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青岛高新区国税局电话
办税咨询电话:0532-66966630。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532-66965862
涉税咨询、举报投诉电话:0532-12366。
办公地址:回青岛市高新区静园答路8号。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内设办公室、信息中心、纳税服务处、税源管理一处等处室。
(1)青岛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电话扩展阅读: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的部分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㈡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内设5个行政、业务处室、5个税源管理处、1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
(1)办公室
负责制定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负责处理本局日常政务,起草、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组织本局会议、文秘事务、文书档案、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工作;承办政务督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及办公室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本局的财务经费核算、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的立项、上报和服装、装备及资产的管理;负责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人事教育处
负责本局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宗教和基层建设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干部任免、调配、工资核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人事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监督和公务员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察室
负责本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局行政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负责受理信访举报并负责对本级管理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负责本处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纳税服务处
负责本局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性征管制度建设;负责税务登记管理,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税务登记验证、换证和非正常户处理,以及外出税收管理证明开具、核销、税务登记政策管理等;负责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管理,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存管理,发票发售、验审、代开、缴销、核销、票款解报,以及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管;负责防伪税控系统推行、报税、认证及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负责税种核定、申报受理、税款入库和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的开具;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统计、欠缴清理、提退以及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税源监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组织开展重点税源调查研究和监控分析,汇总编制上报各类税源报表和报告;负责发放、受理、转办各种涉税待批文书(包括资格认定、减免税、税前扣除、税款提退、年检年审),并将办结后的涉税文书发放给纳税人;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贯彻的组织实施及工作情况的上请下达和汇总上报;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应予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的调查和执行。
(5)税政法规处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及有关新开征税种的税收政策贯彻的组织实施及工作情况的上情下达和汇总上报;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具体管理制度、纳税评估办法;负责对流转税、所得税减免税资格审核、审批;负责对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负责征管检查案件、一般程序税务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和税务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的出具;负责对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日常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6)税源管理一处
负责本局征管检查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负责注销税务登记的检查及相关事项的处理;负责日常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检查;负责发票协查系统的业务管理及发票协查工作;负责“全面开具发票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审结案件处理决定的执行;负责日常税收管理中的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负责各类检查统计报表、资料的归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7)税源管理二~五处
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收政策宣传、纳税辅导以及应纳税人要求的其他涉税服务;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税源监控、调研、管理;(包括编制税收计划,税源调查、分析、反馈、监控,贯彻落实税收计划,组织税收收入.)负责对征管范围内纳税人的催报催缴(包括未申报、抄税、认证的催报,未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催缴,各种税款退回的审核,清缴欠税,负责延期缴纳税款和延期申报的审核);负责对所辖纳税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转正、取消和各类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对所辖纳税人资格类减免税税款和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审核审批;负责对所辖纳税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汇算清缴及检查工作;负责对所辖纳税人纳税评估的实施;负责非正常户的调查、监控和对责任范围内漏征漏管户的检查核实;负责税控器具、系统的推行落实,负责税控器具涉税信息采集、整理归档。
管理范围:税源管理二处负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所辖范围内涉外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税源管理三处负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辛安、柳花泊办事处区域所辖内资企业和海尔、海信、澳柯玛等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税源管理四处负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办事处区域所辖内资企业和重点商贸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税源管理五处负责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薛家岛办事处区域所辖内资企业和黄岛发电厂、前湾港、及正在筹建的大炼油和北海船厂等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
㈢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驻地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本辖区纳税人税收分类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缴纳税种的核定。
(五)负责各类发票的发售管理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认证、税控收款机和加油机税控装置推行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所辖区域税源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调研工作。
(七)对逾期申报、缴税的催报催缴,缓缴和减免税款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八)负责对所辖纳税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对异常申报进行审核和调查处理。
(九)对申报和发票日常稽核及税收违法违章行为的调查处理,依法行使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十)负责对纳税申报资料等各类征管资料的收集、管理。
(十一)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辅导和对纳税人的规范化服务。
(十二)负责按规定管理本局的财务经费、资产管理。
(十三)负责本局队伍建设、领导干部自身建设、基层党的建设、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劳动工资的呈报、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组织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㈣ 国税局的热线电话是多少
国税热线:12366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明确“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4)青岛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电话扩展阅读:
国税局的主要职能有以下十二点: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官网
㈤ 青岛市国税局电话多少
青岛市国税局
地址:延安三路236号
电话:(0532)83931000
㈥ 我想知道青岛税务局的投诉电话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投诉电话:12366 青岛地税热线: 123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监察室:83888865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崂山分局:8889145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86676169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城阳分局:87863437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83875755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保税区分局:86769606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市南分局:85769537 即墨市地方税务局:88524068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市北分局:83652267 胶州市地方税务局:87207006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四方分局:85661252 胶南市地方税务局:86163198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李沧分局:84621066 平度市地方税务局:88366435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黄岛分局:86988279 莱西市地方税务局:88484240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办公电话
0532-83931000
投诉电话
12366
㈦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的介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是青岛市国税局下设的一个副局级基层征管单位,设有办公版室、人事教权育处、监察室、纳税服务处、政策法规处、征管处、税政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税源管理一至四处、稽查局、黄岛税务分局14个职能机构,现有在职税务干部151人。“十一五”期间,继2006年国内税收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后,该局税收收入一年一个新台阶,连年大幅攀升,至2009年开发区国税局已经成为青岛市国税系统首个年组织国内税收超百亿的基层局,2010年国内税收收入更是达到创记录的132亿元,五年累计组织国内税收达430亿元,年均增幅超过40%,大大超过全市年均水平,收入增幅增量均居全市各基层局首位,为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源保障。
㈧ 青岛国税局电话是多少
问114查询
㈨ 青岛市黄岛开发区区税务局偷税漏税举报电话号码是多少
0531-12366
㈩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黄岛税务分局
负责个体开业、变更登记初审,税务登记验版证换证权受理、转办和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管理;负责个体普通发票缴销管理、用票管理;负责个体户籍管理、应纳税额核定和建帐建制管理;负责个体减免税资格认定的受理、转办,减免税审批管理和日常监控;负责个体税收申报征收、税款解缴、催报催缴和税收票证管理;负责个体税源调查和监控分析,落实个体税收计划;负责个体税收日常征管检查;负责委托代征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及协税护税网络建设;负责个体税控装置的推广应用和监控管理;负责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办的其他工作。负责部门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