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八大王事件的事件内容
“八大王”这个称谓,在乐清柳市以及全市广大群众中被深深地记忆。县贬称或县尊称,通过一段短短几年的历史变迁,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他们是中国经济改革发展过程曲折的一个缩影。
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在改革开放强劲东风吹拂下,“八大王”以各自灵活的头脑和手艺特长,很快成为各个领域的带头人,他们创办各种不同形式的企业,向社会上广纳人才,发展个体经济,实现了柳市乃至代全国第一批在市场经济尝试下先富起来的人,有的很快审批土地建厂房,有的盖起了高楼大厦,高级别墅,令人向往。可是,时过不久,即1982年全国开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运动中,“八大王”被作为重大经济犯罪分子受到严重打击,有的被收审关押,有的“畏罪”潜逃,造成一度社会紊乱。1983年,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下达后,人们清楚地看到中央对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给予充分的肯定,也是这一文件的颁布,农村经济政策获得了进一步放宽,“八大王”被羁押的人员中有的无罪释放,有的被取保候审,那些潜逃在外的也大胆回家了。回顾“八大王”的产生和发展,人们不会忘记“八大王”的造就人。他叫石锦宽,原是柳市镇一个居委会的负责人,1969年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支边插队时,他挑选了80名有志青年去响应号召,3年后,知识青年纷纷回乡,遇到了就业的困难。石锦宽急知青之所急,想知青之所想,他看中当时在温州刚出现的家庭作坊模式,就断然以居委会的名义申报成立了一家街道企业,取名为柳市通用电器厂,他自己担任厂长。柳市通用电器厂由32个门市部或车间组成,经营以低压电器为主要产品、销售的各种业务,第一批员工与管理人员基本是支边回乡的青年。这些青年上任后,有理想、有魄力,他们抓住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到1979年,产值达到了1个亿,它的汇款汇入额占柳市的三分之二。也是这位石锦宽,在中央1号文件与广大群众见面后,他豪情满怀,要为“八大王”平反而四处奔波。他三上北京、八上省城、百上地委,前后共写了130万字的申诉材料,并把这些原属通用电器厂的企业人员保释出来。后来,原未下令批捕“八大王”和又为“八大王”平反的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芳烈同志,一次来温州进特地安排了3个小时与“八大王”中的郑元忠会面。他说,十几年前你是轰动全国的“八大王”之一,是我亲自为你们平反的。你们给我上了改革最初最深刻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