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贸易公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为促进管理效率,提高全员士气,并使其所依据及遵守,特制定公司章程法,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应遵照执行。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含试用期人员。 第三条:部门皆有奖金条例规章,在本公司总业绩大前提下,以部门奖金条例为优先规范。 第四条:制度形成与管理,皆由现职人员所组合,凡在任人员皆必须加入,上至总经理下至一般员工,均应严格执行。 第五条:聘任员工合约制度在行政管理及各项制度中,以公平,公正,公开赏罚为原则。 第六条:本公司章程法列为晋级考试或加薪升级提供依据,凡新人员到职或表现较差人员皆应实施在职教育。 第七条:本公司属对外营利单位,全体员工必须共同投入,积极表现个人荣誉感和责任心为宗旨。 第八条:未在公司管理制度章法上签名者,不得列为公司正职员工。 第九条:本公司对所有在职员工的升迁,加级,加薪及考核等,皆以该员工的平时表现与业绩为主要依据,包含员工的向心力,荣誉心,责任感等。 第二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新进人员经公司录用开始上班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 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 第二条: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低于两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且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第三条:须办手续 第一项: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缴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照两张。 第三项:请领手册,并实施在职教育。 第四项:确认该之职务代理人。 第四条: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十五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第五条:新人在考核试用期三个月内,以个人考核表现,通过后再予调整薪资。 第六条:新人到职满十五天者,方可享有轮休假制度及各种福利和利益。 第七条:十五日内实施新人在职教育,熟练掌握公司管理制度及部门奖金条例,结束教育者必须签名,始即生效。 第八条:未经主管许可,未经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视同旷职,一日扣三日,二日口六日,三日以上且无正当理由者予以开除。 第九条: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 1.在三个月使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并不得清算上月奖金) 2.到职满三个月以上,已转正后若须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3.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第十条: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核准后,再填“离职手续表”方可到财务结算。 第十一条:员工请辞以签离职报告书及主管签名后之日期为准,方正式生效,口头呈报不予承认,不得生效。 第十二条: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第十三条:离职员工之当月薪资,须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凭主管及总经理签诉方可到财务部门结算。非当事者不得代领。 第十四条: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 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第四项:呈报手中未完成的客户单予会计查核。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 第十六条:为不动摇团体士气,因此将“员工请辞”列为公司机密。已办理离职手续人员不可到处宣扬,或到处表态及表现出不合作的态度,经查实一律立即开除,取消当月一切福利。 第十七条:员工无论到职时间长短,表现优异者,可直接升级或跳级。员工表现极差者,须实施在职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第十八条:员工的裁减或增加,须以部门业绩表现而改善,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质员工。 第三章 员工出勤管理规章 第一条:本公司上下班按规定时间执行,全员不得迟到和早退。 第二条:员工上下班为早 时至下午 时,每两周休息一天,员工可按实际调整休息日,半年可累计休息。 第三条:打卡属个人行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代为打卡,若经查代卡者,第一次双方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立即开除。 第四条:因公司业务及部门需要而必须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绝,否则若因而影响公司运作者,扣个人考核成绩。 第五条:员工因公司外出须向部门主管汇报,在一定时间内须回公司正常作息。 第六条:员工因私事外出必须填妥报告单,经主管同意后始可外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回公司,正常作息,若无法于规定时间内赶回,以迟到论处。 第七条:员工填妥请假单,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公司,但其去身的各项工作,应由主管指定代理负责。若发生误差,请假者负有同责。 第八条:私自外出未向主管报告,2小时以内扣薪半日,2小时以上以矿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正常上下班作息,每超出一分钟迟到者,罚扣人民币5元,以此累计。 第十条:公司设立全勤奖,每月兑现,如全月累计迟到达60分以上者,一律扣除。 第十一条:员工出勤打卡属正常作息,凡无故不打卡者,每次罚扣5元,同时按忘打卡及迟到双重处罚。 第十二条:全月无违反出勤规定,可申请全勤奖60元。 第十三条:出差公务等未执行打卡者,在回职24小时内,未经主管签名保证者,每次罚款5元。 第十四条:在职员工出勤作息状况,有任何异常现象时,即由主管负责记录于考勤卡上。 第四章 员工请休假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第二条: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除扣除当日薪资外,另加扣50员(同时取消全勤奖)。 第三条:怀孕达五个月以上者,可适当照顾休息时间,但每月事假限定不得连续超过两天,特殊情况酌情另定。 第四条: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假单及职务代理人签名。 第五条: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另罚三日综合薪资,并取消全勤奖。 第六条: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第八条:任何外出请假超过半小时以上,皆须填写请假单。主管有一小时的准假权,2小时以上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请任何祸假皆须职业医生开具证明,并在48小时内回报公司,否则以事假论处。若因伤重住院或卧床无法行动,2日内公司皆全薪付给,2日后暂停正薪部分,并留职备核,待正常上班后开始恢复正常。 第十条:轻微病假可商请主管核准,并可转作休例假方式,唯需请代理人全权代理,以示负责。 第十一条:公司规定每月有两天公假,亦可累计使用,亦可调休,但调休必须经主管同意,并指定代理人负责方可休息。 第十二条:凡在职员工有任何超出正常的休假,例假等公司的福利范围时,在请假超过7天以上时,皆必须签立《停薪留职条例》,连同请假单一同处理,否则即视同旷职论处,一律除名! 第十三条:员工怀孕七个月后,可申请无给制之停薪留职,年资福利直接累进计算,不予扣除。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第五章 奖薪制度与员工福利 第一条:公司制定薪资结构及奖金条例,全员均应遵照执行,特殊贡献奖据情另定。 第二条:公司为全员提供一日三餐的工作餐,全员均应享用。如不需用餐或增加用餐须在3小时前通报餐厅,否则不予保证。 第三条:转正满一年以上之员工,公司给予有薪年假。 第四条:根据季节不同,公司为员工订购工作制服,要求一线员工必 须身着统一的制服。 第五条:若员工请领全新制服工作未达三个月者,员工应全额负担制服费用。 第六条:满三个月而未达一年者,员工必须负担半价制服费用。 第七条:若员工满一年工作日以上,公司为其全额承担制服费用。 第八条:若在职期间将制服遗失,损坏等情形,需再度申请者,需补交制服费用,并自行负担。 第九条:给予表现优良员工除享受奖金外,还可获得荣誉假具体情况待定。 第十条:员工除基本工资,各项津贴及业绩奖金外,凡通过季度,半年假,全年假之评比考核升级等可累计进级,争取加级奖金。 第十一条:对主管的考核以下十个重点内容:1,领导力2,专业能力3,沟通能力4,个人素质5,亲和力6,关心员工7,学习力8,执行力9,责任心10,向心力。 第十二条:无论一般员工还是主管,凡有任何违反本公司章程制度中各项条例及要求时,本公司有权停止或取消各项福利。 第六章 服务规章 第一条:不得于上班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做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上事。 第二条:正常上班时,务请随时佩带工作证,未带公司工作证者除罚款外,不得进入公司内所有场所。 第三条: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严禁便装上岗。制服必须保持整洁。 第四条:员工随时保持亲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属范围内遇有陌生人,无论认识与否,皆应点头问好,保持礼貌。 第五条:门市人员遇有进店客人,无论是否消费,皆须暂停一切不必要的私务,且主动上前问候(使用礼貌用语),并加以最亲切的服务。 第六条:对外来访客,来宾或消费客人皆应以引领观看或安请入座,并以茶水招待,并立刻替其做最好的服务。 第七条:使用电话时,语言尽量简短,禁止电话聊私话。在工作繁忙时,暂勿接听亲朋好友的私人电话。
㈡ 关于国际贸易公司管理(详细)
国际贸易公司如何开展网络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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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ujungz 来源于:转载 , 发布时间:2004-11-19
国际贸易公司由于业务涉及到出口,所以网站就显的非常重要了,我原来给一家中型的国际贸易公司做过一个网站,网站做完了,该推广的时候,国际贸易公司的老总就问我能不能帮他们在国内各个门户网站上打打广告,做一下推广。我当时就反对做门户网站的网络广告,首先门户网站的广告价格非常高,其次也不是国际贸易公司的目标方向,还真没怎么看到国际贸易公司在国内门户网站上打广告的,所以我建议老总把钱用在合适的地方,花少量的钱做大的营销。他同意了,不过先让我写个方案。
按照要求我先给这家国际贸易公司出了一套网络营销方案,整个方案大约在5000字左右,实施这套方案也是我们帮助实施的。我们通过以下四个具体步骤来开展网络营销的:
第一,我们通过企业的自身情况选定合适的搜索引擎注册,并且隔一段时间观察排名情况,并总结出哪些搜索引擎能带来实际效果。根据这个国际贸易公司有国内业务也有国际业务的特点,而且国际业务又占了大约70%的比例,我们建议这个公司注册YAHOO英文搜索引擎,MSN英文搜索引擎,虽然这两个搜索引擎价格比较高(价格都在299美元),但我们认为是比较值得注册的。在免费英文页面搜索引擎方面,我们将这家公司的网站注册到GOOGLE等英文搜索,并在提高排名方面作出了努力,现在在查询的时候基本上在搜索关键词的第二个页面能出现这家公司的网站链接。在国内搜索注册方面,我们协助他们注册了新浪和搜狐两个搜索引擎,另外还注册了网络竞价排名服务以及网络实名。另外由于这家公司也有相当一部分日本客户以及印度客户,我们又将其网站提交给了日本门户网站www.yahoo.co.jp以及印度门户网站www.rediff.com。
第二,在B2B网站推广方面,我们为企业订购了发布信息类软件,比如《商务快车》以及《环球商务信息发布系统》等,这类能把产品信息及时而且批量发布到国内外各个B2B网站上去。对于重要的B2B网站,而信息发布软件又发布不好的网站,比如说alibaba.com,该公司又加入了Alibaba诚信通会员服务。
第三,为企业培训网络营销人才,在这四点营销中,培训人才是关键,因为企业没有专业的网络营销人才,而网络营销又需要长期的做下去,如果没有专业人才来进行营销,就不能产生很长期的效果。我们主要培训怎样通过网络手动发布及搜索信息,怎样通过软件进行营销,怎样群发分类电子邮件,怎样和相关网站做友情链接等等。
除了以上几点外,我们还在网上网下做了以下几点建议:为了及时反馈客户信息,我们还提出公司邮箱使用手机接收邮件的功能,因为国际贸易公司的客户来自世界各地,反应迅速会给人以良好的企业形象。另外我们制作了中英文企业产品展示幻灯片,放到网上供客户下载浏览。
通过半年多的推广工作,该公司的网站已经注册成功了60多家中英文搜索引擎,其中有10家左右是知明度最高的搜索引擎。通过英文搜索引擎,吸引了大量欧美客户通过网络订购产品,原来欧美客户在国外客户中的比例很低,最近在逐步提高。在国内推广方面,由于该公司几乎垄断了搜索引擎前三名,国内业务也比以前提高了很多。通过邮件群发以及软件的主动出击,能使客户能知道产品的最新信息以及动态。最重要的是,通过我们培训的企业内部营销人才现在正在进一步加强网站的网络营销,使新客户能源源不断地找上门来。
㈢ 国际贸易中的价格写法 单价写法 怎么做
国际贸易中的价格分为E组、F组、C组和D组。
一、E组:卖方在“指定营业地点”(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即可。
EXW表示出厂价,运输至码头费用买家承担。EXW一般由生产成本+利润组成,不包含报关、运费等其他费用。
二、F组:指卖方需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承担货物运输的一方);F组包括FCA(货交承运人)、FAS(装运港船边交货)和FOB(装运港船上交货)。
三、C组:卖方须订立运输合同,但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装船和启运后发生意外所产生的额外费用,卖方不承担责任。包括CFR、CIF、CPT和CIP。
四、D组:指卖方须承担把货物交至出口国边境或者目的地国所需的全部费用和风险,D组包括DAF、DES、DEQ、DDU和DDP。
(3)国际贸易公司价格制度扩展阅读
国际贸易常见报价
一、FOB价(装运港船上交货):在船上交货条件下,买方负责货物出口清关并承担将货物运置于“指定装运港”船上的费用和风险。船上交货条件仅可用于海洋或内河水运。
FOB价格=(产品含税成本+利润+国内运输费用—出口退税)/汇率
例如:Fob Shenzhen USD21.5/pcs的意思是:
1)深圳交货,每件价格21.5美金;
2)深圳港上船之前的费用和责任卖家承担,上船之后买家承担。
二、CFR价(成本加运费):卖方负责货物出口清关并将货物在装运港(而非目的港)船上。卖方还负责支付将货物运抵指定目的港有关的费用。
CFR价格=FOB价格+海运费
例如:CFR L.A. USD21.5/pcs的意思是:
1)美国洛杉矶交货,每件价格21.5美金
2)洛杉矶之前的费用卖家承担,之后的费用买家承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际贸易术语
㈣ 国际贸易中的FOB价,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相关对贸易术语的惯例也很多,但现在用的比较多的是国际商会的《2000年通则》,下面介绍的也是《2000年通则》里的FOB和CIF术语。每个惯例都是不同的,所以这里一定要强调一下是《2000年通则》。
FOB术语的中译名为装运港船上交货,其原文为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lf Shipment)。此术语是指卖
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而方,按照《1990年通则》规定,此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
航运。但是在海运和内河航运中,如要求卖方在船舶到达前即将货物交到港口货站,则不宜采用FOB术语,而改
用FCA术语更为适宜。
按国际商会的《2000年通则》对FOB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卖方的基本义务
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并负担货物到装运港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在约定的装运期和装运港,按港口惯常办法,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的通知。
向买方提交约定的各项单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2)买方的基本义务
按时租妥船舶开往约定的装运港元接运货物,支付运费,并将船名和到港装货日期给卖方充分通知。
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舷时起的各种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环的一切风险。
按合同规定,受领交货凭斑点并支付货款。
值得注意是的,《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与运用,同国际上的一般解释与运且有明显的
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该定义把FOB笼统地解释为在某处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其适用范围很广,因此,在同美国商订FOB进口合同时
,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外,还必须在FOB后加上“船舶”(Vessel) 字样,如果只订为“FOB San Francisco
”而漏写“Vessel”字样,则卖方只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城内的任何外所,不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港口并
交到船上,这一点同欧洲,亚洲,非洲各国对FOB的解释和运用有很大的区别,对此特别注意,由于加拿大等国
也援引美国的惯例,因此,同加拿大国商人签订FOB进口合同时,也应注意上述这个问题。
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上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丢失与
残损。
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它费用。
此外,按FOB成交时,应明确装货费由谁负担,在FOB条件下,由买方派船接运货物,如属件杂货,通常采用班
轮运输,而班轮运输的特点之一。是由船方负担装卸费,故买方不另外支付装货费,买卖双方就没有必要约定
装货费由谁负担。
但是,如果成交的是大宗货物,为了节省运费,通常洽租不定期船运输,在洽租不定期船运输时,装货费不一
定包括在租金中,如租金中没有包括装货费,则船方不负担装货费,在此情况下,装货费窨由买方抑或卖方负
担,就应当在买卖合同中订明,即在FOB后加列有关装货费由谁负担的附加条件,以明确责任,这就导致FOB的
变形。在实际业务中,常见的变形有下列几种:
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
按FOB的班轮条件成交,是指装货费按班轮办法处理,并不是指FOB成交的货物一定要用班轮装运,买卖双方商
订合同时,如卖方不愿负担装货费,可以在FOB后要求加“班轮条件”(Liner Terms)字样,以明确卖方不负
担装货费,至于装货费究竟由买方还是船方负担,则取决于买方租船时采用何种租船条件。
FOB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
按此条件成交,卖言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舶的吊钩所及之外,以后的装货费用,卖方不予负担,至于以后
的装货费用究竟由卖言抑或由船方负担,则取决于租船合同的规定,按此术语成交时,如载货船舶因港口吃水
浅而不能靠岸时, 则卖方应将货物驳运到载货船舶的吊钩所及之处,凡属驳运货物的费用,仍由卖方负担,这
一术诘,在实际业务中使用的不多。
FOB包括理舱(FOB Stowed)
为了使船上装载的化物放置妥善和分布合理,货物装船后,需要进行垫隔和整理,此项作业叫做理舱,理舱费
用由谁负担,各国港口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为了明确责任和避免引起争议,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应对理舱
费由谁负担作出明确规定,如买方不愿负担装运费和理舱费,则可按FOB Stowed条件成交,按此条件成交
,卖方不仅应负担装货费,而且还要将装到船上的货物堆好码好并进行合垫隔和整理,即还须负担理舱费,如
在FOB后未加“理舱”(StoWed)字样,而租船合同又规定船方不负担装货费时,则理舱费由买方负担。
FOB包括平舱(FOB Trimmed)
货物装船后,为了保持船舶承受压力均衡和航行安全,对成堆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如煤炭,粮谷等,需要进
行调动和平整。这项作业叫作平舱。按此条件成交,装货费和平舱费,概由卖方负担担,按一般惯例,如在FOB
后未加“平舱”(Trimmed)字样,则卖方不负担平舱费用,平舱费用究竟由买方抑或船方负担,则取决于租船
员合同的规定,当租船合同规定船方不负担装货费时,则平舱费由支付。
FOB包括理舱和平舱(FOB Stowed and Trimmed)
当装到船上的货物,即要理舱双需平舱时,则就面时明确这两项费用由谁负担,凡在FOB后加列“理舱”和“平
舱”(Stowed and Trimmed)字样,则卖方不仅要负担装货费且要负担理舱和平舱的费用,按一般惯例,凡FOB
后未加“理舱”和“平舱”字样者,则理舱和平舱的费用,卖方不予负担。
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卖方的主要义务:
1、在装运期间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发送装船通知。租船或订舱并支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2、办理出口手续,取得许可证等核准书;担负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运输单据或电子数据
买方的主要义务:
1、 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办理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2、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 收取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注意事项:
1、 CIF合同属于“装运合同”。由于在CIF术语后注明目的港以及在我国曾将CIF术语译成“到岸价”,所以常被误解为“到货合同”。为此,必须明确指出,CIF以及CFR与FOB都一样,都属“装运合同”。此类合同的卖方按规定在装运地将货物交付装运后,对货物可能发生的任何风险不再负担责任。即使装船后到交单这时间内,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符合要求,买方就不得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反之,即使货物符合要求并安全到达,只要单据不符合要求,买方仍有权拒付货款。因此可见单据在“转运合同”中具有的特别意义。
2、 卖方租船或订舱的责任。
3、 卖方办理保险的责任
4、 单据买卖。从商业角度分析,CIF合同不是货物本身的买卖,而是提交货运单据,就等同于交付货物。是一种“象征性交货”。
㈤ 外贸公司,怎么计算FOB的价格。
楼下的回复都是挺不错的 详细的给你这边解释了FOB是怎么样的 很专业
㈥ 国际贸易条件的商品的价格
商品的价格,始终是交易磋商的核心条款、在国际贸易中,正确掌握作价原则,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作好成本核算,是对外报价必须做好的工作。
进出商品的计价原则
在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国际市场行情和购销意图,是商品定价的最主要的依据。市场行情既反映了当前的价格水平,又反映了未来价格变动的趋势。正确把握市场行情,才能以有利的价格条件成交。
我们在出口商品报价时,尤其应重视国际市场的价格、有些出口商采用低价作为竞争手段,导致被进口国有关企业指控“倾销”。对此,我们一方面应积极应诉,另一方面在报价时应充分重视市场价格水平。 国际贸易中,对于现汇贸易,应采用可兑换货币。我国的人民币,已实行经常项目下可兑换,所以也是我国对外贸易中使用的货币之一、可兑换货币的价值,因汇率的变动而变动,故而买卖双方均应密切注意货币汇率的升降趋势。选择合适的货币,以减少由于汇率波动而带来的风险。
通常,买卖双方愿意选择汇率稳定的货币作为计价货币。但在汇率不稳定的情况下,出口方倾向于选用”硬币”,即币值坚挺,汇率看涨的货币,而进口方则倾向于选用“软币”,即币值疲软,汇率看跌的货币。合同中采用何种货币要由双方自愿协商决定。若采用的计价货币对其中一方不利,这一方应采取合适的保值措施,比如远期外汇买卖,井应把所承担的汇率风险考虑到货价中去。 在商品价格中,有时会包含佣金和折扣。
A.佣金
佣金(Commission)是指卖方或买方支付给中间商代理买卖或介绍交易的服务酬金。我国的外贸专业公司,在代理国内企业进出口业务时,通常由双方签订协议规定代理佣金比率,而对外报价时,佣金率不明示在价格中,这种佣金称之为“暗佣”。如果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表示佣金多少,称为“明佣”。在我国对外贸易中,主要出现在我国出口企业向国外中间商的报价中。包含佣金的合同价格,称为含佣价,通常以含佣价乘以佣金率,得出佣金额。其计算公式为:佣金=含佣价X佣金率而佣金=含佣价-净价整理后得含佣价和净价的关系:含拥价=净价/1-拥金率佣金通常以英文缩写字母C表示。比如每公吨1000美元CFR西雅图包含佣金2%,可写成:每公吨1000美元CFRC2西雅图。其中的“C2”即表示佣金率为2%。卖方应在收妥货款后,再向中间商支付佣金。
B.折扣
折扣(Discount)是卖方在原价格的基础上给予买方的一定比例的价格减让。 使用折扣方式减让价格,而不直接降低报价,使卖方既保持了商品的价位,又明确表明了给予买方的某种优惠,是一种促销手段、如数量折扣、清仓折扣、新产品的促销折扣等。比如每件20美元CIF纽约减5%折扣。卖方在开具发票时,应标明折扣,并在总价中将折扣减去。 出口商品的成本核算主要有两个经济效益指标:
A.出口商品换汇成本(换汇率)
该指标反映出口商品每取得一美元的外汇净收入所耗费的人民币成本。换汇成本越低,出口的经济效益越好、计算公式为 :出口换汇成本=出口总成本(人民币元)/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这里的出口总成本,包括进货(或生产)成本,国内费用(储运、管理,预期利润等,通常以费用定额率表示)及税金。出口外汇净收入指的是扣除运费和保险费后的FOB外汇净收入。例:某商品国内进价为人民币7270元,加工费900元,流通费700元,税金30元,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为1100美元,则:出口总成本=7270+900+700+30=8900元(人民币)换汇成本=8900元人民币/1100美元=8人民币元/美元
B.出口商品盈亏率
该指标说明出口商品盈亏额在出口总成本中所占的百分比,正值为盈负值为亏。出口商品盈亏率=(出口人民币净收入-出口总成本)/出口总成本 X 100%其中 出口人民币净收入=FOB出口外汇净收入 X 银行外汇买入价盈亏率和换汇成本之间的关系为:出口商品盈亏率=[1-出口换汇成本/银行外汇买入价]X 100%可见,换汇成本高于银行买入价,盈亏率是负值。换汇成本低于银行外汇买入价,出口才有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