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退税流程
一、出口退税登记的程序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正”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办理出口退税的报关手续
1、出口货物退税企业应在其出口货物装载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后,向其报关的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的退税专用报关单(浅黄色)。出口货物在口岸海关直接办理出口手续的,由企业在口岸海关办理。出口货物在内地海关报关后转关至口岸海关出口的,内地海关在收到口岸海关的转关的通知单回执后,才予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海关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价格等签发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并按规定收取签证费。海关签发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的时间为:装载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海关手续之日起,至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2、办理出口退税必须在出口货物实际离境后,因此,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出口货物要待货物提取出仓库并装载运输工具离境后,海关才能签发出口货物退税装用报关单。通过转关运输方式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企业应在货物装载运输工具离境后,向处境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3、提取出口保税仓库货物销售给国内企业或三资企业进行深加工产品复出口的,海关按结转加工的有关规定办理,不予签定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4、企业遗失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可以补办,补办时间为自该出口货物办结海关出口监管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补办时,企业应先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地(市)国家税务局申请,税务机关经核实出口货物确实未办理过退税后,签发《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企业得到《报告》后,应该到出口货物原签发海关去办理补办报关手续。海关凭《报告》补签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
5、企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必须持外经贸主管部门批件,先送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审核签章,税务部门逐笔登记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海关凭有主管出口退税税务部门印章的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方能办理出口料件“登记手册”。企业因故未能执行进料加工合同,需持原“登记手册”或海关证明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6、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1994年1月1日以后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出口货物,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在办结海关出口手续后,可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章。
7、出口货物遇特殊情况发生退关或退运,如海关已签发了出口货物退税专用报关单,报关人需将该报关单退交海关;如企业以交国家税务局办理了退税手续,则应向税务局申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在办理退关或退运报关时随报关单等一并递交海关,才予办理退关或退运。
8、对出口企业违法骗取退税的行为,由海关和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分别处理。
『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详细操作流程有哪些
操作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 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2)贸易公司退税流程扩展阅读:
申请范围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4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4、必须是出口创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4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特准的产品主要有:
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
2、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在运出境外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购货发票、报关单办理退税;
4、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
国家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少数出口产品即使具备上述3个条件,也不予以退税;
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有: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叁』 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的退税流程是什么
出口退税会计系列工作教程
作为出口会计,在进行出口退税系列工作中,要系统性的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单证索取、出口退税计算、纳税申报、出口资料备案。由于该工作是系统、连贯性的,因此,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科学的方法,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单证索取
出口单证包括:
1、
报关单:由申报单位提供,企业根据报关单开具发票(出口日期除外)。报关单中,重点关注:出口日期(不是申报日期)、成交方式(FOB价是税务承认的唯一出口退税价)商品代码、第一数量、币制。
一般情况下,由于报关单涉及海关、申报单位费用结算,因此报关单正本取得较晚,如果当月无法取得,那么出口申报只能在“单证不齐”的情况下进行。此时,出口日期不确定,可参照出口货物“入库通知”标明的船期等申报,待正式报关单取得后,再进行“单证收齐”对比修改或确定。
2、
出口发票:发票要点:出口货物代码、金额按报关单逐条顺序填写,数量可以按照实际数量填写。
3、入货通知:申报单位在对出口货物进行申报时,会提交给企业一份货运公司“入货通知”,上面详细列明委托方出口目的地、海关提单号、船期/航次、订单号、送货地址、最晚送货时间等内容,此通知由业务员接受,出口会计应以文件的形式通知业务员每单提交一份,这也是出口备案资料之一。
4、形式发票:公司与外商签订的合同,一般为外文版本,随单提交一份。
5、运费结算发票:可以复制一份,作为出口备案资料之一。
二、出口退税计算
出口发票开具后,当月做账,当月申报。出口收入涉及:汇率、入账金额、退税率、进项税额转出——
1、汇率,如无特殊情况,以当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首日汇率计算。
2、入账金额等:在汇率确定后,先通过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填写“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按照申报明细表形成的资料,确定入账金额、进项税额转出额。值得注意的是,入账出口收入金额,要与申报系统产生的数字一致,否则,申报不通过(需要说明、调整)。
3、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收入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属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借记“营业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汇兑损益调整:
企业收到外币收入,首先应该按照公布的首日汇率记账(同本位币收入汇率),月末,按照当月最后一日汇率调汇,涉及外汇账户产生的人民币差额,计入“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三、出口申报:
(一)、明细录入
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选择“基础数据采集”下的“出口货物明细明细申报录入”,点击增加,窗口显示可填写状态(按报关单明细逐条填写)
1、 所属期:自动生成
2、 序号:四位编码,0001开始,最好按顺序填(当然了,通过序号重排可自动排号,不尽人意)
3、 记销售日期:自动
4、 所属标识:自动
5、 进料登记册好:国外来料加工企业填
6、 出口报关单:有则填,报关单号后9位+0+两位编码,一张报关单有N条出口信息,就编到00N.。首条填写好资料后,以后共同资料不必再重复填写,只修改报关单后两位编码及出口数量、离岸价即可)
7、 出口日期:按照系统设定,选择填报关单出口日期,如果不确定,也可填入货通知船期(以后需比对,冲减、修改、补录)
8、 代理证明号:有则填
9、单证不齐标志:指报关单,填B。如果填写了报关单号,则跳过
10、出口商品代码:选择自己的商品代码(初次要从网上下载,导入)
11、出口商品名称:系统根据填写的代码自动生成
12、申报商品代码:同出口商品代码
13、计量单位:自动
14、出口数量:填报关单上第一数量,不一定是发票上的数量(报关单第二数量)
15:原币代码:选择填报关外币代码
16、原币币别:自动
17、原币离岸价:实际
18、原币汇率:建议填当月首日汇率
19、人民币离岸价:自动
20、美元汇率:自动
21、美元离岸价:自动
22、征退税率:自动(根据出口商品代码)
23、退税率:自动
24:征退税率:自动
25、应退税额:自动
26、出口发票号:实际
27、备注:一般单证收齐后,实际与申报时有差别的地方需要修改,作简要说明。主要是日期、代码;另外,如果出口申报有特殊情况,应按照要求填写。
填完检查无误,保存。如果继续填下一条,点击“增加”…
(二)、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出口申报需要移动磁盘,预先在磁盘里建立空文件夹,一个“出口退税\MX\”(明细),一个“出口退税\HZ\”(汇总)。明细表录入工作完成后,退出,在“免抵退税申报”下选择“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确定,此时又提醒是否备份,按需要确定,提示要备份的文件存放路径,如果显示无误,确定(有误就修改)系统完成备份工作后,关闭,此时明细表形成。(建议每次都要备份。由于备份的数据占用空间较大,可以定期删除不需要的前几期数据,至少保留上月及本月最后一次信息)
查询明细表情况:
在“免抵退税申报”下选择“打印申报报表”,选中需要查看(或打印)的报表,点击打印预览,就能看到明细表了。系统会根据单证收齐情况,分别汇总“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销售额”及“单证不齐并且信息不齐销售额”,记录下出口数量、出口销售额(两种)、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四个关键数字,在会计做账时,这四个数字就是记账的数字。
(期间如果要继续增加明细录入,需要进入“申报数据处理”下的“撤销申报数据”,否则系统形成报表后,视同本期应上报资料完成,不再接受新的资料录入。撤销数据的话,按照先撤销汇总再撤销明细的顺序)
至此,暂告一个段落,再等会计增值税申报成功后,再接着填以下内容。
(三)、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
选择“基础数据采集”下的“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按提示录入数据。
(四)、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是根据出口退税系统已有的数据,进入后,回车自动生成。可着重看一下发票数量等是否与实际相符,可修改。
(五)、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
申报资料情况表录入完成后,可以进行汇总表的录入
附一、冲减程序:
申报的出口资料,有时在出口时间、出口代码等方面可能出现失误,或因单证到期不齐转为内销,要求在出口申报系统作冲减处理。
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选择“基础数据采集”下的“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在索引窗口选择要冲减的项目,选中后,点击“冲减出口”,出现提示窗口,如果单证已收齐,在“单证收齐标志”填BH,在“报关单号码”、“核销单号码”内填上正确号码,确定此时,系统自动将冲减内容转到“基础数据采集”下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数据库及“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数据库中,退出,进入“基础数据采集”下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在索引窗口找到索引为“Z000”的一条,这就是冲减的内容。选中该条,点击“修改”,首先将“序号”Z000改成正常顺序号(以Z打头的编码,因为冲减的条目总是以Z000反映),然后在“备注”栏简明填写冲减的原因,然后保存,至此,冲减完成。
补录冲减内容:
如果不是外销转内销的情况,完成冲减后,还需要按冲减业务的正确内容补录,以保证申报金额的不变。为了审核的方便,最好在冲减后,直接选中冲减条目,然后点击“增加”,此时显示冲减的内容,通过回车的方式,依次选择要修改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序号(不带Z头,应和正常申报连续)、出口日期、报关单号(原申报时可能笔数和报关单不符,此时补录按报关单逐条录入,报关单后三位自001起,逐条修改)、出口代码、数量、原币离岸价、备注,然后保存,完成补录。
为什么要求在冲减后接着补录呢?主要是为了利用原正确资料,只修改错误的资料,不至于补录时出现失误,造成前后录入的资料不符。注意:补录时,在哪一条的基础上补录,系统自动参考那一条的基础资料。
附二、收齐单证
如果以前申报出口资料单证收齐(报关单、核销单),需要在出口申报系统中进行“单证收齐”操作。
在“基础数据采集”下选择“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在索引窗口选中要收齐的出口业务,显示修改内容窗口,点击修改,逐项修改序号、收齐标志(填BH),出口报关单编号+序号,核销单编号,检查无误,保存。
收齐的出口资料明细表与未收齐的出口资料明细表系统中分开汇总。(详见生成的明细申报数据),只有单证收齐的出口业务,才作为出口退税基础数据资料。
(六)、生成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进入窗口,一直回车即可完成,无须填写。
(七)、打印报表
出口退税申报资料:
1、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接单登记回执(封面)
2、出口退税确认证明单
3、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4、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5、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6、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其出口、前期出口)
7、报关单、出口发票
8、增值税申报表 (含附表二)
9、上期汇总表
10、有应纳税额需符税票复印件
11、销售明细帐
12、扣费调整说明
13、出口退(免)税审核情况表
(八)、申报
上列申报表除了“报关单”、“出口退免税审核情况表”外,全部要加盖企业公章,于次月出口退税报税期前(通常是次月15日)到税务接受检查、申报。当月15日前递交资料后,一般在两个工作周税务可完成审核工作,连续申报的,如果有退税,次月10日前一般可收到退税款。
(九)、注意事项
为保证出口资料与账务处理的一致性,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每月首日公布的汇率为记账汇率。
2、 进行外币折合人民币计算,以海关报关单为准逐条计算,避免出现误差。
3、 为保证折算的准确,建议先行录入出口申报数据,再按照出口申报数据进行账务处理。账务处理完成,申报增值税,再按照申报成功的增值税资料,继续录入出口申报数据中的增值税资料。
4、 为防止出口资料出现过期现象,建议进行出口业务登记,按出口时间顺序记录单证不齐业务,随时控制到期申报时间,避免因单证过期造成免抵税损失。
5、 因发票金额与收汇金额不符造成的差额,要及时调整申报出口收入;因按外汇牌价计算的出口收入与实际结汇造成的人民币差额,要随时调整汇兑损益。
四、出口审批处理
出口申报资料通过税务审核无误,针对退税额、免抵税额,次月要做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补贴款(或其他应收款) (退税部分)
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收入应纳税额(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收入*退税率)
五、出口资料备案
按照税务要求,至少要针对每月申报(收齐单证)免抵退税资料按规定备案以下资料:
1、 报关单
2、 出口货物入货通知
3、 形式发票
4、 出口发票
5、 收汇水单复印件
6、 结汇水单复印件
7、 运费结算发票
出口退税,税务认可FOB价格,因此,以CIF价出口,出口时,需要把保费、运费扣除。如果一张报关单有多笔,那么就按照出口金额分摊扣除。(运保费在报关单上有填列数字)。例如:
某张报关单已CIF价出口,共两笔,标明运费500,保费10,报关单内容为
1、数量1000 金额 12000
2、数量500, 金额2500
合计14500
那么FOB价是14500-500-10=13990,其中
1、是12000*(1-510/14500)=11577.93
2、是2500*(1-510/14500)=2412.07(或者13990-11577.93=2412.07)
如果当月收齐单证,那么计算出FOB价后,按FOB价申报;如果申报时没有注意是CIF价,而是误认为FOB价,则收齐单证时做冲减,然后按照FOB价申报
『肆』 上海外贸公司的出口退税流程
其具体如下;
核销:当报关单返回公司内,先在电子口岸交单过3-5天才可以到外管局核销的.
3-5天后带以下资料
1.报关后的核销单
2.银行收汇水单
3.报关单的收汇核销联
4.企业逐笔核销报告表(2份)盖公章
退税: 当核销完成后,要先在出口退税网上向国税局申报退(免)税,申报2天后带以下资料
1.核销后的核销单
2.报关单的退税联
3.装箱单
4.出口发票
5.提单
6.装货单(船运输才有)
7.申报后系统自动产生的申报明细表(一般1-3份就够了)8.
8.加三份汇总表(1分)
带上以上资料就可以了,不过只能先交了国税审核才可以退税的.
申报后系统自动产生的9份申报明细表,加三份汇总表
以下为参考资料看下就明白了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基本制度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于其他因内税收管理的一种专项税收制度。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退税范围、计算办法、常规管理、清算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品公司等等。目前这类企业约为10万户。今后随着出口经营权的放开,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户数将逐渐增加。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除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从2004年起,增值税的退税率共有5档,分别是17%、13%、11%、8%、5%,平均退税率为12%左右。消费税的退税率按法定的征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一是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二是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和应缴纳的消费税。
关键词:流转税
是泛指所谓以商品为特征对象的税种。就我国现行的税制而言,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
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的条件
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 必须持有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得以从事合法经营,其经营行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证明。
3. 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必须了解出口退税的4个时限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特别注意申报程序,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应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出口退税的一般程序及附送资料
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1. 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 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 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 产品征税证明。
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一、出口退税的范围
我国出口的产品,凡属于已征或应征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的产品,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已征税款或免征应征税款。
出口产品,一般应具备以下的3个条件:
1.必须是属于产品税、增值税和特别消费税范围的产品。
2.必须报关离境。所谓出口,即是输出关口。这是区分产品是否属于应退税出口产品的主要标准之一,以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和出口销售发票为准。
3.必须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
一般的说,出口产品只有在同时具备上述3个条件的情况下才予以退税。但是国家对退税的产品也做了特殊规定,特准某些产品视同出口产品予以退税。
特准退税的产品主要有:
1.外轮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货轮和海员的产品;
2.对外修理、修配业务中所使用的零配件和原材料。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购买国内企业生产的,专门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在运出境外后,凭承包单位出具的购货发票、报关单办理退税;
4.国际招标、国内中标的机电产品。
国家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少数出口产品即使具备上述3个条件,也不予以退税;
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有: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二、哪些企业可以出口退税?
1.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任务的企业,经过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享有独立对外出口经营权的中央和地方外贸企业、工贸公司和部分工业生产企业。
2.委托出口的企业主要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出口,承担出口盈亏的企业。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退税计算方法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包括“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
“先征后退”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先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征税,然后由主管出口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在国家出口退税计划内按规定的退税率审批退税。
一、计税依据。
“先征后退”办法按照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牌价计算应退税额。
“离岸价”(英文编写为FOB价)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但这个交货价属于象征性交货,即卖方将必要的装运单据交给买方按合同规定收取货款,买卖双方风险划分都是以货物装上船为界限。因此,FOB价是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保险支付运保费。
最常用的FOB、CFR和CIF价的换算方法如下:
FOB价=CFR价-运费=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运费
因此,如果企业以到岸价格作为对外出口成交的,在货物离境后,应扣除发生的由企业负担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和财务费用;以CFR价成交的,应扣除运费。
二、计算方法
1、一般贸易
(1)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
(2)以上计算公式的有关说明:
①当期进项税额包括当期全部国内购料、水电费、允许抵扣的运输费、当期海关代征增值税等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②外汇人民币牌价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两种办法确定,即国家公布的当日牌价或月初、月末牌价的平均价。计算方法一旦确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③企业实际销售收入与出口货物报送但、外汇核销单上记载的金额不一致时,税务机关按金额大的征税,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金额退税。
④应纳税额小于零的,结转下期抵减应交税额。
举例说明:
例1、某鞋厂2000年3月出口鞋30000打,其中:(1)28000打以FOB价成交,每打200美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2)2000打以CIF价格成交,每打240美元,并每打支付运费20元、保险费10元、佣金2元,人民币外汇牌价为1:8.2836元。当期实现内销鞋19400打,销售收入34920000元,销项税额为5936400元,当月可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800000元,鞋的退税率为13%。用“先征后退”方法计算应交税额和应退税额。
计算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到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外汇人民币牌=28000×200×8.2836+2000×(240-20-10-2)×8.2836=49834137.60(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5936400+49834137.60×17%-10800000=3608203.39(元)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税率-49834137.60×13%=6478437.89(元)。
『伍』 外贸公司退税流程是咋样的
在网上找的案例 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前提:我司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一般是自营,去年偶尔帮朋友出口一批货物到韩国,所以有了以下的出口流程,提供给大家,希望给初学者一个经验的总结: 1.制作形式发票金额USD:1109.24)给国外,同时附汇款路线图,前T/T国外付款USD:1090.24(其中差额为银行费用)给我司。 2.向国内工厂购买原料,价款:8002.20元。同时将出口退税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进出口权证书,海关登记证,增殖税发票资料等传真工厂,以便办理缴款专用通知书以及增殖税发票。(不需要法定商检) 3.向货代委托定仓,同时制作正本发票,装箱单,出口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海运货物委托书。(同时,通过电子口岸网上申请核销单,现场领取,以及网上出口口岸备案)。 4.收到工厂货物,托运到货代已经联系好的仓库,填写仓库的收货单证,将货物交给仓库以便装箱(我司是拼箱)。同时填写并确认托运单,以及提单。(电放提单,顺便出具电放保函) 5.购买保险,领取正本保险单以及付款通知书。 6.出口货物。 7.工厂的缴款专用书以及税单到达:税单总额:8002.20(成本:6839.48,税:1162.72)专用缴款通知书为:6839.48*0.068=465.09 8.领取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凭收汇凭证单,银行对外收汇申报单,到银行换取收汇水单在电子口岸网上申报核销后去外汇管理局现场核销。 9.核销后,将相关核销数据向国税局申报。 10.将数据输入国税的电子申报盘片,制作软盘,等待国税局通知。 11.带书面单据:报关单,外销发票(自己制作),核销单,缴款专用书,增殖税发票,现场办理。 12.确认后退税。我司确认为报关单上的FOB金额为USD:1075.96,退税为:RMB:1025.92(15%退税率)(6839.48*0.15=1025.92)
『陆』 出口退税流程是什么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出口退税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柒』 外贸公司代理出口退税流程
外贸公司代理出口退税流程
1、外贸出口企业必须开立基本户,待核查户,美元户的银行账户。
2、外贸出口企业必须到外汇管理局办理企业名录登记。(有关事项到外汇管理局网站查询)
3、报关出口后四十五天左右取得报关单,报关单要到电子口岸上申报提交,并下载报关单信息。
4、最好在取得报关的预录单信息后在开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报关单上的信息相符,并到抵扣联认证系统中认证并通过。
5、当有收齐货款并结汇的银行收入申报表(上有申报流水号),有专用增值税发.票认证并通过,有自制的出口发.票,有下载好的报关单信息,有已入账的出口收入记账凭证和结转成本的记账凭证,就可以到出口退税软件上做预申报录入(导入报关单信息及录入操作),并做成预申报信息的U盘文件去国税出口退税科办理预申报。
6、预申报通过后,在回来做反馈信息处理,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在转做正式申报,打出报表,做出正式申报的U盘文件到国税退税科办理正式申报。正式申报成功后,两到三个月收到出口退税款。不退税的部分转成本。
要成功退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必须单证齐全,必须收齐货款(特殊情况的有特殊规定,如信用证等),购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位都必须与报关单上的信息一致,如果单位不一致的,也要在报关单上有标志,还有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必须认证通过才可以办理出口退税,否则都退不了税。
『捌』 出口退税流程具体详细是什么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出口退税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1、出口企业应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批准其出口经营权的批件、工商营业执照、海关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于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填写《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生产企业填写一式三份,退税机关、基层退税部门、企业各一份),申请办理退税登记证;
外贸企业购进的出口货物,外贸企业应在购进货物后按规定及时要求供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其购进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退税(以国家实时政策为准)部门应要求外贸企业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
2、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需持委托出口协议、工商营业执照和国税税务登记证向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注册退税登记。
3、出口企业退税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填写《退税登记变更表》(生产企业填写一式两份,退税机关、企业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