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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变更

发布时间:2020-12-22 00:19:16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过户办理流程如下:

承购人需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房屋所有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满5年证明材料,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提出申请,补缴差价款,然后向房屋交易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1)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变更扩展阅读:

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已参加福利分房的家庭在退回所分房屋前不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② 经济适用房指标可以转让吗 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产权证上附注一栏写明是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出售。超过五年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仍为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不能提供该出售证明的,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③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能自由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能自由买卖。

房主可以在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自己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就可以实现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有关规定;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3)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变更扩展阅读:

经转商过程的注意事项:

1、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购房者要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知道在合同中尽可能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

2、商品房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五证”等。

3、合同文本是否规范。应了解开发商所使用的合同文本是不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如果不是,应当提出疑问并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内容。

4、所售商品房是否巳作了抵押。商品房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弄清楚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果房产在购买前就设定了抵押并不能如期解除抵押关系,抵押权人就有可能随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这样,购房人不仅不能顺利取得房产证,甚至会陷入一场纠纷之中。

④ 经济适用房已经取得购房资格,但人口有变,没有

郑州市购房条件:
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专密矿务局)
2、夫属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
3、没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
4、28周岁以上的我市常住户口的无房单位人员,年收入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2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⑤ 经适房购房资格转让 买卖合同被判处无效

日前,上海某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转让购买经济适用房而引发的纠纷。

被告因私房拆迁于2007年5月获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因无购房需求,就通过朋友介绍转让该购房资格予原告。为此,原、被告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1,被告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转让给原告,转让金为30万元;2,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购房手续,即由原告向开发商实际支付所有购房款及相关费用;3,被告取得房产证及相关手续后,虽房产证及相关票证等落款姓名为被告,但由原告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保管相关票证;4,待该房满5年在房产证可以更名时(指将房屋所有权从被告名下转移登记至原告名下),由被告协助提供各种证明办理变更手续;5,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提出异议,否则承担违约金50万元。

随后,双方依次履行合同部分内容。后因房价大幅上涨,被告于2009年底表明不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通过强行换锁方式收回房屋。原告因虑被告受利益驱动、悔约决心已定,于是要求被告给付已付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被告不予理会遂产生诉讼。

原告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因被告拒绝履行而终止后,被告除应返还原告全部已付款及利息外,还应适当赔偿原告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方显公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合同无效,房屋升值部分不得由任何一方单独享有。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为购房而支付的30多万元并赔偿原告损失30万余元。

案件评析:经济适用房是国家采用划拨土地的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并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实行严格审批准入制度。购买人必须符合条件,同时在购买房屋后的一定年限内不得出售。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所签协议虽含有“经济适用房在国家政策允许上市交易过户前由原告无偿使用、政策允许交易后办理过户手续”这一貌似合法的约定,但事实上,涉案房屋除以被告名义与房产开发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外,协议的付款主义务由原告承担,房屋占有、使用主权利也约定由原告行使,因此这一协议实为经济适用房的转让协议。

为此,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的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应按国务院规定报相关人民政府批准的强行性规定,客观上损害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人的购买权和社会公共利益,属无效民事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鉴于原、被告之间的转让协议被判无效,被告即理应返还原告所支付的涉案费用。同理,由于协议无效,违约金条款自然也就不具有约束力,但房价上涨所带来的升值利益不得由任何一方单独享有,原、被告各享有一半符合原、被告双方预期,也最大程度地体现了公平,是适当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4-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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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开发商还没有网签的经济适用房,可以通过有购房资格的人买房吗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流程如下:1、门口咨询台领取网签号。2、到窗口排队等待叫号进行网签。可以先去窗口要个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填写表格信息。3、网签后,去咨询台领取2份表格(个人销售已购住房涉税申报核定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都是缴纳契税用的。4、缴纳契税。5、拿到契税票后,凭契税票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6、交纳土地出让金,算法是3621元*面积*10%(当初购房已交的超标经济适用房面积的部分要减掉)。7、登记过户排号等待办理过户。8、办理登记过户后,10个工作日由买方来取房本。一、经适用房转商品房前提条件需要确认经适房是否满五年,不是买房日期,是契税发票上的日期,或者房产证发放日期。一般契税的时间会比房产证日期早1年左右,所以只要看契税日期满五年就可以了。注:经适房是一定要满五年才能交易的,否则连预约的资格都没有。二、经适用房转商品房所需材料1、户口本。2、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最少3张)。3、结婚证(必须带,若转让给年龄大的父母,已没结婚证的,可以用户口本证明夫妻关系也可)。4、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不带也可,大厅可以帮助打印,不收费,就是耽误时间)。5、房本中的户型图和房屋登记表各两张(登记表一定要将所有权人名字隐去)。6、买经济适用房时已缴纳的综合低价款证明(蓝色纸)和契税证明及其复印件。7、房本及复印件。

⑦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名字可以更改吗更改五年后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吗中介说可以,房子是到明年交房。

经济适用房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是卖给特定的人群的。合同名字不是随便更改的。只有在原房主取得房子后,并且缴纳房屋差价之后才能上市交易。你要注意,如果听中介的,那是有风险的。
希望能帮到你
祝你生活愉快

⑧ 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专低基准价为每平方属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

⑨ 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应符合什么转让条件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如下:
一、什么房子能卖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二、卖了房子后的结果,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三、怎么购买
①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 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 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
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 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四、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
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
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
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⑩ 经济适用房已经取得购房资格,但人口有变,没有提交变更申请,购房资格会不会被取消

郑州市购房条件:
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
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
3、没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
4、28周岁以上的我市常住户口的无房单位人员,年收入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2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5、购买的面积标准:家庭成员2人为80平方米,3人为100平方米,4人以上120平方米。
6、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
怎样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分为8步:
1.到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房地产大厦十楼,政策咨询、投诉电话:67182872)领取或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签章;

2.持有关资料到中心审核备案;(1.户口簿和身份证;2.家庭收入证明,尚未成家的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外地迁郑人员需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 具的相关证明。)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

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公示的房源情况后,购房人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

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

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

7.购房人持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

8.购房人到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交房款。

从上面信息可以看出:
1.购房条件三说明,如果你的人口变多那应该更应满足条件,变少的话说不好;
2.从购房步骤看如果取得购房资格认证的话还是可以根据购房下面的步骤购得经济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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