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贸中业务,我发错货了,好的处理方法呢
这种事情很难处理,你最好先与你们的技术人员协商,看看是否有能够更换专机器的电气设备的可能属性,否则,你只能将机器运回,重新发运符合客户要求的机器。从事机械产品的外贸必须了解机器技术规格和用途,外贸业务员必须达到至少是技术员的程度,你才有可能办好业务。
2. 我国外贸代理制的现状如何以及中国代理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与办法
代理制在进出口业务中正规的外贸代理做法应该是代理方不向委托方垫付资金,盈亏由委托方承担,外贸公司向用户提供周到优质的服务,代理方为此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用。
3. 国际服务贸易争端解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的法律审视 http://www.lw800.cn/lunwen/58/63/13452.htm 摘编: (一)、产生背景 在国际贸易中,各国都希望扩大出口,使本国商品或服务抢占外国市场。同时设置贸易或技术壁垒,限制进口。因此,当本国的资源相对匮乏,分享世界资源就成为大国贸易的必然。于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迫切需要消除种种壁垒,关贸总协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然而,美国逐渐感到关贸总协定不能有效的维护美国利益,尤其是通过互惠协定,各成员国作出让步,以换得相等的贸易利益,更让美国难以接受。美国认为,自己在降低关税和市场准入等方面做了相当让步,然而其他成员国并没有给美国相等的利益,甚至采取其他扭曲贸易关系的措施,树立障碍,损害了美国的利益。若协商不能解决,依靠关贸总协定的争端解决机制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 基于上述背景,美国于1974年修改了《贸易法》,制订第301条,并历经修改,最终发展成为一种保护美国贸易利益的制度。这就是美国“301条款”法律制度的起源。 (二)、美国“301条款”法律制度和演变历史 美国“301条款”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301条款只是美国1974年修订《贸易法》制定的第301条①。具体内容是一种非贸易壁垒性报复措施或者说是一种威胁措施。当别国有“不公正”或“不公平”的贸易做法时,美国贸易代表可以决定实施撤回贸易减让或优惠条件等制裁措施,迫使该国改变其“不公正“或“不公平“的做法。 广义的301条款包括一般301条款、特别301条款、超级301条款及其体配套措施。在这个意义上,美国“301条款”法律制度倾向于称其为301条款制度的范围逐渐扩大的趋势②。 其中,一般301条款,即狭义的301条款,使美国贸易制裁措施的概括性表述。然而超级301条款、特别301条款、配套条款等式针对贸易具体领域做出的具体规定,构成了美国“301条款”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适用体系。具体说就是:特别301条款是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定;超级301条款是针对外国贸易障碍和扩大美国对外贸易的规定;配套措施主要是针对电信贸易中市场障碍的“电信301条款”及针对外国政府机构对外采购种的歧视性和不公正做法的“外国政府采购办法”③。 美国狭义和广义的“301条款”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构成一个完全的体现美国法律文化的价值体系,为美国的利益发挥着作用①。 一般301条款是其他301条款的基础,其他301条款是一般301条款的细化。即使没有其他301条款,美国贸易代表一样可以适用一般301条款的规定解决贸易争端。我们处于借鉴301条款,研究我国公平法立法的需要,再次之间但介绍一下一般301条款。 美国贸易法第301条的标题为“美国贸易代表所采取的措施”,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一般301条款“(《美国法典》第19卷,第2411条)。其内容包括强制措施、自由裁量措施、权力范围、定义与特别规则等。 第一、强制措施。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在何种情况下应当采取(c)款所规定的措施(见下文);一是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不采取(c)款所规定的措施。李外事总统对此类措施有特别规定的,应遵从。当外国于美国签订的贸易协定否定美方享有的权力时,贸易代表应采取(c)款规定的措施。该贸易协议是任一的,即可以是全球性多边协议,也可以是地区性多边协议,还可以是双边协议。 当外国的法律、政策和做法违反了任一贸易协议的规定,或与贸易协议的规定不一致,或否定了美国一句贸易协议所享有的权力或是不公正的,并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和限制时,贸易代表应当实施强制性的制裁措施,迫使外国政府修改有关政策或做法。如巴西药品案,1987年6月11日,美国只要协会提出申请,控告巴西缺乏对于药品的方法保护和专利保护,是对美国商业造成负担或限制的不合理做法②,贸易代表应当实施强制性的制裁措施,迫使外国政府修改有关政策或做法。③ 在下列情况下,贸易代表可以不采取贸易报复措施: 一是争端解决机构已经采纳了依据任一贸易协议所规定的正式争端解决程序发布的报告或裁定,确定美国依据任一贸易协定所享有的权力,没有被否定或外国的法律政策或做法没有违反美国的权益,也没有与美国的权力不一致,也没有否定、取消或损害美国依据任一协议所享有的权力①。 二是有关国家正在采取令人满意的措施,给予美国依据某一贸易协议所享有的权力,有关国家已经同意取消或逐步取消违反协议或否定了美国依据协议享有的权力的法律、政策或做法;有关国家统一立即解决对美国商业所造成的复发但或限制;有关国家虽然不能承认美国一贸易协议所享有的权力或不能消除有关的法律、政策或做法,但同意向美国提供领贸易代表满意的贸易权益补偿②。 三是例外情况,若贸易代表确定在非常情况下,采取贸易制裁措施对美国经济砸承德腹面影响远大与其所带来的利益或有可能危害美国的国家安全时,可以不采取制裁措施③。 第二、自由裁量措施。如果某一外国的法律、政策或做法是不合理的或歧视性的,并且对美国商业造成了负担或限制且美国采取的措施是适当的,贸易代表就可以采取报复性措施,对该国实施贸易制裁④。 第三、权力范围。301条款,详细规定了贸易代表可以采取的强制性制裁措施。包括在设计与该条款所说的与外国有关的贸易协议时,中止、撤销或不适用为执行该协议而作出的贸易减让;在贸易代表认定适当的时间,对该外国的货物征收关税或采取其他进口限制措施;对该外国的服务征收费用和采取限制,而不论其他法律如何规定。另外,对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授权。针对具体情况,贸易代表可以以其认定适当的方式和程度限制此种授权的条件和要求或拒绝签发此种授权。由于分权与程序是美国贸易法的最大特点,不同部门之间有不同的分工配合,所以涉及对某一外国的服务征收费用或进行其他限制之前,如果有关的服务由联邦政府的或州的机构管理,贸易代表应在适当时与有关机构的首脑磋商。 最后是对强制性制裁措施及自由裁量措施的补充性规定。贸易代表采取制裁措施,可以是不加区别针对有关外国并且不论此种货物或经济部类是否涉及该措施所针对的法律、政策或做法。也就是说制裁措施可以针对该国的经济整体,迫使该国改变其法律政策或做法。贸易代表采取制裁措施,应优先考虑征收关税,而不是采取其他进口限制。进口限制除关税外有许多种,诸如中止贸易协定利益、取消优惠限制等。但关税作为增加财政收入,保护贸易的最佳手段,能起到壁垒作用,更符合301条款的要求。 第四、定义与特别规则。了解301条款种的主要术语,对于深刻理解301条款制度大有裨益。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以下几个:“商业”①、“不合理的法律、政策或做法”②、“不公正的法律、政策或做法”③等一系列专业词汇。 总之,一般301条款不仅有实体内容上的规定,也有程序性规定。
4. 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几种主要方法的比较
在国际贸易中解决争议的主要方法
5. 国际经济争端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中美贸易争端不断加大,中美贸易摩擦不断,有关于人民币汇率的争论问题,有美国对中国输美三类纺织品设限的问题等困扰中美关系发展。中美贸易争端不断加大预示着中美经贸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敏感时期。
最近一段时期,中美之间接连发生贸易摩擦,有关于人民币汇率的争论问题,有美国对中国输美三类纺织品设限的问题,也有美国对中国出口彩电、家具等的反倾销问题,涉及面之广泛、影响之深远、各方关注程度之高,都为近年所罕见,预示着中美经贸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敏感时期。如何看待这种情况,如何把握局势、履险如夷,是对我们应对国际贸易争端能力的考验,也是对我们协调国内发展和国际事务智慧的考验。
对于中美双方来说,已经形成共识的是,中美经贸关系对双方来说都至关重要。美国是中国数一数二的贸易伙伴,是第一大出口市场,年出口额1000亿美元左右;中国也是美国前几位的贸易伙伴,是出口增长最快的市场。美国还是中国主要的外商投资来源国之一,1999年以来每年对华投资40多亿美元。但多少年中,中美经贸关系一直是非不断,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贸易纠纷发生的频率和规模都迅速上升,几次甚至走到了贸易战的边缘。就在这样不算稳定或者干脆是险象环生的贸易环境中,中美经贸往来却是愈益紧密,从贸易额的大幅增长和贸易结构的变化可以清晰地看出来。 我们可以美国对中国输美纺织品设限一事为例来加以分析,或许有助于我们认识问题的实质。
从美方来说,挽救一个夕阳产业中的几个夕阳企业虽然是直接目的,但绝不是主要目的。美国国内不是说是来自于中国的进口导致了美国270万人的失业吗?美国不可能禁止所有中国产品来解决就业,但绝不能无所作为,象征性的动作是必须做的,增加了几百个就业机会也可以证明有关工会、协会、政府以及布什总统是认真对待的,是采取了措施的,是有成效的。这是美国的生存之道,也是美国的政治。看看从里根、布什、克林顿到小布什竞选时和当选后对华政策的差异就很清楚。再回想历次的中美贸易摩擦,分析一下前因后果,也不难得出相同的结论。何况,还有更深层次的国家战略方面的原因,美国的几届总统在谈到必须保持对华接触时都明确阐述过。
并且,即使仅从经济利益角度说,美国人也不只希望在这个发生摩擦的领域里得点好处,更希望获得其他的好处,比如扩大自己优势产品的出口,比如为自己的投资多争取些机会。这是贸易战的通理,像美国这样的国家,运用起来自然更加纯熟而且有效。所以,虽然中国采购团刚购买了60多亿美元的美国货,也许还要继续去采购,但似乎还满足不了美国人的胃口:还有上千亿美元的逆差呢(按美国方面统计数据,2002年中国对美国贸易顺差是1000多亿美元,2003年预计达到1300亿美元;我国海关统计2002年我国对美贸易顺差是427.2亿美元)。人民币升不升值,人民币汇率浮不浮动?中国的银行、电信等等能不能快点向美国企业开放?AT&T、花旗排队都排得“不耐烦”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不是该加把力呢?微软、好莱坞以至那些制造业公司可一直在“叫苦”啊!所有这些问题,不管是经济的还是体制的,都不是中国短期能够解决的,更不是几个采购团所能弥补的,纺织品之类的贸易摩擦频繁发生毫不奇怪——以为我们刚买了那么多美国货美国人还不领情,那是我们自己幼稚。
从中国来说,也不能说不存在问题。在微观层面上,我们的企业经营战略有欠缺,协会难起作用,让人抓了把柄或者不能避免问题的发生,比如一窝蜂抢市场、短期内市场占有率急剧提高而又没有有效措施分散贸易风险,中国对美国彩电出口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在宏观层面上,我们的外贸战略也值得反思,至今还实际上奉行出口导向战略,鼓励出口而限制进口,贸易顺差过大,必然会导致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常性冲突。另外在体制上以及一些具体政策操作上,都存在一些问题,不但不能随时释放贸易冲突压力,反而使矛盾累积甚至激化,如外汇储备“越多越好 ”、市场秩序混乱等。总而言之,中美贸易争端不仅仅是两国的经济贸易问题,还涉及两国的政治问题、体制问题,处理起来难度相对要大得多。但有几点结论应该是清楚的:中美两国之间发生的贸易争端是不可避免的,今后还会长期存在,但不会从根本上破坏中美经贸关系(如爆发大规模的、毁灭性的贸易战),因为中美经贸关系的良性发展有利于两国的国家利益,这一点从两国领导人到企业和民众都有广泛而深刻的认识;中美两国政府应加强沟通、磋商和信息交流,在国际规则、双边协议和共同利益基础上协商解决有关贸易争端,表现出更多的诚意和宽容,化解而不是激化矛盾;中美贸易的不平衡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事实,是国际分工发展的必然结果,符合国际资源配置的根本规律,起码今后十年内都不可能扭转,两国政府只能顺应而不是否定更不能违背;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需要在今后的改革开放中,调整国家的投资和贸易战略,加快国内商品市场和投资市场的开放,改革政府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加强透明度,规范竞争秩序,减少贸易摩擦的制度性因素。
6. 有一批玻璃杯外贸尾单,不知道怎么处理,在线等,挺急的,求大神帮我想想办法😁
可以去卖玻璃制品和餐具的商店去推销呀还可以去快手里展示打上微信 喜欢的加你微信
7. 国际贸易中的违约问题的解决办法
双方提前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或者合同操作;
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申请仲裁等法律途径。
8. 进出口实际价格与海关价格不一致处理办法是什么
出口价格虚高,前几年是骗退税。这几年由于国家对增值税发票的严格管理,以及出口退税率专的持续降低,属骗退税的成本大大增加,一般跟实际不一样的有很多,但都是高低差不多的,因为海关那都有各种商品的最高和最低的限价。
进口如果进的价格太低,海关认为你的价格太低了,就要进行审价,从而重新订立一个价格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