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请问外贸中商业发票的价格一栏如何填写
可以是FOB 价格,也可以是CIF价格,看你自己对客户的报价了。。且这个价格是单价,当然,在后面栏目理有汇总的
Ⅱ 国贸中商业发票如何制作
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汇票,作为出口方要求付款的凭证。制作汇票时应注意下列问题。出票条款。信用证名下的汇票,应填写出票条款。包括: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汇票金额。托收项下汇票金额应与发票一致。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证方式结算,则两张汇票金额各按规定填写,两者之和等于发票金额。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发票全面反映了合同内容。 发票的主要作用是供进口商凭以收货、支付货款和进出口商记账、报关纳税的凭据。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如付款信用证、即期付款交单),发票代替汇票作为付款的依据。 发票没有统一的格式,其内容应符合合同规定,在以信用证方式结算时,还应与信用证的规定严格相符。发票是全套货运单据的中心,其它单据均参照发票内容缮制,因而制作不仅要求正确无误,还应排列规范,整洁美观。 制作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出口商名称。发票顶端必须有出口商名称、地址、电传、传真和电话号码,其中出口商名称 发票名称。在出口商名称下,应注明发票(Cormercial Invoice或Invoice)字样。 发票抬头人。通常为国外进口商。在信用证方式时,除非另有规定,应为开证申请人。 发票号码,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码及开票日期。发票号码由出口商自行按顺序编制。合同号码和信用证号码应与信用证所列的一致,如信用证无此要求,亦应列明。开票日期不应与运单日期相距太远,但必须在信用证交单期和有效期之内。 装运地和目的地。应与信用证所列一致,目的地应明确具体,若有重名,应写明国别。 运输标志(嗟头)。凡来证有指定嗟头的,按来证制作。如无规定,由托运人自行制定。以集装箱方式装运,可以集装箱号和封印号码取代。运输单据和保险单上的嗟头,应与发票一致。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数量和件数。关于货物的描述应符合合同要求,还必须和信用证所用文字完全一致。如用列明重量,应列明总的毛重和净重。 单价和总值。单价和总值必须准确计算,与数量之间不可有矛盾,应列明价格条件(贸易术语),总值不可超过信用证金额的超值发票,银行可以接受,也有权拒收。 附加证明。大致有以下几种:(l)加注费用清单:运费、保险费和FOB价;(2)注明特定号码,如进口许可证号、布鲁塞尔税则号;(3)注明原料来源地的证明文句。 出单人名称。发票由出口商出具,在信用证方式下,必须是受益人。UCP 500规定,商业发票可以只标明出单人名称而不加签署。
Ⅲ 国际贸易中商业发票问题
商业发票有法律效力的,一般都要出口商盖章的,到时进口商盖上自己回的章,那就是一份完整的答发票了 传给客户的发票本来就是双方协商好的,客户自然清楚自己货物的价值和数量,只要全套单证上货物和价值一致就可以了 况且客户到时都会自己点货的,做生意又不是做一次就行了,如果这点信用都没,到时客户都逃完了
Ⅳ 外贸中商业发票的问题
商业发票是用来给对方清关的,也是交税的凭证,金额少,交税就少!
商业发票用来给对方港口看,我方没有任何影响
这里是外贸里面一些单证的关系,你弄明白了就好了
Ⅳ 在外贸中商业发票和形式发票的区别是什么
形式发票用于交易初期阶段,并非最终的发票,不可用于记账和清关等用途。内
实务中不容少企业将形式发票等同于订单或合同,这种做法很不可取。因为形式发票的功能与合同或订单完全不同。
商业发票是最终的正式发票,用于记账和清关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