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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国际贸易中商品品质表述正确的是

发布时间:2021-01-10 04:41:36

国际贸易法 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有几种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1、凭样品买卖

①凭卖方样品买回卖答

②凭买方样品买卖

③凭对等样品买卖

2、看货买卖

二、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1、凭规格买卖;

2、凭等级买卖;

3、凭标准买卖;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6、凭产地名称买卖。

(1)以下关于国际贸易中商品品质表述正确的是扩展阅读:

国际贸易法调整着两类关系:

一类是国际间商品买卖关系本身,其内容为买方与卖方之间在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表现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专门调整这类关系的规范,属于国际贸易法规范。

另一类是附属于国际间商品买卖的关系,为实现国际间商品买卖所不可缺少的,但其本身却不是商品的买卖关系,包括:

①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运输关系,又包括国际货物的海上、空中、铁路、公路、河道等各种运输关系,内容为提单、航空、铁路、公路各种货物运单中的托运人(或发货人)、收货人和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②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关系,又包括海、陆、空的货物运输保险关系,内容为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单中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见保险法)。

② 进出口业务中,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可分为哪两大类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种类繁多,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一般包括凭实物表示和凭说明表示两大类。

(一)凭实物表示品质

凭实物表示品质又可分为看货买卖和凭样品买卖。

1、看货买卖

当买卖双方采用看货成交时,买方或代理人通常先在卖方存放货物的场所验看货物,一旦达成交易,卖方就应按对方验看过的商品交货。只要卖方交付的是买方验看过的货物,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这种做法,多用于寄售、拍卖和展卖的业务中。

2、凭样品买卖

样品通常是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凡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称为“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

在国际贸易中,通常由卖方提供样品,凡以卖方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者,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与提供的样品相同。有时买方为了使其订购的商品符合自身要求,也会提供样品交由卖方依样承制,如卖方同意按买方提供的样品成交,称为“凭买方样品买卖”。有时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或“回样”,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Confiming Sample)。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以对等样品为准。此外,买卖双方为了发展贸易关系和增进彼此对对方商品的了解,往往采用互相寄送样品的做法。这种以介绍商品为目的而寄出的样品,最好标明“仅供参考”(for reference only)字样,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

(二)凭说明表示品质

凭说明表示品质,是指用文字、图表、图片等方式来说明成交商品的品质。这类表示品质方法可细分为如下几种:

1、凭规格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

商品规格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凡用商品的规格确定品质时,称为“凭规格买卖”。

2、凭等级买卖(Sale by Grade)

商品的等级是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凭等级买卖时,由于不同等级的商品具有不同的规格,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争议,在品质条款列明等级的同时,最好一并规定每一等级的具体规格。这对简化手续、促进成交和体现按质论价等方面,都有一定的作用。

3、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

商品的标准是指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商品的标准,有的由国家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有的由同业公会、交易所或国际性的工商组织规定。有些商品习惯凭标准买卖,人们往往使用某种标准作为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在国际贸易中,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农副产品,往往采用“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FAQ)这一术语来表示其品质。“良好平均品质”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也称大路货。在标明大路货的同时,通常还约定具体规格作为品质依据。

为了促进各国产品质量的提高,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保护消费者利益,国际标准化组织推出了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以及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我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理事国。1992年10月,我国技术监督局将ISO系列标准等效转化为GB/T19000系列国家标准,以双编号形式出现,于1993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ISO的这两个一体化管理体系,有助于改善和提高我国企业和产品在国内外消费者、客户中的形象,降低经营及管理成本,使我国产品适应国际市场对于产品在质量上的新需求,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能力。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Sale by Descriptions and lllustrations)

在国际贸易中,有些机、电、仪等技术密集型产品,因其结构复杂,对材料和设计的要求严格,用以说明其性能的数据较多,很难用几个简单的指标来表明品质的全貌,而且有些产品,即使其名称相同,但由于所使用的材料、设计和制造技术的某些差别,也可能导致功能上的差异。因此,对这类商品的品质,通常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具体性能和结构特点。按此方式进行交易,称为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5、凭商标或品牌买卖

商标(Trade Mark)是指生产者或商号用来识别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标志。品牌(Brand Name)是指工商企业给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称。商标或品牌自身实际上是一种品质象征。人们在交易中可以只凭商标或品牌进行买卖,无需对品质提出详细要求。

6、凭产地名称买卖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产品,因产区的自然条件、传统加工工艺等因素的影响,在品质方面具有其他产区的产品所不具有的独特风格和特色,对于这类产品,一般也可用产地名称来表示品质。

上述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一般是单独使用,但有时也可酌情将其混合使用。

③ 国际贸易实务

一、商品品质含义、作用和要求 (一)商品品质的含义 商品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内在素质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的特征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和透明度等。 在国际贸易中,往往是按照每种商品的不同特点,选择一定的质量指标来表示不同商品的品质,如:机床以性能、用途、功率、自动化程度等;煤炭以灰分、含水、含硫、发热量、粒度等;服装以面料和辅料、款式、颜色、工艺等指标表示。商品的品质优劣直接影响商品使用价值和价格,往往是买方最为关心的。 (二)商品品质的作用 商品质量的重要意义在于品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格,它是决定商品使用效能和影响商品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在当前国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的条件下,许多国家都把提高商品质量、力争以质取胜,作为非价格竞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加强对外竟销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作用主要表现为: 1、改进和提高商品品质是非价格竞争的重要手段 2、商品质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 3、商品品质问题是买卖双方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 (三)商品品质的要求 ISO9000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为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品质管理和品质保证标准。它为国际市场商品的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定,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具有国际通行证的作用。 对出口品质的要求: 1、商品的品质应适合不同市场和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2、商品的品质应体现适应性、创新性、稳定性、经济性 3、商品的品质应适应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 4、商品品质应适应国外自然条件、季节变化和销售方式 对进口品质的要求 1、适合我们的需要与要求 2、要求符合我国经济精神文明建设、科研、国防建设、人民生活以及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需要 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以实物表示:看货买卖和凭样品买卖 凭说明约定:凭规格买卖 ( Specification of Goods ) 凭等级买卖 ( Grade of Goods ) 凭标准买卖(Standard) 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s) 凭商标或牌号买卖(Trade Mark or Brand Name) 凭产地名称买卖()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1、看货买卖(Actual Quality) 指买卖双方根据成交货物的实际品质进行交易。这种方法多半用于拍卖、寄售和展卖业务中,尤其适用于具有独特性质的商品,如珠宝、首饰、字画及特定工艺制品。 2、凭样品买卖(Sample) 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品质的少量实物。凡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并以此作为交货依据的,称为凭样品买卖。 ( 1)卖方样品:由卖方提供的样品称为卖方样品。凡凭卖方样品作为交货依据者,称为凭卖方样品买卖。 ( 2)买方样品:买方为了使其订购的商品符合自身要求,有时也提供样品由卖方依样承制,如卖方同意按买方提供的样品成交,称为凭买方样品买卖。 ( 3)对等样品: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Conferming Sample or Counter Sample),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 ( 4)参考样品:仅以介绍商品为目的的样品,最好标明仅供参考(For Reference Only)字样,以免与标准样品混淆。 ( 5)复样:在将样品即原样或称标准样品送交买方的同时,应保留与送交样品质量完全一致的另一样品,即留样或称复样,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质量纠纷时作核对之用。 3、凭样品买卖注意事项: ( 1)对外寄送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 2)应留有复样,以备交货或处理纠纷之用 ( 3)应了解和掌握有关法律对凭样品买卖的具体规定 ( 4)应尽量争取把“凭买方样品买卖”变为按“对等样品”方式成交。 ( 5)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若对品质无把握时,可在合同中特别订明(Quality shall be about equal to the sample)。 (二)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 1)凭规格买卖:商品规格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 ( 2)凭等级买卖:商品的等级是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级。 ( 3)凭标准买卖:商品的标准是指将商品的规格和等级予以标准化。它一般由标准化组织、政府机关、行业团体、工商组织及商品交易所等制定、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如英国为BS,美国为ANSI,法国为NF,德国为DIN,日本为JIS等,另外,还有国际标准,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标准,国际电工委员会(IE)制定的标准等。由于各国的标准常常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和变动,所以某个国家或某个部门颁布的某类产品的标准往往会有不同年份的版本。版本不同,质量标准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因此,在买卖货物采用标准时,应当注明采用标准的版本年份。 对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往往采用“良好品均品质” ( Fair Average Quality-- FAQ ) :是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良好品均品质的确定方法: ( 1)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 ( 2)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GMQ.):是指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品质良好,合乎销售条件,在成交时无须以其他方式证明产品的品质。但是,这种方法比较抽象笼统,在执行中容易引起争执,因此,应尽量少用。它主要适应于木材和冰冻产品类。 (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商标是指生产者或商号用来说明其所生产或出售的商品的标志,它可由一个或几个具有特色的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等组成。牌号是指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的商品所冠的名称,以便与其他企业的同类产品区分开来。 ( 6)凭产地名称买卖 如:以一个国家为名称的“法国香水”、“德国啤酒”、“中国梅酒”;以某个国家某一地区为名称的“中国东北大米”、“四川榨菜”、“绍兴花雕酒”、“庐山云雾茶”等。 三、品质条款的规定 (一)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 品质条款是合同中的一项主要条款,它是买卖双方对商品质量、规格、等级、标准、商标、牌号等的具体规定。卖方以约定品质交货,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或拒收货物,以至撤销合同。合同中的品质条款也是商检机构进行品质检验、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和法院解决品质纠纷案件的依据。 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的品质、规格、等级、标准和商标、牌号等。在凭样品买卖时,应列明样品的编号和寄送日期,有时还加列交货品质与样品一致或相符的说明。在凭标准买卖时,一般应列明所采用的标准及标准版本的年份。 (二)规定品质条款的注意事项 1、对某些商品可规定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 变通规定: ( 1)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条款。 ( 2)品质公差:指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 ( 3)品质机动幅度:规定一定的范围,例如,棉布35/36英寸。 规定一定的极限,例如,白糯米碎粒最高 25%。 规定上下差异,例如, C708中国灰鸭绒,含绒量90%,允许上下1%浮动。 案例 : 我国某公司同日本公司签订出口羊绒衫合同 ,共出口羊绒衫10000件,价值100万美元。合同规定羊绒含量为100%,商标上也标明“100%羊绒”。当对方对我方公司出口羊绒衫进行检验后,发现羊绒含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而提出索赔,要求赔偿200万美元。最后我方公司赔偿数十万美元结案。 品质增减价条款的几种订法: ( 1)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按交货实际品质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 ( 2)只对品质低于合同规定者扣价。 适用范围: 采用品质增减价条款,一般应选用对价格有重要影响而又允许有一定机动幅度的主要质量指标,对于次要的质量指标或不允许有机动幅度的重要指标,则不能适用。 2、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3、品质条件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④ 外贸合同中,商品品质有哪些表达方式

一、商品的品质(Quality of Goods):
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前者包括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和生物的特性等自然属性;后者包括商品的外形、色泽、款式和透明度等。
二、外贸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 :
外贸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一般视不同商品和不同表示品质的方法而定。
包括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品牌、标准以及交付货物的品质依据等。
凭样品买卖时,应列明样品的编号、寄送日期、有时还要加列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符”或“完全相符”的说明等。
凭标准买卖时,应标明标准名称及其版本年份。
三、外贸合同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
1.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包括:
(1)看货成交
这种做法,多见于寄售、拍卖、展卖等贸易业务中。
(2)凭样品买卖
国际贸易中有些商品难以用文字来说明其品质,代之以实物样品来表示。
可分为:①凭卖方样品买卖 ②凭买方样品买卖 ③凭对等样品买卖
2.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包括:
(1)凭规格买卖。
(2)凭等级买卖。
(3)凭标准买卖。

如美国的UL 是其电器电子产品的国家检验标准。
在买卖农副产品时,还有两种常见的标准:FAQ“良好平均品”(Fair average quality)和GMQ“良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如电器、仪表等,需要凭说明书、照片或图样来具体地描述其内部构造及性能,称为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6)凭产地名称买卖。

如四川涪陵榨菜、浙江金华火腿、山东龙口粉丝等。

⑤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及答案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
一、单项选择题
1、在进出口贸易实践中,对当事人行为无强制性约束的规范是(C )。
A、国内法 B、国际法 C、国际贸易惯例 D、国际条约
2、与进出口贸易关系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国际条约是( B)。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B、《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C、《跟单信用证统一通则》 D、《托收统一规则
3、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CIF条件成交时,货物装船时从吊钩脱落掉入海里造成的损失由( A )。
A.卖方负担 B.买方负担 C. 承运人负担 D.买卖双方共同负担
4、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CIF与CFR的主要区别在于( B )。
A. 办理租船订舱的责任方不同 B.办理货运保险的责任方不同
C. 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D.办理出口手续的责任方不同
5、在实际业务中,FOB条件下,买方常委托卖方代为租船、订舱,其费用由买方负担。如到期订不到舱,租不到船,( A )。
A.卖方不承担责任,其风险由买方承担 B.卖方承担责任,其风险也由卖方承担
C.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责任、风险 D.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合同停止履行
6、以下关于国际贸易术语“CIF”的内容提法正确的是( A )。
A 卖方除承担成本加运费的义务外,还要负责办理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B 卖方在投保时应投保一切险。
C 卖方必须将货物实际交付给买方,才算完成了交货义务。
D 货物的风险在货物实际交付时由卖方转移给卖方
7、根据《INCOTERMS2000》的解释, 进口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贸易术语是(B)。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8、CIF Ex Ship’s Hold 属于(B )。
A、内陆交货类 B、装运港船上交货类 C、目的港交货类 D、目的地交货类
9、根据《INCOTERMS2000》的解释, 出口方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贸易术语是(D )。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10、负责制定《2000通则》的组织是(B )。
A、国际法协会 B、国际商会 C、经合组织 D、WTO
11、我方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程租船运输,我方不愿承担卸货费用,则我方应选择的贸易术语的变形是( C )。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
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
12、以FOBST成交,则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B )。
A、货交承运人 B、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
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 D、装运港码头
13、《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主要是为了解释( B )术语的。
A、FOB B、CIF C、CFR D、FAS
14、CIF Ex Ship’s Hold 与DES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 C )。
A、两者相同 B、后者大 C、前者大 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15、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CFR术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若卖方先将货物交到货运站或使用集装箱运输时,应采用(A )为宜。P76
A、FCA B、CPT C、CIP D、DAF
二、多项选择题
1、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主要作用是(ABCD )。
A.简化交易手续 B.明确交易双方责任
C. 缩短磋商时间 D.节省费用开支
2、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FOB条件和CFR条件下卖方均应负担(ACD )。
A.提交商业发票及海运提单 B.租船订舱并支付运费
C. 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一切风险 D.办理出口通关手续
3、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FOB、CFR与CIF的共同之处表现在(ABD )。
A.均适合水上运输方式 B.风险转移均为装运港船舷
C.买卖双方责任划分基本相同 ? D.交货地点均为装运港
4、FOB与FCA相比较,其主要区别有( ABCD )。
A、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B、风险划分界限不同
C、交货地点不同 D、提交的单据种类不同
5、CIF术语与DES术语的区别是( ABCD )。
A、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B、CIF为凭单交货,DES为凭实物交货
C、不但风险划分地点不同,而且费用划分界限也不同。
D、CIF合同属于装运合同,DES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6、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有( ABC )。
A、《2000通则》 B、《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C、《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D、《汉堡规则》
7、我某进口公司按FOB条件进口一批货物,采用程租船运输,如我进口方不愿承担装船费用,应采用( BCD )。A、FOB Under Tackle B、FOB Stowed C、FOB Trimmed D、FOBST
8、国际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分别是( BD )。
A、表示付款条件 B、表示交货条件
C、表示运输条件 D、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
9、F组术语的共同点是(BCD )。
A、风险划分和费用划分相分离 B、卖方都需要提交符合合同的货物
C、买方都需要自费办理保险 D、销售合同都是“装运合同”
10、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 BC )是风险和费用划分点相分离的贸易术语。
A、FOB B、CIF C、CPT D、DDP
三、判断题
由于国际贸易是涉外经济活动,那么调节它们法律关系的,主要应是国际贸易惯例。( √ )
2、《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进行国际货物贸易关系最大,亦是最重要的一项国际公约 。(√ )
3、FOB价格条件按各国惯例的解释都是由卖方负责申请领取出口许可证和支付出口税。 ( √ )
4、如果买方想采用铁路运输,愿意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并承担其中的费用,买方可以采用FCA贸易术语。(× )
5、买方采用FOB条件进口散装小麦,货物用程租船运输,若买方不愿承担装船费用,可用FOB Stowed×××××××××变形。( √ )
6、采用FOB贸易术语的各种变形是为了解决买卖双方在卸货费用上的负担问题(×
7、FCA、CPT、CIP三种贸易术语中,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FCA最小,CPT其次,CIP最大。(√ )
8、我方按FOB旧金山从美国购进一批小麦,卖方理所当然应将货物装到旧金山港口的船上。(√ )
9、按CIF Landed Singapore 成交,货物在新加坡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应由卖方负担。(× )
10、贸易术语因其表示商品的价格构成,所以可以称为“价格术语”。 (√ )
11、EXW术语是买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小的术语。 (× )
12、在所有的贸易术语下,出口报关的责任、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 )
13、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以C组术语成交签订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 )
14、按一般惯例,凡是FOB后面未加“理舱”或“平舱”字样,则由买方负担理舱或平舱费用。(√ )
15、CFR Ex Ship’s Hold NEW YORK 是指卖方必须将货物运到纽约,在舱底交接。(√ )
四、名词解释
1、国际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是用来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时各自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另一方面又用来表示该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
2、Symbolic Delivery:P71
3、FOBST: 国际贸易FOB术语的一种变形,即"FOB stowed and trimmed" (包括理舱、平舱费用的装运港船上交货价格)。采用这种变形是为解决FOB术语项下装船费用的负担问题。如买卖双方采用FOBST术语,则由卖方承担除须使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外,还须负担理舱和平舱的费用。
4、国际贸易惯例: 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自发形成的,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中普遍接受和经常遵守的任意性行为规范。
5、FCA, CPT, CIP & FOB, CFR, CIF: 相同: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的基本原则相同.
都是“凭单交货”,即卖方只要取得货运单据交给买方,就履行了交货义务,可收取货款。
不同: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CIP组适用于各种方式及其组合;CIF组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
交货和风险的转移地点不同
交货时间不同:CIF组下取得正式提单日即是交货日;CIP组下货交承运人后取得单据的签字日即是交货日
投保的险别不同:CIF组仅为海洋运输险
运输单据不同:CIF组下是clean on board B/L;CIP组依不同运输方式而定。
6. 比较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有哪些相同点和区别?
相同:交货都在出口国的装运港 风险划分都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凭合格单据证明已完成交货(象征性交货)
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 支付费用不同
7. 比较CIF术语与DES术语有哪些区别
性质不同:DES是实质性交货
风险划分不同:DES于目的港船上买方有效控制货物时划分风险
费用不同:DES下卖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了正常运费和可能的不正常费用(转船、绕航、特殊附加险)-DES才是真正的到岸价!
付款方式不同:CIF术语成交常采用信用证方式;DES采用货到付款方式
8.比较CIF与CIP的异同点
基本原则相同:价格构成的原则相同 同属装运合同 风险在装运地转移
风险划分点和责任划分点分离
不同:运输方式不同 不同运输方式下,交货地点、风险、费用、责任划分不同
一、各组贸易术语总结
(一)E组术语(启运术语,Departure)
(二)F组术语(主运费未付术语,Main Carriage Unpaid)
(三)C组术语(主运费已付术语,Main Carriage Paid)
注:C组术语的风险划分界限和费用划分界限相分离
注:以F组和C组术语成交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
(四)D组术语(到达术语,Arrival)
以D组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到达合同。
D组术语中,除DEQ下卖方负责卸货外,其余的术语下卖方均不负责卸货.

第二章:合同的品质、数量和包装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国际贸易中,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适合于(A P121 )
A、凭样品买卖 B、凭规格买卖 C、凭等级买卖 D、凭产地名称买卖
2、若合同规定有品质公差条款,则在公差范围内,买方(A )
A、不得拒收货物 B、可以拒收货物 C、可以要求调整价格
D、可以拒收货物也可以要求调整价格
3、大路货品质标准是指( D )
A、适于商销 B、上好可销品质 C、质量劣等 D、良好平均品质
4、目前我国出口的某些工艺品、服装、轻工业品等常用来表示品质的方法是(A )
A、凭样品买卖 B、凭规格买卖 C、凭等级买卖 D、凭产地名称买卖
5、凭样品买卖时,如果合同中无其他规定,那么卖方所交货物(B )
A、可以与样品大致相同 B、必须与样品大完全一致
C、允许有合理公差 D、允许在包装规格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
6、国际贸易中,大宗农副产品、矿产品以及一部分工业制成品习惯的计量方法(C )。
A、按面积计算 B、按长度计算 C、按重量计算 D、按容积计算
7、在国际贸易中,木材、天然气和化学气体习惯的计量单位(C )。
A、按重量计算 B、按面积计算 C、按体积计算 D、按容积计算

8、在国际贸易中,一些贵重金属如黄金、白银的习惯的计量单位( B )。
A、克拉 B、盎司 C、长吨 D、司马担
9、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合同中使用“大约”、“近似”等约量字眼,可解释为交货数量的增减幅度为(B P129 )。
A、不超过5% B、不超过10% C、不超过15% D、由卖方自行决定
10、凡货样难以达到完全一致的,不宜采用(B )
A、凭说明买卖 B、凭样品买卖 C、凭等级买卖 D、凭规格买卖
11、某公司与外商签订了一份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中规定的出口数量为500吨。在溢短装条款中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增减5%,但未对多交部分如何作价给予规定。卖方依合同规定多交了20吨,根据《公约》的规定,此20吨应按( B)作价。
A、到岸价 B、合同价 C、离岸价 D、议定价
13、我国现行的法定计量单位是( B )。
A、公制 B、国际单位制 C、英制 D、美制
二、多项选择题
1、卖方根据买方来样复制样品,寄送买方并经其确认的样品,被称为(BCD )。
A、复样 B、回样 C、原样 D、确认样 E、对等样品
2、凭商品或牌号买卖,一般只适用于(AB )
A、一些品质稳定的工业制成品 B、经过科学加工的初级产品
C、机器、电器和仪表等技术密集产品 D、造型上有特殊要求的商品
3、包装标志按其用途,可分为( ABC )。
A.运输标志 B.指示性标志 C.警告性标志 D.识别标志 E.条形码标志
4、某公司向国外某客商出口50吨小麦,合同规定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溢短装5%,卖方实际交货时多交了2吨,买方可就卖方多交的2吨货物作出(AC )的决定。
A、收取52吨货物 B、拒收52吨货物
C、收取多交货物的1吨 D、拒收多交的2吨货物
5、表示品质方法的分类是( BC )
A、凭样品表示商品的品质 B、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C、凭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D、凭商标表示商品的品质
6、一卖方同意以每吨300美元的价格向买方出售1200吨一级大米,合同和信用证金额都为36万美元。但卖方实际交付货物时,大米的价格已发生了波动。因价格波动,一级大米的价格是350美元/吨,而三级大米的价格为300美元/吨,则(BD )
A、卖方可交三级大米 B、卖方应按合同规定交货
C、因价格波动卖方可按比例少交一些货物
D、无论进货多少,只要卖方的交货符合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卖方就能收回36万美元的货款
7、我国实施ISO9000系列标准,努力按国际标准化组织出口商品生产的原因是(ABD )
A、ISO9000系列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B、ISO9000系列标准是参与国际竞争,发展对外贸易的要求
C、ISO9000系列标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适应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ISO9000系列标准是全面提高企业素质,强化质量管理的手段
8、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ABCD )
A、公制 B、国际单位制 C、英制 D、美制
9、在国际贸易中,溢短装条款包括的内容有( ABC )
A、溢短装的百分比 B、溢短装的选择权
C、溢短装部分的作价 D、买方必须收取溢短装的货物
10、在国际贸易中,关于包装由谁供应的通常做法是(ABC )
A、由卖方提供包装,包装连同商品一起交付买方
B、由卖方提供包装,但交货后,卖方将原包装收回
C、由买方提供包装或包装材料 D、由厂家免费提供包装
三、判断题
在出口贸易中,表达品质的方法多种多样,为了明确责任,最好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买卖的方法。(√ )
在出口凭样品成交业务中,为了争取国外客户,便于达成交易,出口企业应尽量选择质量最好的样品请对方确认并签订合同。 (× )
3、在约定的品质机动幅度或品质公差范围内的品质差异,除非另有规定,一般不另行增减价格。 (√ )
4、某外商来电要我方提供大豆,按含油量18%、含水量14%,不完善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对此,在一般条件下,我方可以接受。 (× )
5、中国A公司向《公约》缔约国B公司出口大米,合同规定数量为50000公吨,允许卖方可溢短装10%。A公司在装船时共装了58000公吨,遭到卖方拒收。按公约的规定,买方有权这样做。 (√ )
6、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就是指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 )
7、对于警告性标志,各国一般都有统一规定。但我国出口危险品货物除印刷我国的危险品标志外,还应标明国际上规定的危险品标志。 (√ )
8、进出口商品包装上的包装标志,都要在运输单据上表明。( √ )
9、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中,规定成交货物为不需包装的散装货,而卖方在交货时采用麻袋包装,但净重与合同规定完全相符,且不要求另外加收,麻袋包装费。货到后,买方索赔,该索赔不合理。 ( √ )
10、包装费用一般包括在货价之内,不另计收。 (√ )

⑥ 求几道关于国际贸易中商品品名品质和包装的问题!

1.100MT的5%上下数量都可以接受.
2.无责任,那是卖家没有依据要求供货.
3.A商属于贩卖伪造回B商的商品答,厂家必须知道来料加工的产品及客户底细.
4.也不是一定不合理,那样要依据合同双方约定,毛重与净重必须有个说明才不会造成误会及损失.
5.是的!对方要求合理.质量检测报告为主,所有出口产品在报价时与出口后,最好都是这样处理.

⑦ 根据国际贸易实践,论述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品质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的标的物与品质条款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不同种类的商品有不同的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①凭样品确定商品的品质。
②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确定商品的品质。
③凭商品的商标或牌号进行交易也是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中较常使用的方式。
④凭说明书

(2)数量条款

(3)包装条款
包装分为两类,一类是运输包装,其目的是保护商品品质和数量,便于运输、装卸和储存。另一类是销售包装,具有保护商品、便于保管、储存、美化、宣传商品的作用。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包装条款应当规定如下内容:包装方式、包装费用、包装材料和运输标志。

(4)价格条款
(5)装运条款
(6)保险条款
(7)支付条款
(8)商品检验条款
(9)索赔条款
(10)不可抗力条款
(11)仲裁条款

⑧ 国际贸易条件的商品的品质

品质是商品买卖最重要的因素。合同中的品质约定,是买卖双交接货物的依据。通常用两种方式表示商品的品质。
A.用文字说明表示品质。这种方式称为“凭文字说明销售”。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
规格(Specification)。合同中规定商品的品质指标,如化学成份、长短粗细、含量等。这是最广为采用的既方便又准确的一种表示品质的方法。
等级(Grade)。为买卖双方都熟悉的商品,在某些情况下可采用凭等级买卖:一是按商品的不同规格,分成不同的等级,既简化了品质表示,又易于比较优劣;二是有些商品不能用规格描述,或不能完整地用规格描述,特别是一些土特产品,比如茶叶、水果等,可用双方都认可的等级来表示品质。
标准(Standard)。商品的标准,是指标准化了的规格和等级。标准有的由国家或有关政府部门制订也有的是由商品交易所、同业工会或有关国际组织制订。公布了的标准经常需要修改变动。所以,当采用标准说明商品品质时,应注明采用标准的版本和年份。
商标和牌名(Trade Mark and Brand)。某些商品在市场上行销已久,品质优良稳定,知名度高,且品种单一,则往往可以其商标和牌名表示其品质。如可口可乐、大白兔奶糖。应注意许多著名品牌由于其产品品种多样性和复杂性,是不可能单凭商标品牌成交的、比如IBM、SONY等。它们的产品,必须具有完整确切的品质指标或技术说明。
产地名称(Name of Origin)。此类描述局限于土特产品,如苏绣、四川榨菜,用以表示产品的传统工艺或特色风味。
说明书和图样(Description and Illustrations)。对于结构性能复杂的商品,通常以说明书和图样加以完整的描述,以此作为买卖双方认定的品质标准。凭说明书和图样成交的合同,往在附有品质保证条款和技术服务条款。
B.用样品表示品质。这种方式,称为“凭样品买卖”。样品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
样品的种类。按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分成卖方样品(Seller's Sample)和买方样品(Buyer's Sample)两种。凭买方样品成交,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又称为“来样成交”。凭样品成交中的一些做法:(1)对等样品,凭买方样品成交。有时会因仿制产品与买方来样不符而招致退货索赔。卖方往往会按买方样品先做一个复制品交买方确认,经确认后即以该复制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这种经确认的复制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这种做法,实际上是用卖方样品取代了买方样品,使卖方在交货时取得主动。(2)封样。卖方在寄发样品或发运商品前,由公证机构或会同买方,抽取若干份样品加以封存,万一买卖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质量争议,即可使用封样作为核对之用。(3)合同中的保障条款、凭买方来样成交时,应注意防范侵权行为的产生。如果不能十分确定,可以在合同中加列保障条款,即万一发生由于买方来样而导致侵犯第三者权益,如专利、商标侵权,应由买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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