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进口贸易结束后需留存的的单据
既然是由代理公复司操制作,而进出口的单据不过是实现进出口的手续和记录而已,所以,对于委托方来说,这些单据都是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而作,那么,作为委托方如果确定留一套单据作为留档的话,可以保留全套单据的复印件。如果认为业务顺利且已经完成,没有任何遗留问题的话,也可以不留——这个可以由委托方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