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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新规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2-27 00:31:47

❶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有哪些规定

新食安法中对进出口食品的规定主要是在第六章:
监管部门: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第九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当公开。
第九十四条 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向我国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进口商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重点审核前款规定的内容;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召回。
第九十五条 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部门通报。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十六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进口食品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撤销注册并公告。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进口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九十八条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九十九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
门备案。
第一百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下列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食品安全信息;
(二)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进口食品安全信息;
(三)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发布的风险预警信息及其他食品安全信息,以及境外食品行业协会等组织、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
第一百零一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对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检验检疫要求。

❷ 最新国际贸易中FCA 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Incoterms2010中对FCA的定义没有变化。
FREE CARRIER,在指定的地点货交承运人
如需出口清关,由卖方负责。

❸ 新的外贸公司退税规定是什么

1.基本一样。区别有:如果是刚刚成为一般纳税人,工厂是临时一般纳税回人。贸易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答。退税流程基本一致。 2.外贸公司退税时,一定要有17个点的进项发票。但是不一定是工厂。贸易公司也是可以的。主要看您的供应商是工厂还是贸易。 3.如果让工厂报关出口,退税也是退给工厂的。不让客户资料泄露?这是基本办不到的。不过一般会跟工厂签订协议不能抢单。视乎你们的关系了。呵呵。

❹ 现在注册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需要的注册资金是多少 新规定已后的

新出台的政策是关于注册资本金和实收资本的问题,取消实收资本,不限制普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行业的资金规定没有变化。

❺ 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其加入须经部长会议表决通过,人数应超过多少才能通过:

WTO运行机制 需经三分之二的多数成员同意方可!
世界贸易组织对任何申请加入的国家无限期地开放。申请加入方要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按照同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谈判议定的条件加入。不同的申请加入方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有关谈判,因此他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件不一样。新成员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件,具体体现在加入议定书和减让表之中。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程序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提出申请与受理。
第二阶段:对外贸易制度的审议和双边市场准入谈判。
第三阶段:多边谈判和起草加入文件。
第四阶段:表决和生效。
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对加入议定书、工作组报告书和决定草案进行表决,需经三分之二的多数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申请加入方以签署或其他方式向世界贸易组织表示接受加入议定书。
在世界贸易组织接到申请加入方表示接受的文件之日起第30天,有关加入文件开始生效,申请加入方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

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有哪些规定

1)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

2)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3)发现进口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商应当立即停止进口,并依法召回。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监督管理。

5)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6)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境外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7)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8)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对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

❼ 做国际贸易应该具备的素质

对一个业务员来说还是对一个国际贸易公司来说啊?

例如,对一个出口贸易回的业务员答来说,首先他本身要具备从事国际贸易所需要的素质,我认为最重要的有以下几点:
1、英语水平,特别是书面的和口头的商务英语的水平,要能很好地以这两种方式跟客户很好地沟通;
2、外贸业务知识,从与客户的业务谈判、接单、安排生产到安排出货、联系货代、联系相关外贸代理公司、联系银行、安排结汇,以及这期间若出现什么问题,如何跟客户、工厂及有关各方联系解决,等等;
3、以上两种技能毕竟是可以在工作实践中慢慢学习的,还不是最重要的。做一个优秀的外贸业务员最重要的素质是认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国际贸易是那种稍有疏忽就“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行业,容不得半点马虎。

另外,就是要“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知己”是:
一、要对公司情况、工厂情况、产品情况等要有相当的了解;
二、对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工厂业务操作流程、产品生产流程等要有相当的了解。

“知彼”是:
一、对客户的定货价位、定货特点、对货物的具体要求,习惯的贸易方式、付款方式、运输方式等都要有相当的了解;
二、对客户本人的脾气、爱好、习惯等要有相当的了解。
希望采纳

❽ 新办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没有一年的期限限制关于审核期为12个月的规定是否适用于新办外贸企业

你这个问题在税法的规定上确实这个是有期限的,但是具体的执行你还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这个每个地区都不一样的,在有些经济发达地区会有不同的

❾ 什么是商品归类(名词解释)

商品归类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归类管理规定》)增加的新内容。由于以往海关的商品归类依据除公开的《税则》、《税则注释》、《本国子目注释》外,其他大多为以《归类问答书》等内部文件,公开性较弱,法律效力存在瑕疵。《归类管理规定》明确将对外公开的商品归类决定作为商品归类的法律依据之一,并对商品归类决定的效力、程序等作了相应规定。
根据《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进出口货物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商品归类决定。
(1)商品归类决定程序的启动。商品归类决定是由海关主动作出并公布的,来源于海关总署及其授权机构在处理海关内部疑难问题或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需要公开统一规范的商品归类问题,或是海关总署转发的中国海关协调制度商品归类技术委员会作出的商品归类意见和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作出的商品归类决定,以及其他海关总署认为需要作出商品归类决定的情形。
(2)商品归类决定的作出。根据《归类管理规定》,商品归类决定由海关总署或其授权部门制作,并由海关总署统一对外公布。
(3)商品归类决定的效力。商品归类决定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生效。进出口相同货物,应当适用相同的商品归类决定,归类决定具有普遍约束力,属于法律的补充。
(4)作出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并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归类决定存在错误的,由海关总署予以撤销,并由海关总署对外公布。被撤销的商品归类决定自撤销之日起失效。

❿ 2019最新电大国际贸易法网考题库及参考答案必考重点

找试题答案的话,我觉得可以去大象找答案小程序找一下的,这是最近刚出不久的搜题小程序吧,感觉搜题搜答案还行,基本上都能搜到的,希望能够帮到你~~~
(一)单项选择题
1. 在独家代理方式下,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是( )。
A. 代理协议
B. 包销协议
C. 买卖合同
2. 与我国进行货物进出口贸易关系最紧密、最重要的一项国际条约是( )。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B.《托收统一规则》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3. 若合同规定有品质公差条款,则在公差范围内,买方( )。
A.不得拒收货物
B.可以拒收货物
C.可以要求调整价格
D.可以拒收货物也可以要求调整价格
4. 信用证支付方式实际上是把进口人履行的付款责任转移给( )。
A.偿付行
B.通知行
C.开证行
D.议付行
5. 信用证经保兑后,保兑行( )。
A.只有在开证行没有能力付款时,才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B.和开证行一样,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C.需和开证行商议决定各自的责任
D.只有在买方没有能力付款时,才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6.《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专门解释( )价格术语的。
A.FOB B.CFR C.CIF D.FCA
7.以CIF价格术语成交的合同,货物运输保险由卖方办理,所以货物在装运前所产生的损坏应由( )承担。
A.卖方和买方 B.卖方
C.买方 D.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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