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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20-12-20 21:58:23

① 大杨树镇面积在中国排第几,经济发展的怎么样

北国第一镇——大 杨 树 镇 概 况一、自然地理
大杨树镇位于呼伦贝尔盟境内的鄂伦春自治旗东南部,地处东经124° 10 ′─124°40′,北纬49°30′─50°10′之间,它北依大兴安岭林区,南濒松嫩平原,犹如一只欲意跃出的猛虎,昂然翘首,英姿勃发。全镇面积1016平方公里,经济辐射区近2万平方公里,地形沿大兴安岭走向由东向西渐趋低平,西北属浅山丘陵,东南呈漫岗起伏,海拔在300---450米之间,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并且有“山区小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0.8°C,年平均降雨量450 毫米, 平均湿度85%,日照数为2,439.1小时,无霜期为110天。
大杨树镇属于小城镇大郊区,为城乡结合的田园城镇。镇属辖区15个村,68个屯星罗棋布。林业局、联合公司、铁路车务段与镇区浑然一体,珠联璧合;农场管理局、煤矿、制粉厂与镇区形成辐射之势,互为依托。镇区依山傍水,雄居于甘河北岸的冲积平原上。西起镇辖第三小学,东南至黑龙江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长4.5公里,平均宽2.5公里,中轴偏东可延长4公里,镇区面积为26平方公里。
镇区四野峰峦逶迤,林木繁茂,漫岗起伏,沃野飘香。马鞍山巍然高耸,神泉山溪水淙淙,达拉宾水库如明空宝镜;甘河水系似银链九曲回环。镇区绿树掩映,楼房鳞次栉比,街道宽阔车水马龙,田园城镇鸟语花香。仲夏端午,甘河两岸杨柳婆娑,百花争奇斗艳,碧水桥畔,游人如流,曲径喧天;入秋重阳,满山遍野万紫千红,霜叶红于二月花,沃野千里,大豆摇铃,果硕粮丰。
本镇地理位置优越。国家111线国道经由本镇,嫩林铁路从腹地穿过,沟通南北陆路交通,北连林海新城加格达奇,南接黑龙江省嫩江县城,连通本旗三镇一乡(宜里镇、乌鲁布铁镇、诺敏镇、古里乡、)和莫旗三镇(巴彦镇、红彦镇、奎勒河镇),构成以大杨树为中心的物资集散地和经济区域,成为鄂伦春旗对外开放的门户,呼盟对外经济的窗口。本镇资源丰富,它犹如一个巨大的宝盆,蕴藏天然之秘密,储蓄千里之精华。山上生长着柞、桦、杨树等天然阔叶次生林及少量落叶松,并生长黄芪、黄苓、龙胆、桔梗、柴胡、防风和贝母等80多种名贵药材。野生浆果类有:都柿、山丁子、稠李子、刺玫果、草莓、红豆、灯笼果、山葡萄、山杏等。食用菌类有:猴头、蘑菇、木耳等土特产品。山野菜有:蕨菜、柳蒿芽、山芹菜、四叶菜等二十多种,本地特产榛子,分布在林地边缘和缓坡地带。山中野生动物有:飞龙、雪免、棒鸡、旱獭、狍子、野猪、犴、鹿、麝鼠等60多种。水产品有鲤鱼、鲫鱼、鲇鱼、狗鱼、细鳞鱼、柳根鱼等十多种。矿产资源有:煤、铁、铜、铅、锌、锡、金、镁、白银、石墨、玛瑙石、木纹石、萤石、硅砂、珍珠岩、黑耀岩、膨润土等几十种。
镇区东部是天然粮仓,南部是乌金的故乡,西北脉连林海绿色宝库,中部镇区建设日新月异,新修的道路不断延伸,新建的楼房拔地而起,新兴的经济重镇犹如闪烁的明珠,镶嵌在兴安山麓放射光芒。
二、建置沿革
“大杨树”名称的由来,据考证,“大杨树”一词为汉语。早年,大杨树这个地区是一片空闲的开阔地,没有高大的树林,都是灌木丛生的小树和草甸子,但是,在甘河北岸的冲积平原上却生长着六棵伟岸的高大出类拔萃的大杨树,约有两搂多粗。当时,有一些“安达”和利用河流放木排买卖木材的人偶尔路经此地,就以这六棵大杨树为通商地点的标记,停排休息的地方,为此,“大杨树”这个地名便由此产生,顺延至今。
早在清光绪30年(1904年)猎人在大杨树“九峰山”附近发现了煤田露头煤,光绪32年(1906年)年奏准开采,清宣统元年(1909年)黑龙江总督府官商合资建置甘河煤矿,用河船运煤。宣统二年(1910年)至民国元年(1912年)从嫩江右岸的博尔气至煤窑铺设了一条轻轨马拉车铁路,每年运出煤炭约7200吨,民国九年(1920年)停止开采。1935年(康德三年)由日本拓民(苏联白党)一百余户约300---400人左右,进驻大杨树地区,当时日本利用白党青年人当兵以反对苏联,其它人员以狩猎、放牧、种地维持生活。1937年以后,日本特务机关直接管辖鄂伦春地区的行政(包括大杨树地区)。
1947年,小二沟地区成立了诺敏努图克,1948年春,又将古里、多布库尔、甘河、奎勒河流域的四个猎民部族合在一起,在朝阳成立了甘奎努图克(归莫旗管辖)。1949年莫旗政府认为大杨树地区气候适宜、天时好、地利强、是发展农牧业和多种经营的好地方,因此,又将甘奎努图克从朝阳迁址到大杨树。1958年3月1日将甘奎努图克改为甘奎公社,隶属鄂伦春旗管辖,当时人口约近千人;集聚的民族有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汉族等,相继发展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供销、邮电、医疗、粮店、学校等。
1970年10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以大杨树作为农业和林区副食品重点基地,同时改造次生林兼固营林生产,确定进一步开发大杨树地区;在大杨树设立县级机构----大杨树区,当时人们称之为“世外桃园小香港”,大杨树小香港由此得名。直到1976年呼盟划归内蒙古,大杨树地区也自大兴安岭地区划出并入鄂伦春自治旗,原大兴安岭建置仅保留制粉厂、联合公司 、地区二车队三家企业,做为外驻企业仍留在大杨树,鄂伦春旗将甘奎公社迁至乌鲁布铁(现为乌鲁布铁镇),建立大杨树镇,周围毗邻地区相继成立了古里乡、讷尔克气乡、宜里乡、龙头乡、诺敏镇及莫旗的扎如木台乡、红彦镇、巴彦乡构成了以大杨树为依托的经济区。
1985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旗委、旗政府决定在大杨树镇开展小城镇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三权下放的有51个单位,只下放人权的有税务分局、公安分局、法庭、农村矿区检察院等4个单位,整个改革历时八个月结束。
1988年初,旗委、旗政府根据大杨树地区的地理、资源特点和商业结构情况,确定大杨树镇为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和“资源开发区”,采取优惠政策,提前发展建设。
1992年旗委、旗政府决定将大杨树作为全镇配套改革试点镇。从“三个有利于”出发,制定下发了《关于大杨树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后称18条决定,操作实施。
2004年初,旗委、旗政府作出重大决定,将全旗经济建设的重点放在大杨树镇,赋予大杨树镇相关的权力,这一战略决策必将带动大杨树镇经济建设的春天。
大杨树的经济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时期,甘奎努图克时期(1951---1958年),在党所提出的“护林防火、发展生产、兴旺人口”和“以猎为主、通过定居、逐步开展多种经营”经济建设方针指引下,生产生活逐步走向正轨。甘奎公社时期(1958---1970年),在“以林为主、养猎并举、开展多种经营、有计划地发展农牧业生产”的经济建设方针指导下,经济发展很快,生活自给有余,但是文革期间生产一度徘徊。大杨树区时期(1970---1976),随着嫩林铁路的开通(1970年),林区、农垦区、能源基地的开发建设,大杨树经济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黄金阶段,截止1978年,全地区工农业总产值达1,669.9万元;粮豆薯总产量6,124.8万斤;家畜总头数14,686头(口);与此同时文教卫生、城镇建设也得已迅速发展。大杨树镇时期(1976年以后),行政机构变化后,大杨树镇成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大杨树镇结合镇情相继制定了“以牧为主、多种经营”、“农牧为主农工贸相结合”、“以农为主、工贸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和“农业稳镇、工业富镇、开放活镇、流通兴镇”等一系列经济建设方针,深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弘扬“团结拼搏、不甘落后、利用资源、敢为人先”的地区精神,依靠全镇各族干部和人民群众团结奋斗、开拓前进、经济持续发展。
(一)农业
大杨树镇农业始于1958年,以种植粮菜作物为主。1962年发展到了千亩耕地,并拥有拖拉机、康拜因和米面加工设备等,粮菜自给有余。文革期间,农业生产等一度受挫,生产出现徘徊局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推行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合承包责任制以来,农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1988年农业总产值增长5倍。1997年全镇农业总产值(不变价)3,995.59万元,比1988年增长了6倍多;农民人均收入2640元,比1988年增长6.9倍。
全镇共有土地20.5万亩,15个村,68个屯,农业人口近两万人,全年粮食总产量17,412.9吨,农业主要盛产一麦(小麦)两菜(甜菜、油菜)三豆(大豆、土豆、芸豆)和各种新鲜蔬菜。大杨树镇畜牧业发展较为稳定,本镇有草原面积10万余亩,随着农业开发面积减少,主要分布在欧肯河、四平山西北约3.5万亩,甘河西约1.5万亩,此外沟塘地头,林间小块草场很多。养殖业主要有奶牛、牛、马、猪、鸡、鸭、兔、蜜蜂等。目前全镇农村已有12个村建成了标准化村办小学校;14个村建成村党支部、村委会办公室;13个村办起村卫生所;12个村安装了有线电视;两个村安装了程控电话,住房条件大大改善,并有两个村建成了小康住宅示范,铺通村屯砂石路80公里,架设低压输电线路80.4公里。大多数农民购买了小四轮拖拉机,种地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作业,一个新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已具雏形。
(二)工业、二轻及乡镇企业
大杨树镇工业发端于1958年,当时仅有一家钟表修理店和一家小木器厂。至1976年建镇初期,已拥有印刷、橡棋、被服、运输、建材、制砖、米面加工、工艺美术、机电修理、建筑维修等十多个行业,工业总产值为43.5万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二轻企业的日益巩固发展,乡镇企业迅猛发展,至1988年以来,全镇已拥有化工、建材、服装、木器、食品、印刷、橡棋、饮料、运输、乳品、工艺美术、机械修理、酿酒、制造、建筑维修等900家企业。其中二轻企业27个,乡镇企业873家(其中:集体23家,个体850家),地方工业又有了较大发展,其中:矿泉水、油脂、面粉加工行业有了较大增长,截止1997年末,地方工业总产值达7,711.1万元,比1988年增长了16倍;乡镇企业1,689家(其中:个体1620家、集体19家、股份制50家),二轻企业14家,乡镇企业1997年上缴税金达1000多万元。
(三)商业、供销
大杨树镇的商业、供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1950年前,大杨树从事商业活动的主要是私人安达。因林区交通不便,猎民深受私人安达盘剥。1950年在大杨树建立了供销合作社,当时只有4人,三间木刻楞房和一辆胶轮车,供销社收购皮张、药材等不压等不压价,从而打破了私人安达的拢断。
1966年鄂伦春自治旗商业局在大杨树设甘奎贸易公司,原甘奎供销社建制的转为国营商业,成为一个综合性的经营批发企业。当时主要是经营百货、针纺、生产资料、糖业烟酒等商品;1970年,在甘奎贸易公司的基础上建立了各类专业性批发企业,有百货站、副食站、土特站、医药站、燃料站、服务公司。至1988年大杨树商业有各类专业公司6家,百货公司、糖业烟酒公司、五金公司、蔬菜公司、食品公司、饮食服务公司,中型零售企业一家----大杨树国营商场。1988年末,国营商业系统固定资产总值243万元;仓库6,785平方米;营业建筑5,974平方米;全部流动资产1,229万元,比1973年增长3.59倍;库存商品925万元;比1973年增长4.45倍,1988年实现利税93万元,较73年、78年、80年、85年分别增长4.05倍、82%、173%、173%。1998年开始大杨树国营商业、供销企业都已顺利实现改制,重组、租赁、承包与集体、个体商业并驾齐驱,共同繁荣发展。
(四)交通运输
大杨树镇的交通运输五十年代主要靠大轱辘车,当时往返嫩江需7天时间,仅有的两台汽车是奎勒河林业局的车,遇到雨雪天交通十分困难。
经过近50年的不懈努力,土路变公路,公路变铁路,交通运输迅猛发展,给大杨树地区带来了经济繁荣。目前本地拥有国家111线等10条公路(包括简易公路)533公里,各种机动车辆近3000台;嫩林铁路186.41公里经由本地,每天有23.5对货车和8对客车由大杨树通过,年货物吞吐量80万吨以上,年客运流量100万人次,铁路公路构成密集的交通网络,大杨树已成为本地区的农、林、牧、副产品和各类建筑物资的集散地。
(五)通讯设施
通讯设施从无到有,从土到洋。1988年邮电装机为800门自动电话,纵横交换机1部,镇内实现了自动拔号电话通讯。1993年12月,2000门程控电话一次割接成功,进入全国直拔网;1998年7月程控电话装机6276部,移动电话装机804部,无线寻呼机837部,截止2002年全镇程控电话发展到11,440部,54部磁卡电话,移动电话6800多部,通讯网络进入国际直拔网络。
(六)文化教育医疗卫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大杨树镇文化市场空前活跃,现在镇内有录像厅28家,舞厅4家,录像带出租3家,电子游戏厅10家,台球室17家,磁带出售点8家,二人转剧场1家,租书厅12家,照像馆10家,复印室14家,工艺美术社12家,歌舞酒店10家,旅游景点2家,共计131家。镇文化站近二十年举办文艺演出活动千余场,受到群众好评。
教育工作,经过近五十年的发展,已具规模。大杨树地区现有中学7所,小学22所,在校生17,750人;幼儿班34个,幼儿700多个,医疗卫生部门共有旗县级医院4所,其中地方两所:鄂旗二院、鄂旗三院;驻在企业两所;农场局医院、林业局医院、企业卫生所3个;卫生防疫站3个,个体诊所28家,医疗门市部近20家。镇区农村还有三十多个卫生所,遍布城乡。
(七)城镇建设
五十年来,大杨树镇城镇建设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特别是“两区”建设以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楼房建设和镇内市场建设突飞猛进,大杨树镇城镇面貌有了很大变化,甘奎路、振兴路、建设路的相继建设;甘河防洪大堤建成竣工,能抵御二十年一遇的洪水;市场体系的规划建设,农业基地的开发都将有力地推动本地区经济发展。大杨树镇正依靠自身的拼博阔步向前。兴建的楼群拔地而起,新建的水泥路向前延伸,大豆基地步入规范化建设,小康生活已走进千家万户,商业市场更加繁荣稳定,公路线上一片车水马龙,农业生产方兴未艾,工业生产如火如荼。白天,展现一片繁荣兴旺,夜晚,到处都是灯火辉煌,新兴的城镇在奋进中掘起,各族人民在奋斗中前进。
(八)驻在企业
大杨树镇内驻在企业有:大杨树农场管理局位于大兴安岭南麓,嫩江中游西岸。事业区面积为1,904万亩,人口5万多人。垦区土质肥沃,雨量充沛,林木繁茂,江河纵横,盛产麦豆油薯,是一个新型的农业机械化垦区。农场管理局现有耕地面积:125万亩,下设8个农场,其中6个农场在大杨树镇境内,3个专业公司,2个煤矿和两个电厂;另有中心医院、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完全中学、科研所等8个县团级企事业单位。
大杨树林业局管辖施业区总面积977,400公顷,其中有森林面积301,300公顷;林业局以营林为主,现有耕地近20万亩。
黑龙江大兴安岭林管局农工商联合公司下属24个农场,有耕地15万亩,有一个制砖厂,年产量为1000万块。还有大兴安岭地区二车队。
大杨树制粉厂日加工小麦6万吨。大杨树车务段管辖区为加南至哈达阳区间全程180公里。驻军有森警大队、沈阳军区通讯中队、武警中队,几十年来驻在企业和驻军为大杨树镇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的业绩在大杨树发展史册上将永放光辉。
(九)精神文明。全镇有自治区级文明单位1个,市级文明单位17个、旗级文明单位23个;文明窗口行业6个;十星级文明户1392个;六星级文明户3316人。
四、经济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
大杨树镇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其主要表现为10大优势:
1、资源丰富,地上地下资源潜力,其主要表现为10大优势:牧业草场广阔,总面积1,300万立方米。矿产资源目前发现的有煤碳膨润土、高岭土、硅石、矿泉水等几十种。2、能源充裕,本地区有两座煤矿,煤炭年产量20多万吨,蓄量3,993.6万吨。有四座火力发电厂,总发电量一亿三千二百万度。3、交通便利,嫩林铁路190公里从大杨树腹地穿过,成为南北运输大动脉。10条公路533公里构成运输网络。4、流通活跃。大杨树镇为鄂伦春自治旗经济重镇和南部农副产品物资集散地,经济辐射区2万平方公里,经济区人口20万人。现在每年外销大豆4—5亿斤,销售木材10—20万立方米,与此同时大量建设物资、生活用品源源运进,农贸市场和各种专业性市场正在逐步完善。5、行业门类较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工业、采矿、电力、建材、运输、矿泉水、油加工、服务行业等各行各业门类齐全。6、商品意识浓,因为地理位置优越,外来人口多构成复杂,各方面信息、关系多等原因,大杨树人的商品意识较浓厚。7、农贸集散地特点。8、非公有制经济异军突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试验区”建设以来,加之天时、地利、人和在大杨树这块热土,且非公有制经济犹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占居“半壁江山”。9、上级政策倾斜,财政收入逐年递增。10、地林铁农协同建设。
目前,制约大杨树镇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是缺乏资金、技术、人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经济发展速度。
大杨树各族人民蓬勃向上,坚韧顽强,勤劳质朴,聪慧勇敢。五十年来,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高举“团结建设”的旗帜。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坚持“农牧并举、多种经营”的经济建设方针,以昂扬斗志、极大的热情投身“试验区”建设,披肝沥胆,忘我工作,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犹如猛虎下山,云飞剑舞雄千里,目电声雷震前方,谱写了大杨树建设史上的新篇章。忆往昔,岁月峥嵘,看今朝,前程似锦,全镇各族人民将奋勇拼搏,开拓前进,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的大杨树而努力奋斗!

② 合作社的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供销合作社现状及改革出路的探讨
http://www.nova.cn/Browse/ShowDoc.aspx?Code=3-5&Id=2005060309215720947
建国以来,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村商业的主渠道,虽然几经变革,但始终在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组织商品流通,联结城乡、联系工农、沟通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生产与生活、生产与需要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供销社商业遭遇到了极大的困难,甚至可以说是举步维艰,生存和发展都面临严重的威胁,这已经引起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供销合作社的现状,由笔者所了解的某县级市94年的情况便可见一斑。

该市供销合作社现共有企业60户,其中市营公司31户,基层供销社29户。现有职工6530人,其中离退休职工1156人。全系统拥有固定资产7650万元,全系统94年贷款总额为26671万元,各种包袱累计24650万元。

会计报表数字反映全年销售额实现13121万元, 利润帐面体现亏损4483万元,税金实现63.4万元。60户企业中帐面体现盈利只有2户, 盈亏持平19户,帐面体现亏损39户。

企业的现状是:现有在职职工5374人,其中顶岗3875人,自谋职业和放假1500人,离退休职工1156人。

包袱现状:100万元以内的28户,100至300万元的20户,300 至500万元的4户,500至1000万元的3户,1000万元以上的5户。

经营状况:购销业务正常的约占三分之一强,处于打打停停的约占三分之一,处于停摆状态的近三分之一。

上述情况对于一个县级市的供销系统无疑是十分严峻的形势。但处于此类状况的供销合作社在全省和全国何止一个。供销合作社处于如此前所未有的困难状况,其原因何在,其出路又在哪里,这些必须认真地总结、分析和探讨。

一、困难产生的原因

供销合作社出现上述的困难局面,应该说是有多方面的原因,分析起来有主客观两个大的方面,概括起来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旧体制的变换使供销合作社系统出现了困难

供销合作社多年来按其职能主要是从事农村日用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从事农副产品的收购工作。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农村商业的主体。因此,虽然受计划经济僵化模式的影响,存在总体效益不高、经营不灵活等问题,但全行业大面积的亏损现象却从未发生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开放搞活,农村中个体商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如急风暴雨般给供销社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对农村日用工业品的供应,供销社没有个人摊点那样的灵活,价格上由于进货渠道和手段的不同,甚至由于个体商业可以通过非正常的形式取得低价优惠,供销社的商品对个体商业失去竞争能力。当然这只限于烟酒糖茶日用小百货商品,而高档耐用消费品,虽然个体商业无力经销,但是由于这类商品价值较高,人们为了放心稳妥,又多不愿在供销社购买而去城里大商场购买。因为这样做选择余地大,保修也较可靠,所以这类商品的竞争力也失掉了。至于服装布匹之类,由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出于追求式样,擀地名牌等消费心理,加之集市服装市场的冲击,供销社的此类商品更是很少有人问津。废旧物资的收购,几乎全部被个体收购所取代。可以这样说,除了农业生产资料按政策由供销合作社专营,棉麻收购专营之外,其余“阵地”几乎全被个体商业所占领。也正因上述原因,该县全系统职工5374人中有自谋职业和放假的1500人,约占全体职工的28%。

(二)供销社自身体制的转换滞后,适应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使供销合作社商业出现了困难

供销合作社系统是我国各行各业中体制变换较频繁的行业,建国以后与商业系统几分几合,在83年体制改革中确立为集体所有制。然而,多年来供销合作社根本很难体现集体所有制的特点。首先,从领导体制上,县联社仍然同其他行政管理机关一样,虽然在组织名称上改为理事会和监事会,但其产生、任免仍然体现不了合作商业的民主程序,仍然是行政任免。同时由于83年体改中明文规定,体改后全民所有制的干部和职工仍然不改变其体制。因而可以说,供销合作社仍然是沿袭全民所有制的领导体制,这样,当出现行业或企业亏损时,就不可避免地不影响管理者、领导者个人政治的升迁和经济上的收入。从而也不可避免地影响领导层对基层业务的开展。显然,由于供销合作社面对的是农业、农村、农民,其行业的特点与国营商业、外贸、物资等行业有明显的差别,因此,这种领导体制与全行业的合作性质并不一致,难以适应农业经济发展的形势。其次,产权关系不明晰,影响从上至下的事业心、责任心。众所周知,经营承包责任制已经实行多年了,供销合作社的承包已经历时两年多了。在承包期间,一般都是县联社主管机关作为集体所有制中所有者的代表,与企业承包人——经营者签订合同。而供销售合作社的资产,无论是县级公司还是基层供销社的资产的产权到底归属于谁,是国家的还是集体的?如果按照体制改革的说法应是集体所有。但是,作为主管机关的领导代表所有者,而其又不是真正的所有者,充其量只能说只有其十元二十元的资产(83年体改时供销社的工作人员每人都交了股金)。而作为经营者的基层企业的领导显然更不是所有者。因此,对资产的保全还是损失,其关心程度是可以想见的。当然有的不止是不关心,甚至还损公肥私。另外,在承包中缺少必要的限制的条文,或者合同不完善,造成企业短期行为,也影响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活动,最终影响经济效益。最后,供销合作社如果是真正的集体所有制,也就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农民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社员,无论从经营还是管理上都应有参与权。既然是劳动农民集体所有,其职能也不应只是从事商品的买卖活动。因为,当今的农业已经不是原来的单纯的种植业了,它已经是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农村经济了,全国乡镇企业的崛起已经不乏其例。因此,供销社这个农村商业主体,其体制仍然沿袭过去,购销调存也与国营商业采取同样的经营管理方式,必然难以适应突飞猛进发展着的农村经济。因此,必然要遭遇到经营上的困难。

(三)观念的更新赶不上市场经济体制变化的步伐,造成了困难

谈到观念,它包括商品经济观念、经营管理观念、企业竞争——风险观念、职工道德观念、企业群体观念、企业自主观念等。无疑,这些观念在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都无处不在地发挥作用。仅就商品经济观念来说,它包括了商品生产观念、竞争观念、市场观念、分权观念等一组观念群。所有这些由商品经济特征所产生的并与之相对应的观念都是商品经济观念。显而易见,这些观念的确立对于企业的管理者乃至企业主管部门的领导者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在我国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大变革中,不能迅速地摆脱计划经济的观念的束缚,确立商品经济观念、市场经济观念,就将在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中落后,就会对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各种经济现象和经济活动觉得看不惯、不顺眼、不规范、不正规,必然是墨守陈规,不思进取。同时也就会觉得手足无措,无所适从。供销合作社系统也同其他行业,特别是同粮食、商业系统一样,有这样一段观念转变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是正常的。但是,如果不是主观能动地缩短这一过程,就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丧失主动权。应该说国营商业或者说城市商业由于地处城市,观念更新快于农村商业,快于供销合作社商业,因此其遭遇到的困难要小,持续的时间也相对短。而供销合作社面对的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同国营商业主要是面对城市居民消费者来说,观念上转变的取向也是不同的。城市商业观念的转变是如何适应开放搞活后,购销调存活动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问题。而供销合作社则必须从单纯的商品买卖活动的框框中跳出来,转向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这一轨道上来。因此,供销合作社还未能很快地摆脱新旧体制转换所造成的困难。

除上述的原因之外,供销合作社系统的队伍多半都是来自于农村,与产品经济、小商品经济思想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有本领的能人自己去干,而素质较低的又离不开供销合作社,对付干,因而这个队伍的总体素质提高较慢,大、中专毕业生又都不愿充实基层,人员文化结构、能力结构也就是高层次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比例较低,整个企业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因此,大多数基层企业粗放经营、管理较差也是供销合作社商业遇到困境的原因。

供销合作社面临的困境是严峻的,应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如果长此以往,其生存难以保证。那么,其出路在哪里呢?退到计划经济的轨道上去吗?这是不可能的,原因是简单的,一个局部的困难,不能打乱市场经济的全局。显然,其出路只有改革,不改革便没有出路。众所周知,农村供销合作社的从业人员在一个县里就有六、七千人,其人数仅次于教育系统,对于这样一个大的系统不可能实行解散和破产。那么怎样改革,向什么方向改革,中央和国务院在95年发了一个五号文件《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为供销合作社的生存和发展指出了真正的出路。改革的实质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生命源,缺了这一点,供销合作社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但是,为什么供销社必须改革到为农服务的轨道上,如何把供销合作社办成为“农”服务,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村大市场的组织,还没有成熟的方式可以遵循,还需要供销合作社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经济理论工作者进行探索和研究。本文就此方面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二、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出路

前已述及,供销合作社的出路只有改革,改革的取得是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组织,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通过服务取得经济效益。

(一)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必要性

为“农”服务包括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现在的农业已经不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种植业占绝对比重的农业,而是包括了农林牧副渔五业和乡村工业在内的大农业。

历史地考察,商业的出现是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分工的结果。农民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生产者,同时也是商品消费者。作为生产者需要必要的生产资料,作为消费者需要日用工业品的供应。而这些物资的取得不可能由单个农民到较远的城市去购买,因而需要供销合作社。另一方面,农业生产不同于工矿企业,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在农民个人承包了土地、果园,以至于乡镇企业之后,他们需要科学技术,需要指导,一句话需要服务。单从种植业这种典型的农业来说,不是所有的农民都能及时地把农产品销售出去,因此,他们需要有人收购其产品,使其商品价值得以实现,劳动耗费得以补偿。对于种子、化肥、农药、机械他们需得到供应的同时更需要售前售后、产前产后的服务。现在,很多人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取得了很好的收益。而供销社由于缺乏竞争意识,让出了大块领地。很显然,农民需要供销合作社来为其服务。以前的困境表明,供销社还没有真正地成为农民自己的组织,还缺乏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的经营思想和观念,没有把单纯的商品买卖转换到为农服务上来,而不是农民不需要供销合作社。

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决定必须转到为“农”服务这一轨道上来,通过为农服务取得服务效益。前述困境的产生已经说明没有转到为农服务上来就会造成效益低下,经营困难,举步维艰。如果从单纯的买卖活动中跳出来,转到为“农”服务上来,就可以改变目前的困境。所以,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思路、思维定式都必须转到为“农”服务上来,这是供销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其集体所有制的体制所决定的。

(二)为“农”服务的可能性

供销合作社从革命根据地时期开始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首先这个系统从资产和从业人员上看都是有相当规模的行业。笔者调查的某县级市供销系统固定资产就有7650万元,从业人员6530人,也有一批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多年来供销合作社遍布广大农村,其工作人员身在农村,了解农业,具有为“农”服务的基本条件。从设施资产上看,每个乡都有供销合作社,有从业场所和必要的物质条件。同时,供销合作社多年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在为“农”服务方面也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为“农”服务的一定经验。供销社点多、线长、服务方便。总之,从供销合作社的自身条件上看,转向为“农”服务具有充分的可能性。

其次,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市场,我国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多种经营,乡镇工业、各行各业都在蓬勃地发展,所有这些都为供销合作社提供了广阔的服务空间,乡镇企业需要原材料的供应和产品的推销,养殖业需要饲料、药品、蔬菜果品,种植业需要良种、地膜,并需要推销商品,等等。假如供销合作社通过为“农”服务把这一大市场占领,无疑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由于供销合作社的服务,可能会使偏僻的农村经济得到发展。

另外,国外的一些类似组织的做法也为供销合作社转换到为“农”服务上来提供了一定可供借鉴的经验。日本的“农协”就与我们的供销系统很类似,他们专门为农民解决种子、化肥、农药、农机修理等问题,农产品生产出来之后他们马上组织收购,并且迅速销售出去,远离市区的蔬菜几个小时就可以送达到城市。他们就是以服务为主的。上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做更多介绍。总而言之,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在客观上是必要的,实践上也是可能的。但供销合作社机制的转换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是一个系统工程,如何从上至下转换机制,观念的转变还要有一个过程。但一点是明确的,为“农”服务,供销社责无旁贷,也非其莫属。

以上笔者粗线条地探讨了供销社当前困境的成因及改革出路,很不成熟。但是,只要经过供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及理论工作者的艰苦努力,供销合作社一定会走出困境,只要把思想转换到为“民”服务上来,肯定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的。

浙江省粮食专业合作社现状分析
http://www.zjagri.gov.cn/html/zzy/colligateView/2006012540976.html
粮食专业合作社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有关政策的支持下,按照省人大颁布实施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全省各地高度重视粮食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工作。据初步统计,全省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粮食专业合作社已有56家,但大部分是今年新组建的。目前,我省粮食合作社根据其运作方式和特点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粮农合作型。这类合作社严格按照《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组建和运作,相对比较规范。社员以粮农为主,社员与合作社之间存在紧密的合作关系。如三门县丰安粮油专业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互助合作和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建,2004年6月经工商注册登记。粮农以股金入社,现有社员131户,股金总额4.51万元。生产规模2280亩,年总产量1250吨,年销售量500吨。社内实行统一供种、统一供应农用投入品、统一机耕、统一生产技术、统一加工销售等服务。合作社注册“丰灿”商标,实行品牌运作。在坚持社员拥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的同时,社员将生产的粮食交合作社,合作社销售后,扣除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销售成本以及发起人一定报酬后,按社员交货量进行分配。合作社的“三金”积累到5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社员大会决定,每年按股金进行二次分配。经一年多的运作,社员在经济上得到了实惠,不仅能以优惠价(一般为市场批发价)购买到种子、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以优惠价得到机耕、机收等机械化作业服务,而且经合作社统一营销后分配给社员的稻谷价明显高于市场收购价。社员每亩水稻能节本增收200元左右。合作社自身实力也得到了加强,合作社经营性积累已逾十万元,为今后发展壮大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种粮大户协会型。这类粮食生产合作社由几户种粮大户联合组建,合作社内在病虫害防治等生产技术、粮食市场信息等方面进行沟通和交流。目前,合作社内还未开展生产经营方面的合作,没有建立财务帐。
3、粮食生产服务公司型。这类粮食合作社一般由农机作业服务公司、村集体商品秧服务组织等演变而来。一般由几位农机大户或村干部联合出资组建,有的主要由工商企业主联合出资组建。合作社为种粮农户提供育秧、机耕、机插、施肥、病虫害防治、机收等生产环节的有偿服务,合作社以营利为目的。大部分接受服务的种粮农户不是合作社社员。
4、企业订单型。这类合作社往往以稻米加工企业牵头,与乡镇农科站、村干部以及部分种粮大户共同入股组建。合作社在当地建立粮食订单生产基地,与粮农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农民按合作社的要求进行生产。大部分粮农与合作社的关系较为松散,除了签约关系并接受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外,一般无其他经济关系。
从目前各地组建粮食专业合作社情况看,组建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基层干部对组建粮食合作社有畏难情绪,认为种粮效益低,组建合作社缺乏经济基础,粮农对参加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组建难度较大。有的地方虽然已组建了合作社,但合作社内缺乏实质性的合作和经营内容,仅仅是搭一个架子、挂一块牌子而已。有的组建合作社仅仅是为了向政府争取一些项目资金或为社员能享受粮油直接补贴等政策。有些合作社还存在着社员不实、出资不实等方面的问题。但象三门县丰安粮油专业合作社组建比较规范并运作较为良好,已初显其强大的生命力。

③ 如何发挥供销社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lz莫生气!现在什么人都有啊,不要和他一般见识!这种人不值得为他生气。
还有现在供销社都是承包给个体了,谁管得着他们啊~

④ 如何加快和推动合作社经济发展,带动社员和周边群众共同致富

(一)搭建信息平台,扩大协作交流。针对农村经纪人之间缺乏联系与交流而无法及时准确获取市场信息的情况,协会多次组团参与交流协作,组织部分会员先后赴各地参加全国、省级和区域性农博会、茶博会、农产会和推介会,了解市场行情。同时,利用“谷雨网”、“浙江农业信息网”、“宁波市农产品营销网”、“慈溪市农业信息网”等平台优势,在网上发布各会员单位有关信息,并组建通讯员队伍、建立手机信息平台和QQ群,发布协会会员产销情况,传递有关政策信息、市场信息和培训信息,推介新品种、新肥药等。充分利用市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易购吧、市农产品产销电子商务等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自去年以来,先后策划慈溪首届网上年货节、2014年慈溪网上杨梅节,与淘宝、京东,聚划算等电商协作,取得较好效果。

(二)创新营销模式,扩大农产品销售。协会积极极探索发展订单农业和农产品直销模式,取得成效。如会长单位浙江海通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果蔬加工为主的外向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年生产能力达10万吨以上,是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该公司在慈溪、余姚等地建立14家加盟农场(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一年收购加工消化农产品达4亿多,占对外销售总额的45%,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同时增加农民收入。理事单位宝绿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宁波市区开设2家农产品直销点,惠农果蔬专业合作社、海通时代果蔬专业合作社产品直接进入慈溪城区20余个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新鲜、绿色、安全的农产品,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部门肯定。为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等问题,协会在鼓励会员树立品牌意识、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产品流通建设新路子,引导会员实施农超、农批、农社对接等直销模式,探索形成“市场+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一体化经营,转变原先销售单靠客商上门收购外销、定价权掌握在收购客商的被动局面,减少流通环节成本。截至目前,协会会员已创成“益大”、“安农”等农产品品牌30余个;会员单位惠农果蔬、益大禽业等专业合作社通过与超市签订购销合同,年销售额突破3亿元。

(三)创建特色专业合作社,发挥联合优势。针对协会内部各合作社之间联系松散,入社农户自我经营而形成的“单干”局面,该协会联合理事单位海通集团和全市40多个农场主试行组建市四海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会员提供大型机械化耕作、收割、技术、维修、培训和咨询等服务,解决会员、农业大户大型机械化操作成本高、技术无保障等问题,帮助做好专业化植保服务,农机服务面积近10000亩,费用较市场价节省20%。同时,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入社农户互帮互利合作,协会先后帮助组建流通主导型、生产加工型、社会服务型、龙头带动型、地方特色型等农民专业合作社16家。如协会理事单位宝绿蔬菜专业合作社发起组建流通主导型合作社——绿升土地股份种植专业合作社,周巷镇三江口村175家农户以承包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集中土地规模315亩,实行“统一质量、统一标准、统一商标、统一销售”的运营模式,预计全年蔬菜销售收入将超过400万元,社员的包底固定回报和二次分红收入将远超普通的土地流转、出租等收益。协会理事单位慈溪高科果蔬专业合作社、慈溪紫锦葡萄专业合作社、慈溪甬佳蜜梨专业合作社、慈溪古窑浦水蜜桃专业合作社等发挥自身经营和联合优势,组织专业合作社成员抱团经营,共创市场,通过合作社年销售农产品达到1.6亿元,带动社员及周边农民共同致富。

(四)加强资金互助,缓解资金压力。针对当前农业经纪行业投入大、见效慢等特点,以及部分种养大户、加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融资困难、设备设施投入相对滞后、生产经营受阻、难以形成规模效应的状况,协会主动与担保公司、银行联系,推行农产品经纪人联户担保,试行特色贷款服务,致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如会员单位三北禽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村合作银行组建信用联合体,入社农户为联合体成员,由三北禽业合作社作为总体担保机构,信用联合体成员(即入社农户)之间实现相互担保。同时,鼓励规模较大的成员单位组建担保公司,积极为农产品经纪人、涉农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服务。如协会副会长单位益大禽业专业合作社率先参股40%组建市康宁担保公司,为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单笔担保额度30-300万元。目前,市供销社、协会、市供销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正在筹建“慈溪市供销基金互助会”,总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由市供销社及供销社参股的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起,此项工作得到了慈溪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慈溪市农村合作银行的大力支持,在500万元基础上,合作银行配比8倍,对专业合作社进行授信贷款,并实行利率优惠。为今后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上保障。

(五)建立培训教育平台,提高农民素质。在农民教育上,通过实践和培训,合作社成功地将合作、民主、营销和科技的思想引入农民的观念,促进了农民素质的提高和观念的转变。近几年来,在宁波市供销社、协会的支持下,致力于抓好全市农产品经纪人职业技能资格培训,提高经纪人业务综合素质和市场营销能力,协会先后组织举办农产品经纪人初级班三期,中级班一期,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451人获得由国家劳动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社颁发的农产品经纪人初级、中高级资格证书。同时协会邀请宁波市农科院、浙江万里学院,有关专家教授为会员讲授水果保鲜技术应用与大棚实行套种生产模式实践,有的会员主动与专家结对,开展了杨梅保鲜等技术协作。

( 六)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一方面协会着力抓好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召开理事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明确工作思路,组织有关成员外出学习取经,加强协会之间交流与沟通,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先后发展分会4家,建立协会工作网络体系,打下扎实基础。协会开展各项工作、活动情况及时收集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性、连续性,使协会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从而促进协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对合作社指导、引导和协调工作,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办理注册登记,建立规范章程,规范成员主体,健全组织机构,设立成员账户,完备会计资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推行合作社生产规范化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布局、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方式进行标准化生产,合作社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应用水平大大提高。如周巷宝绿蔬菜合作社通过“四统一”建成了无公害蔬菜基地。实行合作社项目规范化管理。对合作社申报农业项目实行项目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优势产业、特色基地、主导产品等,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近年来,市供销社参股的专业合作社有6家专业合作社成功申报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宁波智慧农机项目及及精品园区项目建设8个,争取各级财政补助600万元,为专业合作社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协会还主动当好市供销社领导参谋,市供销社每年拨出50万元用于专业合作社基地建设、产销对接、市场开发、电子商务、评优创优等奖励。

至目前止,协会成员中已有2家专业合作社授予“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有16家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宁波市级以上示范性专业合作社,有5家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浙江省示范性专业合作社。

(七)注重品牌建设,实行品牌化经营。协会积极引导会员树立品牌意识,在创建品牌过程中,主动参与、协调关系,负责申报,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至目前,协会各会员创建慈溪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30余个。海通集团“卡依之”、宝绿果蔬专业合作社“安农”牌成为国家级农产品品牌。

⑤ 从1995年至今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专门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文件有哪些

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包括合作社的性质和供销合作社的性质;供销合作社的地位,供销合作社一直处在政府、市场和农民之间,其地位是“亦官、亦商、亦民”;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包括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作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职能等;供销合作社的任务,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在农村流通领域的优势,联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扩大对外开放,发展联合与合作等;供销合作社的作用,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供销合作社是政府服务“三农”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供销合作社是政府帮助农民实现自身利益的特殊载体,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供销合作社是联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中坚力量等。

一、供销合作社的性质
供销合作社是合作社的一种类型,是当前世界上较为流行的一种合作组织。
合作社是指根据合作原则建立的以优化社员(单位或个人)经济利益为目的的非盈利企业形式。
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第31届代表大会,对合作社做出了如下原则型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社员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共同需求和渴望的自治组织。
为了准确理解这个定义,国际合作社联盟还对此做了详细说明:
1、合作社是自治组织,它尽可能地独立于政府和私营企业。
2、合作社是“人的联合”,世界上许多基层合作社只允许单个“自然人”加入,但联合社允许“法人”加入,包括公司。通常联合社的社员就是其他合作社。
3、人的联合是“自愿的”,在合作社的目标和资源内,社员有加入和退出的自由。
4、“满足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需求”,这一规定强调了合作社是由其社员组织起来,并着眼于社员,社员的需要是合作社存在的主要目的。
5、合作社是一个“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企业”,合作社所有权是在民主的基础上归全体社员。
该章程在解释合作社原则时指出:参加合作社应自觉自愿;合作社是民主性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合作社的盈余应归全体成员所有,扣除发展基金后,按社员的业务交往量比例大小分配;加强合作教育,积极发展地区、国家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合作社作为一个群众经济组织,有自己特有的组织原则和章程。加入合作社的全体成员,必须遵守这些原则和按章程办事,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享受应有的权利。合作社还有明确的办社宗旨和目的,否则就不成其为合作社。
综上所述,合作社既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生产或经营企业,即共有性(合作性)的经济组织,又是群众性(自治性)的社团组织。它的特点是:自愿联合、共同所有、民主控制和满足自身需求。
什么是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0号)界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合作社自愿联合、满足社员共同意愿、按照章程活动和非营利性自治组织等特点,都符合社会团体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界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里取其中合作社的定义为:“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它体现的也是经济组织与社团组织的统一体。其中,“互助性经济组织”即是“非营利性经济组织”。
合作社有许多类型,如生产合作社、流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服务合作社等。
传统意义上的供销合作社属于流通合作社的一种。供销合作社是指购进各种生产资料出售给社员,同时销售社员的产品,以满足其生产上各种需要的合作社,是当前世界上较为流行的一种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经营方式有两种,一是专营供给业务,二是兼营农产品运销或者日用工业品销售等业务。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供销合作社,已不仅仅是流通合作社的性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文件,简称“中央5号文件”)授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种活动”。《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文件,简称国务院40号文件)肯定:“经过多年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正在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成为经营性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益性服务作用不断体现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努力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
中国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2005年1月3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第二次修订)对供销合作社性质的界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关于供销合作社性质的界定,依据的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文件)。
中央5号文件明确:“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也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要实现这个目标,最重要的是做到三个坚持: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供销合作社内部应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但“无论实行哪一种经营责任制,都不得改变它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各级供销合作社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照章纳税、由社员民主管理的群众性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必须建立在对社员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利益联结,联合兴农。”“按照自愿的原则,争取更加广泛的农民群众入社,充分体现它的群众性”,“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按照民主的原则,理顺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体制。”“领导成员实行民主选举,职工实行招聘合同制,重大决策实行民主协商,经营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民主性。”“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农民在供销合作社活动中的应有权力。”
从上述表述中,可以明确看出,中央5号文件规定了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集体所有制性质”的、“群众性”的、“民主性”的、“合作制”的“经济组织”,是经济组织和社团组织的有机统一。
二、供销合作社的地位
从建国以来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过程看,供销合作社一直处在政府、市场和农民之间,其地位是“亦官、亦商、亦民”。
说供销合作社是“官”,依据十分充分。
供销合作社成立之初,就是“官办”的合作社。它以国有经济为主体、集体经济为补充,私有经济参与其中占很小的份额。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基本上就是国营企业。供销合作社的各级联合社,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和商业局分分合合,有时叫第二商业局。各级联合社所辖企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是城乡日用品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主渠道。供销合作社的干部,当时都是“国家干部”。
改革开放以后,中央5号文件规定:“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列席政府的有关会议。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其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文件,简称国务院5号文件)指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市(地)级联社应大力精简机构,减员消肿,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再向所办企业提取管理费。”国务院40号文件明确:“各级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将可以由供销合作社承担的任务和职能委托或赋予供销合作社。县及县以上联合社在严格核定人员的情况下,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由地方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0〕26号文件)强调:“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含离退休人员)。对尚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联合社机关,各级财政、人事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从上述文件规定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的各级供销合作社,依然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并且,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依然是名副其实的“官员”。
说供销合作社是“商”,从来毋庸置疑。
从计划经济时期到改革开放的今天,供销合作社一直没离开商贸流通领域。
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合作社主营棉麻、土产杂品、日用百货、肉蛋禽水产品、果品茶叶、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回收等,兼营农副产品,商业网点遍布城乡,经营品种多、范围广,是城乡日用品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主渠道。
改革开放以后,供销合作社经历了由高潮至低谷、再振兴发展的曲折过程,但始终没有脱离商贸流通领域。
如今,国务院赋予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建设的重任,即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包括加快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整体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努力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这些工作任务都是商贸流通领域的。
说供销合作社是“民”,历史沿革至今。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两个5号文件明确的。从五十年代成立供销合作社,即有农民入股入社。如今,供销合作社引领农民兴办了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发展了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领千家万户农民走向市场”,“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密切与农民社员的经济联系,逐步结成利益共同体”,“对社员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根据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办农民所需”,“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从上述可以看出,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说它是“民”,无可置疑。

⑥ 如何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带动农民致富

为增强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力,更好地实现助农增收的目标,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十一五”期间在全系统实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作为工程实施的开局之年,今年各地供销合作社积极行动,迅速推进,引导专业合作社以品牌化建设树立形象,开拓市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取得了初步成果。目前,全国30个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共推选1066家专业合作社作为首批进行品牌化、产业化经营的单位,共发展入社农户99.7万户,平均每个专业合作社935户,是全国的6倍(根据农业部统计,全国15万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有2360多万农户,平均每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约为157户),平均带动农户2768户。年帮助社员实现销售收入146亿元,专业合作社自身实现利润7.3亿元,在推进全系统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带领农民社员增收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
在实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中,各地供销合作社积极帮助专业合作社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聘请专家进行讲座和现场指导,组织社员开展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山东滕州市马铃薯生产专业合作社为了解决困扰社员的品种、技术和病虫害防治问题,从山东省农科院购进优质良种,并对社员统一进行测土施肥、病虫害防治,指导社员进行科学生产与管理,专业合作社社员栽培出来的马铃薯光亮鲜嫩,亩产高出近500公斤,平均每亩能够增加收入1000元以上。陕西旬阳县双河镇供销社针对当地蚕农多年的传统粗放式生产模式,组织84户蚕农成立了蚕桑专业合作社,从推广新技术入手,聘请有关专家开展培训13期,培训2500多人次,发放技术资料3000多份。通过科学养蚕,大大提高了蚕茧产量和质量,农民养蚕每张可增收100多元。
二、开展产业化经营,延长了产业链
以产业化经营为突破口,各地供销合作社采取多种途径帮助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或者与本行业的龙头企业对接,通过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延长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四川大竹县苎麻专业合作社与县供销社金桥麻业公司对接,通过专业合作社,金桥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不但提供种苗、进行技术指导和病虫防治,通过专业合作社麻农还能获取苎麻加工、销售环节增值1%—5%的利润返还。目前已建成了3.07万亩优质苎麻基地,带动农户2.5万多户,苎麻收购价格由以前的1公斤不足2元上升到4元,每年可为麻农实现收入1200多万元。吉林蛟河市黄松甸供销合作社,积极帮助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与蛟河市松山食品有限公司对接,进行食用菌的深加工,并利用公司的“蛟松”牌商标,有效地延长了产业链,扩大了专业合作社的影响。带动农户700户,预计可帮助农民实现收入240万元。
三、推动与市场对接,拓展了农产品销售渠道
为了解决专业合作社产品销售问题,总社要求系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连锁超市,对纳入工程的专业合作社免收入场费、管理费。江苏、山东、浙江等地供销合作社专门出台了扶持政策,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还专门下发了贯彻意见,对进入工程的专业合作社产品纳入公司采购系统,在所属连锁超市免收进场费、通道费和促销费,并积极指导按照超市要求改进包装,推进其标准化、礼品化和品牌化。各地供销合作社也按照工程的要求,积极帮助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当地的连锁超市和各类市场,推动专业合作社与国内大型日用消费品连锁企业进行对接,实现了产品的顺畅销售,增加了农民收入。湖北嘉鱼县潘湾蔬菜专业合作社通过与山绿集团合作,联合组建蔬菜基地,发展订单农业,由山绿集团包销专业合作社的产品,避免了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与损失,每年为菜农增加收入200万元。山东莒南县文幢镇基层供销社帮助农民组织果品专业合作社,成为江苏苏果集团的果品基地。按照苏果提供的标准和要求,组织桃的生产管理、采摘、储运、配送,使合作社的优质桃走向大江南北,价格远高于同类其他产品。
四、引导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增强了带动能力
针对专业合作社普遍规模偏小、实力偏弱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各地通过开展“千社千品”富农工程,逐步引导专业合作社加强内部管理,开展品牌建设,有效地增加了专业合作社的抗风险能力。一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注册。目前,在1066家专业合作社中已经有997家进行了工商注册,占93.5%,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为专业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和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二是鼓励社员入股,进行二次分配,逐步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为提高专业合作社对社员的影响力,增强社员对合作社的关切度,增加农民社员收入,各地引导专业合作社对社员按交易量或股金进行利润返还,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在入选专业合作社中有601家在年终进行了二次利益分配,有999家专业合作社社员进行了入股,社员股金总额达6.94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三是树立品牌意识,增强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能力。在入选专业合作社中有519家进行了产品商标注册,占49.6%。通过品牌建设,2005年每个专业合作社平均实现经营额1370万元,利润68万元,平均带动农户2768户。

⑦ 有人说:供销社已经退出政府序列。

建设新农村离不开供销社
2006-04-27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根本问题。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是我国人口最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群体。中国的发展需要农业发展作基础,中国社会稳定需要农村社会稳定作条件,中国走上繁荣富强需要农民富裕作前提。在今天的中国,稳定农村就是稳定全社会,发展农业就是发展全中国,重视农民就是重视我们自己。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伴随着加入WTO,我国农民利益保护问题、农业发展问题和农村稳定问题,日益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走向全面小康的关键性问题。在市场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双重压力下,农户或农民的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更加突出,农产品的比较优势越来越小,农民增收与农业发展更加困难,其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太低,没有或不可能形成强有力的竞争力。尽管农民利用一些产业化组织模式解决了一些问题,但这些松散的组织无法抗衡市场利益最大化的冲击。
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离不开市场,离不开农村流通。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题中应有之义。即使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再高,农产品质量再优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再强,流通滞后,农产品卖难,不能顺利进入市场、进入消费领域,也不能实现农产品价值和农民增收。
发展农村流通不能完全依靠市场配置,需要国家的支持和引导。市场经济靠市场配置资源,但投资总是向着效益高的行业和区域转移和集中。农村市场潜力很大,但农民居住分散,现实购买力较低,且交通线长,国内外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无暇顾及,小的连锁经营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
合作经济组织则较好地适应了解决这些关键问题的需要,不断担当起破解我国“三农”难题的重要组织主体所应承担的历史使命,已逐渐成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力量,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组织载体。发展合作经济,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
供销合作社是我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流通的重要力量,具有几十年从事农村流通工作的经验,拥有完善的经营网络,与农业、农村和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40多年来,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农业和农村是供销合作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供销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指出:“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广大农民迫切要求提供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联合起来进入市场,国家也需要对农村经济加强指导和调控。供销合作社应该在这些方面发挥作用,担当起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供销合作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大力推进体制改革,吸收农民入社,民办因素大大增强。在供销合作社及农业、民政、科协等部门大力支持和推动下,以农民为主体的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涌现,在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丰富的办社经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供销社日益成为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力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市场主体及其经营服务活动已从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主要依靠非政府组织的中介机构管理。适应这个客观要求,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已经退出政府行政机构序列,成为介于政府和农民之间的一个特殊的市场主体,承担着政府调控农村流通市场、扶持农民进入市场的特殊职能。
供销社是政府服务“三农”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根据实际需要,供销社可以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对基层合作社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管理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可以起到政府不可取代的作用。作为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主体,供销社还享有专卖、专营以及国家赋予它的一些特殊权利。与此相适应,在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下,它有接受政府采购与销售的义务。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对供销社进行指导、协调、扶持、监督。
供销社是政府帮助农民实现自身利益的特殊载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强调,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机制必须建立在对社员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其他经济活动实行企业化经营,提高经济效益,不断增强自身为农服务实力的基础上。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使供销合作社真正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真正实现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宗旨,真正成为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供销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任务就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工作,不断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中多方面的实际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把一家一户办不了或不好办的事情办起来,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在一起。供销社对社员以服务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外参与市场竞争,取得经济效益,是具有社团性质和企业性质的特殊经济组织,以实现农民维护自身利益、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时期,赋予了供销社新的职能和任务。《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 》指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应当加强,不能削弱。”《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强调:“重视、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农民就得利受益;忽视、削弱供销合作社,农业、农村、农民就受到损害。从这个意义上说,供销合作社的问题实质上是农业、农村、农民问题。”200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深化供销社改革,发挥其带动农民进入市场的作用。”200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和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的作用。”200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
综上所述,供销合作社担负着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系统化社会服务的重要任务。实践证明,只要供销合作社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搞好农村流通网络做文章,就可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吴星原

⑧ 如何发挥供销社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就是彻底关闭,国有集体的企业注定是低效的

⑨ 对供销社经济责任审计应关注什么

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为标志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时代的供销社,对于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出生的人来说,无疑是令人向往的地方,短缺经济时代所形成的特殊商品购买力又赋予了供销社特殊的权力,能够从供销社买到紧俏的商品是当时人们最乐道的话题。特别是农村供销社是最具人气的地方,也是最令孩子们垂涎的地方,青砖墨瓦更是当地最好的标志性建筑,供销社一度成为了农村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沧海桑田,斗转星移。供销社的辉煌在今天已经停留在人们的记忆里,供销合作经济不再是垄断农村商品供应唯一渠道,供销社主任是谁已经不再是那个时代必须记住的名字,供销社到底怎么了?供销社又是怎样性质的一种经济组织?资产是如何界定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经济学家和业内人士争论不休。,笔者从审计实践出发作如下探讨与同行商榷。 一、关注历史发展过程 关注供销社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过程,是为了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真实与审计评价的公允、公正。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短暂的二十年间,我国的经济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买方市场到卖方的巨大转变和农村商品供应市场的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供销社作为农村商品供应的主渠道地位几乎丧失殆尽,加之于城市供销社所属企业的非农业务转型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要求审计要用历史和发展的观点辩证地看待供销合作社的出现的繁荣、低谷、困境和艰难复苏的阶段性发展历程。供销合作社在计划经济时代的繁荣已经一去不复返,取而代之的是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对供销系统经济发展的巨大冲击,国家在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对供销合作经济重视不够,公共财政资金投入不足,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变导致供销系统政策性亏损严重,现金流严重短缺,不断向银行举债,同时,在经济转型过程中不可不免地存在结构性矛盾突出,以及计划经济时代传承下来的经营管理理念未能及时随市场的激烈竞争做出相应调整,使供销社系统整体陷入困境或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处于亏损状态不可避免。供销社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和经济转型期所形成的银行债务,国家未能像其他部门行业改制给予积极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政策缺失和严重的现金流短缺已成为供销社生存与发展的严重阻碍,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供销社企业改制过程中逃避银行债务的问题就不足为怪了,对任期内经济执行者进行审计评价和责任认定成为审计部门的难点,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只有对供销社历史发展的演变过程进行关注,才能够公允地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看待审计结果的真实。 二、关注盈利能力 关注供销社所属企业的盈利能力是为了真实反映供销社的现状和发展,因为盈利是供销社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市场经济体制下重新赋予了供销社所属企业资源禀赋的真实内涵,生存与盈利推动了社有企业经营战略的结构性调整,解决生存、发展和盈利成为社有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而服务“三农”的宗旨决定了供销系统不可能在农民身上获取更高的利润,让利农民、服务农民、繁荣农村经济文化生活又是供销社经济组织固有的感情情结,供销社所属企业进行多元化生产经营改造和有条件地对“三农”提供服务成为现实选择。此时,关注供销社的盈利能力成为审计的重要内容。一是供销合作社在大力推进社有企业、基层社、联合社三个层面的改革过程中,关注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审计,防止社有资产的流失,监督和促进社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并促进其保值增值;二是供销社在着力解决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存与发展的问题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了国家的财经法规,盈利的背后是否存在偷逃国家税金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三是要关注社有企业与理事会的利益分配关系,供销社理事会依法享有对本级社有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审计要揭示是否存在供销社理事会的收益不能够得到保障的问题;四是要关注供销社理事会对所属企业的整体收益问题,分析企业盈利与供销社理事会无收益的内在因素。审计发现,社有企业盈利并不能够完全保障理事会的收益,企业天生的自利性会剥蚀理事会收益朝着利己的方向倾斜,以实现企业管理团队和员工个人福利的最大化而牺牲理事会利益。五是要关注理事会对社有企业的控制力,社有企业的发展是否体现了理事会整体发展战略,还是表现为社有企业的“诸侯割据”,对供销社的未来发展和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产生巨大影响。审计表明,社有企业往往各自为战,理事会的“总部战略”得不到真正体现,制约了理事会大利益的实现。 三、关注企业改制 关注社有企业的改制,目的是在检验是否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经济政策的前提下,保障了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实现了供销社理事会财富利益最大化。供销社理事会代表社员拥有资产所有权和管理权,并具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供销社所属企业的改制必须符合政策法规的要求。一是审计要关注社属企业改制是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遵照《公司法》对所属企业进行改制,是否做到了“明晰产权、政企分开、责任明确、管理科学”的改制要求;二是审计要关注在改制过程中对社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否得到充分保障,审计重点不仅要关注对社有资产的历史演变问题,而且要关注假借改制之机侵占社有资产的问题;三是在改制过程中是否做到“五个坚持”,即要坚持为农服务的改革宗旨,坚持合作经济的改革原则,坚持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向,坚持联合发展的改革路子,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四是关注借改制之机是否存在逃避银行债务的问题,给国家造成损失;五是要重点关注“换汤不换药”的假改制。 审计实践发现,目前供销社存在对部分直属企业的改制不彻底,产权不明晰,理事会对其资产未能有效控制,造成目前资产收益低的现状。 四、关注土地资产 要关注供销社的土地资产,特别是在大中城市的土地资产在一定程度上会决定或影响供销社的未来发展。供销社历史形成的土地资产由于其地理位置的优势,按照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专业估价标准所确立的标地地价,随着土地资源稀缺性的不断显现,土地价值优势也日益凸现,目前已经显现出其巨大的商业投资价值,也是供销社二次创业的核心资产,经营好土地资产对供销社来说面临机遇与挑战。而在审计实践中,土地价格在理事会的会计报表中鲜有反映,按照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报表审计是很少涉及的,但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关注土地就显得十分必要了。一是土地资产所蕴含的巨大开发潜力对管理经营者来说时刻存在着开发的动力,一旦付诸实施就意味着管理者所担负的重大决策行为,这种重大决策的结果是否很好地维护了理事会的最大利益,是否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进行了有机的结合;二是审计要维护土地财产的安全完整,在城市改造、道路扩建的过程中侵占供销社土地的问题并不鲜见,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补偿会形成对社有集体财产的侵蚀;三是审计作为监督者关注土地资产会约束土地在开发利用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制约或遏制土地使用过程中腐败发生的频度;四是未在报表上反映的土地资产的价值容易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失去控制,也容易为“小集团”牟取私利,如在社有土地上为小部分人集资建房;五是土地资产可以作为“杠杆”撬动巨额资本流动。因此,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关注土地资产体现了审计监督职能的必要性,也是对社有资产的全面维护。 五、关注网络建设 关注网络建设是因为供销网络资源会给供销社带来巨大的商业利润,也是服务“三农”的重要渠道。历史形成的供销社系统拥有庞大的网络体系,是供销系统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并保留下来的不可多得的资源,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要想建设这样的网络体系几乎不再可能。此外,国家在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过程中明确规定,国有企业要退出一般性的竞争领域,而个体私营经济目前还缺乏连锁、联合的能力,这就为供销合作经济组织赢得了发展的时间和空间提供了契机。而供销合作经济的性质又决定了供销社要利用固有的服务网络,利用服务农村工作的渠道和经验,利用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利用长期形成的支农的关系,发挥城市和农村两个市场的竞争优势,发挥“万村千乡”和“新网工程”的载体优势,向网络要效益、要出路、要发展,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需求,从服务“三农”、从丰富广大农村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中取得更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同时,这个网络体系又是一个惠农富农的网络,它不仅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而且代表了国家政治文明,政府实施定积极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支持,着力解决好影响供销社改革和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问题指日可待。因此,关注供销社已有网络体系的维护与建设是审计应尽的义务。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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