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改革对我国金融改革有何借鉴意义
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显示,其中涉及金融体制改革的包括汇率、利率、资本账户以及存款保险制度。当前中国金融运作总体是稳健的,但资金分布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合理。金融市场不能满足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升级转型发展的要求,因此,要加大对中国金融体系与金融市场结构的调整,更好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以便保证中国金融业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具体是要:
一是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 完善金融产品结构;二是金融价格体系改革:利率与汇率市场化;三是金融监管与制度的改革;
Ⅱ 金融改革在中国经济协调发展中有哪些作用
新金融改革要解决什么问题中国经济改革的主线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而金融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个有效运转的金融体系。在计划经济年代,中国只有一家金融机构,当时的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商业银行又是中央银行,但其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功能也很不完整,作为中央计划的补充,人民银行更多地是发挥出纳和会计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要走市场经济的道路,一个完善的金融体系就必不可少。1979年10月,邓小平提出“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
新金融改革要解决什么问题现在35年过去了,金融改革成绩很大,问题也很突出,总体看来还是一个半拉子工程。金融改革做得好的地方是金融体系的框架已经完整地搭建起来了,金融资产的规模也做得非常大。但是,
金融资产与金融市场的规模也已经做得很大。反映金融资产相对规模的广义货币(M2)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高达200%,已经居世界高位。银行信贷占GDP之比也已经超过110%,按总资产排名,2014年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分别列全球第一、第二、第七、第九和第十九位。相比较而言,中国的债券市场不太发达,但目前也已经成为全球第三大市场,2013年债券市场融资总量占世界第一。
新金融改革要解决什么问题可惜的是,无论是金融资产的定价还是分配,市场机制所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虽然从书面政策看,央行对银行利率的管制只留下存款利率上限,但实际上银行存贷款利率仍然很不灵活,无法真正由市场机制决定。虽然当局已经不再直接干预银行间债券和拆借市场的利率,但对市场参与者有严格限制,而且资产的换手率非常低。汇率政策的灵活性也已经逐步放大,但从外汇储备不断增加的现象判断,央行对汇率的干预并未停止。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央行还在继续管制贷款额度,甚至具体到每个月、每个分行的额度,仍然严厉管制跨境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流动。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数据,中国政府对金融系统干预的程度不但远远超过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甚至高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过去十几年来,政府确实也花了很大的功夫来改革金融机构的治理,比如国有商业银行大都经历了国家注资、引入战略投资者和资本市场上市等步骤,从形式上看,它们都已经具备了现代企业制度。但在现实的运行中,这些机构并没有彻底摆脱传统国有企业的行为,比如各上市金融机构仍然由党委会而不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包括人事任命。在全球金融危机期间,经济增长减速、金融风险上升,但国内的商业银行纷纷逆势扩张资产负债表,它们的行为其实更像政策性银行,不像纯粹的商业银行。
为什么进行了30多年的改革最后催生了这样一个独特的金融体系?一方面机构和资产的规模发展得很完整、很大,但决定金融资产定价和分配的市场机制却没有真正形成。造成这个现象的直接起因应该就是中国所采取的双轨制改革策略,第一个双轨制是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双轨制。市场化改革刚刚开始的时候,中国政府没有像前苏联、东欧转型经济那样把国有企业彻底私有化。相反,国有企业得到了保留,但非国有企业获得了更加自由的发展空间甚至各种政策的支持。这样一个既保留了国有企业、又让民营企业更快发展的双轨制改革策略的好处是避免改革初期生产萎缩,同时因为没有大量失业,减少了改革政策的阻力。
但这个双轨制改革策略的实施,必然需要得到第二个双轨制即产品与要素市场之间双轨制的支持。
问题是,过去促成了“经济奇迹”的抑制性金融政策现在已经难以为继。第一,资金配置长期偏好效率相对较低的国有企业、歧视民营企业,使得有限的金融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显著地降低总体经济效率甚至拖累经济增长。第二,政府长期干预金融体系的运转使得金融风险不断地放大,比如重工业过剩产能已经从全球金融危机前的平均25%上升到目前的35%,再比如居民缺乏合理的投资机会,极大地推高了房地产市场的泡沫。最后,一些政府管制措施的有效性也在直线下降,影子银行业务高速发展表明现行对银行的监管已经失效,热钱大进大出也意味着资本管制有效性的下降。
但建立金融体系的市场机制是一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工作,难就难在政府需要减少过去对金融资产配置与定价的干预,但又不能一放了之。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新兴市场经济体普遍走上了金融自由化的道路,但金融危机也变得越来越频繁。因此,我们既要开放市场,改善资本的配置效率与风险定价,但同时又需要密切控制金融风险。解决金融风险的一个世界性难题就是如何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消除金融交易中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
Ⅲ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改革有哪些重要意义
人民银行新的职能正式表述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明确界定:“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这种职能的变化集中表现为“一个强化、一个转换和两个增加”。
“一个强化”,即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人民银行要大力提高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水平,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宏观调控;加强对货币市场规则的研究和制定,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监督与监测,密切关注货币市场与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之间的关联渠道、有关政策和风险控制措施,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一个转换”,即转换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由过去主要是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设立审批、业务审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和监管指导等直接调控方式,转变为对金融业的整体风险、金融控股公司以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转变为综合研究制定金融业的有关改革发展规划和对外开放战略,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促进银行、证券、保险三大行业的协调发展和开放,提高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转变为加强与外汇管理相配套的政策的研究与制订工作,防范国际资本流动的冲击。
“两个增加”,即增加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今后将由人民银行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并参与有关的国际反洗钱合作。由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这些新的变化,进一步强化了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在实施金融宏观调控、保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和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体系中的作用将更加突出。面对更加艰巨的任务和更加重大的责任,中央银行在履行新的职责过程中,视野要更广,思路要更宽,立足点要更高。特别是要大力强化与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有关的职能,不仅要加强对货币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的规范、监督与监测,还要从金融市场体系有机关联的角度,密切关注其他各类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综合、灵活运用利率、汇率等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实施金融宏观调控。要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实现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高度,研究、规划关系到我国整个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战略问题。目前,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货币政策决策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金融业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仍然较重、改革与重组任务十分艰巨。在此情况下,中央银行要更善于擅于准确把握影响经济金融发展全局的因素,注意研究新情况、开发新工具、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到识大局、讲宏观、懂技术、胆识兼备,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中的突出作用。
Ⅳ 商业银行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中小商业银行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发放了多少贷款,支持了多少企业,更重要的在于其为中国银行业带来了新的思想、新的观念和新的手段;在于通过自身的改革创新,推动了整个行业从计划垄断经营向公开竞争经营的转变;在于通过引进竞争机制,提高了中国银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因此,必须站在更高的层面上,认识中小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改革中的特殊作用和地位。
一、优化金融组织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在经济总量增长的同时,中国经济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对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国有商业银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在改革中采取集约化的经营方式,逐步收缩经营效益差的基层网点,在客观上造成了中小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需求增长与金融服务主体减少的市场错位。中小商业银行的成立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和居民的融资需求。同时,中小商业银行以其优质便捷的服务、遍布城乡的网点,极大地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方便了百姓生活。
二、 促进银行同业竞争
中小商业银行的建立与发展,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带动了商业银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竞争的压力促使各商业银行加快金融创新,金融新产品不断涌现,“一卡通”、“一柜通”、“一本通”等金融创新品种的运用,既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多样的金融服务,也使银行自身的效益得到了提高。
三、积累银行改革经验
中小商业银行是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股份制企业,初步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商业银行法人体制,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经营组织架构,从而为商业银行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积累了经验。
同时,中小商业银行在发展中不断改革和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建立了较为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处理和监督体制,改革了收入分配体制,实行个人收入和银行收益挂钩,形成了较为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了商业银行效益的提高。这些经营管理机制的探索,为商业银行完善经营体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 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中小商业银行的组建和发展,有效促进了地区金融风险的化解。目前,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都是在地区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的,通过对本地城市信用社的整顿与重组,根除了大量的城市信用社金融风险点,并在发展中逐步化解风险,消化了历史形成的风险包袱。在处置城市信用社风险的过程中,将规模弱小、抗风险能力差的城市信用社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处置城市信用社风险的一种可行的方式。截止2001年末,109家城市商业银行共计合并城市信用合作社超过2218家,消化设在城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及金融服务社100多家。
Ⅳ 结合我国信用发展状况,讨论利率如何改革才能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利率是指借贷期满所形成的利息额与所贷出的本金额的比率,它具有以下经济功能:联系国家、企业和个人、沟通金融市场与实物市场、连接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中介功能;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与再分配的分配功能;协调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的调节功能;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功能;把重大经济活动控制在平衡、协调、发展所要求的范围之内的控制功能。
利率的作用正是通过上述五种功能发挥出来的。而利率之所以具备这些功能,是因为利率可以直接影响人们的经济利益。由此,利率发挥“经济杠杆”的功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宏观经济活动中通过影响储蓄收益可以调节社会资本的供给,例如提高利率可以增加居民储蓄;(2)通过对投资成本的影响可以调节社会投资总量和投资结构,例如提高利率会减少社会投资总量,而差别利率可以调节社会投资结构,总储蓄和总投资的变动将影响社会总供求;(3)在微观经济活动中,利率可以通过影响企业的生产成本与收益发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作用;(4)通过改变储蓄收益对居民的储蓄倾向和储蓄方式的选择发挥作用,影响个人的经济行为。
然而,利率发挥作用不是无条件的。它一方面要受到利率管制、授信限额、市场开放程度、利率弹性等环境性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还要具备完善的利率机制,其中包括市场化的利率决定机制、灵活的利率联动机制、适当的利率水平、合理的利率结构等。如果利率机制本身存在缺陷,那么利率的杠杆性作用也很难发挥出来,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充分发挥利率的杠杆性作用,就是要强调市场在利率决定中的作用,使政府对利率的调控间接化。中央银行应建立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体系,从而使三大货币政策工具都能影响利率,并使反映市场供求的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符合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体系对利率的升降变化应有相当的灵敏度;微观经济主体的融资行为要建立在健全的利益机制基础上,且对利率有较高的弹性。只有从几个方面逐步进行改革,才能改善现有利率机制,充分发挥利率对我国经济的作用。
Ⅵ 农信社在金融改革中发挥什么作用
加快来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高度源重视发挥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中国现代化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农村的现代化问题。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最大的差距是经济发展上的差距,尤其是农村经济发展上的差距。没有中国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中国的全面小康。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要在注重缩小城市发展差距的同时,更加注重缩小农村发展的差距。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和重要支撑,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发挥金融的服务作用。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的机构呈收缩之势、在县域的信贷投放增长也不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大部分在县域没有机构、信贷投放有限。服务农村经济、支持农村发展的金融主体力量,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将是农村信用社系统。从全省信贷资源来看,农信社系统存、贷款总量均位居全省金融机构第1位,机构网点占全省银行机构的45%。从支农贷款来看,全省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占其各项贷款余额的85%左右,占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80%以上。从县域来看,农信系统80%的网点分布在乡镇,存、贷款的市场占比分别在33%和45%左右。农信社作为金融支农主力军的地位和作用,不容置疑,不可替代。
Ⅶ 如何发挥金融投资在企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
怎样转?首先要抓住问题症结。有了思路,接下来就是落实。
人们注意到,在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指挥棒”下,一支金融力量风声水起,那就是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从财务人员利用现代金融知识探索企业理财渠道、盘活企业存量资本、比拼各类“财技”开始,非金融企业的这块“金字招牌”在主业风雨飘摇之时显得愈发亮眼。
更为重要的是,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化、差异化优势,在当前世界经济形势疲软、煤炭需求下滑、国内产量过剩之时,财务公司为集团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资金归集以后,如何利用财务公司的金融优势和专业化管理,管好、用好资金?
Ⅷ 简述银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
中小商业银行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发放了多少贷款,支持了多少企业,更重要的在于其为中国银行业带来了新的思想、新的观念和新的手段;在于通过自身的改革创新,推动了整个行业从计划垄断经营向公开竞争经营的转变;在于通过引进竞争机制,提高了中国银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因此,必须站在更高的层面上,认识中小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改革中的特殊作用和地位。
一、优化金融组织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在经济总量增长的同时,中国经济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对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国有商业银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在改革中采取集约化的经营方式,逐步收缩经营效益差的基层网点,在客观上造成了中小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需求增长与金融服务主体减少的市场错位。中小商业银行的成立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经济结构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和居民的融资需求。同时,中小商业银行以其优质便捷的服务、遍布城乡的网点,极大地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方便了百姓生活。
二、 促进银行同业竞争
中小商业银行的建立与发展,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带动了商业银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竞争的压力促使各商业银行加快金融创新,金融新产品不断涌现,“一卡通”、“一柜通”、“一本通”等金融创新品种的运用,既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多样的金融服务,也使银行自身的效益得到了提高。
三、积累银行改革经验
中小商业银行是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设立的股份制企业,初步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商业银行法人体制,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经营组织架构,从而为商业银行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积累了经验。
同时,中小商业银行在发展中不断改革和创新经营管理体制,建立了较为全面的风险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处理和监督体制,改革了收入分配体制,实行个人收入和银行收益挂钩,形成了较为有效的激励机制,推动了商业银行效益的提高。这些经营管理机制的探索,为商业银行完善经营体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 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中小商业银行的组建和发展,有效促进了地区金融风险的化解。目前,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都是在地区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的,通过对本地城市信用社的整顿与重组,根除了大量的城市信用社金融风险点,并在发展中逐步化解风险,消化了历史形成的风险包袱。在处置城市信用社风险的过程中,将规模弱小、抗风险能力差的城市信用社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已经成为处置城市信用社风险的一种可行的方式。截止2001年末,109家城市商业银行共计合并城市信用合作社超过2218家,消化设在城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及金融服务社100多家。 首先,商业银行作为社会的一员,履行社会责任义不容辞。从经济关系角度看,要正确处理与股东或投资者的关系,在经营过程中做到合法诚信,致力于企业的长期可持续经营,提供更多的平等就业岗位,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从社会关系角度看,需要处理好与员工、消费者及社区等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从环境关系角度看,需要正确处理企业活动与环境的关系,追求与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因此,银行必须在关注自己发展的同时也关注社会的发展,处理好银行与社会之间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在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获得自身的发展空间和肥沃土壤。
其次,商业银行是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载体。商业银行面向千家万户,与社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商业银行经营的原则除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外,社会性也十分重要,这种独特的社会性决定其必须面对社会,承担应有的责任。商业银行是连接社会经济发展与老百姓私人资产不断累积之间关系的最重要纽带。商业银行信用越高,老百姓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就越协调,建设和谐社会才有基础。
第三,商业银行是实现协调发展最重要的社会工具。商业银行经营的货币信用业务,直接影响整个社会的货币流通,因而具有调节国民经济的特殊作用。通过发挥服务功能和调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实现金融政策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高度一致,在和谐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银行经济目标和社会和谐的双重目标。
应着力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重视防范和管理风险,切实从源头上负起责任
商业银行本身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在市场配置资源和维护金融经济安全中起核心作用。因此,银行风险的防范和管理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只有银行自身防范好了风险,才能维护存款人及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也才能为经济社会稳健运行提供保障。
一是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根据现代公司治理要求,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聘任高级管理层,并依照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运作。
二是建立独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要形成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通过使用先进的风险度量和管理技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根据监管要求,建立与商业银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风险管理体系。
三是强化资本约束机制。银行业是高杠杆率行业,充足的资本不仅是银行业自身从事正常经营活动、应对各种风险的基石,也是强化自我约束、增强公众信心的保证。建立和强化资本约束,是商业银行摆脱盲目发展行为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我国银行体系稳健性的重要保证。
第二,注重发挥服务功能,充当社会和谐的润滑剂
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既是银行的职能,也是银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银行发挥服务功能,要把握好服务方向,按照国家的宏观政策要求,运用信贷杠杆,高效配置信贷资源;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满足社会对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变化。商业银行要在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符合他们需要的金融产品的同时,也要让他们享受到优质的、个性化的、高效率的金融服务。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越高,客户才能享受到优质的服务,这样做,不仅银行业务能得到发展,而且银行也切实履行了社会责任,也才能与客户真正实现“双赢”。
第三,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和谐创建活动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细胞,企业文化建设是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通过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建设以人为本、健康和谐的企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基础和保证。通过推进企业文化建设,鼓励员工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形成具有强烈的核心力、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企业精神,激励员工齐心协力地实现企业目标,把企业的共同理想化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需要的具体的实践。
Ⅸ 发展中国家金融改革的经验和教训
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原有的金融体制是国有金融机构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政府主导型的体制。市场机制不完善,政府干预成分过重,是其主要特征。70年代以来,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纷纷进行金融体制改革。放宽金融管制,减少政府干预,依靠市场机制优化资源的有效分配,是这场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70年代以来,西方经济学界针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滞后问题提出的金融改革理论日益受到重视。许多发展中国家以此理论为指导,先后进行了金融制度的改革和深化。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改革虽然起步较晚,但由于各国采取了较为稳妥务实的方式,金融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表现出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互相促进的良好势头。本文将对亚洲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与发展过程作一简要的分析。
一、亚洲发展中国家原有金融制度的特点
二战以后,亚洲发展中国家先后将发展生产、实现工业化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的首要任务。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如同其他许多发展中国家一样,亚洲国家也遇到国内资金短缺、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当时许多国家对外国金融机构仍然持有偏见,认为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银行体系难以为本国经济发展服务。另一些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则坚信市场机制的功能极其有限,不能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调配所需资金,只有依靠政府的作用,才能实现有限资金的有效分配。因此各国原有金融制度是一种以落后的生产力为基础,并且国有金融机构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政府主导型金融制度。尽管各国的具体情形不尽相同,但一般说来,具有以下一些共同的特点:
1.金融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无足轻重,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经济中的货币化程度低。所谓经济的货币化,是指一定时期内货币交易总额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它代表了一国货币体系的发达程度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长期以来,多数亚洲发展中国家的这种货币化程度一直处于较低水准。例如,在1970年,M z(现金十活期存款十准货币)对GNP的比率,马来西来是33%,菲律宾是21.2%,泰国是30.6%,印尼是9.9%。第二,金融资产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不高。在80年代初,金融机构资产(中央银行资产除外)对GDP的比率,印尼是o.3%(1982年),泰国是o.48%(1980年),印度是0.39%(1981年)。这种比率较发达国家要低得多。 ‘
2.金融工具种类单调,缺乏竞争机制。在许多亚洲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非银行性的金融机构处于附属的地位,各种证券市场则处于刚刚起步或尚未发展的阶段,外资金融机构难以进入本国市场。例如,1977年,在东盟几个国家中,最大的4家商业银行占国内全部储蓄的比例,印尼为73。1%,马来西亚为50.3%,菲律宾为39.8%,泰国为64.6%,新加坡为20.6%。在这情况下,金融机构无法在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中发挥动员国内储蓄资金供经济发展之需求的功能。
3.在金融体系的运作过程中,国家干预成份过大,表现在:第一,国家直接控制着大量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所有权。70年代初,孟加拉国、印度、印尼、巴基斯坦、斯里兰卡等国的部分或全部的金融资产均为国家所有。第二,利率相汇率受到严格控制。各国金融当局硬性规定最高存贷款利率,致使利率不能真正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实际利率(即名义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经常为负数。钉住世界主要货币的固定汇率制度是许多国家采取的货币政策,本国汇率的波动幅度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第三,银行的贷款方向受到约束,银行必须将贷款的一定比例投向国家指定的部门。在印度,政府规定的贷款项目通常占到全部贷款金额的50%以上。
应该看到,亚洲发展中国家的这种政府主导型的金融体制在50、60年代各国经济起步阶段,在扩大本国资本积累,筹措有限资金投入国家重点产业方面,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国家金融机构占垄断地位的金融体制的消极作用愈来愈明显。它缺乏竞争和效率,使银行的贷款行为受到国家政策和行政命令的影响和支配,不能有效地反映市场上的供求关系,造成价格扭曲现象,致使资源配置不合理、金融市场抑制等问题的出现。
二、金融抑制对宏观经济发展的影响
金融体系中市场机制不完善,国家干预成份过重,是造成亚洲发展中国家金融抑制的重要原因,它对一国宏观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是明显的。
首先,造成金融市场分化,加剧发展资金不足、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恶化。亚洲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分化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物资本或耐用消费品市场与金融资产市场的分化。由于金融体系不发达,国内金融中介欠缺,国内居民,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居民无法进行各种储蓄形式的选择。为了避免通货膨胀可能造成的损失,或者为了保证能随时取得消费物品,他们多以现金、黄金或其他消费的形式保存剩余产品。二是正规的与非正规的金融市场并存,造成金融市场的二元化。由于以国营金融机构为主体的正规金融市场的实际利率经常为负值,导致贷款需求过盛。这样,无法从这些正规金融市场获得贷款的投资者只得从“黑市”上获取贷款,从而助长了非正规市场的出现和扩大。三是农村金融市场和城市金融市场的分化。在亚洲发展中国家,正规的银行多设于城市,而且商业银行为其主要组成部分。由于商业银行从本质上说对短期的商业投资较感兴趣,而对农村地区的贷款,尤其是周期长的生产性贷款则很少问律。70年代期间,在印尼,银行信贷主要集中在爪哇地区,马来西亚主要集中在吉隆坡,菲律宾在大马尼拉。印度也有类似的情况,孟买、加尔各答、新德里和马德拉斯这四个最大城市的 ’信贷资金占国内银行信贷总量的85%。这种信贷流向加剧了农村地区的资金短缺,造成农村与城市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四是短期金融贷款和长期金融贷款的分化。由于利率受到限制,存款利率低,存款者不愿将手中的余款作为长期存款,投资者只能从短期资本市场上筹得大部分所需资金。例如,70年代期间,泰国约有1/4的商业资金是从个人手中或非正规资本市场上的信贷合作者手中筹措的。
第二,造成资源配置不合理,投资效益低下。如前所述,50、60年代亚洲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主导型的金融体制在控制通货膨胀、稳定宏观经济增长、保证国家重点建设方面起过一定的作用。但这种政府干预式的信贷分配制度也是造成资金分配失调,投资效益低下的重要原因。在贷款利率受到限制。贷款收益很低的情况下,金融机构更多地倾向于只考虑借款人的信誉、政治背景等非经济因素,而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则考虑得甚少。许多银行投资效益低下,一些国有金融机构更是困难重重,负债累累。80年代末,印度多数国有银行无力偿付的债务约占全部资产的4%,尼泊尔、巴基斯坦的主要几家国有银行的亏损额超过其业务总额的30%以上。
最后,汇率管制影响经济长期稳定和出口贸易的发展。多数亚洲发展中国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实行的是固定汇率制,各国相应地采取了多种严格的汇率管制措施,这同样产生了许多问题。一是高估本国货币汇率,人为地扭曲了汇率的真实价值。当实际汇率和名义汇率相差甚远时,将导致大量资金外逃、外汇短缺等问题的出现,最终迫使本国货币不断地贬值。70年代后期,一些国家的经常项目均不同程度地出现赤字,其中印尼1978年经常项目赤字达14.13亿美元,菲律宾1979年时达14。95亿美元,南亚的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在1980年时,经常项目赤字也分别达到1。78亿19.2亿和7.04亿美元。为了促进出口,改善国际收支状况。许多国家只得采取本国货币贬值的汇率政策。菲律宾1983—1985年两次大幅度货币贬值,每次贬值超过20%。印尼在1976—1986年期间,共有三次货币贬值,平均每次贬值幅度达30%以上。二是稳定本国汇率代价太大,使国内经济发展目标从属于对外经济目标。80年代以后,美国实行高利率政策,致使美元不断升值。为了维持本国货币对美元的一定比价,许多国家的货币汇率也不同程度地随之升值,使得出口竞争力大幅下降。1980年以后、东盟几个主要国家的贸易项目均不同程度地出现赤字,其中1981新加坡外贸赤字61。23亿美元,菲律宾22.24亿美元,泰国20.29亿美元。1985年时,马来西亚、菲律宾国内经济还出现了负增长。
三、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金融制度的改革及其成效
受严格管理的金融体系在60、70年代曾是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实施工业化政策的重要工具。但到了70年代后期,这一方法日益成为阻滞金融部门成长,妨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于是,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以及东盟国家首先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实行金融体制改革。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这股改革之风也波及到南亚以及越南、蒙古等几个社会主义国家。这场金融改革的重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资金从非正规的金融市场吸纳到正规的金融市场,健全金融机构;二是依靠市场机制,实现资金的有效分配。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实行利率自由化,放宽汇率管制。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分别于70年代中期和后期解除了对存贷利率的管制;80年代初,印尼、菲律宾、斯里兰卡也先后撤消了对利率的管制;我国台湾在整个80年代多次减少对各种存款利率的限制,并于1989年完全取消利率管制;韩国、泰国则通过调整利率、放宽利率上下波动的幅度,放松了对利率的管制。
利率自由化产生的经济效果十分明显。实际利率的提高,有利于抑制金融黑市的发展,增强居民的储蓄意愿,从而促进银行经营范围的扩大和筹措资本能力的提高,保障国内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1970一1989年,各国和地区的国内投资规模普遍扩大,平均每年的投资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明显提高,其中新加坡为43%,马来西亚为30.7%,韩国为30.7%,分别高于60年代的22.3%,16.1%和19.2%。
80年代起,各国汇率安排日趋灵活,至80年代下半期,马来西亚、泰国、缅甸、尼泊尔实行钉住一篮子货币的汇率制度,新加坡、菲律宾、印尼、韩国和斯里兰卡则采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汇率管制的放松,大大增添了外汇市场的活力,不但有利于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发展,也有利于外资进入本国市场,促进整体经济的成长。
2.培育资本市场,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60一70年代,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金融体系受到很大程度的制约。80年代中期以后,各国和地区开始重视资本市场的发展,各种形式的金融机构不断出现,资本市场日益壮大,其中证券市场的发展尤为迅速。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大大提高了金融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促进了金融资产的多样化和货币体系的现代化。到1990年,中国台湾、韩国的金融部门(包括不动产和交易业务)对GDP比重分别从1980年的6.1%和4%上升到1990年的10.8%和5%;同期印度、巴基斯坦的比重也分别从2.4%和2.1%上升到4.1%的3%。1990年,新加坡、马来西亚两国的M:(包括非银行金融资产,尤其是公司债券和商业票据)与GDP的比率分别已从1970年的66.3%和38.7%上长到106.2%和128。6%。
3.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减少对外国经营的限制。70年代以来,银行业的国际化趋势不断加强。亚洲发展中国家顺应这一发展趋势,逐步废除金融管制,准许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本国金融市场。1992年,香港、新加坡的外资银行(不包括分支机构)分别达到162和84家,成为亚洲地区外资银行的两个重要据点。1992年台湾地区的外资银行数也扩大到33家,韩国、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和印尼等国的银行也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外国金融机构可参与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以及离岸金融等方面的业务。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既弥补了国内投资资金的不足,又带来了西方国家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成为促进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总之,亚洲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改革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只是各自的具体情况不同,有的发展速度较快,有的则刚刚起步。可以肯定,随着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发展,这场金融改革的浪潮将会进一步加大。
四、改革的经验与教训
综观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改革过程,其间不乏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金融改革的过程中,在强调减少政府对金融体系干预的同时。不能因此而忽视政府的调控作用,应随着金融体制的不断成熟和完善。进一步加强政府运用包括控制货币的发行量,调整信贷价格在内的货币政策来间接调节经济运行节奏,确保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发展。在这方面,东盟几个国家做得较好。1981—1986年期间,面对膨胀的压力、除个别国家外,东盟各国运用货币政策,通过中央银行对货币发行实行严格控制,有效地抑制了国内通货膨胀率。马来西亚正是由于实行了这种紧缩的货币政策,通胀率从1980年的6.7%下降到1985年的1%以内。在控制贷款利率方面,泰国较为成功。1980一1981年泰国面临不断恶化的国际收支问题,金融当局及时地调高了银行利率,改变了国际收支进一步恶化的趋势。1982年底、国内经济稳定有所恢复。金融当局又于1982年第四季度到1983年第一季度,连续降低中央银行贴现率,降幅达3%,从而使国内经济迅速恢复高速增长的势头。
第二,金融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必须采取循序渐进的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改革可能引起的混乱。多数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进行金融改革的过程中,并末像某些拉美国家那样、实行一步到位的做法,而是借鉴了西方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伴随金融自由化而出现金融危机的教训,为降低风险程度采取了较为稳妥的改革措施,从而保证了金融改革的顺利实施。例如,在外汇管制方面,并非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实行浮动汇率制,而是经过不断的调整、重复,最后才逐步进入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新加坡在1975年度止固定汇率,实行有管理的钉住一篮子货币的浮动汇率;1978年完全解除汇率管制,但仍采用灵活的调整汇率政策,不断调节新元伪外汇汇串。在利率方面,1979年泰国政府废除工业贷款利率上限,1983年又重新引入贷款利率限制,并设立双轨贷款利率,对不同的部门实行不同的贷款利率。1992年6月,取消放款利率最高限;从而实现利率的完全自由化。台湾地区的利率放松过程在整个80年代也经历了几个不断反复的阶段,最后才在1989年全面取消利率管制。
第三,在放松金融管制的同时,应相应地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在将银行体系从严格的经济管制中解放出来的过程中,如果缺少有效的金融管理和银行监督,可能导致一些产业集团利用银行的私有化和国际化而获得对一些银行的控股权,并利用它们向集团所在的企业发放过度的贷款,从而助长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也有可能使一些金融机构因不适应金融秩序的变革而陷入困境。80年代上半期菲律宾的两家主要政府银行菲律宾国家银行和菲律宾发展银行就因丧失清偿能力而被迫向中央银行求助,引起了金融界的一阵混乱。因此,在金融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利用法律和法规的手段,加强对金融业管理和监管显得十分必要。
第四,金融体制的改革不是孤立地进行的一项改革,它是在整个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尤其是在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过程中进行的。尽管金融改革对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但并非金融改革走得越快,就一定能导致经济增长越快。相反,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才是金融改革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因此,要保证金融改革的成功,还必须在其他领域,包括财政体制、贸易体制和对外经济政策方面作出相应的配套改革,以避免因单方面放松金融管制而可能产生的负面作用。总之,金融改革与宏观经济改革关系密切,两者必须同步进行,否则金融部门发展过度,以致与贸易、生产领域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必然成为经济和金融动荡的根源。这一点已为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改革实践所证实。