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都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
廉租房是指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衣食住行,住一直是人的首要生活条件之一,租房的方法有很多,政府补贴的政策也是有很多。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上班地区,理想的生活环境来选择即可。
2.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啊
经济适用房是由当地的政府找建筑师建造的房屋,提供给当地的没房、年收入低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下面我们就来讲一讲什么是经济适用房,以及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经济适用房定义
经济适用房管理用房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建设以及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向当地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适用房的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且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以及经济适用房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照建设成本确定,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以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
经济适用房全部都是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 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或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经济适用房。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1.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说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时候是没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没有房产证;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一般都是国家严格的规定;
3.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居住面积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要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是不能随意定价和调价;
5.经济适用房不同地区在房屋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要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3.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有什么区别都是什么人买的什么房子多少钱一个平面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与中国的另一项住房保障措施经济适用房相比,在经营方式、目标对象、房源等方面有以下不同:
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照建设成本确定,其成本价由 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或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经济适用房。
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
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经适房面积一般在60--80平米,最多可在90平米。廉租房面积必须在50平米以内。经适房通常是毛坯房出售,廉租房必须已装修可入住。
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不得申请廉租房具备条件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4. 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1、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总的来说,一个是廉价出租,一个是廉价出售。国家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5. 开发区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就这么多人在住吗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专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属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6. 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1、公共租赁来住房是指由国家提自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总的来说,一个是廉价出租,一个是廉价出售。国家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7. 廉租房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制度
根据建设部设定的工作计划,2007年,国内所有城市和县城镇将全部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这是记者从1月23日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廉租住房制度是中国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解决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提供租房补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这其中最经济、最公平、最能满足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的制度是廉租房。眼下,很多地方的经济适用房逐步发展起来,解决了一部分较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但同时也带来了“权力寻租”、炒卖房号等一系列问题。尽管近期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房地产新政”,部分城市的房价有所下降,但就整体而言,绝大部分城市的房价对于城市低收入者而言仍是难以企及的“天价”,且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扭转。
而廉租住房的基本宗旨,是努力保护低收入者的生存空间。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政府供应并提供资金补贴,其对象是人均收入偏低的城镇无房户。由于用地较少、成本较低和可以反复使用,廉租住房制度被认为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有效满足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需求的一种保障方式。因此,贫困并不是过错,而消除贫困是政府的责任。让那些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人群能居者有其屋,廉租房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在香港30%的家庭靠公屋栖身,同样,在欧洲各国只有一半人有自有房产。因此,从现实情况来看,我们也必须依靠廉租房解决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改变老百姓“买房方能安身”的思想。
但现在看来,廉租住房政策的推行、实施的情况并不很好,如目前全国40多个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的特大城市,去年财政收入数百亿元,但投向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不过区区数千万元。可以说,有些地方还没有真正把解决城镇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管理和考核的内容。
和谐社会不能忽视社会关爱。而政府为低收入者提供廉租住房不仅是一种关爱,更应是责任政府的有为表现。因此,实现低收入者的“安居”梦想,有赖于政府职能的充分体现,即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尽可能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程序等等。而其中更重要的是,廉租住房应让最低收入群体乐其所居。
我们有这样的意识:老百姓的住房问题,首先是政府的责任,政府要努力通过各种办法,比如提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来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而不能完全抛给市场。正如建设部所要求的,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区)、县,应在年内建立,并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区)、县人民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笔者以为,只要我们的各级政府像看重GDP指标那样看重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等民生问题,真正地“以人为本”,确保在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下使所有居民都能充分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福利,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和谐社会就不难做到。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晚婚标准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正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住房)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可优先申请安排。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有关资料;
(2)三级审批:有单位的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盖章;无单位的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初审盖章后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盖章;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审批;
(3)二次审核:办理购房资格确认单时进行资格审核;签定购房合同办理准购单时进行复核;
8. 安置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倒班房 公共租赁房 ,从概念定义开发、产权、管理、出售上有些什么规定,有什么
廉租房(low-rent house或者low-rent housing)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 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1],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当今世界,住房难题几乎困扰着所有国家的平民百姓。即使在发达国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单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实现的。但在这些国家,政府对这个重要的民生环节,已经总结出了丰富的经验及政策。中国建设部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市县在2008年年底前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
经济适用房的异同
与中国的另一项住房保障措施经济适用房相比,在经营方式、目标对象、房源等方面有以下不同: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房源为新建住房,而廉租房房源多样化,包括新建住房、空置楼盘、改造危房、老旧公房等。 廉租房只租不售,而经济适用房用于出售。 廉租房面向城市特困人口出租,只收取象征性的房租;而经济适用房通过土地、税收政策扶持、控制建筑标准、限制利润等手段降低建筑成本,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城市居民低于市场价格销售。
存在问题
早在1998年住房商品化改革之时,国务院曾经下文要求各级政府尽快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和租售并举 廉租房
的住房供应体系。但廉租房制度建设由于责任不清、资金来源缺乏等问题一直没有实质进展。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廉租房建设无益于财政和政绩。特别是在土地出让招标拍卖的今天,廉租房建设会减少土地出让金收入,该收入在某些经济落后地区政府的财政收入中,甚至占了一半以上。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由于无利可图,故反应冷淡。 2006年,在商品价格飞涨,经济适用房建设制度被广为质疑的背景下,要求加强廉租房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该年国务院颁布条例要求地方政府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部分按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并为参与廉租房建设的开发商提供银行信贷便利。从目前的实践来看,现有的廉租房数量未能覆盖所有符合标准人群。由于标准过低,大量被排斥在租住标准之外的人群仍然无力购买住房。
编辑本段福利特点
廉租房
廉租房的福利性特点,决定了其与一般商品房的开发与运作有着明显的不同。然而也正是由于这些特点的存在,廉租房的开发与运作面临新的困难。廉租房一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中重要的住房制度之一,虽然建立时间不短,但是因为种种因素的制约发展程度有限,成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结构性失衡的关健问题之一。
编辑本段相关规定
什么是廉租房
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简言之,廉租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制度。
不得申请廉租房具备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申请廉租房须提供的哪些种材料
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除了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3种材料:一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二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三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此外,还有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编辑本段廉租房的现状
随着廉租房政策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们的了解逐渐深入,在认识到廉租房政策在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上取得了一些成效,截至2006 年年底,全国657 个城市中,已有512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总数的77. 9%;全国累计有54. 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政策改善了住房条件,其中,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家庭16. 7万户,实物配租的家庭7. 7万户,租金核减的家庭27. 9万户,其他方式改善居住条件的家庭2. 4万户。同样,以2006年年底为限,全国累计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为70. 8亿元,仅当年一年就达到23. 4亿元,占1999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的1 /3。全国人均住房面积从1993年的17. 8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28平方米。
编辑本段社会意义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 廉租房
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 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
编辑本段相关物业
经济适用房/经适房,就是有资格买的比如一家年收入不超过6万住房面积每人不超过15平米。 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济适用房,在中国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香港称为公共屋邨(简称公屋),澳门称为社会房屋,台湾称为国民住宅(即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 廉租房就是使用权的每月要交房租的。
两限房,是指两限就是限制价格,限价不是死价,它的价格有个上线,也就是不论你卖多少,都不能超过这个价格。另一个就是限制居住面积。这个面积肯定比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的面积小。限价房可以上市销售,而且价格是由卖房人自己制定,不再受政府的约束.但是一般买了限价房的人是不会卖的,因为买房的人资格是严格把关的,炒房产的人肯定买不到限价房。 产权房就是私产,一次性购买终身受用,除了每年要交的物业费别得没有了。
编辑本段国外情况
当今世界,住房难题几乎困扰着所有国家的平民百姓。即使在发达国家,“居者有其房”也不是所有人单靠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实现的。但在这些国家,政府对这个重要的民生环节,已经总结出了丰富的经验及政策。日前,中国建设部明确要求,全国所有市县在2008年底前必须建立“廉租房”制度。
美国:审查程序很严格
美国的“廉租房”可以是集中建设在城市的某一区域内,被称为“公共建筑”用房;也可以是分散在不同的普通租房户中,为户主所有,但接受政府租房补贴。这两种形式的“廉租房”户型多样,可以满足不同大小家庭的需要。其房屋保养程度、居住标准等都与普通出租住宅相同,所以,“廉租房”并不一定就是贫民窟的代名词。 凡能够证明处在低收入线的美国个人和家庭,只需拿出其全部收入的30%支付租房和水电费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 例如,一个家庭的月收入是426美元,所选住的房子月租为550美元,那么他们应支出房租104美元(加上水电费也不会超过其收入的30%),余下的446美元由国家付给房子的主人。 美国房屋和城市建设部要求低收入者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完整真实的收入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如年龄(适用于老年人)、健康(适用于残疾人)等。低收入标准以申请人所在地的平均收入为准。美国共有130万户住在“廉租房”里的家庭。 对于有可供出租房屋的业主来说,他们自愿向地区住房局提供自己房屋的状况,接受该局对房子的检查,合乎安全舒适标准后,就可以接受租户的租约。有了政府对租房人的预先调查,低收入家庭也可以放下心来签约。 房东不可以擅自提高房租,也不能轻易将住户赶走,改租给愿意出高价的人。总体而言,相关审查很严格。 弊端由于有房人和租房人对政府资金的依赖,妨碍了城市的更新,而政府中的官僚主义,也使得审核过程冗长,很多人在等待名单上排队数月都得不到答复。
法国:“廉租房”的天堂
与美国相比,法国的“廉租房”不仅发展早,数量也惊人。全法国大约有1/4的人住在“廉租房”里。由于法国购置房屋的贷款难求,利率高、财产税也高,所以很多人不买房,拿着政府补助住进“廉租房”后,就不再搬出。 与美国不同,法国“廉租房”管理和审核下放到地方政府,申请人等待的时间要比在美国的人短一些。另一个不同是,法国的“廉租房”租金固定,政府提供补贴,很多人出少量的钱,就可以住上市区内“天价”豪宅,舒适程度极高。 法国“廉租房”在建造过程中可得到中央政府的补贴,但建成后由各地方政府下属的“廉租房管理办公室”管理。按规定,该办公室一方面严格控制房源,大部分“廉租房”只租不卖;另一方面对社会公开“廉租房”出租情况,接受大众的监督。除了收入很低的移民家庭或家庭负担很重的多子女家庭外,“廉租房”受益群体的“上限”是那些收入相对较少的低级别公务员。 弊端法国“廉租房”的租期是永久性的,一名低收入者在租下“廉租房”后,即使今后成为总理,仍可长期占有该住房。而另一些亟需住房的人却可能因此得不到房子。
加拿大:“廉租房”很大
福利事业较好的加拿大,“廉租房”政策大致与美国相同。不过在去年,该国政府追加了大笔资金,作为相关补助,使更多的家庭能够加入“可负担住房计划”,也就是让他们在5年内,只用30%的收入,就可以住上合适的房子。 加拿大政府曾出资建设大型公寓楼,作为公共“廉租房”。仅在安大略省,就有27万个“廉租单元房”。 弊端太过集中的公共“廉租房”,使特大建筑很容易成为罪犯和毒品贩的藏身之地。
新加坡:“廉租房”分两个档次
在新加坡,占很大比例的居民住宅属国家所有。新加坡房产和发展委员会将“廉租房”分为两个档次,家庭收入在800新元或以下的家庭,只需缴占总收入10%的钱作为房租;收入在800-1500新元的家庭,用于房租的钱为收入的30%。该委员会还计划扩大投资,建设新的供出租房产,而且这些房子与商品房混建,以平衡社区的人文居住情况。该委员会还将把部分空置楼房中的多居室,改造成1居或2居室的小单元,这样就可以让更多的家庭有房可租,租金也更贴近他们的收入。
日本:“廉租房”扎堆大城市
日本的“廉租房”首先照顾单亲母亲、残障人和老年人的需要。不同的是,房租并不按收入多寡收取,而是按房子的造价和条件设施收,所以,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廉租房”,而是更符合日本语所说的“公营住宅”。 日本有超过220万公共“廉租房”,占全部住宅的4.7%,另外还有大批供中产阶级居住和购买的房子。还有一个特点是,在东京、大阪和名古屋三大城市,集中了日本50%以上“廉租房”。 廉租房的对象就是一些刚工作居住不稳定者或者就是带着一两个小孩的一些年轻夫妻。这种人刚工作不久,没有很强的购买力,但对于居住条件也不是很讲究,而廉租房正好符合他们的需求。真的能够买得起房子的基本上要从30多岁40岁的人开始,而且也是贷很多很多的款。日本的利息低,相对的贷款利率也不是很高,只有1%左右的,付了首付,基本上每个月就只需要用租房的钱还贷款就可以了。 虽说买了房,但也不是说房子越多越好,日本的公寓房有使用年限,到了时间要拆除或者整修等等,这部分的费用就需要大家平摊,所以就算廉租房再便宜,也是买了可以住就可以了,没有人想到要多买几套来换取租金。而且日本的房子折旧率就和房租差不多,一旦住过人的房子再要换手就跌了身价。
编辑本段现状分析
9000亿能否改写住房供应格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2008年11月12日表示,今后三年内要新增200万套廉租房、400万套经济适用房,并完成100多万户林业、农垦和矿区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总投资将达到9000亿元,平均每年3000亿元。 可以说,保障性住房数量的增加,是对1998年房改政策未能实现的思路进行纠偏。1998年政府启动住房改革之时,就有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即“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按照当时政策锁定的高收入家庭总数不及20%,城市80%以上的家庭应该是由政府向他们供应经济适用房,而不是开发商搞的商品房。然而多年来一直没有被真正重视起来。 现在的现实是,廉租房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房屋建成后交给地方的廉租房管理部门管理。政府想提供尽可能多的廉租房,但这又需要有大量的投资,那么如何解决这种矛盾呢? 中投顾问认为,此次中央9000亿元大力支持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为政府缺少资金解决了问题。增加廉租房供应,使大部分低收入者有房可租,可有效降低市场上对住房的需求。由于房地产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较大,可以说廉租房制度或多或少起到了稳定房价的作用。 9000亿的保障性住房中,产品各不相同,对市场的冲击也不相同。9000亿的保障性住房中,按照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分类,进入销售市场的仅有400万套经济适用房,对商品房房价能产生一些影响。其他的廉租房及林业、农垦和矿区的棚户区改造工程,短期内不会出现与商品房争夺客源的局面,不会影响城市的房价。 中投顾问认为,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人群在一定程度上并不是商品房人群的分化,并没有削减商品房的购买群体。9000亿元的保障性住房计划仅仅满足了我国3%人口的住房需求。 中投顾问认为,由此可以得到一个结论:9000亿保障廉价房的措施是政府的一个关注民生的工程,其不但不会给目前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商品房市场产生冲击,还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
廉租住房管理出新规
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有关规定。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
9. 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都有什么区别
1、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内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容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2、廉租房是指**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