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有标准吗
物业费的起算时间及收费标准一般在房屋销售合同中都有约定,且你也签过字认可的。
一般物业费从公告交房日的次月起计收,与交不交房无关。建设部相关文件中有这方面的规定
收费标准一般均经当地物价部门审批同意。
❷ 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怎么收
按建筑面积计算。
❸ 关于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收费标准的国家规定
《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 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专通告》
文件编号:京发改 (2005)2662号
经济适用住属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0.55元/建筑平方米/月
❹ 经济适用房收费、入住标准、物业费标准。
这个来是属于联建房吧,就是常说的源小产权房,如果有那么多限制,我的建议是:直接看好没人住的房子,自己开门住进去,我们那边就是这样的,都十多年了,也没人管,都是白住,就是不好怎么装修,但是总比没地方住要好,物业费什么的也是没人交的
❺ 青岛物业管理费征收标准
青岛物业管理费征收标准:
1、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中的物业服务项目,根据不同服务内容分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服务五项。
2、每个项目根据不同服务要求、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划分为不同等级,最高为一级。
3、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在上浮不超过15%的浮动幅度内,由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浮动幅度。
4、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包干费用)为选取的各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对应收费标准的总和。
5、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环卫、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5)青岛市经济适用房物业收费标准扩展阅读
青岛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3、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物业管理企业对各类物业实施管理、提供服务的收费行为。
4、第四条市和各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5、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6、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类型、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7、为业主提供的代为办理服务和其他特约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国家、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8、第七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但业主大会成立前的住宅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得实行酬金制。
9、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10、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11、第八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❻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啥样的
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1)交费主体单一,即为产权人,不存在产权人所在单位或售房单位承担物业管理的问题,避免了交费主体不清而产生的纠纷。
(2)日常管理服务费用与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分离。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只包括房屋及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不包括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该费用将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以降低日常管理费的标准。
(3)严格区分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性服务。公共性服务范围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区的日常管理。房屋自用部位的中小修属于特约性服务。经过这样区分后,产权人必须交纳的费用是公共性服务费,而特约性服务费用只是在发生时收取,产权人的负担又降低了一部分。
(4)对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最高限价,特约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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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我住的小区是经济适用房小区物业费的收取有什么标准或文件规定吗
《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1月1日施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京发改[2005]2662号)。
❽ 经济适用房物业费如何收取
经济适用住房小来区物自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费用由产权人交纳。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小区绿地养护、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小修、小区的日常管理。小区绿化率在30%以下(含30%)的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0元;
绿化率在30%以上的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52元。被评为部、市级优秀管理小区的,在有效期内(部优三年,市优两年)其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可上浮25%。 如果是高层住宅,产权人还需交纳电梯和高压水泵的运行维护费,费用为0.47元-0.56元/月·平方米。
小区内发生的装修垃圾外运费、自行车存车费、机动车存车费、各项费用统收服务费等项收费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为产权人提供特约服务的,其特约服务费用由产权人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❾ 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标准
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1)交费主体单一,即为产权人,不存在产权人所在单位或售房单位承担物业管理的问题,避免了交费主体不清而产生的纠纷。
(2)日常管理服务费用与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分离。物业管理公司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只包括房屋及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不包括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该费用将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中列支,以降低日常管理费的标准。
(3)严格区分公共性服务和特约性服务。公共性服务范围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化粪池清掏、房屋及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小区的日常管理。
房屋自用部位的中小修属于特约性服务。经过这样区分后,产权人必须交纳的费用是公共性服务费,而特约性服务费用只是在发生时收取,产权人的负担又降低了一部分。
(9)青岛市经济适用房物业收费标准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❿ 经济适用房物业收费明细以及办公楼物业收费明细 知道的回下谢谢
物业收费的收费标准抄都是不一样的。。。就比如办公楼的物业收费分为2种。。。一种为包含中央空调电费的收费标准。。。上海一般为20元每月每平米。。。二种为分体式空调的收费。。。一般为3元到10每月每平米左右。。。
目前上海好一点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也要到5元每平房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