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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方式

发布时间:2020-11-28 07:41:30

国际贸易有那些交易方式

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㈡ 进出口贸易方式有几种,分别是哪几种

进出口贸易方式有如下5种:

1、一般贸易,是与 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

2、补偿贸易,国际贸易中以产品偿付进口设备、技术等费用的贸易方式 。它既是一种贸易方式也是一种利用外资的形式。

3、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

4、进料加工贸易,是指我方用外汇购买进口的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等,经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交易形式。

5、寄售、代销贸易,是指寄售人把货物运交事先约定的代销人,由代销 人按照事先约定或根据寄售代销协议规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代为销售。

(2)国际贸易方式扩展阅读

贸易就业方向

国际贸易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贸易机构的业务工作等,具体来讲,可以从事报关、报检,物流(货贷)等工作。从历年的就业情况看,也有一些学校的国际贸易专业研究生到管理咨询、投资银行一类机构就业的。

1、从事专业外贸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工作;

2、从事各类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等的进出口业务工作;

3、从事各类外资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工作;

4、从事各类专业的报关、承运货物等国际物流工作;

5、在各类涉外型的企业、机构从事初级财务工作及业务管理工作;

㈢ 论述国际贸易的基本方式

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传统贸易方式,新的贸易方式

㈣ 世界贸易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㈤ 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INCOTERM)有哪些

2000通则中(INCOTERM)的贸易术语

一、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FOB(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二、其他七种贸易术语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FAS(Free Alongside Ship) 装运港船边交货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
DES(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
DEQ(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㈥ 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

国际贸易交易方式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单纯销售方式,如逐笔售定、包销、代理、招标投标、拍卖等;另一类是销售和生产融资结合起来的方式,如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对等贸易、租赁贸易等。

一、包销和代理方式

( 一 ) 包销 (Exclusive Sale) 方式
1 .包销的含义
包销是指出口企业与国外包销商达书面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些商品在约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的独家经营权力给予包销商。在这种方式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建立起一种较为稳固的购销关系,有利于扩大出口。
2 .包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名称、签约日期与地点。
(2) 包销协议双方的关系。应明确规定包销商与出口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包销商不是卖方的代表或代理人,无权以卖方的名义签订合同。
(3) 包销权及其对等条件。卖方授予包销商包销权后,卖方在约定期限、地区内,不得自己直接销售或通过第三者间接销售约定商品,也不得将约定商品在同一区域内另选买主或代理商。作为对等条件,同时规定包销商在约定期限和地区内不得销售或代理销售与约定商品相同、类似或有竞争性的其他来源的商品。
(4) 包销商品、地区和期限。在包销协议中,应将包销商品的种类、名称、规格等作明确、具体的规定,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5) 最低购买额。它是包销商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向卖方购买的数额,是卖方将包销权授予包销商的一个前提条件。

( 二 ) 代理 (Agency) 方式 1.代理的含义与性质
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为,而由委托人直接负责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代理同包销的性质不同,包销商同出口商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在包销方式下,由包销商自筹资金、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而销售代理商同出由商之间的关系,不是买卖关系,故代理不垫资金、不担风险和不负盈亏,他只获取佣金。
2 .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l) 协议及双方当事人名称。 ( 2 )指定的代理商品和代理地区。 ( 3 )授予代理的权利。若是普通代理协议,委托人应在协议中规定:保留委托人在代理人的代理地区,在代理人不参与的情况下,直接同买主进行谈判和成交的权利。若是独家代理协议,一般有两种规定方法:一是委托人向代理人提供绝对代理权,使其成为该地区唯一的独家代理人,而货主不能保留在该地区同买主进行交易的权利;二是委托人也可保留对买主直接供货的权利,但通常规定委托人对代理人计付佣金。 (4) 代理佣金。它是指委托人给予代理商为推销商品而支付的酬金。在代理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佣金率、佣金的计算基础和支付方法等,

二、对等贸易

( 一 ) 对等贸易的含义
对等贸易 (Counter Trade) 也称对销贸易或反向贸易,一般认为这是一种以货物或劳务 ( 包括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财产 ) 作为偿付贷款手段的一种贸易方式。它把进口和出口结合起来,组成相互联系的整体交易,交易双方都有进有出。并求得各自的收支基本平衡。 ( 二 ) 对等贸易的形式 对等贸易有多种形式,但基本形式有三种,即:易货贸易( Barter Trade )、互购 (Counter Purchase) 和补偿贸易 (Compensation On Trade) 。 1 .易货贸易:传统的易货贸易,一般是买卖双方各以等值的货物进行交换,不涉及货币的支付,也没有第三者介入,易货双方签订一份包括相互交换抵偿货物的合同,把有关事项加以确定 ;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多的是通过对开信用证的方式进行易货,即由交易双方先订易货合同,规定各自的出口商品均按约定价格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先开立的信用证以收到、认可对方开出的等值或基等值的信用证为生效条件。另外,国家间签订的换货清算协定实际上也是扩大了的易贷方式。根据协定规定,任何一方的进口或出口,由双方政府的指定银行将货值记帐,在一定时期内互相抵冲结算,其差额毛有的规定结转下一年度,有的规定以现汇支付超过约定摆动额部分的差额。
2 .互购 :互购又称“平行贸易”或“回购”,它是指交易双方互相购买对方的产品。互购贸易涉及使用两个既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合同;交易双方先签订一个合同,约定由行进口国 ( 往往是发展中国家 ) 用现汇购买对方的货物 ( 如机器、设备等 ) ,并由先出口国 ( 通常是发达国家 ) 在此合同中承诺在一定时期内买回头货;之后,双方还需签订一个合同,具体约定由先出口国用所得货款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先进口国购买商定的回头货。互购不是单纯的以货换货,而是现汇交易,而且不要求等值交换。

3 .补偿贸易:补偿贸易,是指在信贷基础上进口设备,然后以回销产品或劳务所得价款,分期偿还进口设备的公款及利息。
补偿贸易中,按照用来偿付的标的的不同,大体上可分为三类:
(1) 直接产品补偿。即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由设备供应方向设备进口方承诺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由该设备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这是补偿贸易最基本的做法。
(2) 其他产品办偿。当所交易的设备本身不生产产品或设备所生产的直接产品非对方所需或在国际市场上不好销时,可由双方协商,用回购其他产品来代替。
(3) 劳务补偿。双方根据协议,通常由外商代我方购进所需的技术、设备,货款由外商垫付,我方按外商要求加工生产后,从应收的工缴费中分期扣还给外商。

( 三 ) 对等贸易的国家管理。
对等贸易在全世界被广泛采用并得到迅速发展是在二次大战以后,这是因为战后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某些国家国际收支恶化,进口苦于无外汇,出口又少渠道,所以不得不求助于进口与出口相结合的对等贸易。

㈦ 国际贸易的贸易方式

最主要的是一般贸易和三来一补贸易。其他的参见下面的代码表

贸易代码
代码

简称

全称

110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130

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

139

旅游购物商品

用于旅游者五万美元以下的出口小批量订货

200

料件放弃

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来料或进料加工料件

214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货物

243

加工专用油

加工专用油

245

来料料件内销

来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255

来料深加工

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258

来料余料结转

来料加工余料结转

265

来料料件复出

来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300

来料料件退换

来料加工料件退换

320

不作价设备

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

345

来料成品减免

来料加工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减免税

400

成品放弃

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来料及进料加工成品

420

加工贸易设备

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进口设备

444

保区进料成品

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

445

保区来料成品

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

446

加工设备内销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转内销

456

加工设备结转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结转

466

加工设备退运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退运出境

500

减免设备结转

用于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设备的结转

513

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

544

保区进料料件

按料件征税的保税区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

545

保区来料料件

按料件征税的保税区来料加工成品转内销货物

615

进料对口

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642

进料以产顶进

进料加工成品以产顶进

644

进料料件内销

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654

进料深加工

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657

进料余料结转

进料加工余料结转

664

进料料件复出

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700

进料料件退换

进料加工料件退换

715

进料非对口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744

进料成品减免

进料加工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减免税

815

低值辅料

低值辅料

844

进料边角料内销

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转内销

845

来料边角料内销

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内销

864

进料边角料复出

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865

来料边角料复出

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1110

对台贸易

对台直接贸易

1139

国轮油物料

中国籍运输工具境内添加的保税油料、物料

1200

保税间货物

保税区间及保税仓库间货物的转关

1215

保税工厂

保税工厂

1233

保税仓库货物

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

1234

保税区仓储转口

保税区进出境仓储转口货物

1300

修理物品

进出境修理物品

1427

出料加工

出料加工

1500

租赁不满一年

租期不满一年的租赁贸易货物

1523

租赁贸易

租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

1616

寄售代销

寄售、代销贸易

1741

免税品

免税品

1831

外汇商品

免税外汇商品

2025

合资合作设备

合资合作企业作为投资进口设备物品

2215

三资进料加工

三资企业为履行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

2225

外资设备物品

外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

2439

常驻机构公用

外国常驻机构进口办公用品

2600

暂时进出货物

暂时进出口货物

2700

展览品

进出境展览品

2939

陈列样品

驻华商业机构不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

3010

货样广告品A

有经营权单位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3039

货样广告品B

无经营权单位进出口的货样广告品

3100

无代价抵偿

无代价抵偿货物

3339

其他进口免费

其他进口免费提供货物

3410

承包工程进口

对外承包工程进口物资

3422

对外承包出口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

3511

援助物资

国家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

3611

无偿军援

无偿军援

3612

捐赠物资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

3910

有权军事装备

直接军事装备 (有经营权 )

3939

无权军事装备

直接军事装备 (无经营权 )

4019

边境小额

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除外)

4039

对台小额

对台小额贸易

4200

驻外机构运回

我驻外机构运回旧公用物品

4239

驻外机构购进

我驻外机构境外购买运回国的公务用品

4400

来料成品退换

来料加工成品退换

4500

直接退运

直接退运

4539

进口溢误卸

进口溢卸、误卸货物

4561

退运货物

因质量不符、延误交货等原因退运进出境货物

4600

进料成品退换

进料成品退换

5000

料件进出区

用于区内外非实际进出境货物

5015

区内加工货物

加工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

5033

区内仓储货物

加工区内仓储企业从境外进口的货物

5100

成品进出区

用于区内外非实际进出境货物

5200

区内边角调出

用于区内外非实际进出境货物

5300

设备进出区

用于区内外非实际进出境货物

5335

境外设备进区

加工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的设备物资

5361

区内设备退运

加工区内设备退运境外

9639

海关处理货物

海关变卖处理的超期未报货物,走私违规货物

9700

后续补税

无原始报关单的后续补税

9739

其他贸易

其他贸易

9800

租赁征税

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的租金

9839

留赠转卖物品

外交机构转售境内或国际活动留赠放弃特批货

9900

其他

其他

㈧ 国际贸易包括哪些方面

国际贸易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

1、按货物移动方向国际贸易可分为:进口贸易、出口贸易、过境贸易

2、按统计标准国际贸易可分为:总贸易、专门贸易

3、按商品形态国际贸易可分为:有形贸易、无形贸易

4、按有无第三者参加国际贸易可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

5、按参加国的多少国际贸易可分为:双边贸易、多边贸易

6、按清偿工具国际贸易可分为:现汇贸易、记帐贸易、易货贸易

7、按货物运输方式国际贸易可分为: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邮购贸易

8、按经济发展水平国际贸易可分为:水平贸易、垂直贸易

9、按地区国际贸易可分为:南南贸易、南北贸易、北北贸易

拓展资料:

国际货物贸易属商品交换范围,与国内贸易在性质上并无不同,但由于它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所以与国内贸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㈨ 国际贸易中主要贸易方式有哪些

一、包销

出口企业为了在别国推销自己的产品,不一定通过自己办销售店的办法,可以和国外的某家企业达成包销或独家经销(exclusive sale)协议,把某一种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地区的独家经营权利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对方,即包销商。

至于具体的买卖合同需要另行签订,但要受包销协议条款的约束。如果出口企业通过协议只是把某一种或某一类商品在某一地区的经营权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一家企业,并无排他性,则这家出口企业还可以把该经营权给予其他企业,这些企业就是一般经销商。

二、代理

出口企业也可以通过和国外企业达成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商在市场上招揽生意,或从事其他委托的事务。委托商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负责,代理商只收取约定的佣金。根据代理商职权范围大小,可分为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独家代理(sole agency)是指代理商在约定的地区和时期内拥有独家经营权,即委托商不得将该商品直接或间接地销售给代理区内的其他买主。而一般代理(agency)不享有这种独家经营权。

三、寄售

寄售(consignment)是指这样一种销售方式,出口企业和国外的代销商订立寄售协议,把货物运交代销商,代销商出售货物后,扣除协议规定的销售费及佣金后把钱交付给寄售商。

四、招标

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单位需要采购商品或兴办某工程时,说明有关条件,邀请有兴趣的企业在指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程序报价,即投标。然后由招标人开标与评标,选择最满意的投标人进行交易。这种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

五、拍卖

拍卖(auction)是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在拍卖场以公开叫价的方法,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交易方式。不易标准化鲜活产品或艺术品、古董等的国际贸易是通过拍卖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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