值和价格,往往是买方最为关心的。 (二)商品品质的作用 商品质量的重要意义在于品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格,它是决定商品使用效能和影响商品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在当前国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的条件下,许多国家都把提高商品质量、力争以质取胜,作为非价格竞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加强对外竟销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作用主要表现为: 1、改进和提高商品品质是非价格竞争的重要手段 2、商品质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 3、商品品质问题是买卖双方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 (三)商品品质的要求 ISO9000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为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品质管理和品质保证标准。它为国际市场商品的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定,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具有国际通行证的作用。 对出口品质的要求: 1、商品的品质应适合不同市场和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2、商品的品质应体现适应性、创新性、稳定性、经济性 3、商品的品质应适应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 4、商品品质应适应国外自然条件、季节变化和销售方式 对进口品质的要求 1、适合我们的需要与要求 2、要求符合我国经济精神文明建设、科研、国防建设、人民生活以及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需要 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以实物表示:看货买卖和凭样品买卖 凭说明约定:凭规格买卖 ( Specification of Goods ) 凭等级买卖 ( Grade of Goods ) 凭标准买卖(Standard) 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s) 凭商标或牌号买卖(Trade Mark or Brand Name) 凭产地名称买卖()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1、看货买卖(Actual Quality) 指买卖双方根据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进行交易。这种方法多半用于拍卖、寄售和展卖业务中,尤其适用于具有独特性质的商品,如珠宝、首饰、字画及特定工艺制品。 2、凭样品买卖(Sample) 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凡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称为凭样品买卖。 ( 1)卖方样品:由卖方提供的样品称为卖方样品。凡凭卖方样品作为交货依据者,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 ( 2)买方样品:买方为了使其订购的商品符合自身要求,有时也提供样品由卖方依样承制,如卖方同意按买方提供的样品成交,称为凭买方样品买卖。 ( 3)对等样品: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Conferming Sample or Counter Sample),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 ( 4)参考样品:仅以介绍商品为目的的样品,最好标明仅供参考(For Reference Only)字样,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 ( 5)复样:在将样品即原样或称标准样品送交买方的同时,应保留与送交样品质量完全一致的另一样品,即留样或称复样,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质量纠纷时作核对之用。 3、凭样品买卖注意事项: ( 1)对外寄送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 2)应留有复样,以备交货或处理纠纷之用 ( 3)应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对凭样品买卖的具体规定 ( 4)应尽量争取把“凭买方样品买卖”变为按“对等样品”方式成交。 ( 5)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若对品质无把握时,可在合同中特别订明(Quality shall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 (二)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 1)凭规格买卖:商品规格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 ( 2)凭等级买卖:商品的等级是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 ( 3)凭标准买卖:商品的标准是指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它一般由标准化组织、政府机关、行业团体、工商组织及商品交易所等制定、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如英国为BS,美国为ANSI,法国为NF,德国为DIN,日本为JIS等,另外,还有国际标准,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E)制定的标准等。由于各国的标准常常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和变动,所以某个国家或某个部门颁布的某类产品的标准往往会有不同年份的版本。版本不同,质量标准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在买卖货物采用标准时,应当注明采用标准的版本年份。 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采用“良好品均品质” ( Fair Average Quality-- FAQ ) :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良好品均品质的确定方法: ( 1)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 ( 2)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GMQ.):是指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品质良好,合乎销售条件,在成交时无须以其他方式证明产品的品质。但是,这种方法比较抽象笼统,在执行中容易引起争执,因此,应尽量少用。它主要适应于木材和冰冻产品类。 (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商标是指生产者或商号用来说明其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标志,它可由一个或几个具有特色的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等组成。牌号是指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称,以便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分开来。 ( 6)凭产地名称买卖 如:以一个国家为名称的“法国香水”、“德国啤酒”、“中国梅酒”;以某个国家某一地区为名称的“中国东北大米”、“四川榨菜”、“绍兴花雕酒”、“庐山云雾茶”等。 三、品质条款的规定 (一)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 品质条款是合同中的一项主要条款,它是买卖双方对商品质量、规格、等级、标准、商标、牌号等的具体规定。卖方以约定品质交货,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或拒收货物,以至撤销合同。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也是商检机构进行品质检验、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和法院解决品质纠纷案件的依据。 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的品质、规格、等级、标准和商标、牌号等。在凭样品买卖时,应列明样品的编号和寄送日期,有时还加列交货品质与样品一致或相符的说明。在凭标准买卖时,一般应列明所采用的标准及标准版本的年份。 (二)规定品质条款的注意事项 1、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变通规定: (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条款。 ( 2)品质公差: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 ( 3)品质机动幅度:规定一定的范围,例如,棉布35/36英寸。 规定一定的极限,例如,白糯米碎粒最高 25%。 规定上下差异,例如, C708中国灰鸭绒,含绒量90%,允许上下1%浮动。 案例 : 我国某公司同日本公司签订出口羊绒衫合同 ,共出口羊绒衫10000件,价值100万美元。合同规定羊绒含量为100%,商标上也标明“100%羊绒”。当对方对我方公司出口羊绒衫进行检验后,发现羊绒含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而提出索赔,要求赔偿200万美元。最后我方公司赔偿数十万美元结案。 品质增减价条款的几种订法: ( 1)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按交货实际品质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 ( 2)只对品质低于合同规定者扣价。 适用范围: 采用品质增减价条款,一般应选用对价格有重要影响而又允许有一定机动幅度的主要质量指标,对于次要的质量指标或不允许有机动幅度的重要指标,则不能适用。 2、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3、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⑵ 在国际贸易中“FAQ”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faq(fair
average
quality),良好平均品质。在国际贸易中,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采用“良好平均品质”这一术语来表示其品质。所谓“良好平均品质”,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⑶ 国际贸易与实务中在买卖合同中为什么要规定商品名称
商品名称,简称品名,按照有关的国际贸易惯例中的规定,即对交易标的物的描述,品名是构成商品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买卖双方交换货物的一项基本依据,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⑷ 1.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有哪些规定商品品质的方法每种方法适用于哪些种类的商品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1.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以作为交易对象的商品的实际品质或以代表商品品质的样品来表示商品的品质,包括:
(1)看货成交
又称凭现货买卖,即根据现有商品的实际品质买卖。具体做法:在货物存放地卖方向买方展示货物,买方或其代理人逐一检视,对满意的货物即与卖方达成交易。这种做法,多见于寄售、拍卖、展卖等贸易业务中。
(2)凭样品买卖
指交易双方规定以样品表示商品的品质并以之作为卖方交货品质的依据。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有些商品难以用文字来说明其品质,代之以实物样品来表示。
根据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凭样品买卖可分为:
①凭卖方样品买卖
②凭买方样品买卖
③凭对等样品买卖
2.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即以文字、图表、相片等方式来说明商品的品质,包括:
(1)凭规格买卖。
指用反映商品品质的指标,如成分、含量、性能等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统一”鲜橙多鲜橙汁饮料,鲜橙原汁含量10%。
(2)凭等级买卖。
指同类商品因规格不同,而用文字、数码或符号进行分类,以此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2002中国绿茶,特珍一级。
(3)凭标准买卖。
指以政府机关或工商团体统一制定的标准来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如美国的UL 是其电器电子产品的国家检验标准。
在买卖农副产品时,还有两种常见的标准:FAQ“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和GMQ“良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对于某些工业制成品,如电器、仪表等,很难用几个简单的指标来反映其品质,而需要凭说明书、照片或图样来具体地描述其内部构造及性能,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指对某些质量稳定且在市场上有着良好声誉的商品,买卖双方在磋商和签订合同时,直接采用这些商品的商标或牌号来作为商品的品质表示,按此方式交易,称为凭商标或牌号买卖。如“张小泉”剪刀、“海尔”家用 电器、“Software”软件等。
(6)凭产地名称买卖。
有些商品,尤其是农副土特产品,其品质因产地而异,交易中仅凭产地就可说明商品的品质好坏,即凭产地名称买卖。如四川涪陵榨菜、浙江金华火腿、山东龙口粉丝等。
⑸ 商品标准在经济贸易中的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商品标准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主要有:
1.推动作用,促进国外贸易的发展
标准代表着一定的质量和技术水平,不同国家间商品的交换、人员与信息的交流以及运输的实现等,都是建立在标准的基础之上的。标准化是国际贸易的一个出色的推动器。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国际化的快速发展,产品的国际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但由于相关标准不统一,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国际标准化就使得相关标准协调统一,大大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2.保护作用,保护进口国市场和消费者的利益
现代的国际贸易既有贸易自由化,又有保护主义。标准是一把双刃剑,即可以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也可以筑起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剧烈的市场中,许多国家往往运用标准,采取技术性贸易措施,来保护本国民族工业,维护本国利益。
3.仲裁作用,作为解决贸易争议的依据标准是利益相关方协商一致的产物。
在国际贸易中,标准已作为仲裁贸易中质量纠纷的重要依据。
可以说,标准为解决质量纠纷进行仲裁创造了天公地道的条件,为国际市场的正常秩序提供了基本准则。特别是我国加入了WTO后。国际贸易更加频繁,我国要在国际贸易中取得有利地位,就必须在商品标准化上面下功夫。标准化战略有利于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商品出口,有利于加快我国企业、商品与服务同国际市场接轨。
4.协调作用,消除贸易障碍
由于各国各地区的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要求不相同,以及各国各地区技术水平技术发展政策上存在的差异,使得各国各地区各行各业就同一产品和服务上的制定标准必然存在着差异。
在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摩擦,起因于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实例不断增多。通过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协调一致,可以减少技术上的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可以说,标准化是协调技术性贸易壁垒,简化贸易上的有效手段,是沟通国际贸易和国际技术合作的技术纽带。通过标准化能够很好地解决商品交换中的质量、安全、可靠性和互换性配套等问题。
⑹ 国际贸易中,敏感性商品是如何界定的。标准是什么
敏感性商品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能够引起国际市场震动的商品。它是指涉及人类及动植物健康和安全,国家安全,对外贸易政策、市场秩序等有重大影响的进出口商品。
主要特点:
1、不确定性
不是涉及衣食住行的都是敏感类,而是衣食住行商品可以成为敏感类,除此以外,其他商品也可以是敏感类。如,20世纪80年代是木材、钢材、食用油、白糖、化肥等;90年代是化工原料、化纤、钢材和成品油等;进入21世纪,又体现在纺织品、鞋类、石油等贸易方面。
2、时间性
敏感性商品可以出现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今日的敏感不代表永远的敏感,这和国际市场的影响密切相关。出口与进口是相对而言,若某种商品的数量、价格、品种的增减,引起世界市场的震动,就视为敏感。
3、政策性
各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与WTO规则对商品的敏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直接影响到进口商、出口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如,2005.1.1起全球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使得纺织品成为最敏感商品,关于这方面内容,你可看各大新闻媒体的报道。
4、环保性
环境标志是一种新型的敏感标准,对人类健康息息相关。如,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猪链球菌的出现,都会使疫区相关商品成为敏感类。
5、综合性
不同学科对敏感研究的角度不同。如,经济学从商品敏感的供求弹性来研究;管理会计学从商品的利润敏感性加以分析;法学从商品敏感市场的法律手段以及政策导向进行区分;而国际贸易则从国家、企业、国民利益的敏感程度系统研究。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因为,目前对敏感性商品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
⑺ 国际贸易标准SITC分类
以下是联合国制定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Standard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你按这个标准对号入座吧。内
(容0)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
(1)饮料及烟类;
(2)燃料以外的非食用粗原料;
(3)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
(4)动植物油脂及油脂;
(5)未列名化学名及有关产品;
(6)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
(7)机械及运输设备
(8)杂项制品;
(9)没有分类的其他商品。
⑻ 通过商品标准化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分析说明为什么标准化有利于消除贸易壁垒
商品的标准化是指世界或者某个地区对规格、数量、重量等技术参数进行统一规版范。
如果没有标准化,那么权进口国会按照自己的要求和标准定向设置进口壁垒,也就是变相的提出了采购目的地国,不利于国际间公平贸易。
制定商品标准化,进口国就只能在贸易框架内提出进口标准,适用于绝大多数国际,发展中国际由于劳动力价格优势,在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更低价格的商品,也就有利于消除贸易壁垒
⑼ 国际贸易中,技术贸易堡垒有哪些 A技术标准B卫生检疫标准C环境标准 D商品包装规定E商品标签规定
A技术标准
B卫生检疫标准
C环境标准
⑽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标准分类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简称:SITC)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是为用于国际贸易商品的统计和对比的标准分类方法。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的制订要追溯到20世纪上半叶。1920年国际联盟成立,着手制订国际贸易名词术语和商品统计目录。在30年代它出版了《关税名词草案》,并在此草案的基础上,修订成为各成员国共同使用的《国际贸易统计商品目录简编》。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51个国家共同创建了联合国。为对世界贸易进行统计和分析,由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对上述商品目录简编进一步修订,于1950年制订完成《国际贸易标准分类》。标准共分10个门类,50个大类,150个中类和570个细类。作为各国际机构做贸易统计报告和对世界贸易进行系统分析的共同基础。该标准于1951年由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推荐给各成员国使用。《国际贸易标准分类》自1951年颁布实施以后,进行了数次修订,除门类框架不动以外,其他类目,随着层次的增加变动也相应扩大。
SITC采用经济分类标准,即按原料、半制品、制成品分类并反映商品的产业部门来源和加工程度。该标准目录使用5位数字表示,第1位数字表示类,前两位数字表示章,前3位数字表示组,前4位数字表示分组。目前,联合国已经公布了SITC(Rev.4)。然而,SITC在我国却较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