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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贸易公司免税吗

发布时间:2020-12-01 08:53:00

A. 农副产品是免税的吗

判定是来否属于免税农副源产品主要看是否是自己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第十六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从规定可以看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因此自产是免税的关键。

同样是鸡蛋和活鸡,如果是养鸡厂将自己养殖的鸡以及鸡蛋销售,就属于免税的农副产品;如果超市购进鸡蛋和活鸡后再销售,对于超市销售的就是应税农副产品。

B. 商贸企业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能抵扣吗

如果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是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
农产品收购发票看当地怎么要求,一般需要先去税务局备案农产品收购业务,然后自行按规定开具收购发票

C. 免税农产品包括哪些

免税农产品免的是增值税,是可以13%抵扣进项税,其中包含的运费可以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收购金额*13%,运费抵扣的进项税=(运费+建设基金)*7%。

免税农产品包括主要包括以下六种:

一、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的具体范围由《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确定。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自2008年7月1日起,根据《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的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三、制种企业在特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2010年12月1日起,根据《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的规定,制种企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四、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自2012年1月1日起,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五、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自2012年10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的规定,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1.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2.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六、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根据《关于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

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

(3)农产贸易公司免税吗扩展阅读:

1、农产品流通是指农产品中的商品部分,通过买卖的形式实现从农业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转移的一种经济活动。

2、农产品流通包括农产品的收购、运输、储存、销售等一系列环节。广义的农产品,包括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副业的产品;狭义的农产品,仅包括种植业的产品,诸如: 粮、棉、油、麻、丝、茶、糖、菜、烟、果、药、杂等产品。

农产品流通意义:

1、实现农产品的价值,为农业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提供条件

2、满足城乡人民的农产品需要

3、调节产销矛盾,导向农业生产

4、维持农业和国民经济其它部门的产品供需关系

5、提高经济效益,减少农产品损耗

参考链接:农产品流通_网络

D. 免税农产品是免销项税还是进项税

免税只是针抄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税。而对于经销农产品的商户来说,不是免税的,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免税农产品是指免交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因为农业生产者不具有开发票的资质,以前实行的办法是收购农产品的企业自行开具发票(相当于进项税),但是在2012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明确从2012年7月1日起,对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展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E. 农产品免税吗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税(免的是增值税)

农业是指:专种植业、属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就是刚从地里刨出来,没有经过加工的)

注: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F. 农产品的免税政策是在什么环节免除什么税种

免税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初级农产品,这些初级农产品必须是农业生产者(指个人或单位) 自产自销的才能免税。

免税农产品的范围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料、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6)农产贸易公司免税吗扩展阅读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G. 什么样的企业自产农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的

1、制种企业利用自由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H. 普通农产品与免税农产品在税率上有何不同

普通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0%,而免税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

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8)农产贸易公司免税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I.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怎么申请免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品”免征增值税。《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从事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纳税人只能领购、开具普通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第22号)(自2010年3月20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这改变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国税发〔1994〕59号)(已废止)第三条规定“由于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规定。

自产免税农业产品销售额属于免税销售额的范畴,因此从2010年3月20日起自产免税农业产品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必须全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农产贸易公司免税吗扩展阅读

农产品销售时是根据情况免税,并不是每款农产品销售都免税.具体免税项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3、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

(9)农产贸易公司免税吗扩展阅读: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J. 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自产的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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