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截至目前,为了支持抗击疫情和助力复工复产先后推出4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具体可分为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四个方面。
一、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有2项优惠政策涉及个人所得税。
1.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防疫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在支持物资供应方面,有5项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和附加税费(3项),企业所得税(1项)和关税(1项)。
1.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
2.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3.公共交通服务等免征增值税。
4.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
5.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三、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有4项优惠政策,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2项),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1项),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1项)。
1.公益性捐赠全额税前扣除。
2.直接捐赠全额税前扣除。
3.捐赠物资免税。
4.境外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
四、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有9项优惠政策,涉及企业所得税(1项),增值税(1项),城镇土地使用税(1项),出口退税等(3项),以及基本养老等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2项),基本医保单位缴费部分(1项)。
1.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2.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3.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4.减免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工伤保险。
5.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
6.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7-9.提高出口退税率等政策。
2. 潍坊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工作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交通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以更严格的态度、更果敢的行动、更有效的措施,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当好“先行官”。
五是毫不放松抓项目建设推进。按照“稳在建、扩新建、督缓建、防停建”的原则,督促指导重点项目落实疫情防控和工程施工措施,在前段全面复工的基础上,全力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加大工作力度,主动靠前服务,保障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快速开展,多渠道筹资资金,用好用活用足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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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结合自己的社会观察,生活经历或专业背景,就如何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谈谈你的看法或建议
1、强化战略思维,集聚优势资源,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形势越是纷繁复杂,越要从战略全局观察、思考和处理问题,在解决突出问题中实现战略突破,在把握战略全局中推进各项工作。对于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来说,脱贫攻坚是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要始终聚焦“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一目标任务,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化战略支撑,对未摘帽贫困县、未出列贫困村实施挂牌督战,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项目、政策支持。
完善深度极度贫困地区支持政策落实情况定期报告机制。集中精力解决剩下的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打好攻坚拔寨的合围战、歼灭战。
2、强化辩证思维,做到统筹推进,善于危中寻机、化危为机。
总书记强调:“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强化辩证思维,就是一分为二,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从实践看,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产生了负面影响,但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
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只要我们继续绷紧弦、加把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就有条件有能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要着力推动扶贫项目、扶贫企业、扶贫产业尽快复工复产达产。
特别是做好农业生产;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点对点”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有序返岗,加大扶贫公益岗位开发力度,吸纳就地就近就业。同时根据国内外疫情防控新形势调整应对举措,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3、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多措并举,补齐短板弱项。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重要经验。强化底线思维,就是客观设定最低目标,立足最低点争取最大期望值。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是党中央确立的扶贫标准。
当前,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但要稳定住、巩固好,还要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要继续加强义务教育保障建设,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实现“应助尽助”。进一步强化基本医疗保障,针对疫情暴露的短板。
加快完成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业务用房建设和诊疗设备采购任务,统筹医疗费用各项保障制度,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深化住房安全保障,逐户筛查核实贫困户住房情况,加强危房改造过程和质量管控。抓好饮水安全,进一步改善饮水条件,确保贫困群众都能喝上放心水。
4、强化创新思维,注重精准施策,努力实现高质量脱贫。
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工作要“创新工作方式”“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思维,就是善于因时制宜、开拓进取,在把握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用新的理念、新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尤其需要拓宽思路、创新方法、精准施策。
充分挖掘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中蕴藏的机遇。积极探索产业扶持资金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共同发展的新模式、新举措,促进产业扶持资金投向从生产环节向生产、加工、一二三产业融合并重转变。用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强化建档立卡数据摸排核实和比对分析。
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创新平台载体,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开展线上线下“立体营销”,鼓励电商平台开设“扶贫产品馆”,多渠道解决农畜产品价低、卖难问题。
(3)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要扩展阅读:
脱贫攻坚任务能否高质量完成,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这就要求我们发扬优良作风,完善体制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1、加强作风建设,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越是形势复杂严峻,越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勇当先锋、敢打头阵;越是任务艰巨繁重,越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要加强扶贫领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保障,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地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把关心关爱一线干部的各项待遇保障制度落到实处。对存在松懈、厌战思想的干部,及时开展思想教育,决不在最后关头“掉链子”。
2、完善制度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健全困难群众定期排查、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产业、就业帮扶等服务机制,探索相对贫困治理机制,建立相对贫困对象识别、返贫认定、退出认定和动态管理机制。
推动低保制度与精准脱贫政策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双组长”负责制,发挥专责小组作用,通过督促指导、督查暗访等方式,逐级压实责任。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以高质量整改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4.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税费优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税等部门聚焦抗击疫情的关键环节、疫情影响的重点领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推动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第一批政策主要聚焦疫情防控工作,第二批政策主要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增强企业复工复产信心,第三批聚焦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助其渡过难关,第四批聚焦稳外贸稳外资,降低疫情负面影响。让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
一、支持防护救治2项。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既是面向抗疫一线工作人员的暖心政策,更是向这些英雄致敬。
二、支持物资供应5项。
3.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4.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
5.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6.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
7.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支持物资供应5项,全力保障物资、服务供应,支持物资供应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为疫情防控添力加火。
三、鼓励公益捐赠4项。
8.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9.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10.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1.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病毒无情,人间有爱,公益捐赠税收优惠政策让这份爱传递的更远。
重点向大家介绍一下第四类,支持复工复产9项。
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企业所得税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除了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3月至5月的增值税同时明确湖北以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减按1%征收,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湖北省可以将免征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阶段性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自2020年2月起,各省可根据具体情形,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在稳外贸稳外资方面,提高除“两高一资”外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范围,使更多领域的外商投资能够享受税收等有关优惠政策,确保内外资企业同等享受近期出台的减税减费政策。
积极发挥税务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疫情防控,我们一起努力。
5. 新疆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了
对的,9月1日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召开视频会议宣布,以此次会议召开为标志,在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全疆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据悉,经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专家组和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联合会诊评估,9月1日,乌鲁木齐市又有12例确诊患者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出院标准治愈出院,5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
截至目前,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804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229例,累计1033例。
(5)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要扩展阅读:
巩固全区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方针
一要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持续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四早”保障措施,加强应对处置能力建设和培训演练,努力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坚定不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三要全面落实支持政策释放红利。着力抓好财政金融、减税降费、稳岗就业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持续增强市场信心、社会信心、企业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要持续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千方百计吸引各类企业来疆投资兴业。
五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有针对性地做好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和贫困人口精准帮扶,突出发展产业带动就业,持续深化挂牌督战,加强返贫监测,落实动态帮扶,巩固脱贫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要持之以恒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为重点的惠民工程,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坚持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七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聚焦总目标、打好组合拳,毫不放松抓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八要提升能力水平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高质量发展、脱贫攻坚、维护稳定各项工作。
6. 如何评价和看待国有企业在此次新新冠疫情防控中和稳定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展现出
国有企业在这次疫情当中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