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国际贸易 > 国际贸易交易主体

国际贸易交易主体

发布时间:2020-12-04 07:00:15

『壹』 国际贸易交易中都有哪些洽商内容

交易洽商的内容涉及拟的买卖合同的各项条件,一般将其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带有变动性的主要交易条件,包括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运输、保险、支付等条件。这是由于买卖双方欲达成交易,订立合同,必须至少就上述交易条件进行洽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因为,这些条件是成立买卖合同所不可缺少的交易条件;另一部分是相对固定的一般交易条件。一般交易条件(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是指由出口商为出售或进口商为购买货物而拟订的对每笔交易都适用的一套共性的交易条件,包括货物的检验、争议、索赔、仲裁、不可抗力等条件。这些条件虽非合同所不可缺少的内容,但是为了提高合同的质量,买卖双方在交易洽商时也不容忽视。为了简化交易洽商的内容,加速洽商的进程,并节省洽商的时间和费用,精明的进出口商往往在正式洽商交易之前,先与对方就一般交易条件达成协议。我国进出口公司在同国外客户建立贸易联系时,通常将印有“一般交易条件的合同格式”的合同格式递交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这些条件就成为今后双方进行交易的共同基础,双方均受此项一般交易条件的约束,这对于缩短谈判时间和节约函电费用都是有利的。在合同中印定的一般交易条件通常包括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等条款,有的还包括商品检验、品质数量公差、保险、货运单据种类和份数,以及开证注意事项等内容。

『贰』 国际贸易买卖合同里面具体填写什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具体内容因各个交易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而且,在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形式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常常可能并不十分规范。但是,一般而言,可以把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一)合同名称等表明合同自身的情况
除合同名称外,在这部分内容中还应当包括合同号,即通常由一组数字和字母所组成的号码。
(二)合同当事人的情况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必须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规定清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明确谁是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主体。通常,是通过以下各项内容来规定当事人的情况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2.当事人的国籍;3.当事人的注册地址或营业地点或住所;4.当事人的电话、电传、电报及传真号码;5.当事人的银行账户。(三)签订合同的时间与地点
为了确定当事人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开始的时间,以及计算合同中所规定一些履约期限,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订立的时间。
同时,也应当在合同中将签订合同的地点规定清楚,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合同的订立地与合同的法律适用紧密相关。
(四)合同标的的名称、种类、范围、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
为了明确特定合同项下的特定标的,就应当在合同中把合同标的的名称、种类和范围作明确的规定。不过,为了明确特定合同项下的特定标的,仅仅规定标的的种类和范围是不够的,还必须对合同标的的质量、标准、规格和数量加以规定,才能达此目的。
对于散装货物和其他不容易精确装运量的货物等,在规定合同标的数量时,通常需规定溢短装条款。
(五)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当事人双方履行其合同义务,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来进行。因此,合同中必须把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作明确的规定。
(六)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支付货款是买方的基本合同义务之一。相应地,收取货款是卖方的基本合同权利之一。因此,合同中必须明确地规定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费用.
在现代国际贸易实务中,当事人经常采用国际商会《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国际贸易术语亦即价格术语,作为价格条件。此种价格术语是以货物的单价所包括的内容来表示的。
在支付金额条款中,应当规定支付货款的币种和合同总价格。
在支付方式条款中,应当规定支付货款的具体方式,如现金支付、汇付、托收或信用证。还应当规定付款的期限,以及是否允许分期付款等事项。
在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付款的情况下,应当进一步规定以跟单托收或跟单信用证付款时的全部条件。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付款条件,是指单证化的付款条件。还应当注意的是,在现代国际贸易实务中,通常当事人会在合同中引用国际商会的《托收统一规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因此,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条件不应与《托收统一规则》或《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相关规定相矛盾。
(七)包装与唛头
为使卖方依一定的规则履行其交货义务,在合同中应当规定货物的包装与喷头。
在规定包装条款时,应当注意到货物的特性、具体运输方式及运输时间的要求。
所谓“喷头”,即“运输标识”(shippingmark)。在货物上喷刷唛头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货物运输、划分与移交。
(八)运输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很多都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合同中的运输条款主要应当规定以下内容:运输方式;装运时间与地点;目的地;转运与分批运输事项;运输中的通知、联络事项等。
应当注意的是,在合同采用价格术语的条件下,运输条款的内容应当与合同中所使用的价格术语相协调。
(九)单证
为使卖方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收取货款,合同中必须规定单证条款,在以托收和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场合,尤其如此。
应当注意的是,单证条款必须与合同中的付款条件条款相协调,在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付款方式时,尤其如此。
(十)保证
这里的“保证”,是指卖方对货物品质的保证。为确保卖方所交货物是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合同中应当规定保证条款。
在保证条款中,应当规定保证的内容,通常是规定卖方保证其所交货物符合一定的标准。此外,还应当规定保证的期限,以及卖方违反保证时的处理方法等。
(十一)检验与索赔
买方对货物具有检验的权利。在合同中规定检验条款的目的,就是为了规定买方行使其检验权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其检验权丧失的条件等事项。
因此,在规定检验条款时,一般应当把检验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检验权丧失的条件规定清楚。
应当注意的是,检验货物是买方的一项权利。因此,在检验货物条款中应当规定由买方或者其委托或授权的第三方来检验货物。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明确规定,卖方或者其委托或授权的第三方在任何时间对货物所进行的检验,均不能取代、否定或排斥买方检验货物的权利。
(十二)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许多合同中都有的一般性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也不例外。
在规定不可抗力条款时,通常应当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内容和范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当事人应当采取的措施、第三方机构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以及不可抗力对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的影响和后果等事项,逐一规定清楚。
(十三)法律适用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应当规定法律适用条款和关于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以使合同能够依据于一定的法律基础之上,并在一旦发生合同争议时,根据一定的法律和采取适当的途径来解决争议。
在法律适用条款中,通常规定了当事人双方所选择的支配他们之间合同的法律,这常常是某一个国家或某一个法域的法律,也可以是一定的国际统一实体法。法律适用条款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国际私法规则来确定的。应当注意的是,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中,现代的通常作法是采取分割的方法来处理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一个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不同部分,可能受不同的法律支配。
解决合同争议可以有诸如协商、调解、仲裁和司法诉讼等不同的方式。合同中应当规定采取适当的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争议。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当事人通常愿意在其合同中订入仲裁条款。一般地,仲裁条款中应当明确地规定关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的事项、选定的仲裁机构,以及仲裁地点和仲裁裁决的效力等项内容。
(十四)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合同效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用一种文字作成,也可以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成。在合同中应当规定合同所使用的文字,以及修改或补充合同的文件和履约函电所使用的文字。
应当注意的是,在合同以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成的情况下,应当规定以合同的某一种文本为准,以免因不同合同文本的条文发生歧义,而对确定合同规定的内容造成不应有的困难。
此外,在合同中还应当规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时间、有效期,以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等事项。
(十五)其他
对于因交易的特殊情况所可能产生的特殊事项,可以在这一部分中加以规定。因此,在一些合同中,这一部分被称为合同的“特殊条款”。

『叁』 国际贸易包括哪些方面

国际贸易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

1、按货物移动方向国际贸易可分为:进口贸易、出口贸易、过境贸易

2、按统计标准国际贸易可分为:总贸易、专门贸易

3、按商品形态国际贸易可分为:有形贸易、无形贸易

4、按有无第三者参加国际贸易可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5、按参加国的多少国际贸易可分为:双边贸易、多边贸易

6、按清偿工具国际贸易可分为:现汇贸易、记帐贸易、易货贸易

7、按货物运输方式国际贸易可分为: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

8、按经济发展水平国际贸易可分为:水平贸易、垂直贸易

9、按地区国际贸易可分为:南南贸易、南北贸易、北北贸易

拓展资料:

国际货物贸易属商品交换范围,与国内贸易在性质上并无不同,但由于它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所以与国内贸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肆』 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回、货物的数量条款、货物的包装答条款、货物的价格条款、货物的装运条款、货物的保险条款、货物的支付条款、货物的检验条款、不可抗力条款、仲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

『伍』 广交会,即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其需求主体和供给主体分别是谁

广交会是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简称,需求主体主要公司的计划,想把自己的回产品推广,很多答公司多数会选择广交会,毕竟广交会根基深,每个公司工厂都可以申请参加的,供给分两部分:一是广交会下面的分公司,他们会直接联系你,如果你有计划参加,会给你一个指定展区图,你可以挑个好位或者普位或特装位指标,然后该公司会向交易会总部申请你指定的位置,然后会到展会开始前一个月内下发展位号,然后办理入场证,二是:总部那里只是审核,现在展位通过率百分百。你好我叫汪城、是广州宏晟展览公司展位负责人,如果你在不忙的情况下可以来看看展馆的具体位置,和它的外貌和里面配置,本公司位于广州番禺区落溪新村如意中心,联系手机号码:18680514827,请问你怎么称呼啊?…

『陆』 国际贸易中达成交易时应该提到什么

国际抄贸易中达成交易时应该提到签订合同——国际贸易成交与否,是以合同作为基础的,即一旦合同成立,则交易即告成交,而国际贸易的合同包括口头合同,也就是口头的实盘报价一旦为对方表示接受,则合同即告成立——这是有别于国内贸易的显著特征。

因此,一旦口头实盘报价被接受,一定要做书面记录,最好是后补书面合同,以便作为日后执行合同,或解决争议的依据。

此外,国际贸易中书面的实盘报价、形式发票等均属于简易合同,这也是有别于国内贸易的特点之一,因此,不要忽视实盘报价或形式发票的合同或邀约作用,而轻率处理实盘报价或形式发票。一旦实盘报价或形式发票被接受,当所涉及的商品交易额比较大时,最好后补条款比较严谨的正式合同,以便规范双方认真执行合同。

『柒』 在国际贸易交易的过程中,卖方的基本义务是 什么

这个主要看你的贸易条款,不同的贸易条款,买卖双方的义务是不同的。

『捌』 国际贸易是指什么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指的是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

国际贸易属于一种商品交换活动,而参与交换的主体则主要是世界上的不同的国家国际贸易它主要是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两部分组成,因此,我们也可以把国际贸易称之为“进出口贸易”,亦或是“世界贸易”。

按照商品移动方向的不同,国际贸易可以分为进口贸易,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三种类型。按照商品形态的不同,国际贸易可以分为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两种类型。按照贸易参与国家数量的不同,国际贸易可以分为双边贸易和多边贸易这两种类型。

一方面,国际贸易的发展为我国经济水平的提升贡献了很大的力量,另一方面,通过国际贸易的发展,我国居民也可以更加方便的享受或购买到一些国外服务或者国外商品。

(8)国际贸易交易主体扩展阅读:

一,国际贸易对国民的作用

增加国民福利,满足国民不同的需求偏好,国际贸易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国际贸易影响国民的文化和价值观,提供就业岗位。

二,国际贸易对企业的作用

强化品质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在产品品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有利于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有利于企业自我改进能力的提高。有效地避免产品责任。

三,国际贸易对单一国家的作用

调节各国市场的供求关系。延续社会再生产。促进生产要素的充分利用。发挥比较优势,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增加财政收入。加强各国经济联系,促进经济发展。

阅读全文

与国际贸易交易主体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