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国际贸易 > 贸易公司经营较高案例

贸易公司经营较高案例

发布时间:2020-12-02 12:51:37

国际贸易案例

1.一般合同应规定溢短装条款,比如容许实际交货数量+/-3% 或+/-5%, 没有规定的,惯例一般按5%掌握,由于你实际短少6%,超过了上限, 违反惯例,买方有权拒收,至于降价幅度,只能视客户信誉程度,协商解决;
2.有部分灌装24,代替了合同约定的30,虽然总细数正确,价格没差别,但因为包装不符合合同要求,显然是违约的,只能协商解决,买方是有理由拒收的;
3.FOB条款,如果你及时向买方通知了装船信息,则由买方投保,责任由买方承担(买方再向保险索赔);
4.租船不是你的义务,由于你方接受了客户的委托,代为租船,却没有如期装船,故责任在你方。除非你接受委托租船时,声明不承担是否能如期租船之义务,并得到客户同意。
5.买方因为你方未及时通知装船,导致没有及时投保,造成的损失,由你方承担,买方有理;
6.CIF,货损发生在越过船舷之前,卖方有权索赔;
CFR ,FOB的投保人是买方,卖方无权索赔;
7.按保单约定及实际损失赔偿。
8,A公司直接向代收行索取货款。代收行可再向F公司索款。

② 求中欧纺织品贸易摩擦案例最好是最新的,高分

所谓贸易摩擦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国与国之间在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在贸易平衡上所产生的,一般是一国的持续顺差,另一国的逆差.或一国的贸易活动触及或伤害另一国的产业.

2005年,针对中国的贸易摩擦加剧,中国连续11年位居全球贸易摩擦目标国榜首,全年共有18个国家/地区对我国发起“两反两保”调查63起,涉案金额21亿美元。从涉案产品看,主要集中于轻工、纺织、机电等我国具有出口竞争力的产品,其中尤以纺织品贸易摩擦更为突出。近年来,我国摩擦产品种类一直在不断增加,机电、高科技产品出口增长迅速,成为新的摩擦热点,例如汽车、医药产业等。同时贸易摩擦不断扩散,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摩擦也呈上升趋势。在表现形式上,技术性贸易壁垒、环境壁垒和知识产权壁垒成为贸易摩擦的主要形式。

中国贸易争端压力从何而来?从统计数据上看,2005年,我国贸易顺差达到了1018.8亿美元。不可否认,贸易顺差确实加剧了贸易摩擦,但顺差并不是导致摩擦的根本原因。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造成了对原有利益格局的冲击,贸易摩擦在所难免。加入世贸组织后,发达国家由于承诺对中国开放市场,给其国内企业和相关产业造成压力,为保护国内企业,许多发达国家便采取贸易争端的方式为国内企业赢取空间和时间。WTO歧视规则也是我国遭受贸易摩擦主要原因,例如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纺织品特保及WTO技术、环境、知识产权相关壁垒协议等等。另外,我国产业产品结构、出口经营秩序等方面存在的自身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也容易导致贸易摩擦。

贸易摩擦数量增多并不奇怪,这是贸易增长的必然反应。但应对贸易摩擦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对贸易摩擦要有长期的思想准备,一方面要冷静对待、看清本质,并持以平常心态;另一方面要有积极的应对措施。首先,应努力转变出口增长方式,尽可能提升我国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开辟更广泛的国际市场。其次,要建立完善政府、企业和中介组织三者分工合作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此外,从长期来看,要大量培养应对贸易摩擦的专业人才。

相关行业要重视国际规则和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利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来应对贸易摩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化解贸易摩擦中的作用,增强企业主动采取措施避免贸易摩擦的意识,进一步发挥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主体作用。行业外交是应对贸易摩擦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增进理解、消除误解、加强沟通和协商、化解摩擦、构建稳定和谐的贸易环境具有重大意义。以纺织品为例,2005年,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在解决中欧、中美贸易摩擦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采取国际化经营战略“走出去”,把一部分加工生产能力转移到第三国,绕开对我国设置的贸易壁垒,包括国际贸易摩擦矛盾比较尖锐的饱和产业、由于劳动力成本上升造成竞争力优势下降的产业,以及出现了过剩生产能力的产业,比如像纺织业、家电业等。

从贸易争端的解决机制来看,双边贸易磋商机制在解决贸易摩擦中是一种常用和有效的方法。但是,我们应认识到依据WTO多边规则比靠双边的,主要依靠政治、实力解决问题的途径要公平、公正,因为WTO的争端解决更讲规则与程序。因此,要适当调整过去只依靠双边解决问题的传统做法,养成尊重、遵守、适用多边规则与机制的习惯,要敢于和善于在WTO法律框架下解决贸易争端。

③ 近几年发生的国际贸易纠纷的案例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中埃贸易纠纷典型案例

--------------------------------------------------------------------------------

中国国际招标网 发布时间:2009.03.16 来源:驻埃及经商参处子站
近年来,驻埃及使馆商务处积极贯彻落实部党组指示,全力促进中埃经贸关系的发展,促进我对埃出口的增加,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双边经贸额连续6年以3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8年达到62.4亿美元。与此同时,两国企业交往过程中产生的贸易纠纷数量也有所上升。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企业在出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增多,风险加大。现将我处整理的近期典型案例列出,供我有关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和企业参考,请企业对埃出口过程中加强风险意识,确保交易安全,有效保护自身利益。驻埃使馆商务处将继续积极推动我企业对埃出口,并努力协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各种贸易纠纷。

案例一:与新客户的首次交易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

2008年底,国内A公司通过网站结识埃及X公司,并约定向该公司出售一批石材,付款方式为见提单附件付货款的70%,尾款以D/P方式支付。A公司随后将货装船运往埃及亚历山大港。货物发出后,X公司以各种理由强调经济困难,要求减价,并更改付款方式为风险度很高的银行汇票。X公司的行为导致我出口方进退两难。如同意对方做法,则一方面利润大幅缩减甚至无利可图,并且有可能完全无法收回货款,如不同意对方做法,由于货物已在埃港口,则须支付巨额的码头及相关费用。

案例二:不能确保收汇安全

2008年初,国内B公司以FOB方式向埃Y公司出售金属制品。合同约定买方支付25%预付款,余款于货物出港前支付。提单正本签发给买方。2008年2月收到预付款后,B公司即组织货源运至港口,但经Y公司多次解释付款困难,并保证尽快付款,B公司在余款未收到的情况下同意货物装船运往埃及。2008年5月,B公司发觉货物已被Y公司提走,但余款至今未付,并拒绝与B公司联系。

案例三:埃及船公司无单放货

2008年9月,埃Z公司以FOB方式向我国C公司定购一批钢材,提单正本签发给卖方。合同约定买方支付30%预付款,余款见到提单COPY付清。货到埃及港口后,Z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2009年1月,C公司得知货已被提走,余款迄今难以追索。

1.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扩展对外贸易有相应的策略。一些专家学者撰文立著,从古典政治学先驱亚当·斯密的绝对利益学说论到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理论,从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到赫克歇尔-俄林定理,引经据典的论证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经济是自由的市场经济,国际贸易是自由贸易,但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却不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理论。一些专家学者开始责问美国和欧盟:“200年前欧洲人就开始向全世界推销他们的自由贸易政策,今天,当中国工人生产的价廉物美的纺织品运往他们的市场时,为什么这些自由贸易的鼻祖们摇头说‘NO’呢?”在这里,我们不能忘了一个最本质的问题,市场竞争的本质是资本竞争。国际贸易的实践和马克思的理论揭示告诉我们,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在本质上是为资本服务的,认“利”不认“理”,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自由贸易理论是为资本谋取最大利益服务的,有利可图就讲“自由”,无利可图就不给你“自由”。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美国和欧盟在对外贸易的不合理设限时,既要据理力争,又要从最坏处考虑,善于在“不自由”、“不合理”的处境中扩展对外贸易,要有相应的策略。
2.在应对中美和中欧纺织品贸易中,各级政府必须负担起引导、调控、保护和管理市场经济的重要职责。其实,世界上任何市场经济都不是完全自由的。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只是西方经济学的一种假设。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要正确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不要被其中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自己都不相信、不去付诸实践的不科学理论观点所误导。我国还是一个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大国,生产力水平低、结构性矛盾突出和发展不足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强化经济调节职能、市场监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能该管的也不去管。 3.继续完善有关立法,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企业应对国内外经济事务提供有效服务。随着开放的扩大和加深,企业与国际经济事务的联系和来往更加密切,各种法律和社会服务需求也愈来愈多。仅就应对国际贸易纠纷,就不仅仅是要求有法律服务,帮助打官司。实际上需要一系列社会服务,才有条件应对各种名目的贸易纠纷。
4.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出口商品结构层次,实现结构升级,错位发展。目前,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的层次比较低,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所占比重不高。我国出口的55%以上是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85%以上是由外资完成的。服务贸易发展出口严重滞后。服务贸易出口占我国贸易总额的10%,明显低与世界20%左右的平均水平。客观的市场容量也要求必需转变转变增长方式。在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的过程当中,我们要掌握和利用比较优势动态变化的规律,一方面稳定或延续中低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保持出口贸易的数量增长;另一方面又要创造和积累中高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扩大产品出口,达到改善贸易结构,提高贸易质量的目的。
5.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突破“非市场经济地位”创造更多实例。由于中国经济地位上升,周边贸易伙伴对中国市场兴趣越来越大,只要我们运作得当,通过推进区域一体化逐渐消除不利条款的影响是有很大回旋余地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WTO规则是发达国家制定的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要善于利用WTO规则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要善于在国际贸易争端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④ 社会市场营销观念案例有哪些

社会市场营销观念是对市场营销观念的修改和补充。这种观念认为,企业的任务是专确定目属标市场需求、欲求和利益,并且在保持和增进消费者和社会福利的情况下,比竞争者更有效率地使目标顾客满意。这不仅要求企业满足目标顾客的需求与欲望,而且要考虑消费者及社会的长远利益,即将企业利益、消费者利益与社会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
案例:汉堡快餐业受到批评
汉堡包快餐行业提供了美味可口的食品,但却受到了批评。原因是他的食品虽然可口却没有营养。汉堡包脂肪含量太高,餐馆出售的油煎食品和肉馅饼都反映过多的淀粉和脂肪。出售时采用方便包装,因而导致了过多的包装废弃物。在满足消费者需求方面,这些餐馆可能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同时污染了环境。忽略了消费者和社会的长远利益。

⑤ 关于贸易案例分析

关于贸易术语的案例
1、这起争议发生的原因是佣金支付的时间事先未商定。我出口公司应接受的教训是出口佣金的支付应事先约定在收回全部货款后再支付,如果事先未能约定,中间商会在出口合同签订后即要求支付佣金。
2、卖方拒绝的理由成立,因为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合格,而且CFR价格条件下风险的划分点是在装运港的船舷,所以在运输途中货物发生风险由买方承担。
关于品质的案例
1、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如果双方约定凭规格买卖,卖方同时又寄送样品,则既要符合规格的约定,又要与样品保持一致。所以我方必须赔偿。
2、买方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包装规格不符合约定。
3、应赔偿对方损失。对于约定单件包装重量的货物,应严格按照要求包装。因为尤其是在单据的包装规格与货物实际差距较大的情况下,海关一般都会认为有偷税的嫌疑。

⑥ 总奖金: 商贸公司的案例

一墙之隔的两家企业,甲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职工下岗回家;乙企业则因为其产品目前在市场上仍有一定的销路,所以职工并未都下岗,且每月都能按时领到工资,这时职工们表现出了空前的工作积极性,令厂长大惑不解:“当初有奖金的时候也没这么积极,这是怎么了?!”于是他决定去请教有关管理专家。 【教学功能】 本案例主要涉及奖金所起作用的问题,奖金在不同的情形下,会扮演不同的角色。本案例主要涉及双因素理论等,通过本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保健与激励因素的运用。 案例分析关键词: 保健因素、激励因素 【问题】 假如该厂长去请教激励理论的专家,你认为这位专家将如何帮助该厂长分析解释这一现象? 【知识点链接】 双因素论将影响人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的工作条件或工作环境分成两类:即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保健因素是指这样一类因素:当不具备时会引起人们的不满;当具备时不会产生很大的激励作用。它通常来自工作以外(工作环境)。激励因素是指这样一类因素:当不具备时不会引起不满;当具备时会产生很大的激励作用。它通常来自工作本身(工作内容)。 管理者只有从激励因素入手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案例分析】 假如该厂长去请教激励理论的专家,你认为这位专家将如何帮助该厂长分析解释这一现象? 可按赫兹伯格的双因素论来分析。 赫兹伯格把企业中影响人的积极性的因素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两大类:( 1 )保健因素与工作环境和外在条件有关,不能对员工产生巨大的激励;( 2 )激励因素通常与工作本身的特点和工作内容有关,构成很大程度的激励和对工作的满足感。因此,管理者应从激励因素入手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该厂的奖金性质在当初与现在不同。当初属于保健因素,现在却变成了激励因素,所以影响着工作的效果和人的积极性。

⑦ 求一个跨国公司内部贸易转让定价的案例

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以及避税问题探讨
一.案例背景

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转变过程中确实还存在一定阻力,因此宏观政策提
出“开放可以引进技术、引进管理”,这也是为了打破阻力。由此外资企业获得了在
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不少外资却以此作为获取超额收益的途径。

由国家统计局“利用外资与外商投资企业研究”课题组完成的一份关于外资的研
究报告称,亏损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约2/3为非正常亏损,每年通过转让定价避税的
税款损失有300亿元。外资企业凭借超国民待遇和避税手段,使其能以较低价格开
拓和占领国内市场,已对内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挤出效应。

研究跨国公司在华行为也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经验。集团化、全球化是企业发
展的趋势,中国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相当多的问题,向优秀的跨国公司学习,
加强母子公司管控能力,是中国企业成功必经之路。

二.跨国公司利润转移-成功的横向管控

在跨国公司全球化过程中,在其母子公司管控的整体框架的指导下,出于集团
整体战略考虑,对于旗下众多不同业务领域、不同地区分布的子公司,母公司会根
据运营环境的变化构筑有效的横向管控。在财务管控的辅助之下,集团整体战略的
实施就会更加迅速而有效。

1.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动因-将属于中方的利润转入其集团内部

跨国公司在中国建立子公司有多种方式,笼统的讲可分为中外合资公司和外商
独资公司两种。在中外合资公司里,中方合作伙伴并不包含在集团利益版图里,不
是集团的一部分,那么跨国公司的母子管控体系里自然会涉及怎么样使其在华子公
司能为集团创造更多的利润,在合资公司能创造的利润固定的情况下,根据在合资
公司里双方共同分担收益和风险,跨国公司一般建立的横向管控就会要求想办法将
合资公司的整体利润尽可能转移至母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以实现集团利益最大
化。

我们刚刚提到的跨国公司对子公司利润控制以达到集团利润最大化的战略实际
上是母子公司管控中的横向战略。横向战略(Horizonta1Strategy)是协调相关业
务单元的目标和战略,包括协调现有业务单元和基于与现有单位的关联选择进入新
产业。横向战略是集团公司总部对下属业务单位在目标、政策上的协调统一。

那么是什么样的方式得以让这样的横向管控生效呢?

2.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途径

要实施有效的横向管控,需要跨国公司全方位的思考合作中出现的各种有利于
自己的机会,以及机会的利用价值。横向管控光有战略不行,还需要有可操作的具
体策略。在华跨国公司实施利润转移这个横向管控战略所实施的策略不外乎以下2种:

(1)利用品牌优势钳制合作伙伴

合资企业的中方企业往往没有自己的品牌,而是期望于利用跨国公司提供的知
名品牌迅速增加销量,抢占市场。在合资之处,这样的做法确实能快速提高销量,
但是也确立了中方对外资方的依赖,离开跨国公司提供的知名品牌,中方几乎无法
生存。基于此,跨国公司在合资企业运营的过程中就占据了主动,中方不得不看其
脸色行事。

单纯的钳制住合作伙伴并不能为跨国公司带来直接的收益,对其横向战略的实
施也没有直接的影响,跨国公司必须进一步的掌握合资企业的财务支配权,才能实
现利润的转移。那么财务支配权是怎么落到跨国公司手里的呢?

(2)利用技术优势掌握购销渠道

在许多合资企业里,中方拥有更多的控股权,按理说掌握领导权的应该是中方
企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外资提供了“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及“先进的生产技
术”,掌握了绝大多数实际问题的决策方向。特别是外方凭技术控制权,在实际操
作中控制了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大权。

另外,作为合资公司成立的条件,跨国公司实际上掌握了集团大部分的销售权。

涉及到购销,就必然涉及财务,采购的结果是现金流出,销售的结果是现金流
入,这就为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提供了可能。

外资企业利润转移就发生在采购环节,其前提就是外方坚持“原始供应原则”,
在中外合资的主机企业和整车企业,外方凭技术控制权,掌握了原材料和零部件的
采购大权。近年来,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普遍坚持
“原始供应原则”,排斥中资企业。

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例,外商故意在其本国建立独资零部件企业,在中国建立中
外合资整车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挣的钱要分给中方一部分,但是外商在其本国建立
的独资零部件公司挣的利润完全是外商的。中国零部件企业给中外合资主机企业和
整车企业供应配套产品,必须通过外方总部的“认证”。这样就实现了“利润转移”。
“认证”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转移利润才是实质。

从母公司高价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是外资公司“偷梁换柱”的另一大法宝。一家
日资汽车零部件企业从母公司采购原材料,其采购价比中国同样的原材料高出数十
倍。权威人士告诉记者,外方从母公司高价采购原材料和零件,再以低价向母公司
出售产品,从而把利润转移到母公司,加大中外合资企业的成本,减少中外合资企
业的利润。

从集团战略,到横向战略,再到具体的操作策略,跨国公司表现出了横向管控
的有效性,其在华子公司的发展战略早就纳入集团的整体战略之中,等到中方意识
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似乎一切都已经不可动摇了。

三.跨国公司的避税分析-强大的财务管控

在母子公司管控体系中,最受人们关注的无疑就是财务管控了,因为财务数据
指标是母子公司管控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也是母子公司管控的核心。

母公司集权管理的基础是财务上掌握以下几种权利: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及收益分配的最终决策权;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会计规范权,子公司执行母公司统一的会计制度及会
计政策;

(3)、母公司拥有对子公司的财务规范权。

1.跨国公司避税的动因――超国民待遇引发的税收漏洞

在作出合理的财务管控之前,跨国公司会先研究所在国的国情,根据特定情况
作出分析,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构建合适的财务管理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生产性外商投
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
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这些企业,有两种方法可以做到不纳税:一是亏损,而是只盈利两年。

跨国公司未必会采用上述的经营方式,跨国公司有专门的律师来研究各国的政
策,以及政策的漏洞,结合各种成本分析,作出非常合法又合理的财务管控,配合
横向战略的执行。

2.跨国公司怎样避税

我们在研究跨国公司在华避税方法的过程中发现,其强大的财务管控非常好的
配合了集团整体战略和横向战略,凭借其全球一体化的财务管控体系,他们所制定
的避税方案才能顺利实施。那么,他们具体采用什么方法来避税呢?

(1)价格转移

从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看,企业规避税收的手段主要有如下几种:其一,在跨境
贸易方面,通过出口高报和进口低报向处于减免税期的企业转移利润,或者是通过
出口低报和进口高报使已过减免税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的状态。就前
者而言,企业规避的是境外的税收,不是中国税务部门关注的重点,但它往往是洗
钱或热钱流入境内的重要渠道。就后者而言,它损害的是中国的税基;在经济全球
化的大趋势下,这一被跨国经营的企业所广泛采用的手段理应成为中国海关和税务
部门关注的重点。

比如河北一家食品公司,2005年主营产品的内销价格为71元/箱,但出口价格
仅却为36元/箱;山东一家制药公司通过境外母公司直接定价的方式,将出口产品
单价定为比国内同类产品平均价格低40元,以此来减少销售收入、变相将实际利润
转移出境。在当前形势下,企业的上述行为不仅会成为资金外逃的通道,造成国家
税收的流失,还会成为外国指责中国低价倾销的口实之一。

其二,在服务贸易方面,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管理费分摊以及咨询费、技术专利
费的转移支付,可以达到向境内或境外企业转移利润的目的。比如河北一陶瓷有限
公司,与其香港母公司签订协议,规定每年按其销售收入的32%向境外支付咨询
费,仅2005年就支付了804万美元,相当于其当年利润的3倍。深圳一石化有限公
司,2003-2005年累计向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技术转让费、服务费和商标许可费1.6亿
元,占总管理费用的56.3%,占未弥补亏损2.6亿元的63%。其服务贸易开支的比重
之高确实令人咋舌。

在华跨国公司显然将价格转移作为主要手段来实现利润转移和避税。在母子公
司财务管控的特点里,我们注意到在财务管理方式上,企业集团体现为高度的全面
预算性,预算结构及运作过程较为复杂。跨国公司显然深谙此道,其实际运作方法
非常复杂,往往在国外转好几个圈,而且内部财务核算有着非常先进的软件系统,
有的软件系统国内税务工作者根本就不会操作,监管极其困难。

(2)资本弱化——虚假亏损的通道

在资本项目交易方面,企业不仅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注册空壳公司的方式,将
母公司注册地变更为离岸金融中心等税收优惠地区,并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到
母公司;还可以通过增加股东贷款及资本弱化的手段,尽可能多地汇出债务利息、
减少税前利润。国际经合组织对资本弱化的认定标准为企业权益与债务资本之比低
于1:1,美国税制对此的认定标准为1:1.5。按照中国现行税法,企业借入外债的应
付利息可从企业税前所得中扣除。

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有些外商投资企业就尽可能多地借入股东贷款,将权益
资本与债务资本之比压至远低于1:1的国际标准,以通过资本弱化的手段造成账面
亏损,而实际利润却通过债务利息的方式汇给境外的母公司。

除了资本弱化外,现在还有许多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价格转移将实际收益汇往在
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的企业,而国内外商投资企业本身却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在母子公司财务管控体系里,资金管理(Treasury)是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获
得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向银行贷款几乎是每一个企业的必经之路,但银行
贷款的利息却又使企业的财务费用急剧上升。即便是股份制企业,可以通过公开市
场筹措到大量资金,但是面对资本市场,却仍然存在一个投资回报的问题。

尽管在国内借款产生的利息也可以从企业税前所得中扣除,但是与其将利息付
给国内的银行,还不如以更高的利率向母公司支付,同时达到避税和利润转移的目
的。

(3)新外企是老外企逃避税收的载体

境外投资方根据两免三减半的时间段,滚动设立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境
内新老外企之间或境内外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让老外企亏损、新外企获利则是另一
种逃避税收的手段。

比如某著名的台资食品集团,就有按减免税期不断增设外商投资企业的趋势。
该台资的系列企业,设立后头两年的利润特别多;税收减半的三年,利润就显著下
滑;全额缴税后,更马上陷入盈亏临界点或亏损状态。而调整新老外商投资企业利
润的办法还有前面提到的关联交易手段。如青岛一韩资制鞋有限公司,通过境外母
公司操纵进出口价格,以及让老外企承担新外企额外费用的办法,让老外企常年大
额亏损、新外企利润率奇高。该集团在税收优惠期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曾高达
757%,与经营范围相同的老外企的持续亏损形成了鲜明对照。

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跨国公司有专门的律师团来研究各子公司所在国的法律,
而中国目前在引进外资方面的制度缺陷成为跨国公司利用的环节。对于很多地方官
员来说,引进外资就等于有了政绩,因此在引进外资时不注意外资所能带来的效益。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了外资横向管控在中国的又一表现形式,对于集团来说,
将利润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以及将税收转移至国外,不如在一国内部转
移来的方便和低廉,并且保证了在子公司所在国再投资时的资金需求。横向管控的
内容十分丰富。

四.中国企业集团化、全球化过程中母子公司管控的借鉴

策略的制定是战略制定的顺延,我们认为跨国公司的一整套战略、策略的制定
和实施之所以能够如此周密和顺利,是与其完善的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分不开的。跨
国公司并不只是在中国针对中国的特殊情况进行利润转移和避税,在世界的各个角
落,只要有利益,只要是在其集团业务范围之内,他们的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就会施
加影响,其优秀的横向管控和财务管控就像双剑合并,无所不破。

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集团化和全球化是必然的趋势。没有这样的野心,就必
然会落后于其他企业。要想集团化、全球化,就必须加强母子公司管控。

如何加强母子公司管控?中国的企业也并非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在华跨国公司
的许多案例已经成为活生生的教科书。我们暂且不论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和避税
这两种做法是否正确,至少在横向战略和财务管控方面,有许多值得中国企业学习
的地方。

1.集团的横向战略

(1)怎样理解横向战略

横向战略是协调相关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战略,包括协调现有业务单元和基于与
现有单位的关联选择进入新产业。横向战略能够而且应该在集团、部门、公司等层
次上存在。但是,不管企业如何精心地为单个的业务单元制定战略,它们也只有最
不正规的横向战略。然而,可见的关联仍是形成竞争优势的主要潜在来源。明晰的
横向战略应是集团、部门和公司战略的核心。

没有明晰横向战略的企业难以顶住始终存在着的使单个业务单元业绩最大化而
损害公司业绩的强大压力,尤其是那些有分散决策传统的企业。

跨国公司并没有把自己的优势局限在某个单一部门或者是单一地理区域,而是
从集团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衡量战略的科学性。

横向战略是以竞争优势为基础的集团、公司和部门战略的概念,横向战略并非
是业务组合管理,它是公司战略的精华。

横向战略是集团公司总部对下属业务单位在目标、政策上的协调统一。在很多
集团企业中,长期存在着具有战略重要性的相互关联,识别这些关联以及获取关联
所带来的战略性效益是集团公司超越多企业联合体的差别所在。

横向战略就是集团公司总部通过关联管理实现下属业务单元之间的协同效应,
在集团化的情况下为下属企业创造作为单体企业永不能达成的竞争优势来提升集团
公司管控水准。

中国企业在集团化过程中要逐步习惯全局性的考虑问题,不要过分在意在某个
领域或地区暂时的成败得失,通过合理的横向战略最大化集团利益才是重点。那
么,应该怎样制定横向战略呢?

(2)横向战略的制定

Ⅰ.识别关联。先要科学地鉴别一个公司所属的各经营单位之间实际上存在的或
潜在的一切有形的横向关系。在做法上,第一步是检查每个经营单位的价值链,看
是否有共用各种价值活动的实际而可能的机会。开始,应该对似乎已存在着的一切
横向关系进行鉴别;然后,通过进一步分析,排除那些虚幻的或无实际意义的横向
关系。在研究横向关系时,必须对有可能提供作为共用基础的价值活动的具体特征
进行鉴别。

Ⅱ.评估关联,如果转让专门知识的益处大于转让专门知识的成本,无形的相互
关系导致竞争优势。如果价值活动之间有很多相似点,价值活动对有关产业的竞争
优势很重要以及公司的专门知识的转让能在物质上增强竞争优势,则转让专门知识
就是有益的活动。

Ⅲ.制定横向战略,公司如果没有一个鼓励在经营单位之间进行协调和转让技能
的横向组织机制就无法成功地发展相互联系。确定合适的经营单位,把它们组成相
应的集团和部门以及建立鼓励经营单位的经理人员共事的奖励制度等诸如此类的措
施,这些对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

前文所述的是横向战略的一般制定过程,集团公司在制定横向战略时,必须认
清自己的母子公司管控体系,不能离开母子公司管控框架。

2.集团的财务管控

从我们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跨国公司横向战略的实施需要集团财务管控的配
合。对于财务管控,中国的企业并不陌生,再小的企业也有财务,也需要财务管
理。但是,企业规模不一样,财务管理的要求也不一样。那么集团化公司的财务管
控的要求是什么呢?如何实施财务管控呢?

(1)财务管控的要求

最为理想的母子公司财务管控体系是不能管的太死,又不能放的太开,行之有
效的管控体系。

集团化财务管理的关键部分就是将战略、业务计划和预算管理结合起来,这也
是战略执行和贯彻的最主要手段。

完善的财务分析和报告体系是实施管理管控的有效手段,而且是支持集团高层
领导进行决策的重要信息依据。

降低财务管理费用,这是是衡量一个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行机制的重要指标。

观察跨国公司在华财务管控体系就可以发现,他们的财务管控体系就是把重点
放在财务管控的效率、成本以及配合战略的有效性上面。

(2)如何实施财务管控

Ⅰ.健全财务制度

如果会计制度不健全,就会给经营者造成违法乱纪的机会。会计制度是事前的
防范,会计核算是事中的、即时的监督,而审计是事后的监督。一定时期企业财务
管理制度的混乱和财务控制能力的低下,往往是一个企业财务失败的主要原因。

Ⅱ.财务预算控制

通过编制财务预算,集团公司可以全面掌握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财务预
算下达后,即成为公司的经营目标,执行中一般不需要作调整。特殊情况需作调整
的,要按照程序报董事会审批。集团总部通过对财务预算的动态管理,可以对子公
司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

Ⅲ.对现金进行有效的控制

首先必须杜绝账外现金循环,所有的现金都必须进入银行帐户体系。二是保证
现金全部能够集中管理。企业可以设立财务结算中心对集团内部得资金进行统一管
理,及时了解子公司资金运营方向。三是做好预算结算工作。日常开支做到事前有
预算,事后有结算。四是超过一定额度的支出项目要经过董事会审批。五是对资金
统一筹集,从而直接控制经营着的投资计划,对资金调拨、利润分配等重大决策都
直接掌握,集中管理。

Ⅳ.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控制

资产和负债是衡量企业经营好坏的重要指标。出资者把经营权交给经营者,实
际上是两权分离。这就需要出资者对经营者掌握的资产进行严格的控制,购置时要
审批存档,报废时要记录档案,并有专人负责账和物的核对。

由于负债过高可以导致资本的毁灭,所以出资者必须通过合理化的手段对负债
的规模进行时常的控制。出资者负债一般就会与银行有关系,所以处理好与银行之
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控制好企业资产和负债的主要手段。

Ⅴ.财务风险的控制

财务风险是指由于举债给企业收益带来有不确定性。企业举债经营会对企业自
有资金的盈利能力造成影响,由于负债要支付利息,债务人对企业的资产有优先的
权利,万一公司经营不善,或有其他不利因素,则公司资不抵债,破产倒闭的危险
就会加大。但是另一方面,有效地利用债务,可以大大地提高企业的收益,当企业
经营好利润高时,高负债会带来企业的高速增长。合理的控制和利用财务风险是企
业成功的又一因素。

Ⅵ.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内部审计监督是整个财务控制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为确保集团公司整体目
标的顺利实现,集团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部。从而一方面使内部审
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另一方面有利于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审计工作,如
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决策审计、基建审计等,以保证集团公司及时
获取准确的财务信息,提高经营决策的科学性。

同样,我们也要求集团公司的财务管控要配合集团战略,尤其要符合母子公司
管控框架,否则财务管控就会像空中楼阁一样,空有华丽的外表,不能对集团做出
实质的贡献。在这方面,跨国公司为中国企业作出了很好的范例。

一.中国政府如何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监管

在华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和避税确实体现出了这些跨国公司横向战略和财务管
控的能力,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中国在引进外资的某些制度上仍有改进的空间。

1.逐步取消跨国公司的“超国民待遇”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外资政策上是“有收”、“有放”,对合资和出口比例
都有一定的要求。在税收方面,外资的税收政策也有优惠。利用外资的本质是促进
国内经济的发展,而外资的引入和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标准相挂钩,一方面可以促
进地方外资的引进,但另一方面,过多的外资引进对地方经济的冲击会更大。

商务部出台的《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逐步取消外资的“超国民
待遇”,使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让世人看到中国的对外
开放正在和国际接轨。

合理重建我国涉外税法中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一项紧迫任务。名目繁多的优惠
政策的删减更新,将使外商投资企业利用优惠政策进行国际避税失去了条件。

2.加强国际反避税工作

Ⅰ.规范转让定价税制,建立国际市场价格信息系统

在实践中应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设置执行转让定价税制的专门机
构,制订具体的执行规划和制度。第二,税务调查与账务调整同步进行,切实保护合
资企业的中方利益。第三,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对涉外企业的账务审计制度,使
部分转让定价在审计阶段得到调整。第四,税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完善系统的国际市
场价格资料的汇集体系,为调整和确认转让定价提供依据。

Ⅱ.完善税收立法,扩大税务部门反避税的权力

在税法中应单独制定反避税条款,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明确关联企业的概念,为
国际反避税提供法律依据;完善防范转让定价避税的法规,在制定法规时,可参照国
际通行的正常交易原则、举证转嫁原则和税收妥协原则等,对跨国定价按正常交易
原则进行事后调整;明确税务机关在掌握充分资料和确凿数据的情况下,有权作出调
整和处罚的决定;制定对纳税人不与税务机关配合的处罚规则;明确有关部门在国际
反避税中的配合职能,制定对有关部门不配合及违章的处罚条款;尽快修改和补充有
关电子商务适用的税收条款,明确网络商贸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
地点、税率以及纳税资料申报、保管制度等等。

Ⅲ.适应新形势,采取相应措施防范电子商务国际避税

首先,应建立符合电子商务要求的税收征管体系,加强税务机关自身网络建设,
尽早实现在国际互联网上与银行、海关、网上商业用户的连接,实现真正的网上监
控与稽查,并加强与各国税务当局的网上合作。第二,推行电子商务税收登记制度,
纳税人在办理了上网交易手续之后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的税收登记。第
三,从支付体系入手解决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问题,杜绝税源流失。可以考虑把电子
商务建立和使用的支付体系作为稽查、追踪和监控交易行为的手段。第四,组织研
制开发智能征税软件,形成网上自动征税系统,能自动识别通过网络实现交易的应税
商品或劳务,确定所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自动计算税额,自动将税款划入税务
机关指定的帐户之中。第五,要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完善国际税收协定。

⑧ 商贸企业税务稽查案例及最终处理结果

对于商贸公司税务筹划,有以下四点:
1、谨慎选择采购厂家,实现回合理避税企业所需的物资既答可以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也可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但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17%,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经税务机关开票,只可以扣税6%或4%,少抵扣的11%或13%成为企业要多负担的税额,这部分税额会形成存货成本,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的税后利润。
2、注重结算方式的选择,实现合理避税从结算方式选择上入手采购时结算方式的筹划最基本的一点是尽量延期付款,为商贸企业赢得一笔无息贷款,但应注意企业自身的信誉。
3、注重物资入库种类的种类选择,实现合理避税按照财税[2009]113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通知》,构建固定资产和购买无形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在物资采购时货物的归类方式会影响到企业的税负。
4、 选择最优存货计价方法,实现合理避税对企业存货的计价方法,税法允许企业各项存货的领用和发出,其成本计价可以从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加权平均等方法中选择,但是计税方法已经选定,不得随意进行改变。

⑨ 加工贸易的案例

加工贸易企业应在登记手册或账册有效期内完成保税料件的进口和产品出口,不能出口部分料件应经批准后补税内销或依法作其他方式上理。如果未经批准擅自处置保税货物,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将结合同个案例,介绍一下加工贸易领域内常见的几种违法行为。

第一种: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内销或者转让加工贸易货物的。

案例一:2005年7月25日,一加工贸易企业在海关办理一本来料加工登记手册,进口塑料粒子108吨。2005年12月,当事人接公司内销订单,由于库存内销原料不能满足订单生产需要,当事人遂于205年12月15日蛭2006年1月17日间,将登记手册项下的144吨库存ABS—FR染色塑料粒子用于内销产品的生产,并于2005年12月29日不以上144吨塑料粒子的外销转内销情况向商务部站提出申请并获批准,但未报请海关核准并征税。截止海关核查期间,以上共计144吨ABS—FR染色塑料粒子已制成成品入库,其中47.069吨已销往国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十)项及国办发(1999)35号文之规定,当事人擅自转让海关监管货物,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事后当事人被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并责领其补缴税款62万元。

案例二:2004年12月至2005年8月期间,某公司因经营纠纷及为缓解奖金压力,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进口PC/ABS塑料粒子及其他塑料粒子加工成的PC/ABS染色粒子转让给国内8家企业,折合耗用进口保税料件PC/ABS塑料粒子7500公斤,涉案货物价值人民币15.13万元,漏缴税款人民币2.99万元。海关缉私部门对该公司以上擅自转让海参关监管货物的违规行为科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第二种:加工贸易货物无故短少。

案例:海关在对某企业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一本有效期为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项上进口的保税料件镀锌钢板、马口铁、铁网、不锈钢、铝板理论存量少于实际存量,且不能提供正当理由。加工贸易监管部门以保税料件无故短少为由将线索移交缉私部门。经海关缉私部门调查,该案涉案货的价值人民币74.15万元,漏缴税款人民币15.0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参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被处罚金12万元。

第三种:涉嫌以伪造、虚假单证骗取加工贸易监管部门办理海参关有关手续的。

案例:某企业于2000年7月在海关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备案进口韩国产面料一批,备案出口羽绒服14万件,实际生产单耗为2.2 米,实际生产羽绒服28万件,出口14万件,另14万件被该公司内销给国内企业。该企业在核销时将单耗瞒报为4.4米,并提供了虚假的工艺单、生产领料记录等,骗取海关核销。后被海关在实地核查中查获。

第四种: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将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串换的。

案例一:2005年,某加工贸易企业未经海参关许可,擅自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项下保税进口的矽钢片、漆包线等外发至其他企业,加工成单体变压器出口。经了解,由于销售形势较好,该企业在自身产能满足不了订单需求的情况下,为了抢占市场,于是在未报经海关核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料件外发加工。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违反海参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被科处罚款10万元。

案例二:2005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某特种设备有限公司在开展数控电火花切割机订及成型机的进料加工业务及内贸用途业务过程中,在未经主管海关许可并办理有关海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上臂、导线器、端子盒、数控电源部件、线端处理器、水箱调节件等保税料件与一般贸易进口料件相互借用、调换、使保税料件用于内贸成品用途,非保税料件用于登记手册项下出口,后又用同名称、同规格和相同数量的料件予以归还。该案涉案货物价值人民币2000万元,涉税人民币367.83万元。经海关缉私分局调查核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科处当事人罚款100万元。

案例三:2004年4月至2005年8月期间,一玩具公司未经海关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将国内采购的毛绒布顶替进料加工登记手册项下进口毛绒布,用于加工贸易出口成品的加工生产,并将登记手册项下进口料件用于内销。该案涉及货物价值人民币214.83万元。经海关缉私分局调整核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科处当事人罚款25万元。

第五种: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将外发加工的成品、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等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运回本企业的。

案例:2004年9月,某公司由于本企业不具备某道工序的生产加工能力,向主管海关申请将一定数量的保税半成品外发至另一企业加工,外发期限为9月15日至10月15日。该申请得到海关的核准。但海关在10月15日的实地核查中发现,该企业虽然将外发加工的成品运回本企业,但外发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不良品并未按照规定运回本企业。企业这一行为违反了海关113号令相关规定,发球块规行为。经海关进一步调查,该案小案货物价值人民币12.3万元,涉及税款人民币2.3万元。于是,海关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第六种: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如实报告加工贸易货物的发运、加工、单耗、存储等情况。

案例:2006年11月13日,海关在某公司一工艺品登记手册核销过程中经下厂核查发现该公司申报单耗与实际测定单耗不符,致使价值人民币32.55万元的保税货物核销错误,针对此单耗申报与实际不一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海关缉私分局对当事人科处罚人民币3万元,并责令当事人补缴税款并办理其他海关手续。

第七种:其他涉嫌违规、走私的情形,如遗失登记手册等。

案例一:某一加工贸易企业因不熟悉海关业务法规,将由保税进口料件橡木板制成的340件共计67万美元的家俱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虽然成品已经出口境外,但其行为影响了海关对保税货物的监管秩序,海关对当事人以上行为科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案例二:2005年11月21日,某企业委托某报关有限公司以“进料余料结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弹簧、螺丝、卷轴弹板、索引板等保税料件一批,其中弹簧、螺丝、卷轴弹板、索引板等进口料件申报重量均为0.001千克,申报货物净重与实际净重相关数百万倍,严重影响了海关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经查,以上申不实情事,系企业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提供单据错误,误将料件单重以总重申报所致。另外,报关公司对该企业提供的存在明显差错的单据未能进行合理审查。2006年5月29日,海关依法对该企业和该报关公司分别科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和5000元。

案例三:2005年3月28日,一公司以“进料对口”贸易方式从某保税仓库申报进口了2票价值11.07万美元的PC/ABS塑料合金。经海关查实,上述货物实际为该公司出口给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保税成品,因质量不合要求而被退货。对此批退货,应经“进料加工成品退货”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复进口,该公司却因故以“进料对口”贸易方式进行了申报,影响了海关监管秩序。海关缉私部门对该公司以上申报不实行为科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⑩ 求助,商务高手

08年的商务谈判案例一直被用到12年,我们的谈判案例也是这个,作为天鹏公司一方,真的很难很好的处理来自海龙的索赔事宜,毕竟海龙违约在先,百口莫辩,当时前辈的模拟谈判中 海龙是怎么做得呀?求教。谢咯~

阅读全文

与贸易公司经营较高案例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中天高科国际贸易 浏览:896
都匀经济开发区2018 浏览:391
辉县农村信用社招聘 浏览:187
鹤壁市灵山文化产业园 浏览:753
国际金融和国际金融研究 浏览:91
乌鲁木齐有农村信用社 浏览:897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ipo保荐机构 浏览:628
昆明市十一五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规划 浏览:748
博瑞盛和苑经济适用房 浏览:708
即墨箱包贸易公司 浏览:720
江苏市人均gdp排名2015 浏览:279
市场用经济学一览 浏览:826
中山2017年第一季度gdp 浏览:59
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814
国内金融机构的现状 浏览:255
西方经济学自考论述题 浏览:772
汽车行业产业链发展史 浏览:488
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理念 浏览:822
国际贸易开题报告英文参考文献 浏览:757
如何理解管理经济学 浏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