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2010
宋家庄经适房项目在2008年已被选完,目前已经开始入住了。北京市规定,1人申请的,要求年满30周岁,你还得等上7年,或婚后再申请。
⑵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
今天我去那片地看过了,平地了都。不知道具体的情况呢。
你有没有在白桥那边回的房答地产交易中心办经适的审批手续呢?
今天还看了边上一个小项目,叫映天朗,103套房,9500到10000块一平米。
宋庄经适,就在此项目南边。
嗯,还是花市 那边,人很多,做好心理准备。
如果没买上,我的项目在宋庄经适南边,不是映天朗,价钱可能是宋庄经适的两倍。
若有兴趣,可站内短信联系。
⑶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排号
现在还没开始销售呢,只是把其中的几百套分配给了陶然亭那边的试点地区,他们已经拿到号了,可以购买宋家庄的经济适用房,其他地区的还在等消息!
⑷ 各位前辈:有谁知道三四环之间的宋家庄是不是要改经济适用房
红狮油漆厂在就榜上有名了,我在报纸上就看到过多次啦,不过“一网友呼吁宋家庄经济适用房改址 为南城建绿地”
http://house.focus.cn/news/2006-01-20/180305.html
焦点房地产网 house.focus.cn 2006年01月20日16:06 搜狐焦点房地产网
子月
待建的化工厂用地,周围是高密度的住宅区。
今天,搜狐焦点房地产网的宋家庄经济适用房项目的社区论坛里,一则建议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一位署名“宋家庄主”的网友呼吁:宋家庄经济适用房建设应改址在附近的城中村,而将这一地块建成绿地。 >>查看帖子原文
昨天,《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称目前北京市已在朝阳、丰台、石景山一带备选了8块土地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其中包括宋家庄一带的北京化工三厂、北京市红狮涂料厂。而网友“宋家庄主”的呼吁正是征对这两块用地提出的。
网友“宋家庄主”告诉笔者,他是临近北京化工三厂的政馨家园的业主李先生,已经入住两年,他介绍,宋家庄附近近些年已经兴建并存在了大量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比如顶秀欣园 (论坛 像册 户型 样板间) 、政馨家园 (论坛 像册 户型 样板间) 、世纪风景 (论坛 像册 户型 样板间) 、石榴庄小区等等,另外还有鑫兆雅园、嘉和人家 (论坛 像册 户型 样板间) 等高密度商品房小区。目前居住人口已经达到十几万,但却基本没有什么公建配套,交通拥堵,他甚至用“如同非洲”来形容这里的居住环境。
两年前,当他下定决心在这里生活,本指望未来地铁的建设能对周边的环境有所改善,但到现在除了地铁,根本看不到任何的配套,比如学校、商场,在楼顶上放眼望去,周边是一片低矮的平房,出门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晚上回到家,感受到的却是对生活的失落。
从政馨家园楼上俯瞰到的大片城中村,零零星星的一点绿色
在这样“一个名符其实的睡城”里,“没有一个公园可去,好多地皮只是简单地圈给开发商建住宅,造成了这一地区交通的紧张”,李先生说,“北京的东铁匠营街道这一大片地区已经是北京著名的热岛地区,就是因为周围方圆几公里没有一块公园绿地!现在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再建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将使这里的环境严重恶化,使这里的问题雪上加霜。”
他质问:“这些问题难道规划部门没有考虑过吗?非要到了天通苑的交通拥挤程度才会引起重视吗?在北京的东南三环附近建这样大型的经济适用房是否合适?”
而在去年5月,媒体曾报道过地铁宋家庄工地掘出有刺鼻味气体,4月28日当天3名工人当场出现不适症状被送往铁营医院治疗。经丰台区环保局环境检测站证实,事故原因初步认定为酚类超标。
“如果在这样的土地上长期居住?对居民的健康影响危害有关部门研究过吗?”李先生指出该地块不宜建经济适用房的又一因素。
李先生建议,应“将宋家庄化工三厂和红狮油漆厂的大片经济适用房项目改址在宋家庄东南到双庙的大片城中村去,那里的“城中村亟待拆迁改建”。“由于城中村大量的存在,违章建筑私搭乱建,导致容留了大量外来盲流,造成了治理的治安环境非常混乱。那里的大片城中村在卫星地图上可以看得很清楚。经济适用房如果结合当地的城中村建设,我们当地老百姓会非常欢迎,也能解决北京的拆迁居民住房的困难问题。”
google的卫星地图上显示的宋家庄一带环境
在建议宋家庄经济适用房改址的同时,李先生还建议将这两地块建成南城的公园:
“为什么城北可以有奥运公园,城东可以有朝阳公园,城西有五棵松公园国际雕塑公园,而城南土地如此廉价低贱却为什么没有像样的公园?难道北京的公园绿地等只是为了给外国人和富人们准备的吗?化工三厂和红狮油漆厂的用地面积非常完整,大小合适,紧靠未来的交通枢纽,非常适合规划为一个地区性的公园,是这里非常难得的地块。”
我们注意到,网上的呼吁也引发了其他众多网友的回应:
一位叫“旭城东邪”的网友说,“丰台区穷啊!!!!北京有名脏乱差!南城没有奥运新建场馆,只有丰台体育中心,还在西四环!啥也别说了!!!! ”
“方庄老实人”写道:“谁让我们南城人的命贱呢?到了宋家庄简直就象到了印度贫民窟......”
“巴雅尔”对以上建议“严重支持!”
>>查看更多网友评论
李先生说,他只是一个“小老百姓”,虽然知道写的建议一点没有用,但还是要说出来……“北京市的有关领导,请为北京南城宋家庄当地十几万人民留下一块宝贵的绿地”。
⑸ 宋家庄家园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二手出售房屋
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的住房项目
-住满五年方可上市交版易,5年期以缴纳契税取得权完税凭证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准
-预购的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受让人必须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转让价格不得超过原预购单价
-满五年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时,出售人按成交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购房人不需要补交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新的购房人必须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超标的按规定补交综合地价款
-满5年后,按市场价出售时,其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国土房管局公布的最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
⑹ 丰台区宋家庄的经济适用房是板楼还是复式楼计划有多少户
对呀,都没开标呢,还没最后订下来,不过我觉得肯定不会是复式的,经济适用房一般都是住宅楼那样,不会是复式楼的。板楼或者是塔楼。
⑺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能卖多少钱
是宋家庄家园的还是顶秀、政馨的
⑻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开始卖怎么办手续
内部消息说已经卖完了,有关系的话抓紧时间办
⑼ 宋家庄经济适用房一居户型图谁有我想看看 最好附上一张原图和一个装修图 09户型的 谢谢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2、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3、北京:二手房买卖可找银行做付款中间人
首次做生意的两个人由于相互之间不了解,对交钱付货的安全没有十足把握,尤其是二手房交易更要防不良中介截留资金,或者出现问题后卷款逃跑的风险。如果这笔钱的收和付都由银行来做,似乎买卖双方都能安下心来谈交易。浦发银行日前推出了这种专门为个人商品交易提供支付款服务的业务,从房产、汽车,到邮币卡、工艺品及古董交易的个人客户都可以申请由银行来“管理”钱的交割。
以二手房交易为例,买卖双方达成购买协议后,买房者可先到银行开通“保付通”账户存入资金,并约定初期付款、房屋产权过户和全部付款程序和时间。买房者可以根据需要将保付通账户内全部或部分资金设定委托银行监管,等到交易完成后,银行将根据双方的交易凭证把资金直接划拨给卖方。
传统二手房交易 银行“监管”账户二二房交易
交易费用 流程 交易费用 流程
●按房屋交易金融的5‰至6‰收取、即买卖双主各收取2.5‰至3‰的手续费
●其它费用 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手续繁琐 ●按房屋交易金额的2.5‰收取手续费
●申请贷款所缴纳的首付款免收手续费 双方达成买卖协议后直接银行办理
⑽ 关于北京市宋家庄经济适用房!!!急!!!
买经济适用房三步走:领表 盖章 登记
第一步领取审核表
第二步填表审批盖章
第三步办理购房登记
今年初市政府颁发了《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须是无房户或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此后本报不断接到读者电话,询问具备了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该如何具体办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手续。
日前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程序的通知(试行)》,现依据此通知内容,对读者的询问予以解答。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应该到哪里领取?
答:申请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也可以从北京建设网(http//www.bjjs.gov.com.cn)下载。
问:表格填写完后,交到哪里审批盖章?
答: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下列家庭购房,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办理程序如下:
1、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如实填写审批表并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2、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审核表,并持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问:有关单位核准审批需要多少时间?
答: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
问:表格审批盖章后,到哪里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答: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问:购房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答: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购房。
问: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需办什么手续?
答: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家庭须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记。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问:对违反本市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
答: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在预、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购房家庭的核定表、审核表或审批表以及房屋的户型、面积等资料报市开发办备案。
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对不按本通知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开发建设单位和提供虚假证明的申请人及有关单位人员,由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问:二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有什么新规定?
答:以上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另行规定。
问:以上规定何时起执行?
答:自2001年1月1日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均须按本通知核定购房人资格。
本通知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请详细阅读,并带上足够的证件,快去办理吧.每天都排很多人的队,要是去办,当天要早些到,能多早就多早到大厅门口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